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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行-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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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还好,眼睛更累,因为整天盯着屏幕。”

“是,对眼睛不太好。”

“自从我开始做这份工作,视力就变差了。以前我可不戴眼镜。”

“哦,这也算一种职业病吧。”

不在电脑前工作时,千都留会把眼镜取下来。这样她的眼睛就显得更大了。

“在不同的公司之间来去,对体力和精神想必都是很大的负担吧。”

“是啊。不过,和被派去设计相关公司的男同事比起来,我们轻松多了。

他们为了赶交货,加班、熬通宵是家常便饭。白天公司的人要用电脑执行一般业务,检查和修正都只能在晚上进行,我还知道有人一个月加班一百七十个小时呢。“

“那真太厉害了。”

“有些系统光是打印程序就要两三个小时。听说他们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带睡袋在电脑前打地铺。神奇的是打印机的声音一停,他们就会醒来。”

“真惨,”诚摇摇头,“不过,待遇相对也更好吧?”

对此千都留一脸苦笑。“就是为了削减开支,才会出现派遣员工的情况,说穿了,就像用过即扔的免洗碗筷一样。”

“条件这么苛刻,亏你们能忍耐。”

“没办法,为了养活自己嘛。”说着,千都留啜了一口柠檬茶。诚偷望着她嘴唇微微撅起的模样。

“我们公司怎么样?有没有亏待你们?”

“公司算是非常好的,既干净又舒服。”说着,千都留微微皱起眉头,“不过,能在这里工作的日子也不多了。”

“哦?”诚心下一惊,他第一次听说。

“下个星期分派的工作就差不多结束了。当初签的就是半年约,再加上最后的检查工作,我想,顶多下下个星期就结束了。”

“哦……”诚把空纸杯捏扁,心想应该说些什么,却找不到话可说。

“不知道下次会被派去什么样的公司。”千都留唇边挂着笑,望着窗外喃喃道。

2

高宫诚请喝柠檬茶那天,三泽千都留下班后和同一家派遣公司的上野朱美一同前往一家位于青山的意大利餐厅吃晚餐。她们两人同年,而且都独居,所以经常结伴用餐。

“终于要跟东西电装说再见了。一想到数量巨大的专利竟然全整理好了,虽然都是力气活,还是忍不住要佩服一下自己。”上野朱美把章鱼芹菜色拉送进嘴里,让装了白葡萄酒的杯子斜向一边,冷冷地说。她的化妆和穿着分明很有女人味,言行举止有时却非常粗鲁。据她本人的说法,这归咎于她出生时的老街。

“不过条件还不错,”千都留说,“以前那家钢铁公司真是糟糕。”

“是啊,那边根本不列入讨论。”朱美撇撇嘴,“高层全是白痴,狗屁不懂,把派遣的人当奴隶,只会在那里放屁,给的钱又他妈的奇少。”

千都留点点头,喝下葡萄酒。听朱美讲话有消除压力的效果。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朱美的话告一段落时,千都留问道,“继续工作吗?”

“对啊,继续做。”朱美用叉子又住炸栉瓜,另一只手撑住脸颊,“不过,可能会辞。”

“啊,这样啊。”

“他家那边啰嗦得要命。”朱美皱起眉头,“倒是也说我可以工作,不过看样子只是说说罢了。因为他说什么不希望一天到晚见不到面,让我听了很烦。不过,他们家想赶快生孩子,要生当然就不能工作了,跟现在辞掉也没什么两样。”

朱美的话说到一半,千都留点点头。“我觉得这样更好。反正这又不是可以一直做下去的工作。”

“是啊。”朱美把栉瓜塞进嘴里。

朱美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对象是大她五岁的上班族。本来对婚后是否要维持双薪家庭有些争议,看来结论已经出炉。

意大利面送到两人面前。千都留点了梅胆奶油面,朱美的是大蒜辣椒面。怕大蒜味就无法享受美食—这是朱美一贯的理论。

“你呢?打算继续做这个工作?”

“嗯……我犹豫了很久,”千都留用叉子卷起意大利面,却没有立刻送进口中,“我想先回老家再说。”

“哦,这样也不错。”

千都留的老家在札幌。因为考上东京的大学来到东京,但自大学时代到现在成为上班族,从来没有回去过。

“什么时候?”

“还没定。不过,我想等东西电装的工作一结束就走。”

“那就是下星期六或星期日喽。”朱美把一口面送进嘴里,咽下去,说,“没记错的话,高宫先生好像就是那个星期日结婚。”

“咦?真的?”

“应该没错,上次我听别人讲的。”

“哦……跟公司的同事吗?”

“好像不是,听说是学生时代就在一起了。”

“哦。”千都留吃了口面,却完全尝不出滋味。

“不知是何方神圣,不过运气真好,那么好的男人可不多啊。”

“你也快结婚了,有什么好说的?还是说,你其实喜欢他那种类型的?”千都留故意逗她。

“哪一型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条件好——他可是地主的儿子呢,你知道吗?”

“完全不知道。”

他们几乎没有谈过私事,当然没有机会知道。

“很夸张,听说他家住成城,在那一带有很多土地,听说还有好几栋公寓大楼。爸爸好像已经死了,不过光靠房租就可以过得很舒服。有这么好的条件,那个准媳妇心里一定暗爽,他爸爸死得好啊!”

“你消息真灵通。”千都留佩服地看着朱美。

“专利部的人都知道,所以,打高宫先生主意的女人也很多。不过最后还是没有人能赢他学生时代的女朋友。”朱美的口气听起来很痛快,可能是她从一开始就没有那个资格。

“高宫先生的话,”千都留大着胆子说,“就算没有财产,还是会有很多人喜欢吧,他长得帅,又有气质,对我们又很绅士。”

听到这话,朱美轻轻摇摇手。“你怎么这么呆,就是因为家里有钱,才绅士得起来,外表也才会显得有气质。同一个人要是生在穷人家,肯定没品位没气质!”

“也许吧。”千都留轻轻一笑。

主菜鲜鱼料理上桌了。两人聊了很多,话题中不再出现高宫诚。

千都留回到位于早稻田的公寓时,已经过了十点。朱美还想再去喝点酒,她很累,便拒绝了。

开了门,摁下墙上的开关,惨白的日光灯照亮了一房一厅的套间。随即映入眼帘的是杂乱的衣物和日用品,让她倍感疲累。她大学二年级便住进这里,从那时起的种种苦恼与挫折,似乎沉积在房间各个角落。她连衣服都没换,直接倒在角落的床上。床下传来挤压的声音,所有东西都旧了。

脑海里蓦地浮现高宫诚的脸孔。

其实,对于他已经有恋人这事,她并非一无所知,她曾无意中听见专利部女职员说起。但是,他们交往到什么程度,她就不得而知了。她无法追问。更何况,即使知道了,也莫可奈何。

身为派遣人员,唯一称得上乐趣的,便是有机会认识形形色色的男人。千都留每到一个新工作地点,都会暗自期待:不知道会不会遇到合适的人?

但到目前为止,期待都落空了。绝大多数工作场所几乎没有认识异性的机会,甚至令人怀疑公司是否为了保障自家的女职员,帮她们杜绝了可能的情敌。

东西电装却不同,派遣上工的第一天,她便发现了理想的人,那就是高宫诚。

首先吸引她的是他的外表。不只因为他五官端正,她感觉得到他发自内在的教养、品格。这一点,和只看重外表的其他男职员截然不同。

工作上和他接触后,千都留更加确信自己的直觉是正确的。他为人体贴,懂得为派遣人员设身处地着想,也很诚实,对上司不说谎,不敷衍。

结婚就应该找这样的人,千都留叹息。

可是,她有点会错了意,以为高宫诚对她也有意思。他从没说过类似的话,但是,他的一些小动作、看她的眼神、和她说话的方式,让她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看来那是她的错觉。想起白天的事,千都留自嘲地苦笑,差一点就自讨没趣。当高宫诚说要请她喝茶时,她满心期待,以为他终于要提出邀约了。他却没有开口的样子,她才若无其事地提起待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了。她想,若得知此事,也许他会感到着急。然而他似乎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到了新公司,也要好好努力啊——他只是这样说。

反复咀嚼朱美的话,千都留深切感到他的反应乃是理所当然。一个两周后就要结婚的人,自然不会留意一个派遣人员。他自始至终不变的温柔,纯粹出于善良的本性。

千都留决心不再想他。她起身,伸手拿枕边的电话,准备打回札幌老家。突然说要回家,故乡的父母会有什么反应?对连过年都不回家的女儿,他们说不定至今仍余怒未消。

3

从凸窗吹进来的风充满秋天的味道。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还飘着梅雨时常见的绵绵细雨。高宫诚想起短短三个月前的事。

“真是个适合搬家的好天气。”原本在擦拭地板的高宫赖子停下手边的动作,“本来担心天气不好,像现在这样,搬家的人好做事多了。”

“搬家公司是专业的,天气对他们没什么影响。”

“哎哟,那可不见得。山下家上个月不是帮媳妇搬家吗?他们说遇到台风,差点搬不成。”

“台风是例外,现在都十月了。”

“十月也有可能下大雨呀。”

赖子再度动手的时候,对讲机的铃响了。

“会是谁呢?”

“应该是雪穗吧?”

“她有钥匙。”说着,诚拿起装设在客厅墙上的对讲机听筒。

“喂。”

“是我,雪穗。”

“是你,忘了带钥匙?”

“不是……”

“嗯,我先开门。”

诚按下开门钮,走到玄关,开了锁,打开门等着。

听到电梯停止的声音,有脚步声接近。不久,唐泽雪穗的身影出现在走廊转角,她穿着浅绿色线衫和白色棉质长裤。可能是因为今天特别暖和,她把外套拿在手上。

“嗨!”诚笑着招呼。

“对不起,我买了好多东西,来晚了。”雪穗把手上的超市袋子拿给他看,里面有清洁剂、百洁布和塑料手套等物品。

“上星期不是打扫过了吗?”

“已经过了一个星期,而且等家具搬进来以后,一定到处都脏兮兮的。”

她的话让诚大摇其头。“原来女人都会说一样的话,妈也这么说,还带了一套扫除用具过来。”

“啊!那我得赶快帮忙。”雪穗急忙脱掉运动鞋。看到她穿运动鞋,诚感到意外,她总是穿着很高的高跟鞋。想到这里,他才发现自己第一次看到雪穗穿长裤。

他说出这件事,她脸上露出又好气又好笑的神情。“搬家的日子穿裙子、高跟鞋,不就什么事都做不了了吗?”

“一点不错。”里面传来声音,赖子卷起袖子笑着走出来,“你好呀,雪穗。”

“您好。”雪穗低头行礼。

“这孩子一直就是这样,从没打扫过自己的房间,完全不知道又擦又扫的有多累人。以后雪穗可辛苦了,你要多担待啊。”

“哪里,您不用担心。”

赖子和雪穗一进客厅,便开始决定打扫的顺序。诚听着两人的对话,像刚才一样站在凸窗边,看着下方的马路。家具应该快送到了,电器送达的时间指定在一个小时后。

就快到了,诚想。再过两个星期,他就是有家室的人了。在这之前,都不太有现实感,但是现在距离如此之近,他又不由得紧张起来。

雪穗早已穿上围裙,开始擦拭隔壁和室的榻榻米。即使一身居家打扮也丝毫无损她的美,她是真正的美人。

“整整四年啊。”诚喃喃自语,他指的是与雪穗交往的时间。

他在大四的时候认识了雪穗,当时他参加的永明大学社交舞社与清华女子大学社交舞社举办联合练习,她也加入了社团。

在好几个新生当中,雪穗显得特别耀眼。精致的五官,匀称的身材,简直就是流行杂志的封面女郎。许多男社员都为她倾倒,梦想着能成为她的恋人。

诚也是其中之一。那时他刚好没有女朋友也是原因之一,但自第一眼看到她,他的心就被她夺走了。即使如此,若是没有后来的机缘,他大概也不会追求雪穗。他知道有好几个社友都被她拒绝了,以为自己也只有吃闭门羹的份儿。

然而,一次雪穗主动对他说,有一个舞步她怎么也学不会,希望他能教她。对诚而言,这可谓天赐良机。他以一对一特训的名目,成功取得与众人的偶像独处的机会。

在他们一再单独练习的过程中,诚感觉到,雪穗对自己的印象也不差。有一天,他下定决心找她约会。

雪穗定定凝视着诚,这样回答:“你要带我去哪里?”

诚强忍心头的狂喜,回答:“你喜欢的任何地方。”

他们去看了音乐剧,在意大利餐厅用餐。然后,他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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