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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吴掌柜-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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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费那心思了,他真的想逃,狗都撵不上他。”

    小五子的母亲说完,才发现无意骂了一句茅子兴,旁边的茅子兴更是尴尬的脸红红的,这儿子也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一个练过气功的汉子居然还追不上一个小孩,他只得听从小五子母亲的建议,很自觉的留了下来,企料这儿子当夜出逃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小五子抬头望望刚察城的方向,牵过师傅手中的马,告辞了吴掌柜,向着自己选择的那条道路走了下去,逻些城,我来了,无论你愿不愿意接受我,小子我就这么来了。。。。。。

第219章 日巴衮的羞辱() 
一头在发情期被剥夺交配权的狮子会和对方战斗到最后一刻,直到自己的生命也被对方剥夺。因为日巴衮当时没有在发情期,也没有这样的胆量,所以他注定只能是一头狗熊,狗熊也有想翻天的时候,当他听说自己的父亲云丹王这次居然是为了他专门借着通婚和盐买卖专门把自己的情敌吴永麟诱骗到这里的时候,他瞬间觉得自己有了成为一只狮子的力量,因为这里是他的地盘,一只满血复活的狮子绝对可以将一只自动送到口中的猎物撕成碎片。

    日巴衮知道自己不是将来当王的那块料,所以有意的与父王手下的那些群臣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样做,他也得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好处,他的弟弟尼玛衮隔三差五的会投其所好给他送来一个漂亮女人,他也来者不拒,所以他的府上有了很多很多的女人,这似乎都还不能满足他,因为他听说狮子每天能交配三十五次,为了能破这个记录,他会向自己的父亲云丹王多讨要一些钱财,以便让自己的宅子一天一天能容纳更多的女人。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成为了他生活在这世道上唯一的信念,让所有人诧异的是,迄今为止,日巴衮还一个子嗣都没有,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他会把那些不争气的女子一个个扫地出门,这样他就不必背负‘自己不行’的风言风语了,这样做的效果也很好,自己的雄风把外强中干的糜弱很完美的掩盖了。

    日巴衮的宅子在一轮又一轮的扩充之后,里面的女人却越来越少,后来甚至连一个长期的女人也被赶出了门,他知道如果再不这么做,自己这点老底可能就要露馅了。

    自己的弟弟尼玛衮的好意却不能拒绝,后来的这些女人往往是大宅一日游,往往还没逛完宅子就被从后门赶出去了。

    日巴衮发现自己的人生突然没有了意义,他就像一叶飘零在大海的孤舟,失去了前进的方向,随时等着哪一天葬身于巨浪中。

    人生的不期而遇让他在那一刻紧张,欣喜,躁动,发狂,他发觉自己心里某些隐藏了很深,不易察觉的情绪渐渐觉醒了,他在内心深处第一次发觉自己那么渴望拥有这个女人,尽管按照自己以前的审美标准,这完全入不了他的眼,所以他央求自己的妹妹和自己做了一出戏,说自己喜欢身材好的女人,无论丑与美,他都喜欢,其实他仅仅喜欢眼前自己的妹妹新收的这个婢女,是真的喜欢。

    吴永麟的出现,把他的愤怒逼到了巅峰,技不如人,他只得默默的忍受着这种痛苦,直到后来自己像猴一样被人耍了之后,他才发觉自己现在很需要权力,唯一能与吴永麟与之抗衡的王权,毕竟他亲眼看着浩浩荡荡的卫蕃联军倒在吴永麟面前。

    日巴衮自从野牛谷之战回来之后,像变了一个性子,他的身边多了一个替他谋划一切的智囊,他要正式开始王位争夺了,他开始巴结那些权贵,并不断的讨好自己的父亲云丹王,自己的父亲爱刺牛,他便在周围圈了一块土地,建成了一处刺牛场,专门供自己的父亲刺杀。

    日巴衮很享受看见尼玛衮在大殿上望着他的阴翳的眼神,对方越生气,就代表他越害怕自己,那将来云丹王的位子,自己不就唾手可得了。

    步调就这么一步一步,有条不紊的朝自己的目标迈进着,日巴衮的心中始终有一些不安,那便是子嗣的问题,即使自己这么处心积虑的获得了王位,到后面始终还是会失去这一切。

    现在朝堂上针对他这一点说事的人越来越多,这也让他越来越疲于应付。

    “一头丧失斗志的狮子最终会被自己打败。”云丹王在刺牛场脱下牛皮甲,冷冷的对旁边心不在焉的日巴衮说道。

    云丹王拍了拍日巴衮的肩膀,又道:“去城外接一下你妹妹,她今天要回来了,我顺便把那个吴永麟也请来了,他会让你恢复斗志的。”

    逻些城的外围是一片慌草地,晚上那里狼特别多,这些年尼玛衮时不时那里处理一些犯人,第二天到捆着那些人的柱子上看的时候,除了地上的一滩早已干涸的鲜血,四周偶尔能看见一些被撕碎的衣服,就再也没发现什么了。这些狼太饿了,真的是吃人不吐骨头。

    日巴衮看见光头吴永麟的时候,才知道父亲的用意,作为曾经的二次失败者,在自己的地盘上,他这次表现出了无限的优越感,他决定好好的给吴永麟一个下马威。

    “你们暂时在城外歇息几宿,我父王到外面游猎去了,没有他的手谕,任何人不得入城,这里有几头肥羊,是父王走之前让我转交给你们的,好好享用一番,周围有几处寺庙,你们不妨去试试,说不定总有人会愿意收留你们的。”

    “你们。。。。。。”旁边的张虎正准备发难,他哪里受得了如此的羞辱,却被吴永麟笑嘻嘻的挡下了。

    “我们最多在此处待上三日,如果云丹王没有和亲的诚意,那我们只能另找他家了,我就不信我们开出如此诱人的条件,雅隆觉卧王系的赤扎西孜巴贝王和西部阿里王系的吉德尼玛衮王不会动心,那些人总不会和钱过意不去吧?这次我来到这里,因为我们曾经是盟友,所以有好处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你们,至于你们在措姆浑部落所做的那一切,我觉得一个强者值得拥有那一切。”

    “你别再提我那卑鄙无耻的弟弟,他干出那么丢人的事情出来,我都替他害臊。三天之内,我一定找到我的父亲,让这件事情有个圆满的答案。”日巴衮说完,带着胜利者的姿态骄傲的走了。

    “喊措姆离回来后见我,我要知道逻些城这半年来的一举一动,既然这些人来者不善,我也来一招善者不来,我怎么觉得日巴衮近来雄赳赳,气昂昂的,他这气势可以,要不然我会觉得索然无趣的。”

    “吴大哥,我听胭脂说他这个哥哥曾经好女色,可迄今为止一个子嗣都没留下,哪怕流产都没出现过。”端木雄在旁边补了一句。

    “是吗?看来是一只被阉割了的花公鸡,可惜了这一身中看不中用的皮囊。”

第220章 每个人都有秘密() 
郊外的破庙好像也没什么不好,山风吹着,小身板抖着,嘴里哆嗦着,一个个大眼瞪小眼,一直到外面没什么动静了,这才让这些人有了一点睡觉的欲望。

    晚上总会有一帮吐蕃人绕着弯往这里面闯一闯,只可惜这些带着不可告人秘密的家伙往往还没走入前殿就倒下了,本来张虎罗平阳等人还张罗着去把这些人绑起来,看能不能找到幕后黑手,等走到前面一看,顿时就傻眼了,那些倒下的吐蕃人早就没影了,张虎看着地上拖出来的一条条清晰无比的血线,知道这些人多半凶多吉少。等到第二天晚上看着一个个不知所谓的吐蕃人再次倒下,而旁边窜出一条条饿狼之后,众人才明白这些人代替自己,成为了这些饿狼的口粮,这些吐蕃人身强力壮,人高马大,也够外面这些狼吃一阵子了,应该暂时不会再找自己的麻烦了。

    当所有的人转身回到后殿的时候,火上被炭火架着烤的肥羊的好像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走进一看,一只羊腿上有一个清晰的牙印,那个小偷估计没料到主人家会回来的如此之快,好不容易到口的羊腿肉就这么飞了。

    这个时候还惦记自己羊肉的多半是刚刚借机先退到后堂的九儿,看着九儿嘴巴来不及擦掉的油脂,吴永麟多半肯定是这个女子。

    吴永麟发现这个叫九儿的女子除了爱哭唯一的缺点外,完全没有大家闺秀娇生惯养的怀习性,她很容易习惯这种清苦的生活,和大家同吃,同睡,当然是穿着衣服的,在这四面透风的破庙,盖一件厚衣服都觉得冷。

    逻些城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昼夜温差很大,中午还暖烘烘的,晚上不烧一堆材,根本睡不着,最要命的是周围根本找不到一根树,最后实在没办法,他们只得把周围的窗棂都拆了当材烧,这样做的结果只是拆东墙补西墙,望着周围逐渐被捅大的一个个大窟窿,所有人都开始后悔来到这个鬼地方,被人晾着喝西北风的日子并不好受。

    今天九儿照例要了一只羊腿,众人看着她虔诚的把那只羊腿供奉在大堂中间的佛像前,张虎罗平阳估计杀了她的心都有了,眼前这佛像一半的头都没有了,你难道指望他从肚脐眼塞进去?你不吃别弄那么多啊,所有人对九儿这种浪费食物的行为感到可耻。

    茅子兴这一路都沉默寡言的,小五子那一次和夫妻俩置气离家出走都好些天了,直到茅子兴和吴永麟一起前往拉萨都没能回来,茅子兴一直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一块大石压着,几乎让自己快喘不过气来了。

    这一次重新组建家庭茅子兴表面上冷冰冰的,其实很在意那个婆姨和便宜儿子,至于婆姨能不能再给他生个儿子,自从小五子离家出走之后,好像显得并不在意了,他这才发现自己又犯了同样的错误,又没有好好珍惜这个儿子。

    一向乖巧的小五子突然像变了一个性子似的,变得很反常,后面甚至和自己大吵一架后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连吴永麟也没能找到任何蛛丝马迹。小五子离家出走后的这段日子,他内心深处也渐渐的开始抗拒刚察城的任何与佛有关的活动,只要有这种场合,他都找个由头离开,和鸠摩玄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处久了,总会出现罅隙,当吴永麟提出拉萨之行的时候,茅子兴毫不犹豫的请缨前往,不但能逃避这种尴尬的处境,也能顺道打听打听有没有小五子的任何消息。

    离刚察城越远,让茅子兴越来越心灰意冷,原来还能向沿途的吐蕃酋长打听一下有没有小五子的任何消息,后来沿途走个几天几夜都没有一处聚集点,好不容易燃起的一点希望就那么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从来没发现自己变得这么无助。

    吴永麟从架子上取下一块上好的羊肉递到茅子兴的手中,口中喃喃自语道:“我像小五子这么大的时候就已经一个人在户外开始生活了,人学会独立了才会长大,小五子那么聪明的孩子,不会有什么事的。”

    “只是。。。。。。”在茅子兴看来,小五子身无长物,即使再能跑,难道还比狼跑的快?他更担心的是小五子能否在群狼环绕的大山里生存下来。

    “我现在发觉自己把你害了,如果当初。。。。。。”

    “你这说的什么话,我感激你还来不及了,这人老了,脸皮越来越薄,明知有些东西是自己渴望的,但就是拉不下这张老脸,直到什么都放下了,才发现以前那些都是一个屁,最后放出来的时候,发现只臭了自己一个,你说是不是这个理?我现在发现自己浪费了好些宝贵的时间,我把每一天都当一年来过,属于我的好日子不多了。”

    茅子兴的年龄其实并不大,何况他还习过武,他四十多岁的样子比同龄人看起来要年轻许多,只是这段时间被心气郁结,这才还原了他老气横秋的模样,在这个寿命普遍偏短的年代,茅子兴自然有此感叹。

    “人生自古谁无死,只是人在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活法,过了这一关,前面还有无数的危险等着我们,我可不想你提前就被自己打败了,我可差一个和自己吃胡虏肉,喝异族血的兄弟呢。”

    “如果我茅某人真的有那么一天,一定和吴兄弟大醉个三天三夜,只有和你在一起,我才觉得自己像一个卫朝人,我们真的可以回到卫朝吗?”

    “还惦记家里那几个小妾?”

    “吴掌柜说笑了,我只是希望自己这身老骨头在入土之前,给祖先上一炷香,告诉他们孩儿错了,是真的错了,这些年的执迷不悟不但害了自己,还害了下一代,家里那点血脉,能挽回几个算几个吧。”

    “老茅啊,我觉得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优柔寡断了,你在战场上绝对是一头猛虎,把你放回家,你会乖巧的像一头猫,你应该学学我,学的洒脱一点。”

    “等你哪一天真的有了自己的孩儿,也就明白我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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