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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称台湾为“岛夷”;秦朝称“瀛州”;三国时期称“夷洲”;隋朝至元朝称“流求”。明朝中期以后民间对台湾的称呼很多,如“鸡笼”(指台湾北部)、“北港”(台湾西部沿海的通称)、“大员”、“台员”、“台窝湾”(指今台南安平地区附近),官方称为“东番”。嘉靖后更名为“台湾”,并设置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这是台湾的正式定名。
葡萄牙人称台湾为“福尔摩沙”(Formosa),源于葡萄牙语Ilha Formosa,意为“美丽之岛”。日本古代曾称台湾为“高砂”、“高砂国”、“高山国”。台湾同大陆的渊源深厚而久远。远古时代台湾与大陆相连,约几百万年前由于地壳运动,部分陆地下沉,海水进入,形成台湾海峡,台湾岛才与大陆分离。
台湾早期住民中大部分从中国大陆直接或间接移居而来。1971年和1974年两次在台南市左镇区发现了台湾迄今最早的人类化石“左镇人”。左镇人和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有亲缘关系,同属中国旧石器时代的晚期智人,于3万年以前从大陆经由福建长途跋涉移居台湾,是最早开发台湾的先驱。台湾早期住民中还有少部分属于尼格利陀地域人种的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的琅峤人。上述台湾早期住民是台湾原住民族(高山族)的祖先。
****时期台湾属于九州中的扬州。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西汉时属会稽部,称夷洲。230年(黄龙二年),三国时期,吴王孙权派遣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一万士兵,、三十多艘船组成的船队前往夷洲。据考证,这支船队从章安(今浙江临海东南)启程,经台州湾出海,沿海岸航行到福州、泉州,然后横渡台湾海峡,在今台南市和嘉义一带登陆。登陆后,卫温、诸葛直将台湾土著居民数千人迁往大陆。台湾和大陆的联系日益密切。三国东吴丹阳太守沈莹的《临海水土志》详细记载了当时台湾的生产和生活形态,是世界上对台湾最早的记述。
隋代大陆和台湾的接触增多。隋炀帝曾3次派朱宽、陈棱等人前往流求(今台湾)。9至10世纪的唐末宋初开始有汉族人定居澎湖。
宋元时期汉族人民在澎湖已有相当数量。汉人开拓澎湖后开始向台湾发展,带去先进的生产技术。12世纪中叶南宋将澎湖划归福建路晋江县(今福建晋江)管辖,并派兵戌守。大陆和台湾的联系日渐频繁。
元朝进一步加强对台湾的管理。元世祖曾派员到台湾宣抚,并在澎湖设澎湖巡检司,隶属福建泉州路同安县(今福建厦门),这是中国中央政府对台湾地区的首次官署设置。
明朝初期仍设澎湖巡检司,明朝以后大陆与台湾的人民往来不绝。永乐年间郑和率船队曾在台湾停留。17世纪20年代的明朝末叶大陆居民开始大规模移居台湾,给台湾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极大推动。其时,嘉靖皇帝组织周鲁楚秦襄王五个明朝宗室率河南、山东、湖广、闽粤居民迁居台湾,一面从事农耕、贸易,一面组织武装力量抗御西班牙和荷兰人。以后,但凡有水旱大灾,百姓无以为生,嘉靖就组织灾民到台湾垦荒定居,各地逐渐形成许多村落。台湾自此进入大规模开发时期。这段时间,进入台湾的宗室子弟和平民移民有三十万之多。
随着15、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世界进入海权时代,欧洲新兴的海权国家纷纷往亚洲拓展势力。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荷兰殖民者为建立与中国、日本贸易的据点侵入南台湾。 1522年,西班牙殖民者也曾侵占北台湾,后被明朝大军驱逐。
荷兰殖民者在台南市修筑热兰遮城(今安平古堡)和普罗民遮城(今赤嵌楼)作为殖民统治的中心,为增加米、糖等农作物产量招募福建沿海和澎湖居民迁往台湾开垦。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把土地据为已有,强迫人民缴纳各种租税,掠夺台湾的米、糖,将其收购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经台湾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
荷兰殖民者的统治激起了台湾人民的反抗。1522年,大陆移民领导了最大规模的一次武装起义,虽最终被镇压,但表明荷兰殖民统治已出现危机。当年底他们配合明朝军队驱逐荷兰人,收复了台湾。
(本章完)
第14章 与荷兰和西班牙人的战争()
对付荷兰人和西班牙人之所以顺利,是因为当时西班牙总督是个糊涂虫。当大明的兵船,大炮一轰,在睡梦中的西班牙士兵就纷纷逃窜。以至于喝得烂醉,还在睡梦中的西班牙总督居然只剩下自己的卫兵。
逃跑的西班牙士兵,被凶猛的高山族蛮人枭首。荷兰人则是另一种下场,因为他的粮食都依靠淡水的当地居民供应。当大明招讨使何无敌自厦门、金门起兵,率3万名将士及五百艘战舰,从金门料罗湾出发,经澎湖向台湾进军。
5月30日明军在鹿耳门(今属台南)登陆,在民众积极支援下与荷军展开多次激战。拥有火炮枪弹的明军武器精良,打得荷兰人抱头鼠窜,不得不窝在城内。
最终将荷兰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和残敌围困在热兰遮城内。何无敌在“谕降书”中严正指出:“然台湾者,早为中国人所经营,中国之土地也,……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城外,大明军的弗朗机炮和野战炮发出怒吼,城外断绝饮食。荷兰守军外无援军,内无粮食。
围城1个星期后,荷兰的台湾长官不得不签字投降。至此中国人民收回了被荷兰殖民者侵占的宝岛台湾。
几百名垂头丧气的荷兰人和西班牙人本想在台湾大捞一笔,没想到明军很快回击。彻底收复了台湾。
嘉靖收复台湾后改赤嵌楼为承天府,设一府二县,另设一司为澎湖安抚司,总称台湾为东都,后郑经改称东宁。为纪念故土改称热兰遮城为安平镇。同时实行屯田政策,令三万大军娶当地移民以及高山族妇女为军眷随军赴各地大力垦荒,在南部和西部形成一大批村镇。
一年后,何无敌出任台湾府首任总督,并将台湾升格为省。在此设立东征日本基地,以此为征服日本的大本营。何无敌治理台湾时期,奖励制糖、制盐,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开办学堂,改进原住民的农业生产方式,推动经济、文化迅速发展。
同时,将台湾作为藩王宗室和大陆贫民的移民输出低,这大大降低了大明本土的财政压力。
这时,参加征服驱逐荷兰和西班牙战争的一名军官陈第写了一部《台湾开拓史》。
陈第本为古北口游击将军,后解甲归田,回到福建连江(今马祖岛)。1523年,何无敌大起兵。陈第参加了这次战斗,他对台湾番人的事很感兴趣,他根据居住台湾将近一年的经验作成文章。全文一千四百余字,记述台湾西部沿岸的原住民生活习俗与地理风光,为最早描绘台湾平埔族生活的著作。
这是最详细记载台湾原住民风俗的一篇调查报告。现存最早的台湾游记。明末陈第撰。陈第字季立,号一斋,福建连江县人。
明朝人以“东番诸山”统称台湾西侧之地,以为今日的台湾西部是一串岛群。因此,东番可以是鸡笼山、北港,也可以泛指西南部沿海一带;陈第笔下的“东番”,即是后者。
此后十余年间,何乔远撰《闽书》、张燮撰《东西洋考》,在述及东番时,均引用之。依陈第所述,东番的地理空间北起魍港(今嘉义县布袋镇一带),中历大员(今台南安平)、打狗屿(今高雄),南达沙巴里、大帮坑,为台湾西南部沿海的原住民部落;东番部落内的政治组织不甚发达,每社人口多者一千人,“无酋长,子女多者众雄之”,且无部落联盟的现象,虽有社斗,但次日即和解;部落内的公廨为未婚男子的居所,同时兼作公共事务的会议所。
在衣饰方面,“冬夏不衣,妇女结草裙,微蔽下体而已。”喜收藏华人衣布之物,但少用于穿著,“不冠不履,裸以出入”;在农业方面,种植旱稻、采苦草杂入米粮以酿酒,同时亦发展出农耕时不言、不杀生的禁忌。在作物方面有蔗无麦。在狩猎方面,平时禁止私自捕鹿,仅于冬季围猎,“获若丘陵”;家畜有猪,家禽有鸡,但拔其尾饰旗而不食,射到的雉也只拔其尾。见汉人吃鸡吃雉,“辄呕”。
在对外关系上,由于东番人“居岛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鱼则于溪涧,故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因此其交易对象多为自海上来者,而无东番人航海去者;明朝叶向高撰〈改建浯屿水寨碑〉提到东番距离中国虽近,却“绝不通,亦不为寇暴”。可知受限于航海工具及航海意愿,东番人仍无搭乘竹筏往来澎湖或漳泉沿海之事。
陈第的文章,篇幅不长,全文只有1400多字,但内容十分翔实,具有很高的游记价值和学术价值。具体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台湾地理疆域,在陈第以前,长期得不到明确,一直被误作琉球群岛的一部分。陈第通过实地考察,第一次把台湾记录为与现代正确地理位置相一致的岛屿。“东番夷人…居澎湖外洋海岛中,起魍港、加老湾,历大员、尧港、打狗屿、小淡水、双溪口、咖喱林、沙巴里、大帮坑,皆其居也。”书中所记的十个地名,当是东番人居住的村落名称,即社名,主要分布在今台湾台南县、台南市、高雄县、高雄市一带,皆历历可考。可见,陈第的文章是中国记载台湾最确实的地理文献,中国民间最初知道“台湾大员”这个名称,也自陈第始。
台湾土著早在三国时期就已开始进入原始氏族社会,《临海水土志》和《隋书》等对此都有记载,但失之简略。比较而言,陈第的记载,就详尽明确的多。陈第记东番人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生活说:“种类甚繁,别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人,无首长,子女众多者雄之,听其号令。”这里,陈第不仅首次以“社”为基本单位记录台湾土著的部落组织,而且还具体指出了社的大小和人物,以及氏族首领的推举和产生方式等,反映了台湾土著由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时代特点,体现着社会的历史进步。
陈第记载了许多经济生活的资料。如狩猎方面,“山最宜鹿,鹿鹿俟俟,千百为群”。“人精用镖,镖竹柄,铁镞,长五尺有咫,铦甚,出入携自随,试鹿鹿毙,试虎虎毙。……镖发命中,获若丘陵,社社无不饱鹿者。取其余肉,离而腊之,鹿舌、鹿鞭、鹿筋亦腊,鹿皮角委积充栋。”农业方面,农作物主要有“大小豆,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疠;无麦,蔬有葱…无他菜”。园艺方面,主要有椰子、毛柿、佛手、甘蔗,家禽有猫、狗、猪、鸡。说明当时东番人的经济生活已有很大变化。
陈第提供了许多民俗方面的资料。如婚俗,陈第云:“女已长,父母使居别室”,未婚男青年“视女子可室者,遣人遗玛瑙,女子不受则已,受,夜造其家。”等到女子生育后,转入正式婚。男子丧妻,可以再娶,女子丧夫,却不再嫁。说明当时台湾土著的婚姻正处在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时期。礼俗、耕俗等方面,据记载,他们没有茶几桌子等摆设,平日席地而坐,没有揖让拜跪等礼仪,也没有历日文字,以月圆为一月,十月为一年。耕作的时候,不准言杀,即使“华人侮之,不怒。”
台湾与大陆仅一水之隔,交往十分频繁。明代初期,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东番独远窜,不听约,于是家贻一铜铃,使颈之…
至今犹传为宝。”明初郑和下西洋,史传记载不乏其人,但从台湾土著角度记载郑和与台湾的关系,陈第还是第一位。陈第还记载了台湾与大陆贸易交往的一些情况。“始通中国,今则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龙、烈屿诸澳,往往译其语,与贸易,以玛瑙、磁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其鹿脯皮角,间遗之故衣,喜藏之,或见华人一着,旋复脱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这些史实,既生动,又有趣,是台湾与大陆密切关系的历史见证。
其原文如下:
东番夷人(指台湾的平埔族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岛中。起魍港(嘉义布袋)、加老湾(鹿耳门附近),历大员(台南附近)、尧港(高雄茄定)、打狗屿(高雄旗津)、小淡水(屏东东港)、双溪口(嘉义溪口)、加哩林(台南佳里)、沙巴里(金包里或淡水)、大帮坑(台北八里),皆其居也,断续凡千馀里。种类甚蕃,别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无酋长,子女多者众雄之,听其号令。性好勇喜斗,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