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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隋-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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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霖听得目瞪口呆——这么一个杀人魔王居然闻不得血腥味,还有比这更能扯的吗?不过他还顾不上管李玄霸的心理健康问题,他更关心的是这小子还能不能打。

    “既然闻不得血腥味他为啥还挣命要来,而且还打得那么恶心?要不把你的马槊换给他,这玩意捅起人来比较文明而且人道。”

    “用不着。”李秀宁还在笑,而且仍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毗琉璃说了,他再适应适应就好,吐啊吐啊就吐习惯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镇军之宝() 
“杀了他们!”

    不管李玄霸把人锤得有多恶心,可是再怎么吐也吐不死人,更何况他们只有四个人。所以段达在平复了短暂的惊惧之意后,立刻咬牙切齿的下令身边的士卒赶紧弄死这四个混账,甚至连整军布阵这个环节都免了——此时为在营门前的足有两千人,两千对四,还用得着什么阵型?拿人堆也堆死他们了。

    面对黑压压一片蜂拥而来的敌兵,李玄霸恍若未闻还在专心致志的呕吐,迎上去的是雄阔海。如果说李小三是根捣蒜杵,那么老雄就是把劈柴刀,两把各重六十四斤的板斧搂头下去一个人就成了两片,横扫过去一个人就成了两截,等他的二十四路泼风斧法施展开来,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就好像撞进去了一架大风车或者是一台绞肉机,曾被认为战力堪比最精锐府军的私兵们像农田里熟透的庄稼一般被老雄这个勤快的农夫疯狂的收割,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他身周的残体断肢就埋住了他的小腿,滑溜溜的以至于他的脚都差点拔不出来,一个趔趄便向地上栽去。

    老雄遇险,那些被他杀得魂飞魄散、刚要转身逃命的私兵们一看有便宜可占,便欢呼一声又转头杀了过来。还没等魂都吓飞了的杨霖催马去救,就听到一阵呼呼的撕裂空气的闷响,一把斗大的铁锤翻着跟头、打着旋儿从雄阔海的脑袋上飞过,正砸在那群想占便宜的私兵堆里,没有想象中血肉纷飞的场景,甚至连筋断骨折的嘁哩喀喳声都没有,被直接命中的那几位倒霉蛋直接被砸成一堆了——好吧,只能称其为一堆了,至于是一堆啥还真看不出来。而围在这几个倒霉蛋身边那十几个幸运的家伙,则被震得倒飞了出去,吱哇乱叫着又砸倒了一片人,断胳膊瘸腿儿估计是没法幸免了。

    紧接着另一把大锤从天而降,又砸出一片空场,然后李玄霸就一边干呕着一边赤手空拳闯进人群想去拿他回的锤子。就这样他也不消停,还扯着没发育好的公鸭嗓朝他老姐显摆:

    “三姐,果然吐吐就习惯啦!”

    随身兵刃当暗器乱扔,然后空着两只爪子扒拉开人群就像往回捡,还不忘唠唠闲嗑——他李小三还能再欺负人一点不?两个反应过劲儿来的私兵义愤填膺,抄起横刀照着李玄霸当胸便刺,可人家李小三就跟没看见似的,躲也不躲挡也不挡,就任由这两把刀恶狠狠的插向自己的胸膛。

    话说上回杨霖在葫芦谷让突厥人一箭差点射成残障人士,从此对大隋粗制滥造的甲胄深恶痛绝,其实他还真是冤枉了大隋朝的能工巧匠。这年头的金属冶炼工业也就是那么回事,那些后世很常见的轻质硬金属现在的人根本不知道是啥玩意,还统统埋在大山里要等到一千多年后才成了宝贝,其他的化工合成材料更是想都不用想,能用来制造盔甲的除了死沉死沉的钢铁就剩下兽皮了。而且甲胄这东西不但官府严格管制、禁止私人所有,而且价钱贵得要命,能贵到什么程度呢?就说大隋大名鼎鼎的十二卫府兵算是精锐了吧?披甲率最高的时候也就只能达到六七成,剩下的倒霉蛋只能发个盾牌凑合事,要是上辈子缺了大德以至于连盾牌都混不上的也能占个一两成,只能在要害部位绑上块木板、竹片什么的,然后祈祷敌军瞎了眼,偏爱砍那些抢到盔甲的王八蛋。

    注意,这里说的披甲其实披的都是什么皮甲、布甲、皂绢甲、木甲、竹甲等防御力只能靠运气的低等甲胄,最多在要害部位札上几片甲叶——啥玩意?你问铁甲哪去了?那可是高级武将才有的待遇!比如像杨霖这样从四品的果毅郎将就能混套质量不错的铁甲,可问题是皇帝光顾着给他升官了其他什么都没管,杨霖连套官服都没弄着,更别提铁甲了,所以他只能一边大骂皇帝抠门一边自己想办法。

    上回他从老丈人的府库里顺来的那套两当铠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他,公家弄出来的玩意从古至今就没靠谱过,要想保命还得靠自己。他极度怀念被李建成捅成马蜂窝的那套明光铠——他现在想起来,那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黄金甲”啊!想当年李老二在干掉王世充之后就是穿着它,挺着那对的大胸脯、浑身金光闪闪的在长安招摇过市,倾倒了满城的大姑娘小媳妇虽然明光铠的造型性感得让他有点接受不了,而且非常容易拉仇恨,但是架不住防御值接近满格啊!藏军谷一战,李仲文拿把破弓当机关枪使,把杨霖射得跟刺猬似的,也不过就是伤到了他一点油皮而已。可惜李家的明光铠就这么两套,杨霖脸皮再厚也不至于去大舅哥那明抢吧?既然没现成的,那花钱买几套总行了吧?答案是这玩意甭管你有多少钱都没处买去。李建成告诉他,满大隋能打造明光铠的大匠用一只手都能数过来,而且都被工部的匠师营划拉去了,随驾东征之后流落到了什么地方就没人知道了。

    出于对明光铠执着的追求,杨霖从磨坪山开始就到处搜集能工巧匠,凡是会打铁的他都不放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在楼烦的时候终于找到了一个老匠师,不过人家祖传的绝活是山文甲。

    山文甲其实是锁子甲的一种,但并不像其他锁子那样成圆环相扣,而是将甲片连环札制形状如汉字的“山”字,故而得名。山文甲的札法十分独特,叫作“错札法”,即通过甲片与甲片互相枝杈咬错成甲,三个角都有个扣结,扣与扣相接,连成一片便是锁子甲。山文甲单就防御力而言并不弱于明光铠,甚至有所胜出,不过杨霖出于对那一对明晃晃的大胸脯的极度迷信,不顾老匠师的强烈反对,非得画蛇添足的在山文甲的胸前部位又钉上了两块大铁板,这才心满意足。

    不过山文甲的工艺非常繁琐,更没法量产,老匠师带着徒弟忙活了大半年也就弄出来两件成品,被杨霖当成了荥阳军的镇军之宝,只有他的心腹大将要外出征战了才能捞到穿,一回来就得立刻扒下来交公。这回出战风险不小,所以他把两套甲都带上了,给李家兄妹披挂了个严严实实。之所以没有老雄的份是因为这货身板太大套不进去,而杨霖倒是想亲自上阵凑凑热闹,不过遭到了所有人一致的嫌弃,坚决不同意他上阵,嫌他是个累赘。

    所以李玄霸才对那几把恶狠狠刺来的横刀视若不见,反而挺了挺胸冲着刀尖撞了过去。就听“刺啦啦”一阵刺耳的金属摩擦声,他的胸前火星乱冒却毫发无伤。私兵们刚想撤刀再刺,李玄霸却不耐烦了,一把扯过来在手里揉巴揉巴,百炼钢刀就成了一团废铜烂铁,随后他伸手拽过一名私兵顺手就朝人堆里扔去,顿时把密密匝匝的人群砸出了一个缺口。

    话说李玄霸年纪不大却身世坎坷,陡逢剧变有了这一身神力,其实根本就没学过什么弓马功夫。他打的第一仗胡乱扔锤子杀伤效果不错,从此这孩子就喜欢上了见啥扔啥,今天他突然发现,大扔活人比扔锤子好玩多啦!毕竟锤子只有两把,能扔的大活人却遍地都是,简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比玩锤子过瘾多啦!

    李玄霸兴奋得哇哇直叫,一只手护住脸,另一只手逮着人就抓,抓住就扔,玩得不亦乐乎,一边还扯着公鸭嗓嘲笑雄阔海:

    “大傻个子,你欠我一条命,你低个头跟我认个输,这个情分就算你还啦”

    老雄刚丢了一把大丑,还多亏李玄霸这个平常跟他横竖不对付的小兔崽子出手搭救,感觉老脸都丢光了,再加上被他这么一刺激,哪里还受得了?不过他奈何不得李玄霸,只有把气出在让他丢人的私兵头上。雄阔海的两把大板斧再度翻飞起来,不过这把他学精了,不再被动应战而是怒吼一声便向人最多的地方猛撞过去,就跟一台小型推土机一般,很快就杀出一条血肉胡同。

    这两个杀神一个近身肉搏如入无人之境,一个把人当满天乱扔,活人抓不着连死人都不放过转眼间两千多人就有将近一半倒在了地上,而且大都是被砸得筋断骨折、哀嚎不已,这让一向英勇无畏的私兵们无论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和刺激,有些人再也承受不住,就想溜回营里去。

    须知大军作战最忌心思不一,只要有一个逃走的,马上就能有第二个、第三个,直至全军溃散。这次也不例外,很快营外的私兵们就崩溃了,开始疯狂的往大营里跑。

    段达慌神了。他很清楚,一支上千人的溃军很有可能引起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友军丧失斗志,最终全军都跟着崩溃,自古以来以弱胜强的战例无不是这么来的。所以他必须及时制止这场看似小规模的溃败,否则他必将创造人类战争史上的奇迹——一支万人大军居然被区区两人击败!

    “关闭营门,弓箭手准备!”段达一边催马往大营里蹿一边嘶声大吼道。

    眼见大营内的弓箭手们纷纷弯弓搭箭,李秀宁兴奋的从得胜钩上摘下大槊,看了杨霖一眼道:

    “该我上了!”

    杨霖一把拉住她,又鄙夷的白了一眼终于捡起了两把大锤跟着雄阔海横冲直撞的李玄霸,轻轻的为李秀宁拉下了面甲,肉麻道:

    “亲爱的注意安全,老公等你回家吃饭!”

    “又作怪!”

    李秀宁娇嗔着飞了她一眼,然后双腿一夹座下的乌云踏雪,一人一马便像一支利箭般向着段达杀去。

第一百七十章贱马() 
段达一时的漫不经心,使得他未经整肃的两千人马被李玄霸和雄阔海二人杀得濒临溃散,他的解决之道却显得更加漫不经心,那就是关门放箭。

    须知在古代大规模使用的弓箭兵从来就不是一个实施精确打击的兵种,而是类似后世的炮兵,用于大面积覆盖性的打击。说白了,段达的目的根本就不是射死李雄二人,毕竟要弓箭兵们在上千人里边精准的只射死其中的两个人,这个难度堪比登天。

    其实他想要打击的目标恰恰是那些溃兵,只有把这些碍事的溃兵干掉,扫清了射界,再关闭营门以为阻隔,拉开了距离,然后只需给弓箭兵们留出三箭的时间,上万支箭就能把这俩穷凶极恶之徒射成刺猬。甭管他们武功多么高强、盔甲多么坚固厚实,在万箭齐发之下统统都是白给。

    这就看出私兵和寻常军队的不同了。段达也是没少带过兵打过仗的将军,那时候他要是敢这么干,就算士兵不当场哗变,事后皇帝也不能饶了他。毕竟相比带兵的将军,皇帝更信任他的府兵,而府兵效忠的对象也唯有皇帝,将军算老几?

    私兵就不一样了,像段达这样的勋贵是他们的主人,不仅给予他们生计,也能操持他们的生死,更何况他们的家小还攥在人家手里头,想要他们的命难道他们还敢不乖乖的去死?所以段达压根就没把那千余条人命当回事,想都没想就下达了命令,轻易得像是命令猎狗咬死一群兔子

    可是他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私兵再卑微、再恭顺、再对主人无条件的服从,他们也不是猎狗,更不是兔子,而是一群活生生的人。他们虽然卑贱得如同尘埃,可是也有喜怒、有爱恨,更有一个能够自己思考的头脑。此时在两个杀神的追杀之下苦苦求生的那些人,是他们的袍泽,更不乏他们的同乡、亲戚甚至父子,如果说在平常主人们像处置牲口一样惩罚甚至杀掉这些人时他们还不敢反抗,但是在战场上就不一样了。他们都是在生死线上走过无数个来回的老兵,所以他们都很清楚,人与人之间在身份地位上的巨大差距会被战场这个吞噬生命的魔鬼迅速抹平,看似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主人,挨上一刀或是一箭的下场跟他们这些卑微的私兵没什么两样。

    尽管什么都明白,尽管他们也很愤怒,但是长时间逆来顺受带来的惯性使得他们在收到段达的命令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拒绝或反抗,而只是犹豫了那么一下。

    不过就是这么一犹豫,便足以要了段达的命。

    此时段达已经先于溃兵一步跑到了营门口,却发现无论是弓箭兵还是营门两侧的私兵们都没有按照他的命令行事,大都在满脸木然的瞅着他,不由得勃然大怒,一边破口大骂着一边抽出腰间的横刀没头没脑的朝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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