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萧遥逸哼了一声,「这些酒囊饭袋,白白生了一身好皮囊,」说着他压低声音,「难怪艺哥不屑与他们为伍!」
程宗扬讶然举目,萧遥逸口气虽然忿懑,却刻意收拢声音,周围随从虽众,只有自己一个人能听到。
萧遥逸微微一笑,彼此会意,接着一扬马鞭,「程兄,我与你试试马匹的脚力!」
一行人扬鞭疾行,人如虎马如龙,踏破了青溪渠畔的夜色。
越往南行,人口越发稠密。此刻正是掌灯时分,街市上行人往来如织,若不是有四名护卫在前面开路,几乎寸步难行。
萧遥逸一抖缰绳,坐骑跃起,蛟龙般跃上河堤,冲向河滩。程宗扬骑术比他差了一百多倍,正犹豫要不要追上去,黑珍珠却被引发了好胜的性子,不等主人催动,便抖擞鬃毛,追着萧遥逸的白水驹越过河堤。
两骑一前一后,不多时就奔出数里,将那些护卫、随从远远甩开。眼前出现一条大河,月光下,青溪汇入河中,宽阔的河水粼粼闪动波光。不时有挂着彩灯的画舫楼船从河中泛过,船桨在水中划出道道静谧的波痕。
萧遥逸一直冲到河中才勒停马匹,脚下几乎触到水面,回身笑道:「痛快!痛快!程兄,这匹马可比你的骑术高明。」
南荒丛林茂密,马匹驰骋不开,程宗扬还是第一次纵马狂奔。他喘着气拍了拍黑珍珠的颈子,「都是托它的福。若不是它跑得够稳,我这会儿早摔下来七八次了。」
萧遥逸大笑着扔下缰绳,然后朝一艘迤逦行来的画舫高声道:「芝娘!」
一个红袖红衫的丽人从舷窗探身出来,扬起丝帕笑道:「原来是小侯爷!快些靠岸。」
第二百一十九章 :有种朝这儿砍()
萧遥逸显然是这艘画舫的熟客,把缰绳扔给小厮,让他在沙滩照看马匹,自己和程宗扬一同踏上画舫。
那个叫芝娘的丽人摇摇摆摆迎上来,笑道:「小侯爷,今日有空来河上散心了。」
萧遥逸笑道:「两日不见,芝娘又水灵了。这是我的好友程公子,听说你舟上的佳丽冠绝秦淮,特意前来拜访。」
「小侯爷又替芝娘说了大话,若是程公子不满意,说不定还拆了奴家的画舫呢。」
芝娘向程宗扬福了一福,抿嘴笑道:「程公子一表人才,难怪刚才灯花爆了两爆,原来是应在小侯爷和程公子身上。」
芝娘将两人迎到舟上,画舫分为两层,上面一层是一个两丈宽的通间,极为宽敞,四周雕梁画栋,珠帘翠幕,虽然不是十分豪奢,也别有一番雅致。
萧遥逸嘻笑几句,然后道:「我和程兄还有几句话要说,你先去备上好酒,整治几样精致的小菜,一会儿送上来,让我和程兄把酒言欢。」
芝娘一笑退下,把船楼留给他们两人。
建康把椅子称为胡床,用的人还很少。画舫里临窗摆着两张小几,坐具是锦边茵面的象牙席。萧遥逸随意地坐在茵席上,从袖中取出一柄洒金折扇,轻轻扇着,意态从容,举止潇洒。
程宗扬笑道:「小侯爷有意甩开随从,想必是有话要说。」
萧遥逸舒了口气,「程兄这么明白,大家就能少说很多废话了。」他合起折扇,注视着程宗扬的眼睛,慢慢道:「那位姑娘,是岳帅的后裔吧?」
程宗扬没有答是,也没有答否,而是笑着反问道:「萧兄怎么看出来的?」
萧遥逸神色黯然,「艺哥好几年都没有回过星月湖了,我们都知道他在做什么,可谁都没有帮他……」他揉了揉眼睛,勉强笑道:「那位姑娘身上,有岳帅的影子。艺哥到南荒,是去找她的吧?」
程宗扬笑着岔开话题,「我听说贵派生意做得也不小。」
萧遥逸何等聪明,一听就知道程宗扬对自己的身份还有怀疑。
「程兄谨慎些是应该的。我们星月湖不是什么帮会宗派,大家都是岳帅身边的人,岳帅离开后不愿分开,才聚在一起。大哥孟非卿,二哥侯玄,谢艺是我三哥,我排行第八。说实话,我们这些人里,会做的生意没几个。只不过手下的兄弟都是军士出身,能吃苦,所以才办了船行和车马行。另外大哥、三哥、四哥和五哥都喜欢蹴鞠,又在晴洲办了家鞠社。」
「不是临安的吗?」
「你说七星社?」萧遥逸苦笑道:「艺哥可能没跟你说。为岳帅的死因,我们八兄弟分成两派,二哥侯玄、七哥王韬,还有我认为岳帅并没有死,四哥斯明信、五哥卢景和六哥崔茂认定岳帅已死,发誓要报复岳帅的仇人。因为这,四哥和二哥闹的不说话。艺哥在晴洲伤了心,才远走临安,加入七星社。」
程宗扬问道:「你认为岳帅没有死?」
萧遥逸眼神一瞬间变得锋利无比,仿佛出鞘的利剑,决然道:「见到岳帅遗体之前,我绝不信岳帅已经过世!」
萧遥逸神情激昂起来,「岳帅生前已经没有敌手!宋主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儿,岳帅兵权在握,又立下大功,谁能撼动他的地位!宋主一封诏书,岳帅就慨然赴死,以为岳帅是傻的啊!我萧遥逸绝对不信!」
这个世界里,岳鹏举的宿命之敌秦桧正在自己手下办差,听萧遥逸的口气,高宗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儿,即使以宿命论,岳帅也不该死。
程宗扬摸了摸下巴,「也许岳帅对那位宋主忠心耿耿呢?」
「忠心个屁!」萧遥逸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岳帅当初差点把宋主的母后收为姬妾,后来觉得名声不好,才没有大张旗鼓的娶韦太后过门。」
程宗扬又惊又笑,「还有这种事?那位韦太后答应吗?」
「岳帅决定的事,哪儿有她说话的份。不过岳帅那段日子,有一半时间都在宫里住。直到韦太后肚子大了,才搬出来。」
程宗扬心里一震,「岳帅还有个女儿?」自己怎么这么倒霉,王哲托自己照料岳帅的后人,原来以为只有月霜一个,现在不但多了个小紫,还蹦出来一个没听说过的女儿。月霜是想杀自己没杀死,小紫是自己想上没上成,这两个已经够自己头痛的了,剩下这个鬼知道还会出什么妖蛾子。
「可不是嘛。」萧遥逸颓然道:「岳帅三个女儿,一个被王哲王大将军在军中抚养,一位就是这个没有名份的小公主,岳帅死时她才三岁,可能宋主觉得脸上无光,把她藏起来,后来就没有听到她的消息。还有一个,我们刚刚才知道是在南荒。」
「艺哥离开星月湖的时候,骂我们可耻,让岳帅的子裔飘零四方,对不起岳帅,骂的一点都没错。可王哲执意不给,我们也没办法。韦太后生的又不知下落--我们也不是什么都没干,我和五哥还去找过韦太后,可一问她就哭,我们总不好对岳帅的女人动刑吧。最后这个……」
萧遥逸说着忽然离席,对程宗扬深施一礼。
程宗扬连忙道:「这可不敢当。能在南荒找到小紫,都是谢艺的功劳,跟我没什么关系。」
「程兄客气了。我是谢公子的人品,」萧遥逸叹道:「岳帅这个女儿美貌绝伦,程兄却能相守以礼,小紫姑娘至今还是完璧之身吧?程兄如此光风霁月,令小弟佩服得五体投地。」
程宗扬眼圈差点红了,萧遥逸如果不提,他还不知道自己竟然这么高尚。这事儿不是自己够君子,实在是小紫太狡猾……
程宗扬抹了抹眼睛,大度地说道:「这一路确实是千辛万苦--不过都是过去的事,就不用再提了。」
萧遥逸笑着挤挤眼睛,「程兄这一路和尚当得够辛苦,今晚定要让程兄好好乐上一乐。芝娘!」
芝娘在下面娇滴滴应了一声,「小侯爷,酒菜来了。」
小婢捧着酒菜上来,放在案上。
萧遥逸道:「这种小盏如何尽兴?换大盏来!」
不多时,小婢送来大盏。萧遥逸屏开小婢,亲手给程宗扬斟酒,一边笑道:「芝娘的画舫在秦淮河只能算平常,达官贵人去的画舫,都是三五层高的楼船,我不惯里面那些娼妓拿矫作态,写写诗弹个曲就用一晚上,花了上百银铢,连手都碰不着,还自称风雅。我当不得那种冤大头,还是在这里自在!」
这位小侯爷果然是个趣人,程宗扬不由抚掌大笑。
萧遥逸扯开衣领,豪气万丈地说道:「程兄,今晚我们不醉无归!」
程宗扬也不推辞。他拿起酒盏,目光从萧遥逸颈中扫过,不由一顿。
萧遥逸脖颈上刺着「有种」两个字,上午自己只看到萧遥逸的侧颈,这会儿才发现「有种」后面还有几个字,连起来是一句话:「有种朝这儿砍」!
那几个字书法不算上佳,但写得飞扬跋扈,狂气十足,「砍」字最后一笔还被勾画成一把滴血快刀的形状。配上那句话的口气,很有种兵痞的无赖风采,与萧遥逸这种公子哥的风流之态反差极大,程宗扬一见之下,禁不住放声大笑,指着萧遥逸的脖颈道:「萧兄怎么想起来刺这句话?」
萧遥逸有些尴尬地摸了摸脖颈,「我到星月湖那年才十岁,岳帅让我住在他贴身卫士的营帐里。那天我一进去,就看到六七个老兵,正在玩一种纸片,他们都精赤上身,脖颈、胳膊、大腿、后背都带着刺青,嘴里骂骂咧咧全是粗话。有个脸色阴沉的汉子打输了,二话不说,拿刀就在胳膊上划了一道,鲜血淋漓,可真把我给吓住了。」
「我在旁边大气也不敢出,不小心放了个屁,被个大胖子狠瞪一眼,差点吓得我尿裤子。后来一个粗豪的汉子过来,问我是不是萧遥逸,我说是,他说他叫孟非卿,是这群人的老大。」
「孟老大跟我说,这些人都是岳帅军中的好汉,我这样白白净净像个丫头片子可不行。我说那怎么办?他说你也刺个青吧。有个肩膀上刺着骷髅头的汉子就过来,说他叫谢艺,皇图天策出身,军里就数他字写得好,连岳帅也比不过他,然后替我写了这句话,让人替我刺到脖子上。」
「不对啊,」程宗扬道:「谢艺身上没什么刺青啊?」
「可不是嘛!」萧遥逸眼圈一红,委屈地说:「等我刺完,那帮家伙都哈哈大笑。原来他们听说我是个公子哥,故意摆出阵势来吓我。他们身上的刺青全是假的,都是拿墨写上去的。那个大胖子是侯玄,脸色阴沉的汉子是斯明信,他划那一刀也是假的,弄的是鸡血。结果八个人里,就我有刺青。」
程宗扬大笑道:「谢艺也会捉弄人?」
萧遥逸悻悻道:「他还说自己字好,其实字最好的是七哥王韬,他们太原王氏书法是家传的,真让他写这个六个字,起码值六百银铢,我也不用哭了。后来我才找个机会,趁晚上把他们有胡子的全剪了,没胡子的画了个须子。本来我还想给艺哥打个耳朵孔,戴个耳环,结果被他发现了,挨了他一顿打,我就往他被子里塞了一窝老鼠。」
萧遥逸说起自己的恶作剧,不禁得意非凡。渐渐的,他声音低沉下来,程宗扬知道他想起谢艺,心中伤感,便拿起酒盏向萧遥逸一敬,一饮而尽。
这时他已经不再怀疑萧遥逸的身份,只不过……
第二百二十章 :画舫舟妓()
「萧兄十岁就到了岳帅的大营,这年龄真够小的。」
「还不是因为我爹,」萧遥逸抱怨道:「老头儿怕我在家里跟那些人一样学成废物,哄我说有个岳的,那里好玩,才把我骗过去。」
程宗扬想起遇到的王谢子弟,「是那些涂脂抹粉的家伙?」
「可不是嘛。那帮子弟大都是些饭桶,行动脂粉不离手,还自负得很,整天拿个拂尘东游西荡,说些玄之又玄的东西,真到做事的时候连屁都不会!」
程宗扬笑道:「听说建康的贵族盛行服食五石散?」
「五石散是用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五种石头制成,岳帅当年也制过,到底没有敢服用。建康城服的人倒是不少。五石散服过之后身上先热后冷,还不能吃热食穿厚衣,不管天多冷,都要穿单衣,喝凉水,有些还要伏冰卧雪。而且服过之后要多走,称行散,停下来就要多喝酒,多吃东西。」
萧遥逸给程宗扬斟上酒,笑道:「五石散那东西,服之令人神智恍惚,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上次我去阮家,正遇上阮家兄弟在服五石服,他们服过五石散,然后先用凉水冲澡,接着开始饮酒。喝到一半,阮家兄弟觉得用杯子不过瘾,用个七尺的大盆盛满酒,放在院子里,诸阮就围着盆子狂饮。正喝着一群猪过来,阮家兄弟也不嫌脏,就和那些猪挤在一起饮酒。饮到兴起的时候,还把自己的妾婢叫来,在院里交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