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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端当存三分怜意。”
毛延寿抬手指着远处,“再如街角那位老者,敝衣烂鞋,犹如丐者,其袜虽是上等棉料,却髒旧难辨。再看其以垂暮之年,与一群斗鸡儿混迹一处,见得一鸡便双目发亮,可见此翁老不正经。其少年之时,多半是斗鸡走犬之辈,至老无恒产,略有钱铢,便挥霍一空,描绘此等人物,颓唐中当有三分痴顽,更有一分若有若无的悲凉……哎,家主,家主……”
老头蹲在墙角,眯着眼睛,乐呵呵看着场中。一群十五六岁的少年抱着斗鸡商量半晌,然後选出两人。
东边少年抱的斗鸡赤冠黑尾,往地上一放,那鸡立刻绷直身体,高耸着头,爪、胸、颈、首,斜着昂着一条直线,然後发出一声尖啼,它胸脯肌肉隆起,中间凹出一道细线,金色的羽毛凌乱不堪,显然此前已经斗过多场,唯有黑色的鸡尾依然完整,骄傲地高高耸起。
少年们吆喝道:“下注!下注!”
“我押十钱!赌黑尾胜!”
另一边的少年嗤之以鼻,阴阳怪气地说道:“西城的小子们,你们都输三场了,再输连裤子都没了。”
西城的少年反唇相讥,“东城的蛤蟆们,没见识过我们黑尾的厉害吧?我押二十钱,赌黑尾赢!”
“让你们瞧瞧什么叫好鸡!”
对面的少年不慌不忙抱出一隻斗鸡放在地上。那隻斗鸡褐羽棕爪,落在地上只微微舒展了一下双翼,翅上的羽毛紧绷绷的,仿佛一整块生锈的铠甲,接着昂起头,一动不动。
周围除了东西两城参与斗鸡的少年,还有一群纯粹的围观者。见到东城少年抱出的斗鸡,顿时一片哗然。
有人兴奋地叫道:“你看!你看!这鸡斜瞪着眼,羽毛一动不动,这叫呆若木鸡!最顶尖的斗鸡!”
“羽毛不动,眼珠子一直在动,这叫什么呆若木鸡?”
“那是黑尾在绕着它转呢,它要连眼珠都不转,那不成了死鸡?”
接着有人叫道:“二十钱!我押东城的褐羽胜!”
“十钱!押褐羽胜!”
东城一名少年傲然道:“一枚银铢!黑尾要赢,就都是你们的!”
人群里一阵轰动,没想到有人拿一枚银铢来押褐羽赢。洛都斗鸡成风,最顶级的斗鸡坊,一局胜负不下千金。这些市井少年,最大的梦想就是养一隻上好的斗鸡,有资格进入斗鸡坊一决胜负。在他们中间,黑尾可以称得上是明星斗鸡,要不是城东的少年专门寻了一隻斗鸡,夸口斗遍城西无敌手,黑尾的主人还不肯让黑尾下场。
不过片刻工夫,场中便放了两小堆钱铢,围观的众人七成押西城的黑尾赢,三成押的是褐羽,两边的钱铢倒相差无几。
老头凑过去,拢着手一脸讨好地说道:“我也押一个?”
“赶紧的!买定离手!”
老头从袖中摸出两枚铜铢,偷眼看了看,挑出一枚最旧的,狠了狠心,递到场中。
还没等他说押哪一边,就被人不耐烦地拦住,“最少五钱!”
第十二章 血溅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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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铜子也是钱啊。”
“没钱滚蛋!别碍事!”
老头讨好地说道:“我就凑个热闹,沾点儿喜气……”
“拿一文钱也往这儿押?你是来捣乱的吧?”
“我就是瞧瞧……哎哟,你瞧这鸡!不得了啊!”那老头一连串的马屁拍过去,人家连眉毛都没动,“没钱?一边玩去!”
老头没奈何,又不甘心收手,在人群里找了几个七八岁的小毛毛头,一番花言巧语,拍着胸脯保证能大赚一笔,诳了几个小屁孩,合伙凑了五枚铜铢。老头攥着钱犹豫半晌,最後押在黑尾一边。临到开场又改了主意,一把抓过来,放到褐羽那边。
金市本来就是西城少年的主场,老头出尔反尔,顿时引起众怒。西城的少年固然不高兴,东城的少年也觉得这老头着实惹人讨厌,顿时一片鄙夷的目光毫不掩饰地投过来。
老头权当没看见,拢着手蹲在场边,满脸振奋地看着场中两隻斗鸡,一张老脸容光焕发。
黑尾绕着褐羽越走越快,忽然羽毛一振,伸长的脖颈上绒羽直竖起来,凌乱的羽毛一阵摇晃,红着眼睛扑了过去。褐羽蜷着一条腿,以金鸡独立地姿势斜眼看着对手,黑羽磨利的尖喙啄来,它避也不避,只头一偏,往黑尾翼下啄去。
黑尾的尖喙落在褐羽背上,那层铠甲似的羽毛只被啄出一个小坑。褐羽却一口从黑尾翅上啄下几根羽毛,让它本就稀疏的羽翼更加零乱,羽下渗出血迹。
褐羽一击得手,前来挑战的东城少年顿时喜笑颜开。在黑尾身上下了赌注的少年大声鼓噪,给黑尾鼓劲。
两隻斗鸡翻翻滚滚恶斗起来,黑尾不愧是常胜将军,充血的鸡冠高高鼓起,双翼像风车一样张开,在空中飞腾。另一边的褐羽微微张着双翅,用厚实的羽毛挡住对手的尖喙利爪,稳稳向前迈步,偶有反击,必定溅血。
场中鸡羽乱飞,两隻斗鸡斗出血性,疯狂地扑击对手。眼看黑尾的羽毛越来越少,老头脸上的皱纹也跟菊花一样绽开,他一眼不眨地紧盯着场中的斗鸡,拢在袖里的双手也伸出来,乐滋滋搓着,似乎对面那一堆小钱钱正冲自己招手。
忽然身後有人道:“哟,乐着呢?”
老头扭头一看,赶紧陪上笑脸,“您乐!您乐!”
程宗扬风轻雲淡地说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打个招呼呢?”
“这不刚进城吗?”。朱老头眼睛一亮,盯着程宗扬手里半张肉饼,狠狠咽了口吐沫,口水涟涟地说道:“吃着呢?”
“少废话!死丫头呢?”
“我这不正找她吗?:”朱老头左顾右盼,喃喃道:“这丫头跑哪儿了?”
程宗扬一听就急了,劈手揪住朱老头的衣领,“你把人丢了?”
“哎!哎!小程子,你别急啊。那丫头指定没事。”朱老头道:“钱都在她身上呢。紫丫头说钱搁我身上不放心,全都给我要走了,她身上带着钱,能有啥事?我可是饿了三四天了。”
“什么?你们两个三四天都没见面了?”
“前天她走的,再往头里两天,紫丫头说大爷挣俩钱不容易,路上省着点,到了城里好吃你的,我听着是这个理儿,头两天就在饿着。”
“行啊。饿了三四天,还有心思玩斗鸡,你这是有钱烧的吧?”
朱老头精神一振,“这可不一样!大爷身上就剩两个铜子,进城正犯难呢,谁成想,运气好啊!正好碰上斗鸡的!这场一赢,一文钱变两文钱,再赢一场,就是四个铜子,再赢一场就是八个,再赢一场就是十六个……小赌怡情,大赌发家,全指望这一文钱了。”
“你要连赢上六十场,整个六朝不都全成你的了吗?”。
“瞎说,哪儿有那么多?最多赢个房子。”朱老头美滋滋道:“赢个房子也不赖……”
“万一输了呢?”
“铁定赢!大爷这眼睛毒着呢!”朱老头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瞧见大爷押的那鸡了吗?斗到这会儿,羽毛一丝都不乱!”
程宗扬往场中瞥了一眼,黑尾还在上下翻飞,但身上的羽毛掉落大半,已经是强弩之末。另一边的褐羽虽然不会飞腾,却一步步走得极是稳健,羽毛上只有几个浅浅的小坑。
“这鸡的羽毛这么结实?”
“小程子,你这就不懂了吧?斗鸡这事,大爷可是行家!”朱老头低声道:“外行看不明白,大爷可是一眼就瞧出来——这鸡羽毛下面是刷过胶的!要不连飞都飞不起来呢?羽毛都粘实了。”
话音未落,场中突然一声尖啼,黑尾高高飞起,利爪探出,闪电般落在褐羽胸口,像铁钩一样撕开一道血淋淋的伤口。褐羽铠甲一样的双翅使劲挣扎几下,然後倒在地上,黑尾跃到褐羽身上,利爪紧紧扣住它的脖颈,偏着头往它胸前的伤口狠啄,鲜血四下飞溅。
朱老头目瞪口呆,眼看着自己的一文钱拍着翅膀扑扑棱棱飞走了。
场中少年大哗,这一幕实在太快,黑尾本来节节败退,谁知忽然飞起一蹬,对面的斗鸡就血溅当场。
程宗扬同情地说道:“本来能赚个六朝的,这下没了。”
朱老头用髒兮兮的衣袖擦着眼,一脸不相信地说道:“咋回事?咋回事?”
忽然人群中有人叫道:“西城这些狗贼!在鸡爪里藏了刀片!”
“放屁!你哪隻眼睛看见有刀片?”
“打!打西城这帮狗贼!”
“东城的小贼敢到我们西城来撒野?揍他们!”
场中顿时大乱,两边拳脚交加,黑尾的主人扑过去用身体护住自己的斗鸡,然後连滚带爬地钻出人群,远远躲在安全的位置,抱着斗鸡亮出鸡爪,义愤填膺地大骂东城的少年输不起。东城的少年只当没看见,先出口恶气再说。两边虽然打得激烈,但颇讲道义,一不碰对手的斗鸡,二不乱动下注的钱铢。朱老头厚着脸皮去讨自己一文钱的赌金,结果被骂了回来。倒是信了他的忽悠,合伙下注的几个小屁孩,哭天抹泪地抱着他的大腿死活不肯撒手,要他还钱。最後还是程宗扬掏出钱打发了他们。
第十三章 大祭押后()
第十四章 荒野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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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的官道上商旅如织,朱老头折而向北,路上行人渐渐稀少。半个时辰之後,他在一处山坳前停下来,“就在此地。时间是两天前的傍晚,当时他黏了浓鬚,和一群奴仆一起,乘马往北去了。”
程宗扬估算了一下距离,换成自己,恐怕连面容都看不清。如果不是朱老头眼睛够贼,又和严君平相识多年,看穿他黏的是假鬍鬚,只怕卢景在场也无法认出严君平就在其中。
“能看出是哪家的奴仆吗?”
“奴仆的服色都一样,顶多是腰牌不同。”
程宗扬往路上看了一眼,“去的是北邙……北邙有多少权贵的苑林?”
“几十家总是有的。”
“只有用笨方法了。一家一家的问,看两天前有谁家的奴仆进山。”
“咦?小程子,你不一向喜欢投机寻巧吗?怎么肯下笨工夫了?”
“不管巧办法,笨办法,能见效才是好办法。取不了巧就要踏踏实实的幹,你这一把年纪的,不用我教你吧?”
朱老头道:“你啥时候有这见识了?跟谁学的?”
程宗扬叹了口气,“卢五哥。他办事外人看着好像很巧,不费什么劲就办妥当了。跟他混过才知道,他其实是用笨工夫一点一滴堆出来的,只是下的功夫够深,才显出巧来。可惜别人只看到巧的,没学到的笨的。”
两人沿山路往北邙走去。山路旁零星的农田已经收获完毕,山间的田地收成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天旱,残留的麦秸稀稀拉拉,一块地只怕打不了半袋粮食。再往上,山势渐陡,农田也逐渐绝迹,只剩下茂密的植被。
一处树荫下停着一辆马车,旁边站着几名仆从。程宗扬本想顺路打听几句,到了近前却突然闭上嘴,默不作声地擦肩而过。
那几名仆从盯着他们的背影,等两人走远才收回目光。
“熟人?”
“有一个我见过。”程宗扬低声道:“在宫里。当时天子上朝,他捧着香盒跟在天子身後,”
宫里的太监一身奴仆妆扮出现在山野里,这事怎么看都透着古怪。而且看他们的样子,像是在等什么人——难道天子又微服出巡了?大白天跑到山坡下的野地里幹什么呢?
程宗扬与朱老头对视一眼,“看看去!”
两人绕了一个圈,穿到那几人背後。山野中一片寂静,齐膝深的野草随风舞动,空气中传来田野的气息。
忽然两人伏下身,小心藏好身形,从草叶间看去。野草深处,一个背影正在漫步,他披髮**,**的皮肤在阳光下透出不健康的苍白色。双手拿着各种各样的野草,还有折下的枝条和藤蔓,不时放到鼻下嗅吸,遇到满意的,就系在髮上。
虽然阳光耀眼,程宗扬却莫名感觉到一股寒意。那人挑选的草茎枝条,既不是按外形美醜,也不是凭色泽种类,就跟疯子一样,完全看不出挑选的标准。
那人又走了几步,然後张开手臂,赤条条沐浴在秋风中,昂首闭上眼睛。山风吹落了他手中的草茎、枝条,也拂起了他乌黑的头髮。
程宗扬心里咯噔一声,认出他是蔡常侍——那个盯着一张白纸发呆的诡异太监。
即使有死老头跟着,程宗扬仍然遍体生寒。这太监实在太古怪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