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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制造师-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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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乐得轻松。

    “大伯母您多虑了,朵哈妹妹若真有心,我倒是很愿意从中牵线。”重黎可不是在说气话,他很认真的。

    “我就知道重黎你是个懂事的。”有了重黎这句话,中年女人也就放心了:“其实大伯母也是为了你好,你现在还年轻,并不会觉得,但是如果一直都不能有孩子,蒙塔中队长早晚会有意见的,阿如温查斯家也不可能不要继承人吧,与其硬扛着等问题逐渐暴露,坏了你和蒙塔中队长的感情,倒不如早作打算不是。”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重黎点头,嘴角挂着自己的招牌微笑,听着对方继续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大伯母也不是没有私心。”既然已经跟重黎取得了共识,接下来,重黎开诚布公地谈也没问题:“我就朵哈这么一个女儿,当然希望她能嫁一个好人家……蒙塔中队长以后会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家主,说不定还能成功入主内城,朵哈跟着你们,日后就不用再发愁了……”

    说实话,对这一句重黎持保留意见。自从双亲去世之后,自己跟布斯曼贝尔家的人越来越不合,这些人哪个是见得他们俩兄弟过好日子的,知道自己的日子越过越红火,估计暗暗气得牙痒痒的吧,现在又来拉拢自己,还想把从小就跟自己不和睦的朵哈安□□蒙塔身边,真不怕自己暗中使小绊子,不让朵哈好过吗?还是说,这母女俩真的对未来的处境很有信心,吃定了自己和蒙塔,所以才敢这么有恃无恐吗?她们又是从哪儿来的自信心。

    就在重黎强忍着不耐烦应付这两个女人的时候,蒙塔回来了。

    “重黎,你看我跟你带什么回来了……”进了营帐,发现还有外人在,蒙塔很意外,马上收起了跟重黎独处时才会有的不正经表情,一本正经地说道:“有客人在啊?”

    “蒙塔,你来得正好。”总算可以把这个烫手山芋交出去了,重黎真是受够这两个女人了,想跟蒙塔牵上线,想爬蒙塔的床就果断上啊!找自己干嘛!神经病啊!

    蒙塔满脸笑意地走了过来,很亲昵地揽住重黎的肩膀,笑道:“打扰你们聊天了吗?”

    “没有。”在对面两个女人殷切的眼神中,重黎笑着跟蒙塔介绍道:“这是我大伯母,我表妹,朵哈。”

    蒙塔闻言点了点头:“难得布斯曼贝尔家有人来看你,一起吃个饭吧。”

    重黎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没意见。

    那母女俩当然是求之不得,很爽快地就答应了,重黎偷眼观察了一下朵哈的表情,一脸娇羞地低着头,脸颊绯红,全程都没有抬头看蒙塔一眼,有意思了,看样子应该是有意愿的。

    “重黎,给你准备的礼物。”

    说完,蒙塔献宝一样地将手里的东西塞到了重黎的怀里,软绵绵的柔和手感,毛茸茸的,重黎低头一看,又是一件斗篷披风。

    一眼就认出了重黎手里那件披风的材质,朵哈眼睛都瞪圆了,惊呼道:“天呐!是火浣布制成的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火浣布吗?重黎也很惊奇,他之前也没见过什么火浣布,只知道这种布料很珍贵,是用火鼠的毛制成的,不用水洗,脏了直接用火烤一烤就会变干净,第一次听说的时候,重黎还在猜想这么神奇的布料会长什么样?没想到拿在手中感觉就跟普通的兽皮差不多,只是更轻薄一点,不过也很幸运了,毕竟火浣布可是很难看到的。

    “你从哪儿搞来的火浣布?”电光火石之间,重黎什么都想起来了,脱口而出道:“等等!是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回来了吗?”

    重黎可没有忘记,以耶曼和布兰德为首的荆棘雇佣兵队就是出城去狩猎火鼠的,如果现在蒙塔手里有了火浣布,那也就意味着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回城了,这倒是一个好消息。

    果不其然,蒙塔点头直接承认了重黎的猜测。“耶曼让我转告你,他们都很好,也没受什么伤,不用担心。”

    应该说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运气好吗?一路追着火鼠而去,反而成功避开了迎面冲着白城子而来的剑齿兽,侥幸逃过一劫,不然这些人估计就直接葬身剑齿兽腹内了。

    “那就好。”重黎总算能松口气了,天知道,在剑齿兽大规模袭击白城子的那段时间里,重黎有多提心吊胆。

    “我也有邀请荆棘雇佣兵队参与我们阿如温查斯家的家宴,到时候你们就能好好叙旧了……”说这话时,蒙塔还带着一丝不太痛快的小情绪,说实话,他并不希望重黎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走得太近。

    “重黎哥哥……”

    朵哈一声装腔作势的娇俏呼喊,惊起了重黎一身鸡皮疙瘩,循声望去,只见朵哈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火浣布披风斗篷,重黎不由得好笑,大大方方地递了过去,笑道:“喜欢吗?送给你了!”

    “重黎……”蒙塔一脸不是很乐意的样子。

    “真的吗?”朵哈惊呼一声,迫不及待地接了过来,生怕晚一会儿重黎就会反悔,等拿到这么珍贵的火浣布披风斗篷,朵哈展颜一笑,还真有几分娇俏可爱的味道。

    “朵哈,还不快谢谢蒙塔中队长。”

    得了母亲的提醒,朵哈恍然大悟,怯生生地向蒙塔道谢。

    蒙塔还能怎么说呢?重黎都已经开口送人了,蒙塔再是不乐意也不能拆重黎的台,随意挥了挥手,不再多言。

    重黎一脸准备看好戏的表情,搞得蒙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偷偷凑到重黎耳边小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感觉你心情不错?”

    确实,有热闹看了,心情怎么会不好。

    “你觉得朵哈妹妹怎么样?”重黎很感兴趣,蒙塔到底是怎么看的,如果知道对面这两个女人是来送投名状的,又会作何感想。

    “什么怎么样?”蒙塔一头雾水。

    重黎偏头看了朵哈一眼,发现朵哈的脸更红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自己跟蒙塔的悄悄话:“你觉得朵哈妹妹怎么样?漂亮吗?”

    蒙塔也没多想,傻乎乎地点了点头。

    那就行了,这郎有情妾有意的,临分手之前,还能跟蒙塔牵一条红线,促成一段良缘,重黎自己都想给自己颁一个热心公民奖。

    “大伯母的意思是,让朵哈妹妹也嫁进你们阿如温查斯家去,你觉得怎么样?”

    蒙塔皱眉,不甚赞同地看着重黎,小声说道:“重黎,你别开玩笑了,我们阿如温查斯家可没有适婚的族中子弟了。”

    “你呢?”

    “我?”说实话,脑子一根筋的蒙塔根本没想到这两位不请自来的客人是在打自己的主意,被重黎这么一问更是搞不清楚状况。“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重黎对天狂翻了一个白眼,直截了当地说道:“大伯母想让朵哈妹妹嫁给你!”

    蒙塔吓坏了,连连摆手,解释道:“重黎,你别误会,我从来没想过再另娶他人,我妻子有你一个就够了!”

    误会个鬼呢!重黎都快被蒙塔蠢哭了,说到底,这又关自己什么事儿啊!这么说搞得跟自己小心眼,吃醋,不愿意让朵哈嫁进阿如温查斯家一样,想想自己还真是苦逼,好不容易才把自己摘干净,蒙塔又来往他身上泼脏水,看对面那俩母女阴沉的表情,估计已经在心里暗戳戳地记了自己一笔,这又叫什么事啊!

    “重黎,你是不是生气了?”重黎好半天不说话,蒙塔更是摸不准重黎的心思,急得抓耳挠腮:“我真没那心思……”

第11章 。22|()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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