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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为官-第6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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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的时候,可以罔顾现实,同时交由法官来判定一个犯人给怎么判,这也是一件不怎么好的事情,因为谁知道一位法官会不会被贿赂呢。

    而大陆法系的官员,即便也有被贿赂的可能,但起码法律已经定死了,该判多少年就多少年,他能做的十分有限,最多就是在量刑标准中选择最轻的那一个罢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多少操纵的空间,在这两种法律之中,徐清无疑更加相信大陆法系,而相对来说,如今宋朝的法律就比较粗糙了,许多地方都没有定的详细。

    就以抢劫来说好了,在宋朝的法律中是有抢劫罪的,但是这一项罪名被订的十分粗糙,就是抢劫两个字,然后下一个定义,判刑也是从拘留十天到坐牢五年不等的,这其中的猫腻就很大了,完全由法官操控,可以说是一言生,一言死的状态了,这当然是不允许的,所以这其中就需要细分。

    同时对于抢劫的标准也必须要改变,如今宋朝对于抢劫的量刑,大抵是以抢劫金额数量来作为判断的,但在许多法官看来,单纯以抢劫金额来作为判断,实在是一件太过于粗糙的事情,一个年轻人被抢劫和一个老年人被抢劫,情况自然不一样,年轻人相对来说,对于危险抗压性比较强一些,而老人则不同,抢劫犯有可能这么一吓,会让老年人受到极大的刺激,心灵受到极大的冲击,同时在社会上的影响也会十分的糟糕,这自然是不行的。

    同时有没有携带凶器进行抢劫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没有携带凶器,相对来说,性质就不是那么的恶劣,若是携带凶器的话,那么性质就相当恶劣了,就应该要重判,除此之外还有是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抢劫,还是在一些人少的环境下抢劫,比如说小巷内,楼道内,走廊内,这两者也完全不一样。

    若是在公共场所抢劫,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进行抢劫,这就是对社会的重大恶劣影响,其惩罚力度自然要加大,若是在走廊抢劫,则代表抢劫犯起码还是惧怕自己的行为被曝光在社会之下的,因此这样的人还有救,量刑上自然也就少一些,这些都是量刑标准,而不应该单纯以金钱为唯一标准,这一点十分重要,也是需要大力改革的。

    除此之外,对于杀人这件事情也是如此,在现代社会,杀人一般分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防卫过当杀人,激情杀人,低智商患者杀人,杀人犯不能等多种形式,每一种所受到的惩罚得到的待遇也是完全不同,但在这个时代,在刑法上,杀人就只有那么一条罪,分为杀一人,杀三人,杀全家,十人以上重大案件之类的,并不会去研究杀人者的动机,只会以杀人的多寡来进行判案。

    这也是十分粗糙的审理方案,在现代,不仅仅被害者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嫌疑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不能因为他杀人了,就让他杀人偿命,这是不道德的事情,若是杀死的是一个贪官污吏呢,这个杀人的人是实在活不下去,或者愤恨与这名官员的为非作歹呢?这些都是需要去调查的,而不应该以被害者为唯一的思考对象,这样做的话,最后审理案子得到的结果,只会让社会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性。

    所以这些都是需要去研究的,现代社会的思想道德并不完全适用于这个时代,但是法律不应该仅仅保护被害人,也应该要保护嫌疑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是人人平等,就不能仅仅只保护一方,所以现代的法院才会建立起一整套的制度,来保障嫌疑人的权利,比如说重审制度,地方法院,中级法院,最高法院,初审,二审,三审定验,通过层层的审理,来保证案子不会出现太大的纰漏,这都是法律为嫌疑人提供的保护。

    而如今宋朝的法律对于这些思考实在是太少了,也就是说,如今崛起的市民阶级,对于法律的需求日益增长,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商业交易上,对于法律都需要更加清晰的核定,因此法律的完善正是当今社会十分迫不及待的事情,这也正是为什么徐清要把刑部独立出来,然后将他拆分成司法部,****会,以及法律审核会,以及终审会这四重机构,司法部负责民间所有法律的事件,是最高法院的上层,管理全国一切有关民众的司法,士族则是由大理寺,御史台来负责的,是一套不同的班子。

    而****负责对法案的起草,法律审核会负责对法律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双方进行磋商,将法律进行修改,以达到不会有巨大破绽的程度,之所以是没有巨大破绽,是因为时代的变化总会让法律出现新的破绽,世界上没有一部法律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破绽,因为法律是用来规范人的,是用来告诉人不应该做什么的,但社会的发展,正在延伸着人类的边界,蒸汽机的诞生让人类脱离了繁重的农业进入工业,电力时代则让人类可以省出力气,有机器来代替人类完成一部分的工作,互联网时代,则让人类的边界拓宽到整个世界,当人类所能探查到的边界不同了,法律所需要管辖的范围自然也就不同了。

    所以法律是必然有漏洞的,但只要符合这个时代,不会让人轻易钻漏洞这就可以了,当双方商定完毕之后,再交由终审会来进行审查,得到通过之后就正式加入现行法律体系之内,成为百姓们使用的法律,至于士族则是不适用于这套法律的,士族之间有着属于自己的法律,至于士族和平民之间出现了法律纠纷,也是用另外一套法律来套的,说白了以上这四套体系是为百姓服务的,士族并不用这一套。

    对于这一点,徐清也曾经很不满,觉得这样做未免有些太过分了,法律上的不平等,这是最大的不平等,一个普通老百姓故意杀死了一个普通老百姓,大部分法官会直接判死刑的,杀人偿命,这是中国最为朴素的价值观,在这个时代无人可以动摇,所以大部分法官都会那么判,而一个士族如果杀死了一个士族,判的也是死刑,因为士族与士族之间是平等的,但若是一个士族杀死了一个平民的话,那么他受到的惩罚往往就是五年牢狱之灾,然后罚一笔钱就完事了。

    不同的身份,法律的区别对待到如此地步,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很可惜,宋朝的民众似乎对于这一点极大的不公平并没有太大的感受,虽然有人对于这样的做法大声疾呼,认为十分的不公平,但大部分的宋朝百姓,似乎是接受了这一套士族与平民之间是不同的思想价值观,他们甚至认为这样是对的,士族就是要比普通老百姓高贵,这种高贵不仅仅是在现实生活中,更是在人格上的高贵。

    这种想法着实让徐清很不解,在他所生活的时代,人人人格平等,这近乎是所有人都接受的真理了,但在这个时代,依旧有人相信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血统上就是不平等的,这让徐清实在是很震惊,若是统治者这么想,那徐清也无所谓,毕竟他们是既得利益者,自然是要为自己说话的,但关键的是老百姓也这么想,这就让徐清很是讶异了,毕竟这损及的可是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别人的利益,竟然也不反抗,着实是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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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过多番了解,徐清才知道老百姓之所以会这么做,其实也是有他们的原因的,之所以欧洲的贵族制度最后会被推翻,就是因为没有上升渠道,人们从来没有反对过特权阶级的存在,现代社会的精英阶级,其实某种程度上就是古代的特权阶级,只不过他们的特权不再是那些显而易见的东西了,比如说生杀大权之类的,而是变成了舆论的权利,民意的代表,以及专业领域的权威身份之类的,通过这些东西从而操控社会,这就是他们的权利,人类最害怕的就是特权阶级存在,而自己不能称为特权阶级。

    这才是最为主要的,只要想明白这一点,对于宋朝的老百姓为什么并不反对士族可以享受特权这一点了,因为士族与贵族最大的区别就是想要成为士族,依靠的是知识,而想要成为贵族,依靠的则是血缘,老百姓是无法让自己成为一个贵族的后代的,因为身体之中的血液无法改变,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你不可能说再重新投胎一次的。

    而知识则不同,纵然名门大族可以依靠自身丰厚的储备,培养自己的孩子在起跑线上要比别人高得多,就像是同等智商的两个人,一个出生在士族家庭,他从小接受的就是精英教育,而另一个则是出生在普通家庭,从小接受的是义务教育,两者之间当然会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你经常能够看到学者的孩子们往往都会非常的优秀,因为他们的父母也很优秀,不可否认知识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世袭的,但这毕竟给了其他老百姓一条出路,那就是你可以通过学习去改变你的命运,你是有机会成为士族的。

    尤其是在这个全民迅速富起来,社会机会越来越多的时候,上升通道非但没有缩小,反倒是越来越大,以至于越来越多的人可以通过自身的才学从而成为一名士族,通过自身的努力,成为特权阶级,这并不是特权阶级的特权,而是全民的特权,只要你有知识,无论是当官还是科学家,学者也好,只要你能够在你的领域做出杰出的贡献,国家就会给予你士族的身份,让你的家庭成为这个国家的特权阶级,这就是民众不反对特权阶级存在的原因,因为他们也可以成为特权阶级,他们又为什么要反对呢。

    这就有点像印度的种姓制度,虽然在印度的宪法上已经明令禁止取消了国家的种姓制度,但种姓制度依旧在这个国家的角落中顽强的生长着,只要印度教存在的一天,这种制度就会一直存在于印度这个国家之中,是永远也去不掉的。

    站在我们外人的角度来看,种姓制度无疑是十分差劲的制度,一个人从出生之后就决定了他的身份和地位,无论你再怎么努力,你的出生也无法进行改变,这种事情放到中国人身上是绝对难以接受的,而且这是通过血缘来确定的,你就算再怎么有知识,也无法改变你自己的种姓,按理来说这种制度早应该被消灭才对,但事实却是,即便法律上禁止了种姓制度的存在,但种姓制度依然根植于人们的心中。

    之所以会如此,就跟老百姓对于士族的态度是一样的,只不过中国的老百姓更世俗一些,他们需要的是活着的时候就能看到自己的改变,所以知识改变命运是他们能够接受的,而印度人则更加渴望来世,在他们的教义中,自己之所以成为下等种族,是因为上辈子做了恶,所以这辈子要来还,要忍受上流社会对于你的压迫,等你死了之后,你就可以成为上流社会,然后去享福,正因为如此,许多贫民反倒是维护这套制度的死忠。

    因为在他们看来,活着是不可能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的,他们唯一有可能改变自己身份地位的希望是来世,若是取消了种姓制度,那自己这一世遭了那么多的罪,指不定下一世还要遭这些罪,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受不了的事情,因此他们选择接受种姓制度,也算是一种心理安慰。

    两者虽然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民众之所以接受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这种特权制度是他们渴望拥有的,他们想成为特权阶级,两者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印度人改变自身阶级靠做梦,而中国人则靠自身的努力,有志者,事竟成,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

    这是中国人传统的信仰,因此,中国人对现世更加渴望,他们渴望这一辈子的成功,而不将希望寄托在来世,这是中国人和印度人之间最大的区别,也因此,士族制度才能诞生在中国,凭借知识来改变自身的阶级,这套制度若是放到印度人,以印度人懒惰的状态,是压根不可能去读书努力,改变自身的,所以任何一种制度,都是要符合这个民族的特性的。

    中华民族,说白了就是一个十分世俗的民族,对于宗教,对于那些神,也是可信可不信的状态,完全是处于功利的目的在信仰着他们,中国人真正无私信仰,不求回报的,大概也就只有自己的祖宗了,除此之外,其余的神,都是渴望回报的,并且是现世的回报,而不是什么来世,士族制度正好符合了中国人的价值观,你只要努力读书,然后去为这个社会做贡献,你就能够成为士族。

    认识到了这一点,徐清也就不再有废除法律双轨制的想法了,毕竟这是民众的想法,另一方面,徐清要做的就是对士族这个身份进行一次扩大,将士族不仅仅涵盖官员,科学家这两种类型,而应该有更多的人被容纳进士族的评选标准中来。

    原本徐清是很讨厌士族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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