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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皇途-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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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孤家在上海,乃至华夏,拥有的地位都是常人难以匹及的。作为长子,独孤家的唯一继承人,独孤邪殇从小就被送到英国读书,还被英国女王授予了伯爵位,身份高贵,是半混血人种,他自认为自己身上流淌着高贵的鲜血!为人有些好色,占有欲极强,思想有些偏激。独孤邪殇这一生最奉行的,是成吉思汗的一句名言: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到处追杀敌人,抢夺他们的土地财富,听着他们的妻儿哭泣!可见其的残忍程度!

    这时,一位男子战战兢兢地走上前来,对着独孤邪殇卑躬屈膝道:“欢迎少爷提前归来,我独孤硕石携家族保镖,仆人前来恭候少爷回家。”此人正是独孤硕石!

    独孤邪殇没有回答他的话,把玩着手中血红色的鸡血石,邪魅地笑道:“奴才就是奴才,卑微下贱,真是没办法!”

    独孤硕石面色微微一僵,但并未说什么。

    “哈哈,硕石,看来这几年来你还是一点长进也没有,连一个四海帮都没有管理好,真是太令我失望了!”独孤邪殇放肆地笑道,然后走向宾利慕尚。在独孤邪殇身后还跟着一位青年,面色极为的冰冷,眼光如毒蛇一般,就算是独孤硕石也不敢和他对上一眼。

    “废物。”青年冷冷地哼了一声,然后也钻进了车子。车子开动了,扬长而去。独孤硕石握紧双拳,但随即松开,长叹一口气,然后离开机场,打了一辆的士,前往至尊学院。今天,是他请假出来的,为的就是接送这一位独孤家尊贵的少爷!

    ……

    陈御风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心中还是有些气愤。“这苗老师有问题,不过我刚才忽略了一点,在办公室里明显有第三个人的气息,难道是同伙?”陈御风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不觉来到了图书馆。

    “怎么会来到这里?”陈御风有些惊讶,当日跟赵远识的品史论道还让他记忆犹新,如今自己在自己的主观意识的带动下来到了这里,这不得不让陈御风感叹冥冥之中注定有天意!

    走进图书馆,陈御风没有见到赵远识,却意外看见了一位清秀可人的女孩正聚精会神地在桌子上看着书,那飘逸的长头发自然地垂下,一手托着腮帮子,一手翻着书页,看上去像是天山上的一朵雪莲,高贵,不染一丝尘垢。凭借过人的阅读量和良好的视力,陈御风认出了她正在阅读的书——西奥多?德莱塞的《美国悲剧》。

    “真是位有趣的女孩。”陈御风不由得赞道。像这种书,现在的高中生很少去看,单凭教科书就是大多数高中生不可逾越的高峰了,哪有精力去看这种书?

    不过陈御风并未去跟这位女孩搭讪,而是径直走到文学类作品前,拿起春上村树的小说《且听风吟》读起来。这种类型的陈御风不经常读,还很生涩,不过倒也读得津津有味。就这样,一男一女,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在阳光的普照下,画面似乎定格在了那里,唯美,青春。

    时光的匆匆,需要用某一时刻去铭记,当时间流逝,书页沾满灰尘时,蓦然回首,总有那么一个瞬间值得我们去回味,珍惜。

    ……

    独孤家。

    此时独孤邪殇正悠雅地半躺坐在单人沙发上,手里拿着被人称为“葡萄酒的灵魂”的白兰地,很不雅观地整瓶整瓶地灌着,但举止甚是悠雅,给予人视觉上的强烈冲突!旁边赫然站立着那位冰冷的青年。

    正在这时,一位黑衣保镖走了进来,恭敬地说道:“少爷,查到了,那位跟夏小姐走得很近的是陈家的少爷,前一段时间刚回来,他父亲还宴请了整个上海市的名流前去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但之前的资料一片空白。”

    “哦,陈家的少爷?有意思!”

    独孤邪殇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但随即玩味地说道:“不错的身世,这样玩起来才有趣。去告诉独孤硕石那个废物,先让四海帮去试探他的虚实。”

    “是,少爷。”保镖恭敬地答道,然后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

    “要不要我去杀了他?”冰冷青年忽然开口道,身上杀气若隐若现。

    独孤邪殇毫不在意,轻笑道:“杀狂,做事不能太冲动,陈家跟我们独孤家可是同一个层次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先看看这个陈家少爷到底有几斤几两,有没有资格来做我的对手!”

    “是。”那个叫杀狂的青年应了一声,然后退到一边,神态恭敬至极!

    独孤邪殇摇晃着手中的装有白兰地的酒瓶,冷笑道:“就算是狗,也会替主人咬人不是!”

    “哐当。”手中的酒瓶碎裂开来,掉到地上。从那微微透明的玻璃碎片中,隐约可以看到那双邪魅的红色瞳孔,如血一般鲜红,还有……冰冷!

    ……

第十三章:惊闻噩耗() 
图书馆里,陈御风此时正仔细品味着书中的语句。在陈御风看来,村上春树的《且听风吟》虽然内容简单,但陈御风却从里面感受到了老庄的影子。

    “语句虽不复杂,但我却能从中感受到庄子临水而立,任风吹起他的衣襟,却与世无争的豁达。这或许就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态度吧。”陈御风不由得心中感叹道。

    正在这时,手机铃声响起。陈御风拿起手机接听,问道:“喂,什么事?”

    电话那头嘀咕了几声,陈御风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噗通!”陈御风手中的书掉落在地板上,发出较大的震动声,前面那位女孩也不禁抬起了头。

    陈御风挂掉电话,将书捡起,放在桌上,然后立马跑了出去。那位女孩站起来,将陈御风放在桌子上的书小心翼翼地放回书架,然后走回自己的座位上,安静地看起书来。画面似乎又回到了原本永恒的瞬间!

    ……

    陈御风拦住出租车,赶忙前往原先的酒店。在车上,陈御风坐立不安,双拳紧握,不由得渗出了汗水。因为,手机那头传来了噩耗。

    酒店。

    陈御风火急火燎地推开一扇门,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幕血淋淋的惨状。原来那两位被自己救助过的母女都倒在血泊之中,身上中了数刀,更令人发指的是那位妇人赤身luoti,身上尽是淤青,那小孩更是惨不忍睹!而身旁还躺着几位陈家的仆人,皆已毙命。

    “少爷。”一位在现场的保镖战战兢兢地走上来,说道:“我们是接到求救电话才赶来的,但当我们发现的时候,他们已经被杀了。”

    陈御风一言不发,来到妇人的尸体前,跪了下去,将身上的外套取下,盖在妇人的身上,转过头看向那位小孩。本是童真的年纪,却惨遭横祸,上天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陈御风还记得那位小孩对自己的誓言,那天真无邪的笑容还在自己脑海里挥散不去,可转眼间就成了空!

    “谁干的?”陈御风平淡地问道。不过陈御风浑身颤抖,显然在用极大的毅力在克制自己。

    “回少爷,我们有派人去查过,是上海本地一个叫狼帮的帮派干的,目的还不清楚。”保镖小心翼翼地说道。“要不要报警?”

    陈御风没有答话,站起身来,径直走向门口。在众人疑惑的时候,陈御风开口了:“此事先不要声张,给我狼帮的详细资料。还有,将他们的尸体清洗一遍,然后好好的安葬。”说完,陈御风就离开了,留下一脸错愕的保镖。

    ……

    酒店门口,陈御风将身体靠在墙面上,脑海里不断回放着刚才的画面。忽然,陈御风猛地一拳砸向墙壁。

    “砰!”墙壁顿时被砸出一个窟窿,殷虹的鲜血顺着拳头流了下来!这用的是蛮劲!

    这一声响惊到了路边的行人,不过当他们朝声源看去,只看到一个窟窿和血迹,而人已经消失了。

    陈御风缓缓地走向回家的路,眼睛布满血丝,手上的鲜血不停地滴落。“此仇不报非君子!”

    ……

    独孤家。

    此时钱伟民正弯着腰,讨好地对独孤邪殇说道:“听闻独孤少爷回上海,我可是马不停蹄地就赶来了,特献此薄利,还希望独孤少爷笑纳。”

    说完,钱伟民从身后搬出一箱的蓝天伏特加,谄媚地说道:“听闻独孤少爷爱酒,所以特意买来了这玩意。”

    蓝天伏特加又名深蓝伏特加,酒体新鲜、纯净;口味干爽、辛烈、活泼;回味柔和、悠长,略带香草气息。除此之外,蓝天伏特加还有着一件独一无二的蓝色“外衣”。也许媚惑的外表比醇厚的酒香来得更加直接和令人晕眩。

    独孤邪殇慵懒地拿出一瓶,在钱伟民惊讶的目光中,把酒瓶盖震碎,然后将其一饮而尽。“不愧是蓝色的魅惑精灵,味道真不错。”独孤邪殇赞道。

    钱伟民还来不及高兴,独孤邪殇接着慵懒地说道:“酒是不错,但怎么可以没有美人作伴?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美人呢?你难道将她藏起来了?”独孤邪殇眼神变得玩味。

    钱伟民听罢,连忙摇头:“不不,我前不久刚刚见到一位,本来事情都快要搞定了,但却被陈家的少爷给破坏了!”

    “陈家少爷?又是他?”独孤邪殇有些惊讶。

    “独孤少爷认识他?”钱伟民试探着问道。

    “谈不上认识,不过颇有渊源。”独孤邪殇看着空酒瓶,嘴角浮现出一抹邪魅的笑容。“我可真的要好好见你一面了。”说完,将空酒瓶捏成了碎片……

    ……

    “狼帮是上海市仅次于斧头帮的帮派,人数大约有两三百人,帮主叫狼大发,是位凶悍的人物。在混混的时候,便以凶狠出名,最后一步步走到了今天的位置。在他的带领下,狼帮逐渐走向辉煌,今天在上海也是无人敢惹的存在。”陈家,在陈御风的房间里,保镖向陈御风介绍有关狼帮的情况。

    陈御风用两根手指在鼻子下轻轻抚摸着,问道:“今晚他们在哪里?”

    “今天是狼大发的寿宴,他们在今晚要在听风酒楼大摆宴席,请了不少**上的人物。”保镖答道。

    “听风?”

    陈御风冷笑着,然后沉思一番,说道:“你先去吧,向警局打个招呼,让他们今晚不要动。”

    “少爷,您是想……”保镖还没问完,就被陈御风粗暴的声音给生生打断。“你管这么多干嘛,照做就是了。”

    “是,是。”保镖第一次见到陈御风如此失态,慌忙应答,然后连忙退了出去。

    陈御风长叹一声,静坐在椅子上良久,然后站起来,从橱柜里拿出一个古朴的长盒,将其打开,里面装的赫然是鸣鸿刀!当日南宫问天回京的时候,将鸣鸿刀留在陈御风这里,只不过陈御风一直没去动它而已。

    陈御风有些失神地抚摸着还未开锋的鸣鸿刀,一遍又一遍,嘴中喃喃自语:“老天这是在逼我!原本我以为剑乃兵器中的翩翩君子,所以格外钟爱。但今天,君子已经不需要了,需要的是杀人的利器!”

    陈御风紧握鸣鸿刀,走到桌前,将桌子上的伏特加一饮而尽,叹道:“今晚,我要逼我自己堕落!师傅,对不住了!”

第十四章:帮我留一碗孟婆汤() 
夜晚,天空中下起了倾盆大雨,来得毫无征兆,是那么地突然。黑云压城城欲摧,今晚注定不平静!

    听风酒楼。

    此时酒楼前正停着数十辆黑色轿车,什么牌的都有,从上面走下来的基本都是非富即贵。“哎呦,狼哥来了,快请进,里面的客人正等着您呢。”看到从一辆黑色奔驰走下的大汉,服务员赶紧跑上前来,谄媚地说道。

    这位大汉身材壮硕,脸上留着一个惊人的刀疤,蓄着络腮胡子,戴着墨镜,看上去像是古时候的绿林好汉!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狼帮的帮主——狼大发。

    狼大发此时心情有些不好,骂道:“妈的,今晚是什么鬼天气,扫老子的兴!”然后对服务员说道:“还不快给我带路”

    “好嘞,您请。”服务员赶忙说道,然后领着狼大发进去,身后还跟着数十名黑衣大汉。

    听风酒楼共分三层,在上海也是有名的存在。今晚,狼大发包下了整个酒楼,为的就是庆祝自己的生日,狼帮也是尽数到齐。就这排场,足以说明狼大发的身份地位。

    酒楼里,这里数十张桌子,早就挤满了各位上海的黑社会老大,大家齐聚一堂,为的就是和狼帮打好关系。见狼大发进来,在场每个人都站起来,抱拳道:“恭喜狼帮主寿辰!”

    狼大发一扫原来的阴霾,大笑道:“哈哈,狼某欢迎各位到来,在下感激不尽,今晚各位尽情地喝,尽情地玩。”

    “今晚是狼帮主的寿宴,我吴某人就先敬狼帮主一杯。”说话的是斧头帮的一个堂主,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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