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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霸业-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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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诗会选址是在曲江池。

    几乎所有王公贵族在曲江池都有别业,临淄郡王李隆义当然也不例外。

    秋日的曲江池起了薄雾,如少女披素纱,更有几分朦胧之美。

    李隆义的别业便在曲江池的东北角,此时别业已经聚集了无数长安城的才子。

    临淄郡王李隆义峨冠博带,巍巍然独坐在上首,淡淡笑道:“如今群贤毕至,少长咸集,这诗会诸位一定要尽兴。”

    一个着青袍,头戴软脚幞头的青年男子冲李隆义拱了拱手:“郡王殿下才情名动天下,我辈自当追随。诸位以诗会友,想必也会传为长安城的一桩美谈。只是有的人似乎不能理解郡王殿下的美意,竟是迟迟未来。”

    “九初兄说的不错,这荀冉不过是个商贾之后,借着陛下隆恩入东宫做了个校书郎,竟然敢蔑视殿下。什么《把酒问月》,若是他真的有才情,怎么会不敢赴曲江参加诗会?”

    “对,此子不过是个酒囊饭袋,口尤其表!”

    “好了!”李隆义受不了众人聒噪,不耐的摆了摆手:“本王相信荀小郎君一定会参加诗会的,诸位不妨再等等。”

    郡王殿下既然已经发话,这些士子们自然不敢再抱怨,只能端起酒杯借以澆愁。

    “报,郡王殿下,荀冉荀小郎君到了!”一名小厮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园内,沉声禀告。

    “本王没有看错人。”李隆义满意的扫视了一遍下首众人,面带微笑。

    荀冉今天穿了一件紫色儒衫,肩上套了一件青色半臂,头戴幞头,脚踩乌皮**靴。他这迎面走来,众人纷纷议论开来。

    “荀某拜见郡王殿下。”

    荀冉走至李隆义近前,微微拱手。

    “荀某来晚了,便自罚一杯以谢罪。”

    他接过仆人献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倒不是荀冉有意来迟,实在是他看到请帖时已经接近诗会召开的时间。照理,像这种诗会的请帖都是由人直接送到府中的。李隆义这么遮遮掩掩,难道是顾忌太子?

    “好!”李隆义一拍身前矮几,赞叹道:“荀小郎君不愧是少年英豪,凭着这股爽快劲,本王便要交你这个朋友!”

    荀冉在仆人的指引下入了席,跪坐在食案旁,嘴角勾笑。老实讲,他对是否参加这个曲江诗会确实有过犹豫。但他最后还是来了,原因很简单,眼下是扬名长安的最好机会。

    “殿下谬赞了。”

    李隆义摆了摆手:“荀郎君太谦虚了,如今长安城中谁人不知你荀冉荀徐之作的那首《把酒问月》?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如此好诗,若不是天纵之才怎能作出?如今秋意正浓,不若荀小郎君便来作首秋思,以开今天的诗会。”

    “如此,荀某便抛砖引玉了。”

    荀冉沉思片刻,娓娓吟道:

    “金井梧桐秋叶黄,珠帘不卷夜来霜。

    熏笼玉枕无颜色,卧听南宫清漏长。

    高殿秋砧响夜阑,霜深犹忆御衣寒。

    银灯青琐裁缝歇,还向金城明主看。

    奉帚平明金殿开,且将团扇暂徘徊。

    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

    真成薄命久寻思,梦见君王觉后疑。

    火照西宫知夜饮,分明复道奉恩时。

    长信宫中秋月明,昭阳殿下捣衣声。

    白露堂中细草迹,红罗帐里不胜情。”

    荀冉所吟的是王昌龄的《长信秋词》,唐诗常用汉代典故,王昌龄更是其中好手。荀冉如今吟出此诗,自然技惊四座。

    好浓的哀怨味道啊!

    李隆义拊掌赞叹:“好诗,好诗!古有班婕妤以秋扇中断,比君恩中断,荀小郎君这首诗化的好。”

    “殿下,荀郎君这首诗确是出彩,但未免太过哀怨了吧。如今我大唐河清海晏,万国来朝。朝堂之上,皆是股肱之臣。我等读书人更是幸生盛世,哪里能以班婕妤作比呢。”

    说话的便是刚刚诘难荀冉迟迟不来的苏九初,他言语间满是不屑,显然对于荀冉这个才子明头不服。

    李隆义却摆了摆手:“哎,不过是首寻常的宫怨诗,九初不必多心了。本王这曲江诗会只谈诗文,不论朝政。”

    荀冉心中冷笑,他当然知道这首诗会被有心人裹挟上讽刺朝堂的韵意,但他偏偏不怕。唐朝多的是宫怨诗,有哪个因为作诗被贬官流放?

    这便是大唐的气度!

    “不过,这诗确是有些悲情了。荀小郎君,可否再吟诵一首以解愁意?”

    李隆义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荀冉,眼神中满是期许。

    荀冉饮下一杯绿蚁酒,淡笑道:“殿下之命,敢不从尔?”

    他起身绕着案几走了几步,一挥衣袖吟道: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

    。。。。。。

第四十二章 曲江诗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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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一个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李隆义笑道:“古来名士皆悲秋,荀小郎君却独辟蹊径,真是豪情万丈。市坊间,总有人说荀郎君空负才名。今日以后,那些闲言碎语都会随风飘散了。”

    荀冉跪坐在案几旁,冲李隆义拱手道:“荀某这诗词不过是睡梦中一仙人所托,当不得殿下盛赞。”

    “仙人?”李隆义眉毛一挑,淡淡道:“这天下哪有什么仙人托梦,荀郎君你不必过谦了。”

    荀冉早知道他们不会完全相信仙人托梦之说,倒也不再争辩,夹起一枚青豆送入口中。这样的效果是最好的,虽然唐朝士子极为自信,但毕竟文人相轻,低调一点至少不会引起旁人的反感。至于那些存心刁难之辈,荀冉无法阻止,也不必多费心思。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越是怕事,事情越会找上门来,这是荀冉一直信奉的信条。

    “如今我大唐万国来朝,唯有突厥人对西域虎视眈眈。我恨不能提三尺青锋奔赴安西,杀尽贼寇胡虏。”

    园内设有一水渠,引自曲江之水。众人案几围着水渠摆放,取得恰是曲水流觞之意。

    呵,好大的口气。荀冉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不远处一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年起身高声吟诵: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枞金伐鼓下榆关,旌旗逶迤碣石间。

    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衰,孤城落日斗兵稀。

    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筋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边风飘飘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

    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荀冉心中默默赞叹,这诗做的真是气魄不凡,道尽了汉家男儿的英武。等等,这诗怎么很熟悉的样子。。。。。。

    忽然少年心中一惊,这不是高适那首著名的《燕歌行》吗?莫非眼前之人,便是大名鼎鼎的高适高达夫?

    。。。。。。

    。。。。。。

    距离曲水不远处的假山旁,安乐公主李令月挽着侄女李仙蕙的素手,笑道:“姑母没有骗你吧,此子确是有才华的。”

    “姑母!”李仙蕙摇了摇李令月的手,嗔道:“姑母便这么急着把我嫁出去吗?”

    李令月在侄女鼻头轻勾一记:“傻孩子,姑母这是为你好。皇兄那么多公主,最后还不都给出嫁。运气好些的嫁给了权臣之子以示恩宠,运气差的嫁到了漠北西域和亲,你这么拖下去哪里是办法。你不是仰慕这荀家小子才名吗,如今见了怎么还娇羞了起来。”

    李仙蕙反绞双手,喃喃道:“姑母,这种事情哪里急的来。这小子是还不错,但要让我下定决心还远远不够。”

    “哦?仙蕙可是觉得他模样不够俊俏?”

    “没有啊,他这样子还蛮清秀的。”李仙蕙轻咬玉唇,垂下了头。

    “那是为何?这荀家小子如今在东宫做事,前途不可限量。你嫁给他,还怕些什么?”

    李仙蕙气道:“姑母,我不要嫁人了。我要一辈子陪在姑母身边!”

    “这傻孩子,我们做女人的哪里能不嫁人呢。”说到这里,李令月眼中闪过一丝悲伤。便拿她自己来说,当初深得先帝恩宠,最后还不是嫁给了一个窝囊废。女人啊,能替自己争取的时候一定要竭力争取,因为一旦错过机会可能再没有希望决定自己的命运。

    “听姑母一句话,这长安城中的王孙公子无数,但真正有才华的却没有几个。这荀冉虽说轻浮了一些,但却是有大才的。他跟着你太子哥哥,将来便是作宰辅中书令的,你还担心什么?”

    李令月话说到这个份上,李仙蕙终于不作声了。

    “姑母,可是他会喜欢我吗?”

    李仙蕙抬头眼巴巴的望着安乐公主,倒真是惹人怜惜。

    “我们仙蕙貌若天仙,又是皇兄最疼爱的公主,他小子能娶到你,是三生修来的福气,哪里敢拒绝?”

    “可是,我听说他似乎已经有心上人了。”

    李令月拍了拍侄女的肩膀笑道:“真是傻孩子,凭借你的出身有哪个女人敢跟你争?一旦皇兄赐婚,别说妾了,便是他想看一眼旁的女人都不可能。”

    “可,可我不是要他怕我啊。”

    李仙蕙跺了跺脚:“我要的是他的真心。”

    “真心?”李令月冷哼一声:“男人这种东西都是一个样,人前正人君子,恨不得以上古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人后哪个不是风月场里寻欢,石榴裙下风流?你指望他们真心?仙蕙你听姑母一眼,只要你跟他成婚,日后一定会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我不理你了!”李仙蕙一甩衣袖,扬长而去。

    “这孩子!”李令月长叹一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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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伴着弄弄酒意,荀冉吟出了第三首诗。高适的一首《燕歌行》让诗会风格陡转,一下子便成了边塞诗的比拼。

    大唐尚武之风盛行,便是文人墨客也生的豪气万丈,渴望带吴钩为国征战,高适便是其中代表。还好这个时代没有王昌龄,不然荀冉一连抄了他两首诗,还真有些过意不去。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荀公子,你这两句真是绝了!”高适大笑:“高某今日若不来参加诗会,岂不是要错过一生之友呼?”

    。。。。。。

    。。。。。。

第四十三章 将作少监() 
荀冉实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高适。

    回想起自己第一次遇到王维的场景,少年只感慨世界真小。

    “荀兄大才,不知是否有兴趣加入清韵诗会?”

    高适满怀期待的看着荀冉:“荀兄若是加入诗会,我们激扬文字,把酒言欢岂不美哉。”

    “高兄盛情,荀某岂敢推馁。”荀冉对于这种诗会是不怎么排斥的,权当结交一番朋友。

    少年已经微醺,便冲李隆义拱了拱手:“殿下,荀某家中还有事情要处理,便先行告退了。”

    李隆义点了点头:“荀郎君请便。”

    。。。。。。

    。。。。。。

    终南山,相如草堂。

    李洪屏退左右,独自一人迈入院内。

    “堂主还没有睡醒吗?”

    书童淡淡道:“先生昨夜睡得很晚,殿下不妨再等等。”

    李洪也不恼,沉声道:“本王等便是。”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草堂内传来一个清润的声音。

    “可是晋王殿下?”

    “便是小王!”李洪大喜,迈开步子朝屋门走去。

    屋内的陈设布置十分简陋,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身着麻衣,盘身坐在床榻上,静静看着李洪。

    李洪冲他一拜:“堂主,您终于愿意见小王了。”

    “见与不见,皆是缘分。晋王殿下又何必执念呢。”这中年男子留有长髯,却与头发颜色迥异,为雪白之色。故而人称白髯堂主。

    “皇叔,您便真的放下了吗?”

    “什么是放下,什么是没放下?晋王,这里只有白髯堂主,没有皇叔,晋王还请自重。”

    李洪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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