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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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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丛林,而不是平原!

    平原上,重骑可以尽情的驰骋,而在丛林,跑的快了还要担心别一不小心被树枝挂下马!

    这个坏处是双方共有的,但是因为重量、因为惯性的缘故,重骑想要转弯远比标骑来的困难。标骑有着足够的余地,来游刃有余的耗尽重骑的马力,然后逼迫着他们投降。

    整个场面,就像是群鲨在狩猎鲸鱼。

    明明鲸鱼有着足够的力量,甚至仅靠尾巴掀起的水流就能把一头鲨鱼打翻在地,但是它就是没法碰到鲨鱼一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撕咬,鲜血流出,一点点的失去搏斗的力量。

    当然,局面其实并没有那么一面倒,勒菲弗尔的标骑,也有着不少因为时运不佳或者骑术不济,被重骑冲锋靠近然后被一剑抽翻下地的。但是不可否认,随着时间的流逝,优势确实是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勒菲弗尔这边倾斜。

    “投降!我们投降!”

    并不激烈的追逐战持续了一小会,伤亡了十几个人的布列塔尼骑兵就已经举手投降说是伤亡十几个人,但其实大部分都只是伤,而且是没什么大碍的摔伤,标骑们充分的贯彻了勒菲弗尔先射马的措施,重标枪使劲的往战马身上招呼这也就导致了尽管大部分骑兵摔的七荤八素,但也就是疼,并不影响战斗力。

    不过,正如之前所说,随着公爵两次抛弃,布列塔尼骑兵已经不愿意再为公爵效死,眼下公爵已经逃跑的不见踪影,自觉已经完成任务的骑兵自然不愿意再战斗下去了。

    “收兵!”

    还在计较着到嘴的鸭子飞走的勒菲弗尔对投降的布列塔尼骑兵没什么好脸色,但是人家也不介意,标骑们除了没收了他们的武器,甚至连马都没让他们下大家都是骑兵,是有身份的人,以后说不定还能见面,搞那么尴尬干什么。

    再说,骑兵也有骑兵的坚持,既然投降了,那就不会再搞反复。

    “你们几个,去通知一下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觉已经平复心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之后,对着身边的斥候说道。

    “就说我辜负了他的期望,没能抓住布列塔尼公爵,但是我已经击溃了公爵身边最后一支力量,目前正在极速赶往南特市,准备围攻南特堡,希望他能够速速赶来支援。”

    ps昨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第三十一章 将沉的破船没有老鼠() 
“废物!”

    “一群废物!”

    阉人情报总管再次被沉重的铁毡砸了个头破血流。

    “猪猡!!”

    即使是把桌上的东西全砸个粉碎,布列塔尼公爵也没有感到一丝的解气,反而是更加的变本加厉,印戳、案板、鹅毛笔,甚至是还燃烧着火焰的火把,无一不砸在了躺在地上蜷缩在一团的阉人总管的身上。

    只是,正在肆意的发泄着怒火的公爵,却丝毫没有发觉,阉人总管的眼中愈发浓烈的憎恶

    分割线

    “立正”

    此时此刻,就在布列塔尼公爵发着惑的功夫,马格努斯正在折腾他新来的士兵。

    “你们的食物是谁给的?!”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你们的生命是谁给的?!”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你们应该为谁效忠?!”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歪歪扭扭着排成了五排,一部分是逃亡时被抓到的征召农兵,一部分是勒菲弗尔拖拽到战场上却没起到什么作用的南特市民,马格努斯手持着皮鞭在人群当中穿梭,谁敢不喊口号立刻就是狠狠一鞭子。

    这不是什么羞耻p,这是货真价实的士兵训练。

    强化集体荣誉,强化士兵对自己去看忠诚,强化自己在士兵心中的地位

    虽然这其实目前并没有什么卵用。

    再怎么喊口号,哪怕就是一天喊上千万遍也洗刷不掉是马格努斯入侵他们的事实更何况那些淋漓的鲜血,那些死不瞑目,尸骨都还未腐烂的尸体就在丛林当中埋着,人的记性还没有差到这个地步。

    但是马格努斯不图现在,只图将来。

    时间会洗刷一切的仇恨,特别是在这个完全没有民族意识的时代,个人的仇恨没有民族的意识做支撑,在岁月的洪流中轻易就会烟消云散。

    到那个时候,如今的这些无用功就成了绝佳的伏笔。

    “所有人都给我喊一百遍!喊的最快,喊的声音最大的,今晚有肉吃!喊的最慢,不认真喊的,今天就饿肚子!”

    再次巡视了一圈,马格努斯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使出了惯例的招数。

    但是惯例的招数就是好招数马格努斯刚刚从勒菲弗尔那接手这些俘虏的时候,他们连队列都不会战呢但是赞美肉与皮鞭,只用了一天,这些混蛋就明白究竟该如何做才能吃肉了。

    不过,仅仅只是肉与皮鞭还不够,马格努斯还需要布奸?

    “阿方斯,你过来。”

    以本地人来治理本地人,既可以起表率作用,又可以尽最大可能的防止布列塔尼人的反叛。

    不过,即使是布奸也不是那么好选的,这个人必须要在布列塔尼人中有一定的威信,否则就起不到作用。

    随着马格努斯的呼喊,一个足足高了别人一个半头,粗略估计也有一米八的身材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说句题外话,十一世纪的欧洲人,因为普遍营养不良的原因,平均身高仅为一米六,农民和农奴长的更矮,因此这个阿方斯一米八的身高在当时已经可以被当做是巨人了。

    顺便,骑兵,包括马格努斯,他们的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这也是为什么骑兵自觉高人一等的原因之一。

    “王子殿下,阿方斯向您报道。”

    一路小跑着过来,阿方斯在临近马格努斯的时候猛的站定,手放背后,双脚分开,正是马格努斯前两天教他们的站立方式,做的标准的很,看来也是下了苦工的。

    “不错,不错。”

    马格努斯面露微笑,阿方斯顿时就是一幅与有荣焉的模样。

    实话实说,马格努斯对于阿方斯可没有什么特别照顾,之所以选他也只是因为他身材高大,在一群征召农兵中犹如鹤立鸡群,而且还是主动投靠,多少有点千金买马骨的意思但是现在看来或许值得培养。

    这世上聪明人不少,善于钻营的人更多,但是既聪明又善于钻营,还肯下苦工,这样的人才就很少见了。

    倘若阿方斯的自叙属实,他是某个偏远村庄的偷猎者出身,没有什么显赫的背景,更没有错综复杂的贵族关系,那么他就很干净,是真正值得培养的人才。

    因此,马格努斯也就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阿方斯,我知道你主动投靠过来是想要什么。”

    阿方斯的身体猛的一抖。

    “你有野心,有野心是好事,我喜欢有野心的人,但是这份野心如果没有用对地方”

    “我向天上的父发誓,今生今世都忠诚于王子殿下,不敢有半点的反复!”

    马格努斯的话都没说完,阿方斯就已经又是赌咒又是发誓,马格努斯见了也只是一笑。

    对于野心勃勃的人而言,什么誓言都是狗屁,比起死了之后才能见到的上帝,他们更看重的是生前的荣华。

    “行了,静下来吧,我没有怀疑你的忠心,我现在正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看到你身后的那群人了吗?”

    马格努斯用手指着正在大声喊着口号的布列塔尼人,阿方斯点点头。

    “我要你在三天之内,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在喊口号的时候,要和你一样充满热情,而不仅仅是大声的去喊我不会管你怎么做,我只要结果。这三天,你要什么我给什么,任务成功,我升你做将军,任务失败,你就自绝,不用再来见我了。”

    阿方斯的嘴唇突然间翁动了两下,手指都忍不住的颤抖。

    这不是害怕,这是激动。

    做将军,将军最小也是骑士,这是贵族的体面,从来都不会有错的!

    做了将军,他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封邑,他也是个人上人了!

    “很好,现在放手去干吧。”

    马格努斯望着阿方斯这等激动的模样,心中窃喜。

    “另外,我记得当时有几个家伙想像你一样投靠我,不过我拒绝了,你可以去把他们找出来,当你的副官毕竟,未来的将军也需要他自己的班底”

    留下一句充满了诱惑的话语,马格努斯任由阿方斯呆立原地,飘然离去。

    这是个极好的主意。

    马格努斯确信,这是个极好的主意。

    如同古希腊哲言将沉的破船没有老鼠。

    东方也有类似的话树倒猢狲散。

    眼下,只要是有点眼色的人都能看出来布列塔尼公爵这艘破船已经航行到了极限,距离沉没只是时间问题,那些船上的乘客,他们都是时候找下家了。

    只是,根据乘客地位的不同,他们要找的下家也不一样。

    贵族,马格努斯基本上是指望不上,作为一个外来者,更是一个侵略者,这些本地的贵族肯定是不会投靠到他的名下。

    在布列塔尼,有一个人比他更适合贵族们投靠,那就是布雷斯特伯爵。

    因此他就只能指望平民。

    马格努斯现在重用布列塔尼人,就是要做出一个表示,只要是有才能的,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不管是撒克逊人、法兰克人,又或者是布列塔尼人,他都能一视同仁。

    这个表示对于现在的他极为重要,只有做出了这个表示,广大的布列塔尼农民才能安心的在他手下种地干活,为他创造更多的财富、更多的钢铁、更多的士兵。

    而且,有一个阶层,它既不融于贵族,又不属于平民,这个阶层在他兵临南特堡的时候就已经早早的向他表达了投诚的意向。

    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如今面临着南特堡的铜墙铁壁,马格努斯仍然是一点都不焦急的原因

第三十二章 公爵的落幕() 
今夜无月,微薄的星光中,隐约看见有一支漆黑的队伍在地上蠕动。

    “团长,咱们这么做不会有问题吗?”

    “问题?有什么问题?”

    “就是说,趁着夜色突袭防备严密的城堡什么的,不管怎么说都是太不靠谱了啊。”

    听到这句话,昌西终于回了头。

    虽然说其实他回不回都没什么区别,夜色浓重,后面的人只能隐约看见前人的身影。

    “防备严密?这就叫防备严密?!老子来告诉你,就这城堡,晚上连巡视的人都没有几个,要不是城墙太高,老子空手就能给它打下来!”

    这大话吹的

    站在昌西身后的一号和二号不由得在心里默默吐槽,不过,他们也知道昌西说的是实话。

    南特堡内防守极度空虚,这个是不折不扣的事实。

    只要看每天晚上巡逻的人数就能看出来,大敌压境,还只有那么十几个人在城墙上值守,这不是硬生生的就要把城堡送人嘛!

    但是卡文骑士也是没办法。

    他手下一共就一百的征召农兵,外加临时拉来的毫无战斗力的仆从,就是全放到城墙上也只是杯水车薪,更别说要分成两班倒了说实话,要不是南特堡城高墙厚,公爵大人又一再保证援军马上就到,他就要劝公爵开城投降算了。

    这种情况,就是阿朗大人复生,也看不到一点胜利的希望!

    “再说,还有他们在前面呢,你们怕啥。”

    昌西努努嘴,向着前方示意。

    那些抱怨的雇佣兵立刻就说不出话了。

    在前方带路的正是马格努斯的禁卫军,数量为五十,可谓是掏干了他现在的大半家当,要说是让他们去送死,第一个不信的就是这些雇佣军。

    不过,其实,就在雇佣兵向昌西抱怨的时候,率领着禁卫军的奥德加同样是在抱怨。

    抱怨的对象是阉人。

    “这路难走的,你们到底靠不靠谱,那个偏门真的存在?”

    “将军放心,小人绝对不敢欺骗将军,顶多再走一百步就到了。”

    虽然奥德加仅仅是在抱怨,但是阉人一点都不敢怠慢,赶紧弯着身子陪笑。

    这可是未来的主子!

    所谓阉人,就是这么一种可悲的物种,不依靠别人就活不下去,布列塔尼公爵一势落,他们迫不及待的就投靠了马格努斯,倘若有天马格努斯也衰落下去,恐怕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转投他人。

    而且不用担心杀身之祸。

    毕竟,在欧洲,阉人在奴隶市场的价格要比一般的壮劳力还要贵上几分,宫廷中有阉人,也是一件值得贵族夸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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