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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杀人魔王。
单单是从圣马洛传来的传闻,那如风一般的标骑和从天而降的重枪,这就已经让主教吓得心惊胆颤,更别说在他亲自前往的时候亲眼所见的堆积如山的尸骸。
马格努斯拒绝接见主教的夜晚,主教整晚都不敢睡觉,就是生怕自己闭上眼睛,脑袋就要从身上搬家。
虽说欧罗巴确实有不杀教士的潜规则,但是马格努斯却是个从野蛮的英格兰来的野蛮人,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突然发疯!
到了后来,阿道弗斯神父到来,主教才松了一口气。
来了好,来的好啊!
赶紧来我这,只要打个招呼,我立刻就收拾包袱出门,什么都不要了,把修道院什么的都让给你,丝毫不带犹豫的!
但是神父也没来。
主教等了一日神父没来,等了两日神父还没来一直等到现在,修道院就好像是被遗忘了一样,根本就没有一个人过来传递任何一条消息。
在这焦急的等待中,主教心中的恐慌伴随着时间在日益增长。
这很容易理解,举例来说,假如你是某一个重要部门的科长,而你的这个地位是依靠着你的上司才得到的。
然后突然有一天,你的上司被双规了,上面空降了一个领导过来。
这个领导过来之后,连续好几天都对你不闻不问,既不拉拢也不排斥,就是冷处理,你觉得如何?
肯定不可能啊!肯定是这个领导因为什么事情忙住了,等他腾出手来就是他整你的时候了!
而在中世纪,这个整你还要更严酷许多。
例如说,砍头,绞刑,或者诸如此类。
不要怀疑,兵荒马乱的时代,政治斗争的失败者绝不像和平时代还有着卷土重来的机会就像是英格兰都铎王朝,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与她同父异母的亲姐妹玛丽,最终掌控大权的伊丽莎白击败玛丽,就直接砍掉了她的头她们可是亲姐妹!
而主教,他觉得自己还没有活够,身体康健的很,上帝他老人家还没到召唤他的时候。
但是他又能怎么办?!
他又不是法兰西的兰斯大主教,他手里既没兵也没钱,就算是他的那点私房钱,养一个人过快活日子或许够,但是雇佣一支军队?
还是算了吧!
雇佣兵是最没节操的生物,有钱的时候好说,一旦没钱了,连好聚好散都是一种奢望,他们第一个要砍的就是这个居然敢拖欠他们工资的家伙的狗头!
因此主教便在这种折磨之中日渐消瘦,即使是布列塔尼公爵复生,看到这个他亲手抓来的家伙估计都不敢认了。
一直到,某个手持着用蜡密封的信件,伪装成流浪的修道士的信使到来为止
s很抱歉晚更了,解释一下原因,大学开学的传统节目,喝酒,那群家伙是真能喝,差点给我喝断片,要不是内急,大概到现在我还没醒过来。
这两章是晕乎乎的时候码的,质量上可能有些不尽人意,如果书友们有意见的话可以提出来,我会在之后改正的。
s突然发现喝完酒码字速度好快,完全不带思考的
第四十三章 流言()
“好吧好吧,奥德加叔叔,你赢了,我会派使者到威尔士去不管如何,就算我同意娶那位小姐为妻,也总要看看女方那边的意思,对不对?”
这是一个明媚的清晨,尽管太阳只是刚刚从东方升起,但是祥和的温暖却已经照耀到每个人的身上。
这样的日子对于布列塔尼的人来说是宝贵的。
特别是在春天,在春耕的时候要知道在平日里,布列塔尼总是个多雨的地方,能遇见这样阳光灿烂的好日子,完全可以说是上帝保佑了。
对于马格努斯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当时,他正在吃早点,具体是水煮蛋与白面包不要问他为什么吃这两样即使是他已经快要到看到这两样东西就想吐的地步,但是还是强咬着牙吃下去。
因为其他的食物与这相比更为恶心。
牛奶中除了去不掉的刺鼻腥味,还有来源不明的未知漂浮物人的呕吐物所谓的青菜浓汤更是一锅乱炖,仔细翻翻说不定还能找到蛋白质是牛肉六倍的大肥虫
然后,最主要的,即使是在马格努斯的强烈要求与皮鞭的督促下,厨房好不容易才保持了干净,但是为他做饭的厨师,却从来都没有大小便后洗手的好习惯!
而在中世纪,是没有用来擦屁屁的纸的!
所以他们用草木灰,或者是用手来擦
吃这样的厨师做出来的饭菜,马格努斯宁愿饿死!
所以他只吃白面包与水煮蛋,至少这两样从表面上看最为干净。
尽管马格努斯也有过纠正这些家伙不良习惯的想法,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使是用皮鞭来威胁,这些家伙也只会好了伤疤忘了疼,下一次依旧不长记性。
而马格努斯现在很忙,非常忙,反正吃白面包与水煮蛋过日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再坚持一会,等这个三月过完,春耕结束,马格努斯再来好好料理他们。
在脑中胡思乱想了一番,尽量的把注意力从眼前的早点上转移,马格努斯胡吃海塞,确认自己摄入到了足够的能量,然后准备动身。
按照预定的行程,他今天应该在一个农庄里监视那些农奴种地。
农奴是一种颇有破罐子破摔之感的生物,既然生命并非自己所有,那么他们反而不怕死了即使是用刀剑威胁也不管用,反正活着也只是受罪,那么为什么不早点上天堂呢?
幸亏基督教义不允许自杀,否则这世间有没有农奴就还要两说。
上帝只凭借着信仰就能让农奴规矩,凡人要管教农奴,还是要靠鞭子。
不怕死,但是怕痛。
这是即使是伟大的英雄也无法避免的通病,更不要说是卑微的农奴了,只要鞭子在空中炸响,他们包管就会老实下来。
但是,今天稍微有些不一样,等到马格努斯吃完早点准备上马,他就被奥德加拦住下来。
奥德加明显是有备而来,气势汹汹,看样子是不从马格努斯这里得到一个答复决不罢休。
这个婚约已经拖了太久了!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王子殿下,你还能拖到我这把老骨头入地不成?!
只要你不是每天一道的来缠我,说不定就真的有可能
马格努斯颇为无奈的想道。
但是同时,他也知道这实在是不可能。
即使是把奥德加的一片赤诚忠心抛在一旁,单单的从利益的角度来分析这次联姻,对于马格努斯来说也绝对是有利可图一个手握强军的老丈人,一次将整个威尔士都收入阆中的机会,倘若是别人,例如说先王哈罗德,他早就欢天喜地的答应了。
况且,就算是马格努斯再不愿意靠近中世纪,普遍显得脏乱与庸俗的女人,他也不可能永远不结婚。
他必须要有一个继承人。
而且必须要是亲生,身体内流淌着他的血脉的。
既然所谓的贵族制度的实质就是家族传承,那么身为葛德温家族最后一个成员的马格努斯就更应该履行这个职责要不然,等他死了,这个布列塔尼公爵领,甚至是将来的英格兰,他要留给谁?
有人继承吗?
没有!
这样的说辞并不能让人信服,因此就让我们换一个方面来讲倘若是马格努斯坚持不结婚,那么等到最后,他的封臣,他的骑士,又或者是因他而变得有地位,因他而变得富有,那些受到马格努斯恩惠的人,会硬生生的给他灌上,捆住手脚,然后丢到某个被挑选出来的贵族少女的床上!
因为马格努斯不仅仅要为葛德温家族负责,更要为他的封臣们负责。
封臣马格努斯的封臣,他们和那些传承百年千年,在地方上有着根深蒂固势力的旧贵族并不一样他们的权势和土地全部来自于马格努斯,一旦这颗替他们遮风挡雨的大树倒下,借用东方的一句古话,覆巢之下岂有安卵?
但是人总不能决定上帝什么时候会召唤他的宠儿。
所以马格努斯需要一个继承人。
与其等到被手下的封臣捆住手脚,倒不如自己先主动一些,至少,这样还有着一个选择的机会。
当时,马格努斯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他给了奥德加一个含糊其实也算不上含糊,毕竟卢埃林公爵除了一个女儿外再无子女,娶了他女儿,只要不犯傻,几乎就是天定的下一任公爵无数贵族家庭没有继承权的次子翘首以待,排队都能从威尔士排到英格兰去。
优秀的年轻人数不胜数,即使是让他们入赘也不会有困难,既然如此,卢埃林何必要把女儿嫁给马格努斯呢?
就因为他和先王的一纸婚约吗?
马格努斯可不相信,这个被称作是威尔士大公爵的家伙,会是一个遵守契约的良善之辈。
派个使者过去,双方先扯扯嘴皮子,等到卢埃林公爵撕毁婚约,马格努斯再写信表示谴责,卢埃林公爵再表示反谴责等到这份时间过了,差不多就是一年之后的事情了。
希望这其中能有什么转机。
当然,真要是卢埃林一口答应,什么条件也不提,那得,你还在等什么,遇见这样的好男人就嫁了吧。
奥德加虽然有所不满,但是他也知道,能逼着马格努斯答应到这个底部,已经是最大的成果了,再硬逼只会适得其反。
倔驴要顺毛摸,硬马更是不能强按头。
于是,奥德加也收起了严肃的面孔,露出了笑颜,正想着趁热打铁,让王子殿下现在就写信派出使者
然后,他就看见马格努斯的脸色一下了就变了。
变得铁青无比。
那是在马棚伺候马匹的两个马夫的闲聊,一则流言正从他们的嘴中说出,马格努斯敏锐的察觉到,这对他的统治绝非好事,并且,绝不是空穴来风。
第四十四章 推测()
流言是可以杀人的。
当时,由于距离并不近,而且马格努斯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了奥德加的身上,他并没有对那两个马夫的话听的十分清楚。
但是,多亏了他的那个语言精通的金手指,尽管只是断断续续,凭借着连猜带蒙,马格努斯大概还是能把那两个马夫的对话模拟出来。
同时再次确认,这对于他的统治绝无好处。
那两个马夫是这样说的
“汉森兄弟,你怎么这么愁眉苦脸的啊?”
“唉,阿布老兄,你知道的,前几的一个兄弟战死了。”
“看开点吧汉森兄弟,就像是新开的神父说的那样,他只是上天堂去享福了,要是我,如果死的时候不那么痛,也想要上去享福呢!”
然后,重点来了。
被称作是汉森的马夫一下子慌了神色,愁苦更深,却是先把头左右转了转,确定附近并没有他人,两位高贵的贵族也都在谈话,注意不到这边,这才小心翼翼的说道。
“阿布老兄,我担心的就是这个!两天前,我招待了一位流浪的修士就像是经上说的一样,一位真正的修士,他没有向我索要任何东西,只是吃了一块面包,还为了我的亲人祈福但是,当修士听我说到新来的神父的时候,他立刻就说这是魔鬼假扮的!”
“吓!怎么可能呢?!”
阿布被吓了一跳,连忙追问道。
“我一开始也是不信,怎么可能会有魔鬼敢假扮伟大的神的使者呢?但是修士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他立刻就说了几条证据来让我相信。”
“这可不是小件事,汉森兄弟,你说来我也听听。”
“当然,阿布老兄,我脑袋笨,修士的话记得不清楚,你就将就着听一下首先,我们信仰的除了至高无上的神,还有伟大的救主和他的母亲,因此祷词不是以耶和华之名,而是以圣父圣母以及圣子之名。”
“可是”
阿布就不明白了,只是一个称呼上的差别,怎么就变成魔鬼了呢?
“别急,老兄,一开始我也是一样不信,修士看我还是执迷不悟,又让我跟着他念经文,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一连念了三遍,我才明白自己的错误。”
阿布还是不明白。
不明白才是正常,因为这本来就是强词夺理。一般的农民既不识字,又没有知识,一本圣经要怎么解释全凭教士的一张嘴农民们只需要敬仰上帝就好,但是教会里,光是对圣经的不同解读,就要分出数百个流派。
流派不同,就是异端。
异端比异教徒更可恨十倍。
每年的异端审判所里,只是因为流派不同,被抓进去的人不知道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