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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第9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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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一名骑着黑色大马的羽林卫又要击球得分,却突然一道白影闪过,如风驰电掣,硬生生从他侧面掠来,那马装饰着用牦牛尾巴制成的红色马缨,正是赵佳的马!

    赵佳犹如与白马一体,在奔跑的马背上,她侧斜身体,转过臂膀,紧紧地贴在马肚子上,右手持月杖,轻轻一挥,就将马球从正准备击球的羽林卫手里抢了过来!纵马狂飙,突入敌阵,猛地一击,马球破门得分!

    “精彩!”这是个漂亮的截断,一时间满场都爆发了响彻云霄的欢呼声,连并不太懂马球的鲜虞偃都在大声为赵佳喝彩。

    鲜虞偃是白狄人,虽然没打过马球,但对马匹再熟悉不过,要知道,马在奔驰时的速度是极快的,在上面的骑手光是控制马匹就不容易,更要分心去击打移动的球,而到处乱飞的球,速度比马还快。不仅如此,骑手还需要准备进攻、防守与配合,其难度已经不亚于一场真正的草原骑射大战!

    所以,这项运动非常要求骑手本身的勇敢和果决,如果不够勇敢,一时退缩了,就会失去击球机会。

    如此看来,赵佳不仅骑术过人,而且胆大心细,才能有如此精彩的表现,一时间,鲜虞偃不由佩服起这个小女子来。

    接下来的比赛依旧剧烈,击球声响如雷鸣,马球飞来飞去,变化多端,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却见赵佳一匹显眼的白马,在众黑马里东西驱突,风回电激,所向无前,弯着身在马的两侧反复击球,挥舞月形球杆时虎虎生风,足见臂力了得,不似寻常女子只会纺织。而且她的出入每每出其不意,开始为她的队伍赢回一些分数。

    然而在运动上,女子终究不如男,羽林卫们身强体壮,队员之间的配合也颇为默契,在马上击球、传球、射门,动作娴熟,极为精妙,所以分数一直没有被女队追上。

    不过到了后面,眼看宫女们已经香汗淋漓,连挥舞球杆的气力都没了,羽林卫们也默契地露出了一丝“疲态”,唯独赵佳依然全神贯注,整个击鞠场仿佛成了她的舞台,并球分镰,交臂叠迹……如电如雷,更生奇绝。

    一时间,鲜虞偃只感觉这是一场真正的战争,而赵佳,就是那位力挽狂澜的骑将!

    ……

    “连骑击鞠壤,巧捷惟万端!”

    有这种感觉的不止是鲜虞偃,赵无恤也坐在御座上,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家小妹。

    长兄如父,他与她的关系,与其说是兄妹,不如说是父女。她的每一个冒险的举动,都让无恤暗暗捏了把冷汗,有些后悔太轻易答应她胡来,这情形,比自己指挥大军打仗还要紧张啊!

    而她的每一次得分,又让赵侯露出了由衷的微笑。

    或许是因为经常跑动,这个任性的小妹比同龄的女孩要高挑健康,就是对女红提不起兴趣,偏爱骑马击鞠。赵无恤曾经试图给她“矫正”,但小女孩一哭二闹后,就心一软放弃了,心里想着由她去吧。

    不知不觉,赵佳已经快十五岁了,女子十五及笄,赵无恤之前问她及笄之年要什么礼物,她居然要赵侯送她一整套的马球服装、马匹、球杆等物,并任由她组建一支球队,在众目睽睽之下与羽林卫公开拼杀!

    这个要求在长乐宫里掀起了轩然大波,赵佳的母亲怀疑她癫狂发疯,然而赵无恤已经先答应了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只能硬着头皮同意,只想着让她在十五岁生日这天好好高兴高兴。

    “由着她去吧……”看着赵佳再度进了一球,赵无恤对旁边同样揪心不已的季嬴说道:“及笄之后,就要谈论论嫁,她只怕不能再这般天真烂漫下去了。”

    “这野丫头,成天舞剑开弓,骑马击鞠,谁敢要她?”季嬴却是更操心了,长姊如母,小妹于她而言,也像女儿。

    “这可不一定。”赵无恤看了看场边看台上为赵佳每一个动作喝彩的年轻人们,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他也没有料到,自家小妹在邺城功勋子弟里竟如此受欢迎,同龄人都在为她的英姿飒爽喝彩。这或许要归功于,在赵无恤十年经营,移风易俗下,赵国的新贵圈子里,尚武精神已经无处不在,连带着对女子的宽容也堪比盛唐……

    而后世的唐朝,女子在大众场合下玩马球也是司空见惯的事。

    但凡华夏雄壮的时代,如汉唐,男人都会把精力放在开拓和进取上,对女子也更有几分大度。唯有在那些自卑羸弱的时代,没本事的男人才会把威风撒在自家女人身上,并产生了裹脚这种与生物本能完全相悖的畸形审美观。

    所幸这个时代,还没有理教来残害少女们鲜活的生命,赵无恤希望永远不会有。

    他的长乐宫里虽然规矩分明,但各位夫人、美人都有一定的自由:乐灵子可以钻研她的医术,季嬴可以养她的花草白鹿,孔姣可以做她的书虫;伯芈可以一边耐心地听儿子大谈儒术之妙,一边为远在吴国做赵吴沟通使者的弟弟缝制衣裳;西施也终于可以不再隐藏自己,光着脚在溪水里晃荡,在无人的月夜里为赵无恤舞剑——越女教她的剑。

    所以如此一想,赵无恤也不觉得赵佳的喜好有什么惊世骇俗的了。

    一眨眼,比赛已经在锣声和欢呼声中宣告结束,女队以一分的优势,击败了羽林卫,当然,明眼人都知道,这是赵侯授意下,羽林卫的小伙子们故意放水,让公女嬴上一场,并不丢人……

    然而有人却不乐意了。

    ……

    “胜者登台受赏!赏骕骦马一匹!金月杖一柄!银球一枚!”

    在万众瞩目下,赵佳打马到看台前一跃而下,也不看裁判官牵到她面前的骕骦马,径自登台,站到赵无恤的御座前,对着兄长、嫂子、姐姐行礼——士见君之礼!

    她头戴男士的皮冠,鬓角的乌发已经被汗水打湿,冠下一对细眉如同飞翔的燕翅,颇有几分英武之气;麦色的脸颊上微微发红,健康而充满活力,这是经常在阳光下走动的标志;抬起头时,她的眼睛,明丽之极,抿紧的嘴唇嫣红动人,却又透着几分不服气的倔强。

    “吾家有女初长成啊……”一眨眼,十五年过去了,赵无恤也已经步入中年,他的长子赵操,也与赵佳一个年纪,如今已经回到他身边,在临漳学宫里学习,也常受他耳提面命,了解如何治理地方。

    他起身,从有司手里拿过金月杖,想要亲手交予小妹,作为她及笄之年的礼物。

    谁料,赵佳却不关心胜利者的奖品,而是赌气似地说道:“羽林侍卫未尽全力,佳恳请来日重新赛过!”

    说完这句话,赵佳又抬起头,质问赵无恤道:“是不是兄长授意,让将士相让?”

    这一下,已经举起金球杖准备递给她的赵无恤就有些尴尬了,还是旁边陪坐的正宫夫人乐灵子为他解围:“佳,汝乃公女,彼辈不敢伤你,让你又如何?”

    “球场如同战场,两队击鞠,犹如两军厮杀,球场上能相让,战场上能相让乎?”

    十五岁的少女,看上去再成熟,毕竟单纯,大人当做儿戏的事情,她还认真起来了,倔强地说道:“佳宁可两边尽力而输,也不想凭借公女之名卑鄙地赢!”

    直到季嬴也加入进来,让小妹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胡闹,她才算消停,撅着嘴接过了金球杖,不过在得知这是赵无恤让人为她所制后,感激地看了兄长一眼。

    “兄长能记得佳的生辰,便是及笄最好的礼物了。”

    “难得懂事一次。”赵无恤哭笑不得,有了妹妹的一个鬼脸,他心情顿时好了不少,大手一挥,让今日观看了这场击鞠的人都留下,入夜后在长乐宫内,还有一场宴飨,为了自家这位小寿星,华夏伯主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

    “君侯对佳主之用心,远超对几位小公女啊……”在回邺城的路上,有看到今日这一幕的赵国贵族悉悉索索地说着话。

    “何止,就我看来,都快超过几位公子,甚至是太子了!”

    声音渐渐变低,远去,翟厉若有所思,而骑马走在他身后的鲜虞偃,还未从今日的惊艳里缓过神来。

    “不曾想,赵国的公女,竟是如此人物……”

    在赵佳登台时,鲜虞偃有幸看到了她的近容,只是一眼,他就挪不开眼睛了。她很美,而且这种美与那种柔弱娇嫩的美不同,在这名少女身上,阴与阳,柔与刚似乎完美地结合到了一起。

    “太子,太子?”翟厉唤了几遍,才将鲜虞偃从回味里喊回现实。

    “太子觉得,这位佳主如何?”

    “妙极!”

    “如此便好,君上让太子来邺城做什么,太子还记得罢?”

    “父亲,欲与赵联姻……”想到这里,鲜虞偃的目光顿时变得热切起来:“大夫,莫非……”

    “不错。”翟厉哈哈一笑道:“赵国诸公女,可以婚配的仅有佳主一人。当年陈国东楼公迎娶周武王之女大姬,陈国由此得利数世。方才前面那些人的话不知太子是否听到,赵侯宠溺其妹,若太子能将此女娶为夫人,定能让中山得到一个极佳的倚仗,赵侯念在兄妹之情上,定会在中山国与燕国有隙时,帮衬中山!”

    “大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简直是真中他下怀啊!鲜虞偃欣喜若狂,找不到其他的词还形容,嘴里蹦出了这么一句不怎么相符的,也不顾赵佳到底算不算“淑女”。随即他又想到今日那些赵国子弟、秦国质子看赵佳时爱慕的眼神,危机感顿生,急冲冲地对翟厉说道:“大夫,事不宜迟,吾等立刻回馆舍去筹备礼物,我明日,就要入宫去向赵侯请婚!”

    ps:晚上还有一章

第1129章 长兄如父() 
“中山太子欲娶佳为妇,堂弟,汝如何看?”

    这次求亲来的突然,中山虽然不强,毕竟也是一千乘之邦,而且还紧跟赵国脚步,不能一口回绝。

    于是赵无恤让中山太子和其随从先回馆舍,他自己则随口询问起殿内赵广德的意见。

    赵广德已经被封为东海君,他的封地钟吾人口地盘虽然不小,但人口不到十万,居民多为海岱淮夷,受中原影响没有徐国大,赵广德带一批军队过去,充其量能重现当年鲁、齐就封时“夏君夷民”的状态。

    这次来邺城,他是要向赵无恤辞行的,不料却遇上了中山太子的求亲。

    “弟觉得……”赵广德小心翼翼地揣测赵无恤的表情,他知道,赵侯是极度偏爱赵佳的,名为兄妹,实为父女,对于佳的婚事,心里其实是十分重视的。

    所以他大着胆子说道:“弟觉得中山虽然位列诸侯,但仍然是一个戎狄小邦,佳嫁过去,会不会有些委屈?”

    “那你说她要如何嫁才不委屈?”赵无恤一边喝茶,一边淡淡地说道。

    “以赵国长公女的身份,少说也配得上一个大国诸侯,比如秦、楚,秦国的公子刺与佳从小相识,臣弟还听说,楚君的年纪,也只是比佳略小……”

    然而赵广德这次却是料错了,赵无恤却有不同的看法:”秦楚的饮食、气候与邺城相差太大,千里迢迢地嫁过去,只怕她会不习惯,再说了,倘若赵国与楚国交战,或者与秦国再度决裂,她岂不是会左右为难,或者受到刁难?“

    见状,一旁的石乞却突兀地说道:“臣倒是觉得,中山太子才是良配。”

    “哦?石乞,汝前几日不是还进言,让寡人出兵讨伐中山,灭了此国,将其化为郡县么?”

    赵无恤扫了一眼石乞,这石乞本是楚国人,在弑杀晋国太子,逼死晋侯一事里立下了大功,赵无恤也给他加官赏爵,如今在东阳郡任郡丞,他是一个为了位列卿相而不择手段的人,讨伐中山,则是他混军功的最好捷径。

    现如今,他却极力建议赵无恤同意中山国的请婚,其中必有蹊跷。

    “莫非,汝收取了中山人的贿赂,开始为其说项了?”这话虽然是开玩笑,但从赵侯嘴里说出来,也足以诛心了。

    “岂敢如此。”石乞也不慌,笑道:“兵者,诡道也,这嫁公女,也是攻略中山的手段之一。”

    “究竟是怎样的手段,你倒是说说看。”

    作为对堂兄极为熟悉的人,赵广德发现,赵无恤的声音徒然变得冰冷了起来,不由心里一紧。

    但沉浸在计谋里的石乞却没有发现这种变化,他侃侃而谈道:“臣听闻,欲强国者,务广其地,赵国现在地方已经十分广大,东到海,西至泾,南抵淮,北达代,然而在赵国腹地之内,依然横亘着一个诸侯,那便是中山国!此国控太行之险,绝河北之要,尤其地势甚高,向南,其俯看邺城,犹如高屋建瓴,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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