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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那朕是不是可以找一本功法练练?你们练的是什么?”司马衷问道。
“陛下,不必再去寻找其他的功法,咱们司马氏也有自己的传承,名曰《天命诀》,老奴修炼的便是其中一分卷,名曰《附龙宝典》。”仅一分卷就能达到玄阶巅峰,可见这功法的强大之处,当然作为司马氏的家族护卫,他们也只能修一分卷,不过即便如此,玄江也对司马氏感激不尽,所以这些年一直为司马氏鞍前马后。
《附龙宝典》?你确定那不是《葵花宝典》?不过这《天命诀》,好霸气的名字,应该是很功法吧!司马衷迫不及待地问:“哦?那这《天命诀》现在何处?”
“如果老奴没有猜错的话,功法就在这铜盒之中,由我等四人保管,必是之物。”玄江看向了铜盒,推测道,既然先帝没有把功法交给司马衷,那极有可能就在这他们保管的盒中,否则别的地方放这么的传承,肯定不安全。
司马衷也看向了手里的盒子。
“铜盒……真的会在这里吗?万一只是先帝的遗书呢?先打开再说。”
玉坠严丝合缝地塞进了方孔,只听“咔嚓”一声,盒子上的龙纹裂出了一道缝隙,司马衷用手轻轻一扣,便打开了盒子。
入目是一份叠着的锦卷,司马衷有些激动的把它取出,缓缓打开,只见锦卷右侧赫然写着《天命诀》三个隶书大字,锦卷下面则有一个小玉瓶和一个同样的方孔。
“西北局势虽说糜烂,可皇帝你也不用太过忧虑,那些异族能成什么大气候?量他也打不到洛阳来。”杨芷见司马衷吃饭时还魂不守舍的样子,以为他是在为西北之事发愁,便开口安慰道。
“是啊,陛下,不如让臣妾上阵,定能平定西北之乱。”李秀也跟着附和,好久没上上战场,她也是憋得慌,一说上阵,双眼都冒着光。
“咳咳,朕怎么可能把那些毛贼放在心上,只不过是御厨都被遹儿要走,吃着有些不习惯罢了。”司马衷敷衍了一下,匆忙吃完了饭后对几人说道:
“朕还有事要处理一下,你们慢些,而且没什么大事的话就不要来打扰朕了。”
几女面面相觑,不知道司马衷要做什么,她们都知道皇帝事多,肯定有些不便于透露,所以也就没有多问。
准备好了水和蜡烛,吩咐几个小宦官看住门,司马衷就走进了一间密室里,盘膝坐在一张软垫上,就看起了那张锦卷。
“嗯?十六岁前始修为宜,而立之后则渺渺矣。你大爷的逗我呢!”才看了两句简介,司马衷就忍不住骂了起来,他是甘露四年生人,今年整好三十一,他甚至有种被忽悠的感觉。
耐着性子看下去,“欲破此难,须服洗髓丹一枚,辅以丹药之力改善根基,亦可感气筑基……”
吓劳资一跳,看完了整张锦卷,司马衷松了口气,拿起了那个小玉瓶,果然,瓶口边刻着“洗髓”二字。
第七十一章 何总督死了()
“这只是黄阶的功法,到达玄阶还有下一卷,现在能不能直接获得玄阶卷呢?”司马衷从锦卷上得知玄阶卷就在盒子第二层,开启方法依然是用手腕上的玉坠,不过得达到玄阶初期,他用玉坠试了试,没什么反应,便收了起来。
用指甲抠开了瓶盖,一阵清香顿时扑面而来,不一会儿就溢满了整间屋子,司马衷拿着这颗晶莹剔透的丹丸,放在眼前仔细瞅了瞅,“啪叽”一下扔进了嘴里,然后就闭眼坐好,按照锦卷上的方法开始寻找气感。
西北军区总督府里,总督何攀瞪大了眼睛,挣扎着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坐在他榻前的司马肜冷声一笑,就从他手中掰下了统制西北军的虎符,这代表着军权的东西他的眼中满是火热。
“何总督,你也莫怪本王,谁让你挡了本王的路呢?”看着死不瞑目的何攀,司马肜淡淡地说道,伸手抚下了他的眼睛。
“殿下,军中高层都换成了我们的人,那个难缠的周处也被支回了司州,现在整个西北军都由您说的算了。”夏侯骏站在司马肜身边,谄媚地说道。
“嗯,虽说有些仓促,可皇帝问责文书已经到了,孤也没有办法,只好让何攀永远的闭嘴了,他不死,咱们就得死。”司马肜其实长了一副忠厚的面孔,可是说到死时,却是一脸的凶相,强烈的反差人看起来很不舒服。
“殿下说的是,那咱们与齐王的交易……”夏侯骏小心翼翼地请示道。
“哼!说起来都是司马冏这小子逼的,要不是他以之前作乱之事胁迫本王,孤怎么会倒卖军械粮草?又怎么会任由氐人做大?以至现在一发不可收拾,不得不抛了高官王爵,反了朝廷。”司马肜冷哼一声,愤愤地说道。
四王之乱时他与司马伦等反王都有过联系,虽然最后没有起兵,可依然成司马冏拽在手里的把柄,现在只好按着他的要求,把西北军的物资贩卖给了司马冏,更过分的是司马冏还要他故意放水,他也是一时糊涂,等氐人都凝聚在了一起时,他就懵了,只好将错就错。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殿下也不用气恼,如今咱们占据了雍梁二州,手握五万精兵,下辖人口百万,朝廷也奈何不了我等。况且殿下乃是天纵之才,怎能只做一区区王侯?当为天子也!”夏侯骏见司马肜如此气愤,便费尽心思劝道,少不了又是一通马屁。
“哈哈哈!朕就喜欢你这爱说实话之人,朕若为为天子,你当为丞相。至于司马冏,就让他跟着那群氐人喝西北风去吧,既然反了,还怕他的威胁作甚么?他要再敢过来,朕定要活剐了他。”
司马肜哈哈大笑,属下拍马屁对他最是受用,他不仅心情大好,还恬不知耻的承认了,现在就幻想着当皇帝的姿态,不过提起司马冏,他还是咬牙切齿。
“臣谢陛下封赏!”夏侯骏见司马肜做出了承诺,大喜,顺势拜倒在地,一副狗腿子的样子做得贼足。
密室中的司马衷仿佛进去了另一个世界,他用了两个时辰,终于感知到了灵气的存在,一丝丝灵气在空中飘荡着,宛如一缕缕青烟,悠然而又神秘。
司马衷有些不满,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在垫子上盘腿坐了四个小时,腿早就麻木酸痛,他暗道这入门也太慢了,再这么坐下去,腿都不能直了。
如果是个懂修炼的人听他如此抱怨,肯定会忍不住抽他,两个时辰就能感知到灵气,你这厮竟然还嫌慢,那让这些最少三天才能感知到灵气的天才还怎么活?
他试着用《天命诀》的修炼之法来吸收这些灵气,由于是第一次,所以速度很慢,一丝丝灵气被吸入百会穴,再用《天命诀》上的运行之法灵气顺着功法轨迹流转,一个周天之后,灵气便转化成少量真气,储存在了经脉中。
这点真气实在太少了,他又接着吸收灵气,运行了第二个周天、第三个周天……随着运行次数的增多,他对这修炼的过程也愈发熟练,吸收转化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此时的司马衷完全沉浸在了修炼之中。
当阴维脉和阳维脉都被积攒的真气灌满,再吸收就有些膨胀的感觉之后,司马衷缓缓睁开了眼。
“这就是黄阶初期吗,感觉还不错。”修炼过程中,灵气在体内运转,不仅滋养了腑脏,还淬炼了经脉,使之更加通达结实,血管经络中残存的脂肪也被炼化,输送血液真气的效率也随之提高,司马衷感觉浑身一阵轻松。
二脉中储存的真气,在他的引导下正经,为身体各个部位了能量,司马衷握了握拳头,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几个月的锻炼,都没这一次修炼的收获大。
“嗯?什么味儿?”结束打坐的司马衷被一股恶臭熏得清醒过来,难道修炼地太过入迷,大小便失禁了?
看看自己的样子,手臂上身上竟都是一层黑色的污泥,摸了摸脸上,也都是黏糊糊的感觉,还散发着让人作呕的气味儿,这应该就是修炼过程中排出的毒素吧。
司马衷还是一阵恶心,急忙站起身来要去洗澡,可是盘坐了这么久,双腿早已麻木,差点又一坐回去。
他扶着墙站稳,试着把真气输送到双腿上,没想到还真有用,几缕真气就让双腿恢复了正常,还充满了动力。
第七十二章 不一样的审美观()
天已经大亮,门口两个小宦官也没有离开,半眯着眼小鸡啄米似的打瞌睡,司马衷假装咳嗽了一声,二人立刻惊醒,一见皇帝出来了,赶忙下拜道:“陛下恕罪。”
“你二人速去准备温水,朕要沐浴,另外去内府支取一贯钱,就当是对值守一夜的奖励了。”司马衷吩咐道,并没有在意他们打瞌睡,他修炼一晚比睡觉还舒坦,两个小宦官也算是尽职。
“诺,谢陛下赏赐。”两个小宦官大喜,这才注意司马衷身上净是污秽,便立刻去准备沐浴的温水。
司马衷看着两个小宦官的背影,满意地点点头,达到了黄阶初期就能看到他之前看不到的东西,比如,每个人身上的气流和气势。
二人身上没有一点真气波动,也没有练武之后的气势,很明显就是未曾修炼也未曾练武的普通人,不知道遇到修炼者和武者,还能不能看出来呢?
泡在一个装满温水的木桶里,用丝瓜瓤刷掉了身上的污垢,桶中的水也变成了如墨般的黑色,又换了一桶干净的水,抹上澡豆香胰,那浑身的臭味儿也随之不见。
“爽啊~”司马衷慵懒地靠在浴桶边沿,舒服的呻吟出声。
“咦?功法怎么自己运转起来了?”司马衷突然发现百会穴还在吸收着灵气,而自己没有引导,这些灵气却按照修炼时的轨迹,自动转化成了真气,往阴维脉和阳维脉中凝聚。
“难道修炼不用一直打坐?也不是多难嘛。”司马衷自言自语道,算了,反正没感觉到什么不适,说不定别人也都是这样呢。
洗完澡换了身衣服的司马衷,虽然在整体上没什么太大的改变,个头还是那么高,也没见胖瘦,可是洗精伐髓之后的皮肤却变得白皙,以前身上的一些黑斑小点也都消失不见,而且整个人多了一种缥缈的气质。
“咕噜噜~”一晚上加一上午没吃饭,司马衷的肚子也表示了抗议,虽说吸收的灵气也是能量,可这才黄阶初期,远没有达到辟谷的境界黄千亲自去给做点好的,司马衷就在花园凉亭里大快朵颐起来。
“嗯?秀儿你过来。”刚吃完便见李秀也来到了花园,司马衷知道李秀上过战场,也知道她练过武,可是他从李秀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上,却看不出她是何境界,难道判断境界的法门不对?
“陛下,您今儿怎么有兴致来这后花园?”李秀见司马衷打招呼,有些惊喜,三步并作两步就踏到了他跟前,她应该是刚刚锻炼过,鬓角还有些细密的汗珠。
“秀儿,你看朕有什么不同么?”司马衷刚洗了澡,身上还有一股清香,头发没有干透,只扎了个束带,随意的披散着,倚在亭柱边笑着说道。
“陛下您……您也开始涂抹脂粉了?”李秀走近一看,瞪大了眼睛好奇道。
说来也奇怪,司马衷来到大晋后发现,这个时代对男人的审美与其他历史时期都大不相同。
许多评书里称赞男人的相貌往往会说:“眼见此人天庭饱满,地角方圆,四方阔口,豹眼圆睁,鼻如悬胆,目似朗星。端的一个好相貌!”
但对晋朝大众偶像这么说就应该改成:“眼见此人肤如凝脂,唇赛点朱,面似月下白玉,腰如风中杨柳,口嘘兰麝,体溢芳香,端的一个好皮囊!”这话用在貂禅身上,固然恰当,用在魏晋男偶像身上,也无不妥。
也就是说,魏晋时期被认为帅的男人有些偏中性,司马衷第一次见卫乐时,就觉得他是个有些娘的小白脸,可是满大街的女子目光都在他身上,这让司马衷有些郁闷。
按照此时的审美标准,帅哥首先要白,最好比女的还白,比如王导那小子的皮肤就非常白皙,手拿白玉柄麈尾,手和玉浑然一体,大家看了都很羡慕。
称赞起男人,也往往用“玉人”表扬其白皙,许多玉人或者想当玉人的男人,就坚持在脸上抹粉,比如说曹魏时的何晏,就是一个典型。
抹粉的风气相当流行,朝堂之上有些年轻些的官员就喜欢化了妆再上朝,与那些不修边幅、扪虱而谈的名士们形成了两个极端,按照此时的说法是这些男人“胡粉饰貌,搔头弄姿”。
其次最好还有点体香。比如大帅哥韩寿,也就是司马衷前任连襟,就拿着情人贾午馈赠的香料猛用,周身香喷喷的,觉得很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