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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超级战士-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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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句话,她说得很郑重,秦天听得心中凛然。他的二叔,果然不是记忆中的酒鬼,而是一个有着许多秘密的人。

    二叔是这样的人,那我死去的父母,又是怎样的人呢?他们真的只是锦城大学的普通讲师吗?秦天心里,生出许多疑问。他突然觉得,他不仅不了解自己的二叔,不了解自己的父母,甚至可能连自己都不够了解。

    妖月既然称我少主,那我还是我吗?

    “你以后住哪里?”秦天努力甩掉这些复杂的念头,出言问道。

    “当然住这里了。”妖月横了他一眼,“我要保护你,自然得留在你的身边。”

    我靠,和美女保镖的同居生活……秦天细细品着黑白妹的惑人风情,一时间不由心神激荡。二叔,你这个安排真是贴心得不要不要的,以后天儿一定会好好给你养老的。

    “乱不怕啊,收拾收拾就好了。”妖月笑道。

    “怎么能让你受累……我还是掏钱请钟点工吧。”秦天急忙摇头。虽然他已经被迫接受了少主这个身份,但让妖月做打扫房间这种粗活,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能省就省点吧,反正费不了多大的劲。”妖月劝道。

    这是个会居家过日子的女人啊!秦天心中赞道。

    “那就听你的!”他点头。

    两个小时后。

    “少主,就两个人的房间,你还没打扫完?我饿了,快去给我弄点吃的!”妖月慵懒地窝在沙发里,一脸不耐烦地朝着楼上喊道。

    “来了来了!”满头大汗的秦天手里拿着拖布,出现在站在楼梯,一脸谄媚地朝她笑道。

    “动作快点嘛!一个大男人,还是特战队出来的,干活连钟点工都不如!”妖月皱眉,抱怨着。

    钟点工?咱们能不提钟点工吗?秦天心里无限憋屈。

    妖月说要省钱,确实是在替他在省,但费劲的人却不是她。

    少主,现在,去打扫房间吧,我要小睡一会儿。当妖月轻飘飘地说出这句话时,某个正幻想着有事女仆干没事那啥女仆的少主,顿时一脸黑线。

    “我想还是请人比较好。”他抗议,但这抗议被无情镇压。身份并不重要,拳头大的人说话才管用,于是少主只好利落地收拾好沙发,在某妞窝进去惬意地闭上眼睛后,看着那诱人的曲线边吞口水边干活。

    半个小时后,秦天拎着一堆瓜果蔬菜和一袋零食,回到了家中。

    “给你!饭做好了,记得把厨房收拾干净,我有洁癖!”秦天将零食堆在茶发上后,一条围裙从妖月的手中飞向了他。

    “你觉得这样好吗?”秦天恨得牙痒痒,不禁握紧了拳头,问道。

    “少主啊,我随时都准备为你牺牲也!你做顿饭给我吃,不行吗?”妖月看着他,可怜巴巴地问道。

    “牺牲?我是个退伍兵,谁他么会要我的命啊……”秦天叹道。他突然觉得,日子要是他么一直这样下去,他死在妖月手里的可能远比被其他人杀要大。

    “退伍兵?你信吗?”妖月的嘲讽道,“虽然现在没人想要你的命,但当你想杀人的时候,自然就会有人想要杀你。当你杀的人多了的时候,自然就有很多人想要你的命。所以,你对妖月好点吧,她会为你去死的。”

    秦天听完她的话,系上围裙拎着菜,一言不发地走进了厨房。

    妖月看似玩笑的话,却让他想起了自己未来要走的路,一时间不知如何作答。而她的最后一句话,更触及到了他心灵某个隐藏的角落。他愿为他们去死,她愿为他去死,他与她本是一路人。虽然眼下,他无法验证妖月的话是真是假,但仅凭这句话,这顿饭他做!

    虽然有几年没亲自下过厨了,但秦天炒出来的几道菜味道居然还都不错。这可能得益于童年的积累。在那些孤独的时光里,学做几个好菜犒劳自己的肚子,是他人生的一大乐趣。

    妖月吃得很香,居然盛了三碗米饭。

    你这样吃会长胖的。秦天打趣她。

    小时候有个心愿,就是被好吃的撑死。妖月笑着,眼中有星光闪烁。

    晚上,我可以再下次厨。秦天如是说,说完便觉得自己有点儿犯贱。

    一顿饭,一条命,我们以后两不相欠。厨房不属于男人,也不属于我这样的女人。妖月摇头拒绝。

    两个人风卷残云般地将桌上的几个菜扫了个精光。洒下秦天许多汗水的客厅,在两人愉快的聊天中,弥漫着一股温馨的味道。

    秦天收拾完桌子,便朝着厨房走去。

    妖月出神地看着他的背影,脸上露出了一抹满足的笑意,然后像一只懒猫一样,将身子蜷进沙发里。

    (其实,我炒菜的手艺也行,来自童年的积累。将来书友聚会时,我下厨替大家炒几个。呃,为了那一天,努力投推荐票吧………)

第二十六章 再遇铃铛() 
晚餐,妖月和秦天一起吃了顿火锅。

    回到家中后,妖月早早上楼休息了,而被她折腾了一天的秦天却没有丝毫睡意。

    这一日发生的事情太过离奇,他想好好静一静。而接下来他要做的事,也需要好好捋捋。独自走出小院后,秦天来到了街上,朝着风语酒吧走去。

    水云街的人们,似乎从不会沉迷于精彩的夜生活。九点,正是锦城大多数酒吧爆满的时候,但风语酒吧里却只有稀疏的十多名客人。

    秦天找了个靠窗的雅座坐下,要了杯饮料后,便靠着沙发闭目养神思考问题。

    过了一会儿,旁边的雅座里来了几个男子。这些人不知道在哪里才喝散场,满身的酒味熏得秦天直皱眉头。

    几人又点了些啤酒接着喝,边喝边聊。酒兴渐浓,声音也渐渐高了起来。

    “你?吹牛吧!都说酒壮英雄胆,你他么喝得再多,也没那胆子!”

    “靠,你不信老子?”

    “我也不信,你可是出名的胆小鬼啊!”

    “我这回可没吹牛!不信拉几巴倒!”

    “要我们信啊,你证明给我们看啊!”

    “对,证明下!”

    “怎么证明?”

    说到这里,几人开始窃窃私语,其中不时夹杂着几声荡笑。

    “都他么给我看好了!”很快,一个络腮胡大汉从卡座里站起身,摇摇晃晃地朝着吧台走去。

    秦天也望了过去,有些好奇他要做什么。

    吧台上,坐着一个落寂的年轻女孩,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闷酒。

    大汉走到她身边,扭头朝着同伴做着鬼脸。

    “上啊!”众人起哄。

    大汉得意一笑,转过身。

    “啪!”清脆地一声响,他的手掌重重地拍在了女孩的臀上,然后飞快地朝后退了几步。

    “啊!”女孩尖叫起身,愤怒地回头张望。

    “哈哈!”几个大汉笑着,从雅座里跑到了络腮胡的身边,有人拍打着他的肩膀,有人朝他竖起了拇指。

    吧台前的女孩看到了一脸荡笑的大汉,还有他身边那些冲她吹口哨的同伴,面色数变,最终强忍下了怒火,转过身去跟服务生说着什么。

    一个单身女孩,没有勇气在这样的地方招惹一群喝多了的男人,只好寻找商家的庇护。

    善的隐忍,就是对恶的纵容。

    “怎么样,怎么样,都看清楚了吧?闻闻,这手上还有她的体香呢!”络腮胡将作恶的手举在空中,得意地向同伴炫耀。

    “不错!手感也不错吧?”

    “敢不敢再来一次啊?”

    闹事的,永远不怕事大。笑声,口哨声,混杂在一起,让原本安静的酒吧里,充斥着放浪形骸的丑态与心理扭曲的**。

    秦天站起了身,神情冷然地朝着吧台走去。

    弱小者需要呵护,市井中的正义靠拳头砸出。他不介意客串下那个女孩的男友,为自己找个出手的理由。

    “你这只手,今晚会烂掉。”一个空灵的声音回荡在酒吧中,压下了所有的嘈杂与喧嚣,清楚传进了每个人的耳中。

    一个穿着黑色丝袍,身材瘦弱的年轻女郎,缓步从对面的雅座里走出来,站到了女孩的身后,看着络腮胡微微一笑。因为脸色很苍白,她的笑容在灯下看起来有些碜人。

    “哪里来的臭娘们,敢管老子的闲事!”正得意无比的络腮胡,指着她恶狠狠地骂道。

    如果此时站出来的是个男人,他肯定会先衡量下彼此间的实力,但这样一个弱女子居然跳出来坏他的兴致,让他感觉很上火。

    “你的嘴巴,也会烂掉!”女郎又笑了笑。

    “我他么让你的脸先烂掉!”络腮胡冲上去。

    “啪!”一记耳光,结结实实地抽在了女郎的脸上。

    “呸!”他还不满意,又朝女郎脸上吐了口唾沫。

    “杂种!”秦天一声怒吼,大步朝着络腮胡冲了过去。

    因为女郎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熟悉,他稍微犹豫了下,没想到这恶汉竟然胆大如斯,当众殴打一个弱女子。

    女郎拿出纸巾擦了擦脸,目光转向了秦天。

    “秦大哥,不会理会那家伙!”她微笑道,“好几年不见,能请我喝杯酒吗?”

    秦天闻言,停下了脚步,诧异扭头朝女郎望了过去。

    身后,络腮胡恶毒地瞄了秦天一眼,悄然退回了同伴中。身材高大魁梧的青年人怒骂冲出,顿时让他酒意醒了几分,不敢再主动挑事。而刚才趁着酒意干的事,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有些心惊肉跳的感觉。

    “你是……铃铛?”秦天仔细地打量了女郎半晌,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

    女郎微微点头。

    她抬起手轻轻晃了晃,手腕上一串七彩的小铃铛发出了悦耳的清鸣。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秦天微笑,“喝酒没问题,等我收拾掉这小子,免得影响心情!”

    络腮胡闻言色变。他的几名同伴,则仗着人数的优势,冷冷地打量着秦天。

    “秦大哥,我马上要走,别浪费时间了。喝杯酒,我有重要的事情告诉你。”铃铛再度摇头。

    秦天瞄了眼络腮胡,见他躲在同伴中,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突然没了出手的兴致。

    “好吧!”他点头,邀请铃铛一起回到了卡座。

    铃铛落座。服务生很快送来了酒水。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你都成大姑娘了。不过,你的样子倒好像没什么变化。”秦天微笑道。

    铃铛与他,相识于七年前。在东南亚度假的他,一天傍晚无意间从一伙恶徒的魔爪下救出了当时只有十四岁的她。那一天下着大雨,惊恐和绝望,让她的脸色苍白如纸,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嗯。十年后你看到我,还是会是今天的样子。”铃铛淡淡一笑。七年过去后,她的脸色依旧苍白,因为那张脸不过是她行走世间的一张面具。

    举杯,共饮。感慨往事的秦天没有发现,铃铛看他的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秦天问道。

    “我是来找你的。”铃铛悠悠叹道。

    “找我?”秦天有些茫然。

    今天的怪事,是不是太多了!

    先是遇上妖月,接着,一个七年没见过的女孩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而且是来找他的。

    “我的手啊——”就是他出神的时候,一个男子突然惨叫着冲到了酒吧中央,举着血淋淋的手痛哭失声。

    秦天讶然望去。

    那是络腮胡。他高举的手掌上,血肉像高温下的蜡烛一样飞快消融,一串黄浊的液体啪啪啪地落向地面。

    地上腾起缕缕轻烟,伴着一股令人作呕的焦臭。

    “救命啊——”络腮胡盯着自己的手,像见鬼了一样,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只惨叫不止。

    几秒后,惨叫声嘎然而止。他大张的嘴里,也开始渗出黄浊的液体。

    “我说过,他的手会烂掉,他的嘴也会烂掉,可他却不信……”铃铛的声音在秦天耳边响起,阴冷得像来自地狱,“而接下来我要对你说的事,我希望你会信我,秦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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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与魔共舞() 
清脆的铃声,唤醒了一段久远的记忆。

    四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欧曼大陆法兰克王国首都巴厘市度假的秦天,在一条偏僻小巷里第一次遇到铃铛。当时的她,被三个壮汉堵在墙角里,身子缩成一团瑟瑟发抖。风雨声,肆无忌惮的荡笑声,少女凄凉绝望的哭泣声,成为繁体大都会光鲜表面下的黑暗注角。

    一道撕裂长空照亮大地的闪电改变了她的命运。

    秦天透过车窗,看到了一张苍白、惊恐的脸庞。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华族血脉的召唤让他毫不犹豫地打开车门冲进了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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