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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天下-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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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在下!不知陈弟有何见教?”林秀温声应答。

    陈庭壁笑了笑:“别人口传,我只当风吹落叶,扫之即可,凡事只有眼见为实,再者说了,北疆文风近年日减消退,县考中的大才者大多走推恩荫萌步入官途,其余那些自顾安然的苦学者…啧啧…有几个真才实学…大多不值一提啊…。”

    余下的话,陈庭壁没有说完,可是林秀岂能不知他的话中意思。

    眼下,余氏端坐一旁,微闭眉眼品味香茶,而陈庭壁已然抛出文风战书,为了自己的以后,他必须有所反应。

    一旁的陈姝灵看到这里,心已揪起来,虽然她与陈庭壁同父异母,可这个纨绔弟弟还是有些本事,想他聪慧灵光,见思卓越,自四岁入门拜夫子以来,但凡所学,一遍可成,否则余氏也不可能独揽整个陈府大权,其中很多缘由就是陈玉对这个次妻之子的宠爱。

    见林秀默然应允,陈庭壁拱了拱手:“既然如此,小弟就抛砖引玉,林公子,见笑了!”他眉眼略弯,漏出一丝狡黠:“士农工商,工商角徴羽,卑。”

    此对一出,陈姝灵立刻觉察到陈庭壁潜在意思,这还是在嘲笑秀哥的家世,不过林秀在听到此对,眉宇微皱瞬息,双手抱拳低吟九字:“寒热温凉,温凉恭谦让,尊。”

    陈庭壁原本还略带自得的神色即刻僵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深意嘲笑林秀商贾身份,可是林秀却大度以礼仪谦卑回应,在心胸上,他已经输了。

    旁边,余氏稍微一琢磨,已经明白其中的深意,此番被林秀夺回一筹,心有不悦,但也没有过了火候,且余氏发现林秀在进学圣德两年后,明显老成许多,若换是两年前,那是林秀如脱缰野马,整日舞枪弄棒,着实会面色骤现恼怒,不过若真是那样,倒随了她的心愿。

    短暂的寂静之后,余氏起身,临出门前,她说:“林秀,别怪叔母如此,叔母都是为了姝灵好,她早年没了娘亲,我虽是后亲,可我待她如亲生女儿,现在她已经到了出阁年龄,这关乎一辈子的事,叔母要替亡故的姐姐尽到该有的责任,林秀,你理应明白。”

    林秀心下品味,个中味道让他很不舒服,可是娘亲有话在前,为了姝灵,绝对不能忤逆余氏,故而他抱拳施礼:“叔母教诲,林秀谨记于心!林秀一定会努力进考,获得功名,以官家徒子的身份来迎娶姝灵,绝不委屈姝灵一丝一毫。”

第16章 猎狍() 
“如此甚好!壁儿,我们走!”

    余氏母子离开后,陈姝灵面色黯然,她立在林秀身旁,泪眼朦胧,轻言细语:“秀哥,我不在乎你有什么功名,我只想早些离开这个家!”

    “灵儿,你放心,我一定娶你!”说这话时,林秀牟子里的坚定比之北疆的武夫还要坚毅刚硬。

    ……

    不知不觉回乡已经一个多月,清晨朝露还未散去,万籁俱寂,天蒙蒙亮,黑夜正欲隐去,破晓的晨光慢慢唤醒沉睡的生灵,虽然已经六月中旬了,但是微风中的寒意却依然似有似无的弥漫在整个大地上,只是对林秀、李虎、赵源三人,这个时节正是狍子出洞觅食、狩猎飞奔的季节。

    临水北边的上谷草原,三个人影犹如飞箭般踏草疾行,三只肥壮的大黄狗更是甩着满是唾液的舌头,拼命追赶着前方二十余米处惊慌疯逃的傻狍子。

    “大黄二黄三黄,给虎爷冲。”

    李虎手遥长鞭,大声呼喊着自家黄狗,本就玩命的黄狗三兄弟得到主人呼喝的发令后,更是再加三分速度,朝狍子飞扑去。

    只可惜狍子命在危机中,岂能不吐着舌头玩命逃?说声迟,那时快,为首黄狗化身长枪飞扑上去,眼看狍子要命损狗牙之下,不成想狍子一个急刹侧转,三只黄狗撞到一起,滚做一团,而狍子借此机会再次逃离去,这般结果使得李虎大呼可惜,不过一直沉默寡言的赵源竟然疾驰中迅速立足,让后竖腰蓄力,双手抽弓搭箭,指向越发远去的狍子。

    见此,林秀高声:“源哥,两年不见,你竟然开的三石长弓,如此那我兄弟二人就比试一般!”

    闻言,赵源气神不散,眉眼微闭,目**光和羽箭相合,而林秀也即刻止步挺身,快速从肩上取下林懋送给自己的弱冠礼——两石短弓,搭上一只雁羽箭,顷刻间已瞄准远处的傻狍子。

    “嗖、嗖”一前一后两声,两道流光飞快划破空气向前冲去,林秀虽快于赵源动指放弓,不过长弓较之短弓劲道更大,故而羽箭速度更快,且赵源的羽箭要比林秀的长出一寸,且带有尾标,那刺耳的箭嘀划破空气,瞬息追上傻狍子,直接洞穿了狍子的身躯,稍错一分许,林秀的羽箭方才赶到,只是狍子已经前扑栽倒,他的羽箭擦着狍子的屁股划出弧线,插入湿松的土里。

    “阿秀,我赢了!”赵源放下长弓,转身看向林秀,那张黝黑的大脸在这一刻绽放出奇异光彩。

    看到这里,李虎嘴巴大张几乎能塞下一只鹅蛋,虽然他与赵源同在临水村,二人早晚相见,可他从没想到只会打铁的赵源竟然能够在射艺中胜了在圣德书院进学的林秀。

    林秀冲赵源笑了笑,走至身前伸手拿过他脚边的长弓,打算试试手,结果一股沉重感从手中传来。

    “源哥,这三石长弓可不轻啊,要是没有二百斤的气力,想要开弓就是个问题!”说着,林秀张弓拉箭,只是并不如赵源那般轻便随意。

    “阿秀,我日日打铁,别的没练出来,就练得这一身力气!若是拉不开它,这两年可真是白过了!”从林秀手里接过长弓,赵源神色越发暗淡起来:“这弓是我爹留给我的,那时我爹期盼着我有朝一日能纵马僵持,为我李家挣些荣辉,只是没想到那些狗官如此下作…如此我还做什么兵,保什么国…”说到这里,赵源已经目漏恨意:“总有一天,我要用它杀了那些混账和马贼,给我爹报仇!”

    在这一刻,林秀知道自己无意中触碰到赵源的伤疤,心中很是懊恼自己怎么这么不识趣,不过一旁的李虎早已咋呼过来,加之黄狗已将狍子叼到身前,他嘿嘿笑着:“瞧这狍子肥的,源哥,秀哥,今日咱们仨可要大吃一顿。”

    随后,李虎手持短刀,刀尖舞动如流光四射,不过一息功夫,这只狍子已经在李虎刀下剥皮开膛,旁边,林秀、赵源动身拾柴生火,半个时辰后,空气中已经飘出狍子肉的清香。

    火架旁,三人席地而坐,几只黄狗则在不远处相互嬉闹,偶尔看看主人,寻些碎肉填腹。

    “秀哥,你还要多久才能结束进考,这临水没了你,就跟缺了魂似的,我俩整日不快活!”李虎狼吞虎咽着狍子肉,含糊不清的说着。

    “一年有余,如果顺利,明年结学进京都试试京考,不过从我结识的两位学府好友口中估摸,这京考对我没戏!”林秀自顾言语着。

    赵源放下肉块,抹了抹嘴,问道:“为何这么说?阿秀,你可是北地四城二十八县的学子之首,那数百上千人都在你身后,难不成那些官家都瞎了眼,看不到你这块精玉?”

    “源哥,士农工商,阶级贵胄,我虽然侥幸得了那县考状元,可我家本是商贾,我平白之身还加半拉商字,这在世家眼中,那就是末端之人,就近的说,姝灵与我自小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当初陈叔父与我爹爹结下姻亲,可是现在那余氏如此作梗的态度,不就是嫌弃我的出身么?”

    “那个老枯黄面婆子,着实让人恶心!”

    李虎咽下嘴中的肉,狠声骂道,这么骂也是有根源的,李虎家作为临水屠户,口碑颇好,这陈府也是他家的老主顾,每逢节时李虎都会亲自给陈府送肉,有一次碰到余氏外出回府,李虎精亮,俯身问好,可那余氏看都不看李虎一眼,当着陈府数个家仆门堂的脸掉了他的面子,虽说李虎是个屠户,可她一个女人却摆出了比陈玉还大的架子,换谁都咽不下那口恶气。

    “罢了,罢了!”林秀不愿兄弟三人好好的狩猎被旁外的事扫了兴致,便开口止下李虎和赵源心头的火苗,随后三人觥筹交错,放声呼唤,那充满豪气的高吼回荡在天地间。

    夕阳西下,林秀三人回村,在村口分开后,林秀往家走,路过村里的学堂时,林秀想起曾经在此求学,便向学堂走去以怀旧情。

第17章 ‘富贵’() 
来至学堂院前,林秀张望片刻,不曾发现一人,环顾四周看去,此时的学堂早已变了模样,那土墙低矮,有些地方已经被雨水冲塌,门窗皆以破旧,完全无法挡风避雨,就在林秀诧异学堂为何会变成这般样子时,一语传来:“林秀?”

    闻此林秀赶紧转身看去,一老者正巧从外回来,他体形消瘦,一身灰布衣,正是学堂夫子,也是林秀以前的师傅程怀。

    “夫子健安,弟子林秀拜见夫子!”

    林秀当即俯身冲程怀一拜,程怀枯老干裂的面皮漏出一丝欣慰:“成才了,成才了!林秀,进屋!”

    学堂内,破旧的伏案和草垫荡满灰迹,漏风的纸糊窗上全是雨渍痕迹,让人很怀疑这里多久没人打理了。

    “夫子,这学堂怎么成了这番模样?”

    “唉…”程怀叹了一息:“文风没落,不这般,又能哪般?”不过程怀说的也是实情,当初林秀在此求学时,不过寥寥七八名学子,眼下看来,恐怕一人都没有了。

    程怀与林秀闲谈片刻,忽然程怀关心的问道:“林秀,你时至今日已经弱冠,可有取字?”

    “劳夫子惦记,学生在县考中拔得头筹,步入圣德书院后,院长夫子杨茂大人为学生取了!”

    “杨茂?可是著有云海书阁称号的杨学究?”

    “正是,杨夫子为学生赐字仲毅!”

    “仲毅…忠义…”程怀细细品味片刻,道:“林秀,此字深韵合人,你要好生努力,切莫别辜负了杨学究对你的期盼…”

    “学生谨记夫子教诲!”

    当日傍晚,一夫一子交谈深多,直到深夜,林秀才离开学堂回家,在这之中,程怀问了林秀一个问题,现今北疆之外的蛮人境况越发迷离不清,若是发生某些事使得林秀的小吏梦想破灭,那时将如何选择。

    这简单的问题初时出口,林秀不以为意,国子学士,名院子弟,如何会被这事困扰?可是片刻之后林秀忽然意识到潜在的风流——北疆武盛文衰,一旦北蛮生异,兵祸必起,介时北疆将会大肆征兵,他一个商贾白身的学子,如何能够避开这风流祸端呢?面对如此根由,程怀淡然的告诉林秀一句话:“如何做,全在他的仲毅二字之中。”

    ……

    春末夏至,草长莺飞,北地的肃杀消减不少,自初春起,不少北蛮的消息传来,听说去年冬季苦寒甚重,大量牲畜冻死酷寒中,即便今年春到时节,贫瘠的草场,瘦弱的牲口都不足以支撑活命,故而那些蛮子为了肥沃的草场和牲畜纷乱四起,这在夏人眼中,那就是狗咬狗,死的越多越好,当然,这也影响了像林懋一类靠北上走货贩皮子的商人。

    由于商路不安稳,商道行情混乱,林懋也就暂时散了马队,在家休息,算来已经半年之久,闲时,他就到村口坐坐,与人攀谈,顺带炫耀自家的才子,待到饭点,他便带着满脸的惬意和骄傲回到家中小饮,享受迟来的晚年。

    只是今日他一杯酒还未下肚,粗厚的憨声自门外传来,林懋也不起身回看,当即笑骂道:“鲁黑子,今什么风?竟然把你给吹来了!”

    话落,一黑脸汉子大步进来,绕过林懋搬过一张小马扎坐下。

    黑脸汉子名为鲁震,是林懋一起跑部落商货的搭手,通畅来说,跑商是个辛苦活,一个人可以干,但担的风险也大,故而有些人会找个可以信任的人做搭手,既可以解决钱银周转问题,又能遇事分担,相互照应,不至于一次货运问题就闹得倾家荡产。

    鲁震坐下后,咧着嘴露出满口黄牙:“老哥哥,我给你送财来了!”

    林懋咂着酒,笑言回应:“哟,我说鲁黑子,咱俩搭手走商几十年,从来都是你占老子的便宜,可没见过你给老子送过什么好…”

    “老哥哥,话不能这么说,这次老弟真的给哥哥送财富来了。”鲁震嘿嘿一笑,端起面前的酒碗喝了一口,抹着嘴道:“野狐部,老哥哥还记得吧?”

    “野狐部?”林懋稍加思索,随即想起来,这野狐部落是边塞东面水洼子草原附近的一个蛮人部落,以前走商货时,林懋和他们打过几次交道。

    不过林懋跑商这么多年,虽然没什么大本事,可也算得上半个人精,他暗自一琢磨,下了逐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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