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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妖听见王唤称呼自己为妖王,哈哈大笑:“本来我距妖王的境界还差的很远,不过现在得了你们三个,却使我成为妖王不是梦想了。”
“那是为何?”
“呵呵。反正我吸收那小女孩体内木之本源的过程被你们打断了,就趁着老祖我心情好,给你们讲一讲老祖我的成长历程,让你们临死之前涨涨见识。”
王唤暗喜,这boss是自己作死啊,在杀死敌人之前开始喋喋不休,这是扑街的节奏啊,急忙道:“我洗耳恭听。”
第三十三章 天猷元帅()
树妖老祖痴痴的看着面前的宝贝葫芦,还伸出一根树根轻轻的抚摸了一下,一张由黑雾形成的大脸露出缅怀的神情。
“宝贝啊宝贝,咱们又见面了,没想到当年助我觉醒灵智的宝贝,现在竟然到了我的手中,这真是天意啊。”
王唤在旁边撇了撇嘴,没有说话。
不远处传来丁香焦急的叫声:“王唤,王唤,你在哪?”
王唤大声回答道:“我在这边,我没有事,你怎么样?”
“我这边有好多死人的骨头,我有些怕。”一向坚强的丁香声音也有点抖。
“丁香,不要怕,我会想办法的。”
树妖就在旁边听着,嘿嘿之乐:“嘿嘿,你们就认命吧,落入我的手中的,这一百多年还没有能够逃跑的。要不是刚才老祖我伤了神魂,要暂时平复气血,安神定气,我早把你们吸成骨头架子了。那女人身边的骨头就都是被老祖我吃了的,而且那些还都是强者的骨头,像你们这样的,到时候就连骨头渣都剩不下。”
王唤又惊又恐,怒道:“该死的妖怪,你竟然吃了这么多人。”
“嘿嘿。老祖我就是靠着吃人长大的。想当年我还是一棵小树苗的时候,懵懵懂懂的,直到有一天突然觉醒了灵智,拥有了自己的意识,看见的第一个物件就是这个葫芦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葫芦是一位我们妖族绝顶的高手老糊涂仙的,老糊涂仙有一个好友死了,他把好友埋葬在这里,每年拜祭,撒在地上的灵酒开启了我的灵智,我就在老糊涂仙走后,慢慢的吸收了灵酒的药力,后来又以地下的那个尸体为食,才开启我的修行之路的。这么多年来,我吃了无数的尸体,有人的、也有兽的,不过其中血肉精华最强大的对我提升实力最有帮助的,就是你身旁的这个妖帅了。”
“这虫子还真是妖帅啊?”
“那当然,这不但是个妖帅,而且还是妖族之中非常有名的人物,被尊称为最强妖帅之一的天猷元帅,曾有歌赞曰:上佐北帝,下临九州,肩生四臂,手执戈矛,云随步发,海逐身流,红光杳杳,紫气悠悠,真气宛转,猛雾飕飕,星斗回周,千神自朝,五岳巡游,金童鼓吹,玉女歌讴,名列金阙,位镇丰幽,苍禽狮子,巨海蛟虬,三十万兵,从我周游,逢妖即斩,遇鬼皆收,人遭尤善,祟遇无休,降临福气,涤荡无忧。”
“拷。这么猛!”王唤震惊了:“你竟然可以把这么长的词背下来。”
“哼!没见识的小子。天猷元帅又名天佑元帅,是当年妖皇妖帝麾下的四大元帅中的第二名,天生四臂,力大无穷。要是不是死在这里的话,早就成为妖王了。就是现在威风八面的妖族四神兽中的真武大帝,也不过是当年四元帅排名最末罢了。当年的真武大帝还被称为玄武元帅,可没有天佑元帅厉害啊。”
“那排名第一的元帅是谁?”
“那当然是天蓬元帅了。”
“啊!开玩笑的吧!天蓬元帅竟然是妖族第一?”王唤感觉自己的世界被颠覆了。
“你也知道天蓬元帅?”
“全天下还有谁不知道他。不就是一个猪妖吗。”
“不错,天蓬元帅就是一头猪妖,他的全称为九天尚父五方都总管北极左垣上将都统大元帅天蓬真君,三头六臂,黑衣玄冠,部领一气都统大将军,直月五将军,飞鹰走犬二使者,天蓬元帅极为威猛,善于雷法,被称为天下使用雷法最强的,曾经送给天佑元帅一柄雷神之锤,半片雷翅,被天佑炼入体内。”
“这么说这个大甲壳虫的身体里有宝贝?”王唤看了看身旁的大虫子,满脸的好奇。
“嘿嘿,这天佑元帅的身体里当然有宝贝,不但他有,就是那边洞穴里的那些尸骨里也有不少好宝贝,要不然我怎么会煞费苦心的把他们弄到这里呢。说起来,要不是当年天佑与那几个西方蛮夷和东海上的羽族争斗,最后两败俱伤,也不会便宜了我。我不但要得到天佑的宝贝,就是你小子的宝贝我也要得到,老糊涂仙留下的功法,灵药,灵宝,都在哪,快点交出来吧,免得你皮肉受苦。”
“功法?灵药灵宝?”王唤有些莫名其妙。
“当然。快点交出来我大发慈悲给你留一个全尸,否则的话,你小子可要受点苦头了。”
“你认为我有什么功法和灵药灵宝?怎么可能,我要是有那些东西怎么会被你抓住。”
“那是你修炼时间太短。小子不要狡辩,你敢说你没有修炼正宗的修行功法?你身上的灵气真元是怎么来的?你说没有灵药灵宝,这个葫芦是不是你的?小子,老祖我可是没那么好骗的,要不是想从你身上敲出点好东西来,你以为你们怎么会现在还活着。”
“我身上的真元是我昨天晚上修炼出来的,不过我真的没有……算了,不说了,你爱咋儿咋这吧。”王唤也不解释了,反正他知道这树妖是不会信的,再说就是交出了那两本功法也是死,还不如硬气点。
“哼哼,还嘴硬。看来不给你点教训是不行了。”树妖说完,但见洞穴里无数的细小的根须同时摆动,如针扎锥刺一样,在王唤的身体四肢上扎出了无数的伤口,血立马就流了出来,在那大甲壳虫的外壳上染红了一大片。
树妖老祖看见王唤青筋暴起,大汗淋漓,疼得浑身颤抖就是不吱声,冷笑了一声,把刺入王唤体内的根须旋转摆动,慢慢研磨。
啊!!!
王唤终于忍不住了,连声惨叫。
“王唤,王唤,你怎么了?该死的妖精,你混蛋,你……”那边的丁香听见王唤的惨叫声,一开始是慌张的追问,后来干脆破口大骂。
树妖听见丁香骂他,也不应答,只是指挥洞穴里的根须一转,那边的洞里立刻传来了丁香的惨叫。
等那些根须有回转这边的时候,王唤看见根须上沾染的血液又多了。
王唤睚眦欲裂,怒吼道:“老树妖,杀妻之仇不共戴天,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什么都不会告诉你。”
“呵呵,不要这么激动吗,你的妻子还没有死,我只不过给她一点教训罢了。说起来你也真没眼光,竟然找了一个这么胖的女人为妻,我吃的那些女人,哪一个都比她好看,就是剩下的那些骨头,都比她匀称。”进宝的那张黑雾形成的脸露出不屑的表情:“你还是快招了吧,也免得让你的妻子受折磨。”
“呸!”
“你要是再不老实,我就先杀了那个女胖子。“树妖的一张大脸几乎就要贴在王唤的脸上了,一双空洞的眼睛隐隐泛出粼粼的鬼火。
“好吧。我告诉你,功法就在……”
叮铃铃……
王唤刚要告诉树妖,自己修炼的功法就在葫芦的空间里,突然。外面传过来一阵清脆悦耳的铃铛声。
树妖脸色一变,大叫一声:“什么人在外面捣鬼?给我出来。”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答话,除了乱坟岗上行走的骷髅僵尸以外,没有发现其他的人,可是那一声声的铃铛声还是飘散在空中。
第三十四章 大傻的控诉()
太平镇大街上。
罗森带着幸存的四五个保镖护卫和二十来个普通下人,雄赳赳气昂昂的向王唤的店铺扑去。刚才他已经派人探查过了,知道王唤与丁香都被老祖抓住了,不由精神大振,立刻威风八面的来接收王唤的那几个店铺。
一路上想到王唤的那几个店铺里的各种好东西,罗森笑的嘴都歪了。这二三十号人在路上这么一走,吓得镇子里的其余人连忙闪避,那几个护卫家丁见状更是嚣张,一路咋咋呼呼的,随手在别人家的摊位上抄个东西,踹翻个案板那是常有的事。
不多时,整个镇子里的大部分人都知道了,不少人跟在罗府家丁的后面看热闹,等罗森走到‘郎予香辛料’和‘百货商店’的门口时,旁边已经围了一大批人。
李管家暗骂罗森白痴,本来罗家的名声就不好,再说吞并别人家本来就是低调比较好,罗森这样嚣张跋扈,除了引起别的商家的一致敌视和联合抵制之外,根本不会有任何好处。需知树大招风,现在的罗府死了几十个得力的家丁,剩下的都是些不顶事的佃户和最低贱的下人,正是最虚弱的时候,罗森不韬光养晦,积攒力量,反而如此脑残的张扬,李管家除了暗自叹息之外,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里面的人出来,快来迎接罗老爷。”
一个家丁站在百货商店的门口叫道。他这么一喊,店里面的客人吓得都不敢买东西了,一个个的都遛了。
里面的伙计急忙迎了出来,一看是罗森,赔笑道:“这不是镇长罗老爷吗。您老怎么有空到我们这里来,快请进。”
旁边有个家丁一把推开他,冷笑道:“少废话。你们的东家欠了我们罗府一百万两金子,现在携款私逃了,我们这是来要账来了。快点还钱,要是拿不出来,那就用你们的店铺抵账。”
“啊!这……这是怎么个话说的。”伙计傻了。
“啊什么啊,你是还钱还是以店铺抵账啊,快点给个痛快话。”
“这,这事我也做不了主啊,再说你们有凭据吗?”
“啪——”
那家丁一个大嘴巴把那伙计抽在地上,叫道:“什么凭据,就凭你也敢跟我们罗府要凭据,你也配。识相的赶紧把店里的账单票据拿出来,否则……”
四五个大汉把那个伙计围了起来,嘿嘿直笑。
那个伙计吓坏了,蜷缩在地上,双手抱头,脸色发白,不吭声了。
罗府是家丁见他蜷缩在地上不动,一脚踹过去:“起来,给我们把地契房契、账本都拿出来。”
那个伙计只管抱着头蜷缩在地上,没有反应。
罗府的护院们见他不动,气得还要踢他,旁边李管家见周围的人群越来越多,众人议论纷纷,拉住了护院,道:“不要在这浪费时间,赶快进去接受店铺是正经。”
旁边罗森早就想早点看见店里的那些宝贝,也道:“不错,咱们赶快进去。哈哈,宝贝,我来了。”
罗森当先迈步,第一个走进了百货商店,刚刚进入大门口,一个杠子就向他迎面打来。罗森年轻的时候也是练过的,向后急仰头,躲开了面门,这个杠子一下子打在了他的前胸上。罗森诶哟一声,仰面摔倒。
旁边的护卫们大惊,急忙上前来救,有两个来扶罗森,剩下的去店里迎敌。店里敢向罗森动手的只有一个人,哪里是二三个保镖的对手,几个照面,就被打倒,押了出来。
这时罗森也被家丁们扶了起来,由于胸口挨了一下子,受伤颇重,只觉得胸口发闷,一口血吐了出来,然后就觉得胸口发凉,一呼吸就抽抽的痛。
罗森挣扎着抬头观瞧,赫然发现行凶的人自己竟然认识,就是自己家的马夫大傻。
罗森愤恨交加,咬牙斥责道:“好啊大傻,我这么多年真是养了一条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啊。当年我救了你的性命,这么多年我管你吃,管你喝,临了你竟然背叛我,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你救了我?”大傻哈哈大笑,状若疯狂:“哈哈哈哈,原来罗老爷还是个好人啊。”
“怎么,你还不敢承认?当年你的父母在我们家里偷东西,按照规矩应该是全家打死,剥皮实草的下场,要不是我看你可怜,留了你一条性命,你早就死了,你不知感恩,吃里扒外,还有没有一点良心啊?”罗森愤怒的斥骂道。
“呵呵,那不知大发善心的罗老爷能不能告诉我,我的父母是什么下场?我这么多年来又是干什么的,吃什么的。”大傻连声冷笑。
“你的那对贼爹贼妈当然是被剥皮实草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他们偷吃我家的粮食,按规矩就该死。不过我对你可不薄啊,这么多年让你有吃有喝的,你可不应该背叛我啊。”罗森义正言辞的道,旁边众人议论纷纷,就连李管家都摇了摇头,心想老爷从小没有受过委屈,没有出过远门,也不懂人情世故,看来是个傻子。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大傻要是不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