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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异葫芦娃-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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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人见王唤一付狂炫酷霸拽的样子,没有人说话了。

    王唤见大家都坐好了,启动汽车,上了路,当然,王唤不会进市区,以这辆车的形象去市区,到不了半路上,就会被交警扣了。

    王唤专找下道,七扭八歪的转了两圈,见工人们有的在聊天,还有的在闭目养神,对坐在旁边的丁香打了个手势。

    丁香玉腕轻摇,素手微摆,一团极淡的白雾弥漫开来,很快就笼罩了整个车内,不一会,车上就传来了一片鼾声。

    王唤见丁香的‘沉睡’技能起了作用,大家都睡着了,把车找没人的地方停下,掏出了宝葫芦。

第六十六章 穿越异界的民工们() 
高明伟不喜欢一本正经的人。

    想当初他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同事中就有两个截然相反的人。一个是对谁都文质彬彬、客客气气,而另一个则说话举止都很随意,嘴里还时不时的冒出几句脏字;一个是话中时不时的带着大道理,形而上学,总能把一些小事带入政治高度,而另一个则最喜欢与人聊看片、游戏、网络小说。

    最终。高明伟与那个喜欢看片、玩游戏、看小说的人成为了好朋友,而与那个一本正经说大道理的人同事两年还是形同路人。

    后来,高明伟与那个朋友在上班时间看小说,被那个正义感强烈,责任心也很强烈的好人举报了,双双被炒。

    两人遭解雇回家后,在家里无聊的待了些日子,为了生活,只好去工地上当了建筑工人。

    现在高明伟又遇到了一个他看不顺眼的人,一个长得丰神俊雅,神情一本正经的十几岁少年,头上打着古代人的发髻,身上穿一件古代的长袍,偏偏脚上蹬一双耐克运动鞋,手腕上还带着一个劳力士手表,正在引领大家下车。

    “切!富二代了不起呀!”

    高明伟边叨咕着,边揉了揉没有睡醒的双眼,旁边的众人也都是没有睡醒的样子。

    “咱们这是到哪了?老板怎么接了这么远的活啊?这地方离咱们家挺远的吧?咱们坐了多长时间的车啊?”

    高明伟看着外面空旷荒凉的原野和另一旁起伏苍翠的山峦,问出了一大堆的问题。

    “我怎么知道,我坐车的时候也睡着了。”

    高明伟的朋友何建国一边活动着身子一边说:“快点收拾东西,咱们下车。”

    车上的工友们都在忙着背上自己的私人物品,这次的工程大家都知道要在外面生活一个月,大家都带了不少的东西。

    高明伟也带上自己的东西随着大家下了车,好奇的四下打量:这是一条简陋的土路,道路的一旁是广阔的原野和刚刚翻种过的耕地,另一边则是一条新开辟出来的小路,小路并不长,直通向不远处的山岭和树林。深秋的寒风带走了稀稀落落的树叶,大部分槐树已经秃了,间或有一两株银杏树,散落下的树叶好像枯黄的小扇,在秋风里打转。

    高明伟深吸一口气,不由精神一振:“这里的空气真好啊!比咱们那里强多了,不愧是风景区,怪不得有钱人要往这跑,有钱人就是会享受,为了能在这边泡个温泉,竟然专门盖个别墅。”

    “好了,你少说几句吧,快点帮着卸车。”

    高明伟答应一声,跟大家七手八脚的把随车带来的一些建筑工具卸下来,用小推车和斗车拉走。

    那个少年在前边带路,一群人呜呜泱泱的顺着小道向前走去,很快山梁下的隧道口就展现在众人面前。

    山洞口矗立的钢铁高达雕像让大家有些惊奇,而雕像上的那两行字则引起的众人的议论纷纷。

    一栋三层的组合房屋出现在众人面前,大斜面的屋顶,浅蓝色与白色相间的墙面,错落有致的布局,倒是很有一股简洁大方的感觉。

    “这地方不错嘛,还有太阳能发电板,看来咱们倒是不用为电发愁了。”何建国看着房子旁边那一大片的太阳能电池板,高兴的说,高明伟也很高兴,只要有电,就可以用手机看小说、玩游戏了。

    那个少年安稳的走到房屋前面站定,转过头来说道:“这栋楼房分主侧两部分,其中主屋有三层,除了一层的大厅、厨房、洗手间和屋后的储存间外,共有八个房间,一层两个、二层四个、三层是顶层还是两个,大家自己分配一下,每两个人住一个房间,你们随意组合。还有,侧屋住着石大爷一家,你们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去找他们,我师父还给各位找了几个女佣人,平时可以帮你们洗衣服做饭,也住在石大爷他们家的上层,明天就会见到了。”

    “哦!还有女佣人,真奢侈呀!”

    高明伟还没有感叹完,一群人已经呜泱呜泱地涌了进去,各自找各自的房间去了。

    “靠!你们等等我,最上边的房间是我的。”

    高明伟与何建国急忙冲了进去,一路直奔顶层,成功的占据了顶层的一个房间。

    “哈哈,还是这里的景致好,看得远,心情也开阔。你看那边,那边也是一排活动板房,都是一二层的,盖得都是宿舍似的,没有一点美感。”

    高明伟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板房大放厥词,炫耀自己的优越感,完全没有提自己平时出工,也是住那样的板房。

    两人乐呵呵的把行李摆放好,拿了房间的钥匙,一路张望着回到了一层客厅。

    “这装修的不错啊。你看着沙发、电视、饮水机,吊灯、冰箱、洗衣机都有,咱们这次有福了,这环境可比上次去修路的住宿好多了,总算是没有让咱们睡窝棚。”

    高明伟转了一圈,心情不错,拿出手机看了看表,刚刚十点多,心想看来这里离家里也不远啊,随手拨了一个电话,想给家里报个平安,结果:“靠。没有信号,奇怪了,这里又不是群山中间,旁边就是平原,怎么会没有信号呢?”

    旁边何建国劝他道:“忍忍吧,反正只有一个月的世时间,等下月底天气一冷,咱们就该回去了。”

    高明伟一想也是,没信号就没信号吧,反正已经下载了大量的小说,另外还特意带来了自己新买的笔记本,实在没意思了还可以试着写写小说。虽然他写的小说成绩惨不忍睹,长期扑街,不过总算是可以打发时间。

    “快来看,下雨了。”

    “真的啊,看来明天会冷了。”

    高明伟看着外面的细雨淅淅沥沥的,给秋天的萧瑟染上了一层朦胧,不远处还残留着一抹绿色的树林,在雨丝细响下,给天地带来了一丝忧郁,站在窗前,斜斜的千丝万缕,挟着丝丝水汽的凉意扑在脸上,让高明伟立刻就喜欢上了这里。

    这里的环境太好了!

    嗯。要是没有那个一本正经的高富帅在这里就更好了。

    明明是这么有意境的画面,就应该躲在暖暖的房间里打游戏,可是那个明明只有十五六岁,却一脸老成的少年偏偏通知大家在客厅开会。

    一群人都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其中不乏好几个九零后,对古代的阶级制度完全没有感触,根本就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而敬畏。面前的少年虽然有钱,是这次工程老板的人,不过大家还是把他当作一个孩子。

    现代人会对一个十五六的少年畏惧吗,那是不可能的。

    大家懒懒散散的来到客厅,稀稀落落的围成了一圈,只有他们领头的郑飞坐了下来。

    少年见大家都到齐了,说道:“大家远道而来,辛苦了。我叫作叶枫,是本地人,这座山的主人收我作了徒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由我主要负责招待大家。大家今天上午可以好好休息,中午我带大家去镇子上吃饭,下午大家可以熟悉一下附近的情况,到时候大家有什么疑问,都可以来问我,我劲量为大家解决。”

    少年对着十几个大人,侃侃而谈,自信,坦然。

    一群老少爷们看着面前的少年,其从容不迫的气度让大家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众人解散,各忙各的,十一点,大家在叶枫的召集下,来到了屋外。

    细雨已经快停了,只有微不可见的一些水汽还在飘洒。这点雨甚至没有让那条土道变软。他们来的时候坐的那辆破旧客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自行车。

    骑自行车是中国人的天赋技能,在场众人没有不会的。大家骑上车,随着叶枫沿着大道向前。

    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镇就出现在众人眼前。

第六十七章 原生态的古镇风情() 
十五个现代人在叶枫的带领下,很快来到了太平镇外,一个遗留有大量古建筑的破烂工地出现在大家面前。

    熙熙攘攘的人群,穿梭来往的车辆,热火朝天的劳动现场,高高耸立的烟筒冒着黑烟。镇外这几个刚刚新建的钢铁厂、石灰厂和水泥厂已初具规模,在大批工人的劳作中,已经有了些五六十年代大炼钢铁的劲头。

    一行人好奇的大量了几眼这些工厂,除了觉得这些工厂很是简陋之外,倒也没有发现异常。不过进入小镇之后,眼前的建筑风格还是让众人惊奇。

    青砖碧瓦的围墙外是太阳能的路灯,斗拱交错的飞檐上挂着大喇叭,里面还播放着骆玉笙的京韵大鼓《丑末寅初》,街上的行人都穿着深服,直裾,对襟大袖袍。头上是古代的发髻,大部分男人都留有胡子和长发,而女人则插簪及笄,头上戴华胜步摇。

    高明伟惊讶的道:“这里要开发成古装戏的影视基地吗,那些房子盖的倒是很逼真,不过这马路上的路灯是怎么回事?”

    旁边的何建国说道:“你看,这些演员扮得真像,一看就是专业的,就是那几个穿军大衣的让人看起来别扭。”

    高明伟看了看,果然,人群中混杂着几个身穿军大衣的人,带着棍棒刀剑,甚至还有携带弩的,摇摇晃晃的在巡视,看来是保镖或者保安之类的人。

    “这些东西都不错啊,都是难得一见的艺术品啊,回家的时候可以买点带回去。”旁边一个叫作李松的人说道。

    高明伟看了看,这才发现路旁有不少卖东西的,其中的纸伞、纸扇、木桶、野味、皮毛之类的,都很有特色。高明伟甚至发现那些穿着古代人服装的人还煞有其事的在与摊主杀价,最后成功交易了,还真的拿出一把铜钱来结账。

    “专业,太专业了。你看看人家,连细节都不放过,这才是作事业的态度呢。诶!怎么还真的有野味,这些东西不是珍稀保护动物吗?你看他们连穿山甲都敢卖,还有我怎么总感觉他们看我们的眼神不太对劲呢?”高明伟疑惑的道。

    确实,与高明伟曾经见识过的仿古集会不同,现代的那些仿古集会即使穿上古装,穿行在古建筑群里,可是那里面的人都是为了赚钱,遇到客人那叫一个热情,而在这里,大家感觉到的却是敬畏、疏离,颇有点敬而远之的感觉。

    大家不由的感觉有些不对劲,等到众人再往走,看见那些破旧的老建筑群的时候,遇到更多的人的时候,感受到更真实的民俗民风的时候,就连最迟钝的家伙都感觉不对劲了,一个个低声议论开了。

    “看见那个房子了没有,那些窗棂和木门,绝对有几十年、上百年了,别看破,可要是拿出去卖,绝对价格不菲。还有那些破盘子破碗,我怎么看怎么像真的。”

    “这些不会是真的古董吧。这里不会是个与世隔绝的封闭地区吧,怎么原生态保留的这么好。”

    叶枫在前边带路,对于众人的议论都听见了,不过他毫不动容,也不解释,只是把众人带到镇子中心最大的一座酒楼,直接上了二楼,招呼众人坐下,连他在内十六个人正好坐了两桌子,然后吩咐小二上菜。

    酒楼的老板亲自送上了两坛好酒,小二也在最短的时间里上了几个炒菜,众人赫然发现,饭菜里不但包括蘑菇等山里常见的菜,还有野鸡、鹿肉等珍希野味。

    众人更加觉得不对劲了,如果只有他们一家上了这些东西,还可以说成是老板对他们的重视,可是他们赫然发现,整个酒楼里,很多客人吃的都是这些东西,这就耐人寻味了。反正高明伟不认为自己一个普通的建筑工地的民工值得对方这么重视。

    终于有耐不住性子的人问了:“哎,我说叶枫啊,咱们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叶枫一笑,道:“先吃饭,有什么问题吃完了我给大家解答。”说完抄起筷子,大吃起来。众人见他这样说,无法,也闷头大吃起来,一时场面有些冷场。

    他们这两桌不说话,并不代表别的桌子不说话,此时正是饭点,二楼的座位大部分满了,吃饭的客人一个个高谈阔论,很快其内容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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