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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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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的战斗中。

    刺剑源于15世纪末一种叫Espada Ropera的单手劈刺剑,并于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发展成熟,相关的剑术体系也在17世纪前期得道完善。1550前的刺剑具有复杂护手的甚少,剑刃形状也更适合于劈刺。从16世纪后期开始,刺剑剑刃逐渐往长而细的方向发展,并演变出一种以刺为主要攻击方式的武器。刺剑在17世纪中后期逐渐被更轻、更小的小剑(smallsword)所取代,但是西班牙式的碗状护手剑持续被使用到19世纪前期。

    剑柄由握把(hilt)、护手(guard)和剑尾的配重(pommel)组成。它常常会被误以为如现代击剑里的foil般轻巧灵活,但根据对大量文物的测量,刺剑的重量往往都在2。5磅(1。14公斤)以上到3磅(1。4公斤)左右,接近或超过欧洲长剑(longsword)的重量。与此同时,刺剑仍能相当灵活地进行攻击。典型的剑刃长度在36英寸(91cm)到50英寸(127cm)之间,呈扁平菱形状并左右开锋,后期也有火焰状的剑刃。开刃可以是全身开刃也可是只开一半。其剑刃细而偏厚,但强度却不弱。在无甲状态下,刺剑仍能作出有效的劈砍,并且能格挡(Parry)各种更大更重的武器劈砍。

    在成熟期的刺剑护手形式主要分三种:意大利的Swept…hilt式(圈状),西班牙的cup…hilt(碗状)式以及Pappenheimer式(碟状)。Pappenheimer式的起源众说纷纭,一说是源于神圣罗马帝国元帅Pappenheimer将军卫队所使用的剑,但据大量的文物考察该种形式的刺剑被广泛用于北欧以及荷兰一带地区。

    看这两柄刺剑的样子,应该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

    这两柄刺剑都是典型的西班牙式的,也就是碗形,护手以及剑柄的尾饰皆是由黄铜打制,而且上刻花纹还有镂空,看起来很是精致,长时间的摩擦黄铜已经被磨得发亮,而两柄剑柄上的握把看着材质,应该是鲨鱼皮。

    剑鞘看不出是什么木质,但是剑鞘上别的物件儿也都是黄铜打制的。

    这人应该之前风光过,而且对他的剑非常的爱,现在虽然衣服破旧,但从这走路的姿态和这气质上看,应该绝非常人,可以好好相交一番。

    在这人抬起头之后,吴凤伸出左手,意思便是邀请他坐下,他也很大方干脆,直接将凳子往后微微一拉。一甩身后的斗篷,很是帅气的坐下。吴凤又让老板拿了几个杯子过来。

    取其中一个,放在这男人的面前,给他倒满一杯朗姆酒。

    然后举起自己的杯子,放到面前,微一示意便喝了一口。

    而这男人看这酒,也很是喜欢,拿起来,并未喝一大口,而是微抿一小口,在嘴里仔细回味。

    看起来这人应该也是一老酒鬼,只是现在落魄了,喝不起这酒了。

    吴凤要麻烦老板帮他翻译,而在这时,这男人放下酒杯,微微举左手,止住这一举动,用有神的眼睛看着吴凤,用英语说道:“您可以跟我说英格兰语,我听得懂,我会说一点。”

    哦,有点儿意思。

    吴凤心中对这男人更有了一丝与之交谈的兴致,这人是个有意思的人,那也好,就用英文交流,更显隐秘,也更方便一些,向老板示意让他先去忙。

    打发走老板之后,吴凤转头,面带微笑,但是这自有一股气势,身为一支船队的主人,手下那么多精锐的武士,本身这身上就自有一股气势,走路说话很有范儿。

    “自我介绍下,我是一名汉人,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我手下自有一股势力,我叫吴凤。

    未请教。”

第三十四章 西班牙人安德列斯() 
“自我介绍下,我是一名汉人,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我手下自有一股势力,我叫吴凤。

    未请教。”

    “你好,阁下。我叫安德烈斯?罗哈斯,西班牙人,我是一名佣兵,我身边有十几个平时一起战斗的战友,我们从西班牙出发来到东方,我们在之前的对外战斗之中顶撞了军官,发生了冲突,他们是贵族,非常的有权势,我们只能躲出来,而当时他们封锁了码头,只有一艘远航东方的船可以逃出去,我们就此上了船来到了这里,我和我的人已经在这个鬼地方呆了快20天了,我们需要一份工作,并且我们有能力完成你能给予我们的工作,以换取我们应得的报酬。

    我们都是老佣兵,我们参加过西班牙对外的很多次的战争,在西班牙军团中服役了很多年。

    现在我听说你想招募一些佣兵,那我就来推荐我自己,并希望您能通过我看到我们整个团队的能力。

    您现在需要人手,而我们绝对可以说是非常棒的人选,我希望可以得到您的雇佣。”

    这身份背景听起来跟电影就更像了,就是这名儿不对,这名字虽然是非常典型的西班牙名字,但是跟主角就搭不起来了,接着问问他的情况。

    “我现在的确正需要很多人来为我效力,我的势力开辟了新的基地,我需要大量的人手,是巩固我的基地,并去扩大我的领土版图,我手下有一批非常精锐的战士,但是他们的人数对我现在来说,还是感觉太少了,新兵需要时间去操练,所以我才急需要一些有着丰富经验的老兵。

    你是一个在西班牙军团里面服役多年的老兵,我很担心一点,我知道你们欧罗巴人说话都是直来直去,那我也不拐弯抹角。我知道雇佣兵很多都是越老越油滑,上阵的时候都往后躲,有功劳的时候往前抢。我希望你们不是这样的人。”

    “阁下您很了解佣兵,说的没错。很多的雇佣兵在战斗经验丰富和年数长了之后便都成了老油子,就像您说的那样,战斗往后躲,有功劳往前抢。

    但是这种佣兵也都是没几个人肯雇佣他们的。因为大家还是要有口碑这种东西的。如果他们畏战不前,只知道抢功劳的话,他们的名声就会臭掉。大家在雇佣兵之前去打听他们,很容易就会打听到他们的过往和他们的黑历史,那样的话就没人肯雇佣他们。

    而这些人的出路要么是下海当海盗,要么就是去了异国他乡去蒙骗那些不知道他们的黑历史的人。

    我知道我这样说,您不禁会想,我和我的团队是不是我刚刚说的那些选走他乡的那些老油子。

    我可以用我的生命和荣誉担保,我和我的团队并不那种老兵油子。

    我们在西班牙军团里面服役那么多年,也是因为我们敢打敢拼,敢于承担责任,有敢死敢战之心,而之所以我现在还活着,只是因为上帝对我的垂怜,让我没有那么快的就死掉,他使我避开了很多次死亡的拥抱。

    我和我的团队之所以远离罗巴来到这里,就是因为我刚刚说的那个理由,那个理由是真实的。

    我不会说很多那种空话,但是我想请您可以雇佣我们,然后观察我们,我们绝对是言行一致,我们作战的时候是绝对不会畏战不前,会坚决的执行命令,这是我们作为一个战场老兵的荣誉,虽然我们为了金钱而战,但是这荣誉使我们可以得到别人更多的尊敬。”

    吴凤点点头,听起来还不错,但这平时听人说话要听三分留七分。

    欧罗巴人向来说话直来直去,这人长相和打扮也不像个骗人的货,但一切皆有例外。万一这家伙是个银样蜡枪头呢?还是接着问询一下再说。

    “你刚刚总是在说一句话,就是你和你的团队,你的团队有多少人?”

    “我的整个团队有13个人。其中五个人跟我一样,都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兵了,剩下的要么是被我们一手带进这一行的年轻人,要么就是我们死去战友的孩子,他们继承了父业,愿意相信我们,愿把命交到我们手上,加入我们的团队,跟随我们一起去争得财富和荣誉。”

    五个老兵倒也不错。“那么你们团队里面的成员分别在战斗承担什么角色呢?能介绍一下吗?”

    “我在战场上是一名火枪手,但我擅长的还是近战,我对我的剑术很自信,它让我在无数次对决之中一剑毙敌。

    而火枪也是我在军团里面服役时候的主要伙伴。而我团队里的那五个老兵跟我一样也都是火枪手的角色,但近战剑术都是不赖。

    团队里的那些年轻人很多都是多面手,但干我们这行的绝大部分也都是火枪手的角色,近战则用刺剑突击。

    我团队里这些年轻人里有一个除了火枪、长剑之外,他还擅长长戟。曾经有一个骑士奔袭他,他直接一戟将那骑士砸落下马,是我团队里面最凶悍的一个。”

    “嗯,这样啊,你们会使用火炮吗?”

    “阁下,我刚刚说了,雇佣兵基本上都是多面手,什么都会一点。火炮,我们团队里面有三个人打的挺准,我们剩下的会使用,但是准头也并不是很好,都可以帮忙,但主炮手无法胜任。”

    “你们常年都是在陆地上作战,海上的帆船的操作懂吗?”

    “阁下,我们都是陆上老兵,本来是不会的,但是这次坐着船远航来到东方,我们在路上多少都是学过一些操帆的技巧。”

    “你们手上有什么技艺吗?比如说造船、铸炮,这方面技艺你们会吗?”

    “抱歉,阁下,你说的这些都是只有专业的工匠才会知道,我们对这方面并不了解。”

    他的回答倒也正常,毕竟这年头也不能要求大家什么都会。雇佣兵呢,最主要的还是杀人的技巧,这帮人听着嘛,倒也还不赖。

    “如果我雇佣你们,并且是长时间的雇佣,你们可以接受吗?

    还是说你们打算只是被人短时间雇佣短,结束之后便准备回欧罗巴。”

    “阁下,我们因为得罪贵族,远航万里来到东方。虽然欧罗巴是我们的家,但是我们不希望白来一趟,还是希望能在这里得到一些财富。而且在欧罗巴,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鸿沟就是条天堑,但是在这东方我们却还有机会,所以您说的如果是长时间的雇佣,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您的长时间是多长时间?”

    “如果你们可以满足我的要求,并且你们的品行和表现通过时间得到了我的肯定,我可能会希望你们直接加入我的势力之中,为我效力,那样得到的不仅是财富,还有地位。

    不过现在,这只是我的想法,我也可以接受你们的所谓长时间雇佣,不过那也最起码也要有几年的时间。

    而我的价钱开的绝对不低,比你们想象的多得多。”

第三十五章 人没了() 
而我的价钱开的绝对不低,比你们想象的多得多。”

    就在双方商讨的同时,地点换到澎湖。

    澎湖本岛,大山屿。

    岛中央,群英堂。

    这是一座极其宽敞的大堂,全木质结构,12根立柱撑起房梁。

    堂中满布座椅,当中的主座之上,是一座披着虎皮的大椅,这虎皮可是正宗的印度虎皮。

    虎皮,颜色斑斓,威势十足。

    大堂之中有数人,其中有一人正坐在这虎皮大椅之上。

    其人身材矮壮,两只胳膊比平常人要长一些,胳膊之上肌肉满布,也满是刀痕,一看便知是个在沙场上杀出来的一名好汉,这人脖子挺短,大脑袋,大鼻子,一双大眼睛,眉毛不是很浓,眉毛间眉锋挺高。

    一张大嘴总是笑嘻嘻的,像是在欢迎八方来客,头发挺长,拢着头发,上面扎着一根木簪。

    一双大耳朵,耳垂很大很圆,很有佛家所说的那种佛像。

    吴平,福建诏安县人。

    吴平自幼聪慧好兵,儿时与群童游戏,史载“部署诸将,号令皆如法,群儿畏服之,往往多奇异。”

    长大之后,吴平曾为人家奴,后入山为寇,旋又出海为盗。

    吴平,短小精悍,智略非凡,不甘屈居人下,与之同时的著名海盗头目如许朝光、林道乾,曾一本辈,皆骁勇善战,胆力过人,然谋略不如吴平,遂供共推吴平为群盗之首。

    吴平这人自小便知兵事,长大当过贼寇,后入海成为海贼,凭着手上的硬功夫和着谋略胆气渐渐的成为一方掌舵,当时正是海路畅通之时,各处海贼并起,便与许朝光、林道乾等几人搭伙,创立海鲨团,将这福闽沿海全部纳入麾下,其势力遍布着南洋一带,手下战船更是多不胜数。

    他就把这本部建在这澎湖本岛,在岛中央建起这群英堂。

    而这时候,他在这群英堂里问旁边的一个人一些事情。

    “派出去的船都回来了?”

    “船主,派出去的哨船全部回来了,并没有发现单眼李一行人的踪迹。”回答的人约莫将近50岁,身材消瘦,脸尤其是瘦,好像骷髅头一样,眼窝深凹进去,好像能把眼睛给挤出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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