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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祖玉碟不见了-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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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小妖连忙安抚道:“二大王息怒,不会再有异议了。”

    路青云清了清嗓子,继续教歌:“我是一只努力干活儿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众妖跟唱:“我是一只努力干活儿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教歌很顺利,一天时间不到就教会了众妖,众妖回去后又教其他的小妖,一传二,二传四,很快整片森林的妖精都学会了这首歌,闲着没事就聚在一起开演唱会。路青云很欣慰,趁火打铁地又教了两首流行全国的小苹果和最炫民族风,不过小妖们并不是很喜欢这两首歌,依旧单曲循环唱着“大王叫我来巡山”。

    一只志向远大想到不周山干一番大事业的妖精经过森林,无意间听到这首歌差点被洗脑,它觉得这歌词写的太棒了,完全是它未来生活的写照,于是学会这首歌后继续跋山涉水来到不周山。然而不周山作为妖族圣地,岂是谁都能进去的?妖精被拦在山外,沮丧极了,不自觉地哼了几句,被路过的一名妖族听到,然后一传二,二传四……这首歌在不周山火了。

    路青云绝对想不到自己无心的举动会让这首歌红遍全洪荒,就连天上的圣人也点赞,中肯地评价了这首歌所带来的积极乐观的态度,不过——歌词里出现的“和尚”是个什么鬼?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在“大王叫我来巡山”这首歌还没火起来时,青演探完亲就准备回天界了,天道看得捉急,吐槽罗睺一点也不给力,觉得还是找个机会把他弄死得了。早前天道就通过隐晦的方式通知了罗睺,但罗睺小心谨慎惯了,一路躲躲闪闪还走错了路。

    天道沉思着要不要强行将青演留在下面,正好森林流行起了“大王叫我来巡山”,天道好奇地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直接发现了路青云这个来自异世的魂魄,若是以前天道会直接出手抹掉这个异世之魂,但现在路青云有了可利用的价值,便决定暂时放过他。

    路青云不知道自己差点魂飞魄散,每天除了修炼就是教导小妖们各种常识,日子过的有滋有味极了。

    青演正要回去,脑海中出现天道的声音,说感应到洪荒有异世之魂降临,让他暂替鸿钧之职抹杀这缕异世之魂。青演一听仿佛看到老乡站在自己面前,顿时眼睛一亮,直接接下这活儿,在天道的指引下屁颠屁颠找人去了,与罗睺擦肩而过。

    天道看到这一幕也不提醒罗睺,就看对方满世界地折腾,而被寻找的青演已经到他老窝了。事后罗睺暗骂天道不靠谱,也觉得自己脑抽了才会去相信天道的话。

第101章() 
第一百零一章

    青演找到山头,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听到熟悉的现代风曲调,遥远的记忆被勾出来,一时有些晃神。

    路青云完成日常修炼,走上岸边穿好衣物,一群小妖咕噜咕噜跑过来争先恐后在耳边叽叽咋咋,路青云掏了掏耳朵,命令道:“一个一个来。”

    “二大王,山丘那边来了个大美人儿。”其中一个小妖扯起嗓子吆喝道。前段时间教小妖们唱歌颇为耗神,路青云深觉科普常识、提高众妖素质迫在眉睫,于是开办了培训班,经过一个多月的洗脑后小妖们的审美水平极大提高,也不再犯基本常识性错误了,可喜可贺。

    大美人儿?路青云眼睛一亮,要知道洪荒就没几个长得难看的,妖族容貌更甚,凭他对这群小妖的理解,能称之为大美人儿的肯定是骨灰级的美人了。

    “在哪在哪?”路青云连忙问道。

    “好像朝这边过来了。”另一个小妖回答道。

    路青云没有被美色冲昏头,冷静地问道:“那美人儿应该不是来找茬的吧?凶不凶?或是很温柔的那种?”

    “不温柔。”又一个小妖回答道。

    闻言路青云大惊,“果然是来打劫的?”

    小妖迟疑道:“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但应该不凶吧?我感觉他是好人。”

    ……红云虽然长相惊艳绝尘,但每个遇到他的人都不会觉得他难以相处,甚至会产生一种他是好人的感觉,自带“我好欺负快来欺负我”的属性,青演装逼的时候就会披上红云的属性——从某种角度来讲,除了性子跳脱外,青演也确实属于那种好欺负的类型——当然青演本人并不承认这点。

    小妖们总是对危险特别敏感,既然不像是来找茬的,倒可以接触一下,路青云凭直觉来的是个大人物,于是更加心痒难耐。

    原本路青云是金庸的忠实读者,心中一直有个武侠梦,一朝穿越到洪荒时代,武侠梦没有实现倒是实现了修道成仙之路,然而他的运气实在不怎么样,刚穿来那会儿差点被人吃掉,又因大意暴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虽然很感激小黑鱼救了他,但从此也沦为被奴役的命运……呃,这倒没有。谁知小黑鱼不是鱼,摇身一变成了猴子,还带着他来这座山称王,要不是这时候孙悟空还没有出生,他都要怀疑救命恩猴是不是孙悟空了。猴子大王似乎很器重他,吃穿用度完全不短他的,还天天恨铁不成钢地督促他修炼,唉,要一个对着文言文就头疼的学渣去体会那么高深的道法,不是为难自己么?猴子大王嫌弃归嫌弃,教得还算尽心,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甩一道法力揠苗,哦不,助自己修炼,简直业界良心啊有木有?!——虽然他也明白猴子大王对自己好的原因。这样的日子过的有滋有味,但这么小的山旮旯除了一群小妖就再不见别人了,他心里憋得发慌,好想出去闯荡一番,就算不能变成大能,也让他见见世面啊,否则来一趟洪荒连传说中的那些大能都没见过回去了怎么跟人炫耀?(喂,你想多了,回不回得去都是个问题。)

    路青云带着一群小妖雄纠纠气昂昂地去见大美人儿了,等看到大美人儿的那一瞬间顿时没了气势,谄媚地笑道:“不知阁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而后话音一转,“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换作别人估计会觉得此人笑得阴险猥琐,咳,阴险看不出来,猥琐还真有,青演眯了眯眼,心中有些诧异,面前这鱼精居然是这群小妖的老大?不知那异世之人是隐藏在小妖中还是就是这个鱼精,不如试探一番,他若道出身份,异世之人肯定会有所反应。思及此,青演道:“在下红云,闻歌声而来,打扰之处还请见谅,不知歌者是何人?”

    青演用神识锁定在场的每一个小妖,只见他话音一落,所有小妖皆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用看香饽饽的眼神盯着自己。

    青演:“……”他脑袋抽了才会觉得用这种方法可以找出异世之人,明明红云的大名也是响彻全洪荒来着。

    青演镇定地道:“怎么了?”

    路青云惊讶过后,按捺住心底的惊喜,笑得更加谄媚:“原来是红云道长,幸会,幸会。我们这里都会唱歌,不知道长所指何人?”

    青演盯着路青云,问道:“你也会?”

    “这个自然。”

    青演道:“在下游历四海听过各种各样的曲子,唯独没有听过这样的,心下好奇,不知是何人编出这么新颖的曲调,可否有缘一见?”

    红云可是洪荒公认的老好人,路青云根本不怕对方会否对自己不利,说不定还能说服对方带自己出去闯荡。思及此,路青云神色坦然地承认道:“区区不才,正是小的。”

    “你?”青演惊讶地挑眉,心里却想着:果然如此。

    “这样的曲子小的还会很多,如果道长感兴趣,不如移驾寒舍一叙?”路青云试探地问道。

    “可。”青演点头,被众妖围着进入森林。

    青演一直以为如果见到老乡会喜极而泣迫不及待地相认,然而真到了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心静如止水,曾经生活的那个时空已在记忆里模糊,从一开始就被否认的身份淹没在时间长河,漫长的生命给了他不同的体验,流逝的岁月不仅带走了过往的偏执,也让他更加彻底地与这个世界融合,人还是同样的人,心情却变了。

    路青云表现的极为热情,打发走那群求知欲盛的小妖们,亲自给青演端茶倒水,说话也很体贴讨巧,话里话外都在表达“我好高兴见到道长道长你知道吗我炒鸡崇拜你前两天我还想着要出去闯荡一番说不定就遇到道长了没想到道长今天就找上门来了道长你说这是不是缘分而且道长你还说喜欢我编的歌简直太激动了有木有道长若是喜欢我还可以编更多曲子balabala……”。

    青演:“……”

    路青云说话确实很有技巧,但作为过来人,青演表示他完全没有被假象迷惑,说了这么多,总结一句话:道长我想抱你大腿你给吗?

第102章() 
第一百零二章

    路青云的心思很好猜,要不要给抱大腿端看心情,青演好奇的是路青云到底用了什么手段从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小人物混成山大王,当然他不会用自己的经历去衡量别人的成功与否,穿来的异世之魂或许拥有一身正本事也说不定。

    路青云不疑有他,毕竟红云这个身份就如同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他根本不会怀疑青演有恶意,而此时此刻,青演也确实是以平常心从他那里打听消息。

    不过出于习惯,路青云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想要说的话,确定从穿来至今没有什么好忌讳的,当然穿越这层身份肯定是不能暴露的,于是他隐藏自己的来历,只说自己是生活在南海浅水滩的一条开了灵智的小锦鲤,有一条出门游玩,因为实力太弱被一只金鹏鸟(后来听小黑鱼说的)抓住差点吃掉,遇到一条跟他同样命运的小黑鱼,大概同病相怜,两鱼颇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小黑鱼倒也够仗义,真的带着他逃出去了。为了报答小黑鱼的恩情,他决定跟着小黑鱼混,谁知道小黑鱼半路腰身一变成了一只猴子,接着带着他占领山头变成山大王……对此他一直觉得猴子大王的身份不一般,可神话中猴子出身的大人物就只有一只孙悟空——现在还没出生呢,哦不,应该说还有一只跟孙悟空争地位的六耳猕猴,可现在同样没影儿呢。

    路青云虽然没觉得自己穿到洪荒就是携带着金手指的主角——因为金手指至今没看见,唯一的好运就是遇到了一只虽有企图但对他确实不错的猴子恩人……恩,其实单凭这点就有些可疑,猴子大王虽然从未表现自己有多大的抱负,似乎当着山大王就满足了,但他看得出来对方是有野心的,不然不会如此看重能知道未来事的自己。所以综上所述,猴子大王身份可疑,但具体目的尚未可知,有待观察。

    不过,说了这么多都不是重点啦,他要紧紧抱住红云大腿——虽然据说红云的下场很惨,但那又如何?红云之所以那么倒霉最后被鲲鹏算计至死,自然是鲲鹏眼红嫉妒红云,换句话说,红云的气运是杠杠的,天赋也高得惊人,如果不是性格散漫崇尚随心自由,身为七道鸿蒙紫气之一的拥有者,怎么说也能混个圣人当当。

    当然,就凭红云收了鸿钧道祖的礼物却还理所当然地拒绝对方的要求,全洪荒就没有人不服的,当一个人轻而易举得到了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后还弃之如敝屐,心理素质再好的人心中都难免升起一丝阴暗的情绪,所以暗地里想打红云主意的人绝对不止鲲鹏一个,只不过人家鲲鹏有那个实力明目张胆地跟红云作对,而红云又是一个爱管闲事记吃不记打的老实人,所以最后弄死红云的人生赢家是鲲鹏。

    咳,话题扯远了。怎样才能让红云心甘情愿地伸出大腿给他抱呢?这是个技术活,不过路青云身前可是业绩飘红的销售达人,要是没有一张厉害的嘴皮子能有这样的成就嘛?所以了解人心弱点,掌握语言这门艺术活儿,务必直接击中顾客的防御底线,从而达到自己的推销目的。

    言而总之,红云之所以被冠上一个“老实人”的称号,是因为他爱管闲事,之所以爱管闲事是因为他富有同情心,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同情弱小是难得一见的好品质,他可以从这方面下手博得对方同情。不过他的经历除了一开始能够博人同情外似乎以后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唉,所以这个时候需得在猴子大王身上做点文章。

    思及此,路青云换锋一转,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道:“别看我现在过得很舒服,实际上那个猴子大王对我是另有所图,其实我还隐瞒了一些事实,猴子大王救了我确实不假,但那是看在我有价值的份儿上。我之前骗他说我能够预言未来发生的事情,一旦让他知道我一直在欺骗他,肯定会愤怒地把我剁成鱼块炖了汤喝。这次好不容易等到它外出,想趁机逃走,没想到他居然在山外布了一层结界,小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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