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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终于看到何进不住打来的余光,何咸收拾了一下心情,朗声回礼道:“固小子所愿尔!谢长者恩!”
等众人回过味来,司马徽已经将何咸揽入门下。
“好你个司马老贼,下手真是快啊!”张朗和司马徽倒是熟悉,出口便是毒言。
“老夫不过是为何咸开个蒙学而已,入了学院,诸位都是何咸的师长!”
“既然如此,镜水先生不如将这开蒙之事让给老夫来做?!”
“不可不可!言而有信,君子之道也!”司马徽摆着手,一副小人得志的神情。
“先生,请问我们是先学百家姓呢还是先学千字文呢?”一高兴,何咸一下子秃噜了嘴。
“我们先学······何谓百家姓?何谓千字文呢?”
“嗯?难道汉末的时候百家姓和千字文还没有成行吗?完蛋了,得意忘形了,怎么办呢?”
没办法,只好胡诌了。
“百家姓,就是周武郑王······,天下姓氏之集合;千字文则是一千个不同的汉字组合起来的文章,涵盖了天文、地理、自然、社会、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
“你是如何得知这百家姓和千字文的?”
“是祖父教的!祖父总是给咸讲故事,为了方便记忆,就把它们编纂成为了百家姓和千字文。”
“竟有如此巨著!想不到贵大人文功深厚啊!”众人疑惑看向同样迷茫的何进、何苗兄弟。
何咸赶紧补到:“祖父说了,小时候给父亲和叔叔讲过,但父亲和叔叔太皮,不好学!”
何进没法辩驳,只好嘿嘿尴尬傻笑。
何苗到是没有所谓,还连连点头以示自己小时候真的很皮!
“郡守大人,可否容我等拜读一下贵大人的百家姓和千字文?”
“祖父完全是口述,并没有成行的书籍。”
“如此,真是可惜了!”
“老师、各位大人不必着急,小子会去央求祖父,将这两篇文章整理出来,交给书院!”
“如此,爽在此代书院先行谢过了!”
荀爽很高兴,秋试顺利,招收了一批好苗子,还收获了两个妖孽级别的小子。司马徽很高兴,因为招收到了一个能继承衣钵的弟子。张朗很高兴,因为收获了勾股圆方图,还认识了一位忘年交的小友。各位世家的大人大多是很高兴的,因为自家的子弟基本上已经顺利入院读书。
光和二年八月初八,颍川书院在轰轰烈烈中完成了今年的秋试。
八月初八之后,郭嘉郭神童,何咸何妖孽的名号不胫而走,两人的故事成为颍川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
于此同时,何氏祖宗何真的拜帖突然之间如雪花一般飞入何府。知道内情之后,何真哈哈大笑,称早已知道自己的孙儿非凡人。何进只以为何咸的凡此种种都是仙人的缘故,所以以何老太爷身体抱恙为名,拒绝了一切可能讨论学问的宴请,留下颍川名士一地惋惜之声。
千呼万唤之中,何老太爷的百家姓和千字文在何咸经过一个月的焦头烂额的回忆和修改,由何进亲自执笔,新鲜出炉。当然,书中有关于汉代之后的故事,何咸已经统统换掉。不然实在难以解释。
多亏了前世盛行的幼教理念,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了给女儿最好的教育,在女儿一岁多开口说话开始,何咸就开始给女儿灌输百家姓和千字文。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女儿没有学会几句,何咸却是能够把这两本书从头背到脚,比自己小时候学的时候强上一百倍。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哪怕不是自己亲生的。
两书一出,所有曾经质疑何咸造假的声音全部消失不见。
什么叫做大隐隐于市?这才叫做大隐隐于市。
何老太爷半生屠夫,心中无数锦绣文采,却甘愿孤芳自赏。要不是要教育孙儿,这一身的文学恐怕就此与天地同朽。
什么是真正的隐士?这才是真正的隐士!
何老太爷的名声在光和三年的秋天达到了天下同闻的地步。
第11章 超级书童选拔赛()
书院开学已有一月,何咸以催促何老太爷整理百家姓和三字经为理由,请了假待在家中。
今天,是何咸正式去书院上课的第一天。
“公子!公子!您得快一步了!就要迟到了!听说颍川书院的夫子可厉害了!”说话的是一名八九岁的男孩,背着一个小竹筐,竹筐之内是几卷竹简,左手拎着一个暗红色的食盒,右手拖着一个小胖子。
男孩叫小强,旺财的儿子,何咸的书童。
何咸以轰动颍川郡的姿态通过了颍川书院的秋试,让何老太爷极为高兴。去书院求学,自然需要书童伴读。于是,何老太爷在府上举办了一场名为“超级书童”的选拔赛,在七名仆人,十名丫鬟、四名老妈子的下一辈中精挑细选,最后选定了旺财的儿子。
旺财家三代忠仆,是何家元老级的家仆。选择旺财家的子嗣作为何府嫡长孙的书童,未尝不是一种认可和鼓励。
起码,何老太爷是这么认为的。旺财也是这么认可的。
在超级书童选拔赛的最后,旺财作为最后的胜出者的父亲,发表了获奖感言。
“感谢大汉,感谢何府,感谢何老太爷,感谢何老爷,感谢何公子,感谢我的八辈祖宗,能保佑我的儿子能有机会成为何家公子的书童。我们一家子一定会再接再厉,在家仆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鞠躬,下台。旺财感人肺腑的话语,感动了何府上下。这天之后,何府的仆人和丫鬟干活更有劲儿,精气神也更加足了。
何咸很满意自己的杰作。
超级书童选拔赛是自己搞的,旺财的获奖感言也是自己搞的。只有在层出不穷的恶搞之中,何咸才能找到自己曾经熟悉的味道。
何老太爷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完成了自己的角色,调动全府上下,所为的仅是博得孙儿一笑。
何苗在参加过程中,笑得岔气,被送到了城东门的悬壶医馆抢救。
何进看完了开头,实在忍不住看结尾,中途退场了。临走之前,趁何老太爷正在主持选秀,无暇顾及场下的动静,狠狠扇了何咸后脑勺子一大巴掌。
就这样,旺财的儿子小强成为了何咸的书童。小强原来不叫小强,叫狗子。
孩子名字叫贱一点,阎王爷不收,中国的传统古来有之。
何咸嫌狗子实在太土,既然父亲叫旺财,儿子不如叫小强的好,也好满足何咸回忆经典影片的欲望。所以,狗子改名叫做了小强。
睡眼惺忪的何咸被小强连拉带扯推上了牛车,摇摇晃晃往颍川书院的方向走去。
东边的天空才蒙蒙亮,秋天到了,白天短了,太阳也开始赖床。何咸仿佛回到了小时候,被父母拖着坐在自行车的后座,前去幼儿园的场景。想不到,回到了古代,一样的痛苦。何咸开始反思,自己找急忙慌地去书院,是不是有点自找罪受。
来到颍川书院的门口,牛车已经堵死了官道。已经送完自家府上孩子要返回的,和刚刚到书院门口准备下车的挤到了一起。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小强高声叮嘱了一声赶牛车的老周,日落时分务必赶来接公子,就拖着何咸匆匆往书院的门口跑去。
一位满脸煞气,神情古板的夫子,拿着一把两尺长的戒尺,仿若门神一般,背手立在书院的门口,准备围堵迟到的学子。
看到这熟悉的一幕,何咸莞尔一笑,停下匆匆的脚步,对着门神夫子深一鞠躬,方才进门。
门神夫子一愣,万古不化的脸上,难得浮现起了一丝笑容。
蒙学的学舍在书院的东北角,紧邻夫子们的居所。来之前,小强显然已经探好了路,领着何咸一路小跑就来到了何咸的学舍门口。蒙学的孩子不多,放眼望去,也就六七人,年纪均在六七岁的样子。每个孩子的面前是一张矮几,矮几之上有几卷竹简,竹简自然就是蒙学用的课本。矮几下面是一个蒲团。汉朝还没有桌椅,吃饭、看书、聊天,都是席地而坐。下至平民百姓,上达天子大夫,都是这个样子。
司马徽已经坐在了上首,手中拿着一卷竹简在津津有味地阅读。面前的矮几之上,放着一尊古朴的香炉。几缕香烟袅袅而起。
何咸从小强的手中接过放竹简的小筐,背在自己背上,走进学舍,恭敬地朝着司马徽鞠躬行礼,便找了一个最近的空座坐下。
古人对待师长是非常重视的,拜师礼不亚于洞房花烛之礼,相当隆重。何咸现在师从司马徽开蒙,也就是最初级的识字、写字,有师生之关系,但尚未行拜师之礼。
“你就是那个妖孽小胖子?”一个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在何咸的耳边响起。
何咸一阵恶寒,说妖孽也就忍了,竟然还是妖孽小胖子。叔可忍,婶婶不可忍。何咸一脸狰狞地转头望去,入眼之处却是一个并不漂亮的小女孩。皮肤偏黑,满脸雀斑,头发不多而且偏枯黄,勉强扎起了两个羊角辫,真是应了那句黄发垂髫的古语。但女孩的五官相当立体,尤其是一双大眼睛,闪着狡黠的光芒。如果是在现代,何咸有非常大的理由怀疑这个小女孩拥有西方人的血统。
但汉代有混血儿吗?何咸一下子呆住了。
“我叫阿丑,也是司马夫子的弟子。”看到何咸呆着不说话,小女孩又补充解释道。
“嘁!”好男不跟女斗!忍了!何咸极其没有绅士风度地收回了自己折成了米其林轮胎的胖脸,全然不理会旁边座位上那叫阿丑的小姑娘已经嘟起了小嘴。
“看样子自己是该减肥了!妖孽小胖子?靠!太有损哥在大汉朝的光辉形象了!”何咸恶狠狠地想着。
前世的何咸一直受压迫,是个不折不扣的瘦子,从来没有体会到胖子的痛苦。看到那些嘴里塞着肯德基甜筒,嚷着要减肥的同学,总是相当的鄙视。大汉朝没有甜筒,但架不住吃穿住行都有仆人伺候。那些衷心耿耿的仆人恨不得上厕所都替何咸包办了。做惯了学奴、考奴、房奴、车奴和孩奴的何咸如何能够抵挡仆人们的一片热情,于是劳动光荣、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统统被抛之脑后,换来的就是何咸一身的赘肉。
书院正中的黄铜大钟响起,悠扬之声传来,让人仿若置身于深山古寺之中。钟声,尤其是黄铜大钟的声音是极好听的。相比于后世刺耳的电铃声不知强了多少倍。
第12章 谁是妖孽小胖子?()
余音袅绕之中,司马徽放下了手中的千字文,拾起了四书五经中的《诗》。
暴汗,汉代人的启蒙竟然直接是诗经,真是太强大了。何咸在心中竖起了无数大拇哥,赞扬先辈们的彪悍。
司马徽读一句,学童们复读一句。传统的中国式教学方法,摇头晃脑,在汉代看来已经非常成熟了。
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诗经的诗句很美,司马徽的解释也非常到位,就是不停地复读让何咸有点受不了。
同桌的阿丑没有再来烦何咸,也许是被何咸的无礼刺激到了。
下了课,司马徽也施施然走出学舍去用饭。阿丑随着司马徽走了,看起来很熟的样子,难道这阿丑是司马徽的子侄辈亲属?
学舍外面等待了一上午的书童,提着早上带来的食盒纷纷涌进室内。自家的公子上课,书童是不能进学舍的,只能在外面待着。
两只水晶肘子,一盘炒青菜,四个大白馒头。肘子用的是上好前猪蹄,小火炖煮而成。用的是何咸制定的方法。可惜这个时代没有酱油,不然就可以做东坡肘子吃!那才是真正的美味!
何咸让出了半个蒲团,示意小强坐下。两个水晶肘子一人一个,何咸又拿了一个白面馒头给他。两人右手水晶肘子,左右白面馒头,旁若无人地啃了起来。
这可羡煞了旁边的书童。其他家的书童都是伺候自己的公子吃完之后,才能享用剩下的食物。虽然不至于吃不饱,但毕竟是残羹冷炙。哪里像何府一样,下人竟然可以和主子坐在一起享用美食。
面对无数羡慕的眼光,小强甚为骄傲。自家的公子虽然行为懒惰了一点,没事的时候还喜欢踹他的屁股,但从来没有无缘无故打骂他,也没有动不动就要弄死他的冲动。公子是确确实实把他当做一个人在看待,而不是一只可以任意处置生死的牲畜。把下人当人看,这样的主子在大汉朝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几个啊。小强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尤其是跟着何咸还能享用许许多多的美食,很多他甚至听没有没有听过,也不知道这个年纪比自己还小的主子是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怪不得他是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