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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能帮你把人都请来,全靠他的面子。”
“原来是高公子,幸会幸会!”杜开对古代的礼节一窍不通,只能学着影视剧中那些江湖人的样子抱了抱拳,客气道,“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就给你添麻烦了,实在抱歉。”
高逸高大公子并没有因为他的客气而对他另眼相看,作为一个读书人,他实在不觉得以后和这个乡下小子会再有什么交集,所以只是敷衍道:“你不用抱歉,我不过是看在赵大侠的面子上才帮了你一下,你要谢,不如谢赵大侠。”
不就是读了几本书么,嘚瑟什么!杜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嬉笑道:“赵大侠我自然是要谢的,而且一定会让他满意。”
赵大侠根本没在意两人僵硬谈话,又把那些中年男子一一介绍给杜开。
这些阔佬,个个不凡,乃是京城里有数的一些大酒楼的老板,其中就包括朋悦楼的洪朋悦。
杜开交代小胖子做的事,便是要请他们聚一聚,所以对此并不意外。
见礼之后,赵大侠把自己拿肥硕的大屁股往座位上一放,便和高逸一起摇头晃脑,左顾右盼,似乎在专注的品评挂在房间中的字画,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杜开看着一帮沉稳的阔佬,率先出言道:“不知各位听没听说过红烧肉?”
作为京城第一楼老板的共彭越,充作一帮同行的代表笑道:“我们做的便是酒楼生意,怎会听说过红烧肉的大名。这道菜用猪肉制作,别出心裁,口味极佳,据说乃是京城里一家不知名的肉铺第一个做出来的,后来由德隆肉铺推广,得到了太子的盛赞,如今已火遍京城,我们也把这道菜添进了各自的菜谱之中,卖的倒是不错。”
“第一个做出红烧肉的肉铺,名为张记肉铺!”杜开着重提醒道,心中对德隆肉铺怨念更深了。明明是自己为了帮张屠户一家扭转生意做了红烧肉,没想到最后德隆肉铺占了大便宜,人们只知德隆肉铺,反而对张记肉铺不闻不问。
“原来如此。”洪朋悦淡淡的点了点头,不以为意。其他阔佬反应也和他差不多,依然是老神在在。
商场如战场,张记肉铺卖的东西被人抢了,只能说你生意做的不行。至于到底是谁第一个做出红烧肉,如今探讨这个没有任何意义。
杜开对他们的反应有点失望,继续不动声色的说道:“不瞒大家,我就是张记肉铺的人。我们肉铺距离德隆肉铺不远,德隆肉铺有荣王做靠山,还能沾到太子的光,我们被抢了生意,也只能忍气吞声,生不出相争之心。但张记肉铺也不能坐吃山空不是,所以,我们如今又研究出了新菜肴,打算改行专以售卖新菜肴为生。”
说着,他把背上的包裹取下展开,把里面的香肠展示给众人看:“这就是我们的新菜肴,为名香肠,大家不妨先品尝一下。”
香肠早已被切好,一片一片混在一起,使人看不出肠衣原貌。一众阔来好奇的打量了一番,终究没看出什么,便默默品尝起来,随后面上一一露出意外和满意之色,个个品评了一番,大多是溢美之词。
最终,洪朋悦一副了然的样子笑道:“张记肉铺果然不愧是第一个做出红烧肉的所在,这名为香肠的新菜肴,味道不次于红烧肉,两道菜一凉一热,均是下酒美味,香肠一将推出,必然和红烧肉一样大卖。小兄弟把我们请来,打的算盘恐怕是谋求销路吧。”
第三十一章 被跟踪了()
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上,刚刚从朋悦楼出来的杜开,嘴里哼着外人闻所未闻的小曲,左顾右盼的晃荡着,看起来心情十分不错。
原因嘛,其实很简单,就在方才,他已成功的将香肠推销给了京城排得上号的那些大酒楼。
至于为何事情进展如此顺利,其实杜开在看到高逸与那些大老板的第一眼之时,就已经预见到了。
那些阔佬,个个腰缠万贯,沉稳老练,精于世故,却被一个未及冠的少年一句话招来,如众星拱月一般围拢在身侧,小心应对,从中足以看出,高逸高大公子出身不俗,至少在那帮阔老们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再加上一个与高大公子称兄道弟,来头似更加不小的赵大侠在一旁拿捏,杜开相信,不管自己推销什么,都不会遇到什么阻碍。
何况香肠本来就是一道极好的下酒菜,一旦如红烧肉一般热卖,阔老们的酒楼里若没有,不免影响生意,作为生意场中的好手,他们自然没有将之拒之门外的道理。
对杜开来说,唯一的一点遗憾便是香肠的价格定的有点偏低,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猪肉仍未被纳入餐桌主流,价格极贱,无论是之前的红烧肉,还是现在的香肠,原料基本都来自肥猪身上,成本太低,倘若把价格生生要高,的确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谋取暴利,但以后呢?
香肠的做法早晚会泄露出去,等那些阔佬们反应过来,必然会觉得张记肉铺太过贪婪,对其生出不好的印象。
对此,别人或许不在乎,来自现代的杜开又如何不清楚做生意口碑的重要性。所以,为长远计,杜开和张屠户一家商谈之后,还是把价格压低了。
给香肠铺好销路,杜开心中压力顿消。
“张屠户一家改行卖香肠,现在销路有了,不出意外的话,想来以后不会再为生意苦恼了!”他得意的想着,借此报答了张屠户的收留之情,他便可以完美抽身,从此倚马走天涯,仗剑闯江湖。
不过这样一来,以后恐怕再难见到张依依那小妮子了吧……
杜开正沉浸在幸福的苦恼中,一旁骑在白毛骏马上的赵大侠突然说道:“小杜兄弟,你那头驴子被念奴娇的人牵走了,你不会真不要了吧?”
没错,杜开离开朋悦楼发现的第一件事,便是自己的锦毛小毛驴不见了。
门童告诉他,驴子被念奴娇的人牵走了,那牵马的姑娘留话说,想要讨回驴子,让他自己去念奴娇取。
去念奴娇?
一旦去了,用屁股想都知道会发生什么!
脑海中出现一幅幅旖旎画面,杜开心驰神摇了好一会儿,差一点就放弃了自己的坚持,好在最后他还是咬牙否定了那个充满诱惑的想法。
温柔乡乃是英雄冢,他可不想现在就自暴自弃,至少也得等神功有成,在江湖中闯出一番名头来再说其他。
再者说,江湖中肯定也不缺美貌又有身手的小娘子吧,逛窑子有什么意思,调戏江湖女侠才是王道啊!
想到这里,杜开虎躯一震,意气风发起来,“果断”摇头道:“那些姐姐们要我去取驴子我就去,说出去我岂不是很没面子?还有,”他一派正人君子模样的看着小胖子:“我像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吗?”
赵大侠顿时无语。
刚才在朋悦楼门口,若非围观者众,若非有他这个熟人在旁边虎视眈眈,以杜开这厮当时的纠结模样来看,他去的可能性太大了!
你不是个随便的人?你特么随便起来不是人!
赵大侠心中又嫉又恨,却只能徒然将一口闷气憋入胸中,没办法,自己什么都不缺,唯独长得丑了点,人家姑娘偏偏就好俊俏小郎君。
“那些女人都太肤浅了,简直是瞎了眼,看不出我内秀于中!”他碎碎念的想着,憧憬有一天能找到一个有内涵的美貌女子。
想到美貌女子,他脑子里陡然浮现出一个小妮子来。
“张屠户家的姑娘好像叫张依依吧,倒是标志的很,可不能让这厮糟蹋了!”赵大侠偷偷瞧了杜开一眼,见杜开在街上晃来晃去,还买了一串糖葫芦不停地舔着,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始终没发现脸上还留有念奴娇里姑娘们的口红,他心中大乐,依然没有生出要提醒一下的心思。
他甚至开始提前设想,杜开回去之后被张依依嫌弃的情景。
“小杜兄弟,我还有些事,明天再找你学做肥肠吧。”
赵大侠打了个招呼,便拍马而去。
“那就明天见吧。”杜开随便的回了句。
小胖子走了,他也不着急回肉铺,依然悠闲的在街上闲逛着。
在京城里住了也有些天了,他还没出来好好逛过一次呢。
之前是因为囊中羞涩,又要为扭转肉铺生意冥思苦想,忙前忙后,没钱也没时间出来逛。
而现在,香肠的事情基本搞定,就差到期面市,他总算有了闲心,而怀中揣着赵大侠给的千两银票,他也大有财大气粗之感。
反正时间还早,不如借此机会四处看看。
舔着糖葫芦,他穿街走巷,看别人怎么卖东西,看客人怎么买东西,看路上行人之间怎么打招呼,世间百态,他什么都想看,什么都看得兴趣盎然。
想起在网上看到过的那波澜壮阔的清明上河图画卷,他心中油然生出一番感慨来,百味掺杂,唏嘘不已。
谁曾想,自己居然有一天可以进入一张活生生的清明上河图中,在里面畅游,与许许多多古人或擦肩而过,或发生交集。
或许,那个大画家此刻正在某处作画,而自己,已经真正成了他画笔之下一个鲜活图案。
只是,这个大宋与自己知道的那个大宋似是而非,不知那个大画家还会不会出现,而那被后市之人视为顶级国宝的巨作,又是否会诞生。
摇头把心中那颇有点小资味道的情怀扔掉,杜开的眉头微不可察的皱了皱,在一个小摊前停下脚步,继续装作乡下人进城的样子,回头四处张望,脸上挂着土包子没见过世面的表情,好似对什么都好奇。
“似乎真有人在跟着我!”他心中微动,却感到十分诧异。
从刚从张记肉铺里出来的时候,杜开就隐约感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却始终没发现跟踪之人,他还以为是错觉,没太在意。
可出了朋悦楼后,那种被人窥探的感觉更加强烈了,那时他才开始有点疑神疑鬼,觉得自己似乎真被人跟踪了。
好歹他也练出了内劲,更是打通了耳、鼻两大窍海,所以,虽然被跟踪了,他依然保持着一份从容,继续“悠闲”逛街。
而就在逛街的过程中,通过有意无意的观察,他终于确定了几个可疑之人,让他更加意外的事,跟踪之人居然足有好几批之多!
“自从来到这里,我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一直本本分分,住进张屠户家后,更是鲜少出张记肉铺的门,怎么就一下子招来这么多贼人?”
杜开十分纳闷。
虽然怀中有一千两银票,可自己看起来很像有钱人吗!而且还很明显?
他下意识的上下打量了一下出自张依依手笔的一身行头,暗骂贼人真是瞎了狗眼。
第三十二章 自信心爆棚()
发现被数批人跟踪,杜开心中没有一点担心害怕,并非他天生粗线条,一出世就有一颗豹子胆,一切还要归功于他的师父。【愛↑去△小↓說△網。ai qu 】
杜开的师父深信一句话:练武先练胆,有胆才能勇猛精进。
为了让自己的徒弟们获得一颗天不怕地不怕的武者之心,他可谓不遗余力,尤其是对天赋极佳的杜开,更是重点关照。什么蹦极,跳伞,高空走钢丝,只要是可以练胆的极限运动,他自个都不清楚带着杜开做过多少次。
反正最后的结果便是,杜开这个爱哭爱闹爱耍小性子被父母和哥哥宠坏了的破小孩,最终变成了一个遇事有静气胸中藏铁胆的牛犊子。
所以,面对眼下的情况,杜开不仅不害怕,反而好奇心骤起。
这事有点邪门,他略一思忖,决定搞清楚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没有露出任何异状,他依然在街上游荡,不过和之前相比,有了点不同。之前,哪里人多,他往哪钻,而现在,他有意无意的开始慢慢往人少的犄角旮旯转悠。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离开闹事,深入进了一条胡同。
这条胡同并不深,却与其他胡同相接,若从空中俯视,这块区域就如同一片蛛网,每一条蛛丝都代表一条胡同,交错穿插,复杂无比。
跟踪之人里面,有一个似乎是第一次做这种勾当,实在缺乏经验,以至于跟得太近,距离杜开不过十米之遥。此人一双眼睛直勾勾的望着杜开的屁股,深怕跟丢了,可当走进胡同之后,没多久,他就发现前面的杜开突然一拐,一下子脱离了视线。
急切之下,他想也没想的加快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冲到了转弯处,然而他刚一转过弯,拐角另一侧冷不丁的伸出一只脚来。
根本收不住脚,他狠狠地绊在上面,由于跑得太急,他“啊”的一声竟然腾空而起。
也不知是此人运气太背还是怎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