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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师呢?”
他侧头问。
“在公主殿下那边。”
“哦。。。。。。”
阔哥明台吩咐了一声:“一会儿若国师回来了,请他过来,我有事情与他商量。”
他看了看站在不远处的那个亲兵,脸上带着纱巾抵挡着从远处沙丘被风带过来的细沙,这亲兵身上血迹斑斑,让他心里一阵阵的烦躁,烦躁之后便是悲凉。
如果不是当时塔木陀拼死相救,不是这些亲兵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后面袭来的箭雨,他可能也死在了石子海城外,那个地狱一样的地方。
塔木陀去整顿队伍了,其他将领也都去清点人数想重新恢复建制。
“我回去之后,会重赏你们。”
阔哥明台叹了口气,看了一眼已经给他重新包扎好的医者:“你下去吧,伤药留着,回国还要走上很久,路上多荒凉之地,怕是连药都没地方去寻。”
那医者本想去救治别的伤员,听到阔哥明台的话忍不住轻轻叹息了一声,这一声叹息让阔哥明台想到了一件事,至少有三千余伤兵跟着队伍,消耗着本就不多的粮食和水以及药品,事实上,他们逃的太仓促,根本就没有携带多少东西,最主要的是这些伤兵是累赘,车迟国已经被灭也就没有后援,宁军随时都可能追上来,或许宁国还会调集更多的战兵来,毕竟若是一口吞下吐蕃三十万大军,吐蕃国十年之内都不能轻松缓过来。
“括善!”
阔哥明台喊了一声。
没人应答。
阔哥明台又喊了一声,然后才反应过来括善已经死了。
“别不格。”
他看向另外一名吐蕃国将军,那是他亲卫军指挥,别不格连忙跑过来,肩膀上还吊着绷带,脸上也被削掉了一块皮肉,看起来很凄惨。
“勒勤,有什么吩咐?”
“我交代你去做一件事,只能带亲卫军去做,不能让其他各军的人知道。”
“勒勤。。。。。。什么事?”
“你。。。。。。”
阔哥明台张了张嘴,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过于残忍,可这样的事当年他也做过,只是那时候伤兵不过几百人而已,时至今日都没有人把那件事说出去过,不然的话他在吐蕃国内也会扛不住,可到现在为止他也坚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亲卫军还有多少?”
“不足八千人。”
“你分五千人出去,亲自带队。”
阔哥明台压低声音说道:“带上所有伤员,就说为了他们的安全,我亲自带大军引开宁人的追击,你们绕路回去把伤员送回吐蕃,半路上。。。。。。你知道该怎么办,回来只需说不幸遇到了宁人的大队人马。”
别不格脸色瞬间发白:“勒勤,有几千人啊。”
“不然呢?”
阔哥明台叹了口气:“你觉得,我会忍心?他们都是为吐蕃而战的勇士,我相信他们也不愿意自己成为累赘,若是因为他们而拖累了大军归程,让更多的勇士死在异国他乡,他们也会自责,会难过,如我一样。”
别不格咬着嘴唇点头:“我这就是安排。”
他招手,带着几个亲卫军的将领离开,阔哥明台使劲儿出了一口气却没有觉得轻松起来,远处有几个身穿斥候军服的人风尘仆仆的回来,下了马就直奔他这边跑,阔哥明台希望斥候能带回来一些好消息。
“勒勤。”
斥候什长单膝跪倒:“前边藏布江有宁军重甲拦截,而且宁人似乎还逼着车迟国聚拢了大概几万人的队伍,也在藏布江布防。”
阔哥明台心里腾的就烧起来一股火,恨不得一口一口把谈九州咬死。
“再去探路,看看是不是有别的路可以绕过去,去抓一些车迟人做向导,愿意的给一些金银,不愿意的就杀了。”
“是!”
那几个斥候起身离开。
“国师怎么还没有回来?!”
他喊了一声,身边的亲兵连忙俯身:“我这就去问。”
亲兵小跑着离开,想着现在可千万不要招惹勒勤,谁知道厄运会不会降临在自己身上,之前勒勤和将军说的话他都听到了,他真的有一股冲动想去提醒那些伤兵,让他们不要跟着别不格将军走,那是黄泉路啊。。。。。。可他不敢,他只能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受伤。
没多久远处就一阵阵嘈杂之声,将军别不格带着人开始将伤兵聚集起来,听闻勒勤为了他们居然要自己做诱饵引走宁人追兵,这些伤兵很多人感动落泪,有人远远的朝着阔哥明台这边磕头,祈愿上天让勒勤无病无灾长命百岁。
别不格还是不忍心,把还能自己走路的伤员留下,带着所有的重伤员和腿上受伤的人,并且破天荒的下令亲卫军把自己的口粮分出来给伤兵,告诉他们不要省着,吃饱,一定要吃饱。
大概两千余行动不便的伤兵被带走,而此时此刻,吐蕃人已经到了考虑杀马不杀马的地步了。
与宁人轻骑交战的数万吐蕃骑兵被打散了,回来的不到一万五千人,马就是他们的半条命,可军中无粮,不杀马的话再过不了一天,宁人追上来,他们连提刀的力气都没有。
阔哥明台思考了至少两炷香的时间,连续做了两个决定。
第一,分派出去一支约两万人的队伍殿后,一旦宁军追来,这两万人就是拿命在给他们争取时间。
第二,杀马,分批杀。
下令之后阔哥明台脸色稍稍恢复了些,决定虽然稍显艰难,可一旦做出心情反而就没有了纠结,让士兵们最起码这三天吃饱肚子,才能冲过藏布江。
若万一呢?
那可是数万宁国西疆重甲,还有藏布江天堑,万一过不去呢?
阔哥明台皱眉:“再去个人,请国师立刻过来。”
他必须做出最后一个决定了,明日大军开拔之后,他要带着剩下的亲卫军以殿后为名,保护着公主殿下和他自己以及国师绕路走,虽然。。。。。。还不知道该怎么走。
就在这时候又有一队斥候归来,是往后去侦查敌情的,看起来比之前那队斥候更加辛苦,几个人身上带着血迹,似乎还没有干透,显然是遇到了宁人,斥候与斥候相遇,厮杀会更为惨烈,因为他们都知道被发现了意味着什么。
为首的那个斥候将自己脸上的纱巾往上拉了拉,跳下马背快步冲过来,单膝跪倒说了几句什么,他的声音沙哑到了极致,似乎已经有阵子没有喝过水,所以说话的声音小的根本听不清楚。
“你大声些!”
阔哥明台怒喝一声。
那人抬起头又说了几句,可是嗓子几乎发不出声音,沙哑的令人难受。
“你过来说。”
阔哥明台招了招手,斥候随即低着头往前小跑过来单膝跪倒在阔哥明台身边:“勒勤,大事不好了。”
阔哥明台一怔,这几个字倒是听清楚了,可为什么是宁语?
那人猛的扑上来,一把捂住阔哥明台的嘴,小猎刀从阔哥明台的脖子一侧扎进去,来回切割了几下将阔哥明台的脖子几乎断开,血喷溅出来,那样子无比的血腥。
“特别不好,你死了。”
斥候一只脚踩着阔哥明台的胸口,另外一只手抓着头发硬拔了一下,还连着的半截脖子被揪断,他拎着人头往回冲,在四周的亲卫军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跳上马背,才上马,箭和扔弯刀乱七八糟的飞过来,几个人一路前冲,而前边的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被战马冲撞的东倒西歪。
喊声骂声在后边此起彼伏,不少人开始上马追击,可这里没有营房没有栅栏,几个人骑马冲进树林里借助树木挡住后边的箭雨,竟是被他们冲了出去。
匪夷所思。
马背上,孟长安低头看了看手里拎着的人头,腾出手把人头用头发绑在马鞍上,又用自己的衣服盖住,再次把面巾往上拉了拉:“冲出去,别往回走,他们会以为咱们回去,必然分兵包抄拦截,往前冲,奔藏布江。”
那几个才跟着孟长安没两天的大宁战兵斥候此时竟然完全不害怕,只是觉得跟着这孟将军。。。。。。贼鸡儿刺激啊。
。。。。。
。。。。。
【之前章节末尾我和大家聊天的话都删掉了,因为书也要发在别的渠道,渠道要求删掉这些东西。。。。。。这条明天大概也要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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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我帮你要()
如果是在别的什么地方,任何一个国家,一场战争之中作为统兵之人的大将军却离开了主战场,优哉游哉的在江边等了数日,一定会被骂出宿便,御史台的那些大人们若是知道了,奏折就会如雪片一般飞到皇帝陛下的桌案上,可是在大宁却不会,也找不出什么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可能连御史台的大人们都觉得这不算什么事。
大宁御史台的大人们会揪住一个将军的私生活不放,但绝对不会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和结果的时候就随便参奏一位正在领兵作战的将军,颇有点侠气。
长安夜。
长安城里的月亮也没什么特别的,诗人赞美长安月更明,当然是因为皇帝陛下在长安。
月圆的时候每一家酒楼里都会有几个诗人,长安城这个地方诗人遍地走,佩剑带卷,看起来很有风采,老百姓们的固有观念之中都是武夫更好喝酒,喝起来不要命,那是多么大的误会啊。。。。。。前几年的时候长安城诗会,来自四面八方的文人聚集于雁塔下,一天之间作诗数百首,大家作诗未尽兴于是去喝酒尽兴,负责保护他们安全也为了保证他们不闹事的一位禁军将军被他们拉着一起去,当日随行前去的禁军团率以上三十几个人,硬是被一群诗人干翻了。
于是就有了那位姓李的诗人站在威风楼的高处放声大笑,指着那些喝醉了的禁军极狂妄的说了一句话:“写诗,你们不行,喝酒,你们也不行。”
还有后半句:“可这个大宁,没我们行,没你们不行。”
今日流云会的酒楼里没有诗人,只有愁人。
叶流云就很愁,沈小松丢给他一个难题,他不对皇帝说实情就是欺君之罪,将来若真的出了事那就更严重,比欺君之罪还要严重的罪名真的不多,数来数去,也就一个谋逆更上得了台面。
出去做了一件很机密的事,黑眼归来的时候有些意气风发,可是看到东主那愁容之后觉得应该是出大事了,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独臂的白牙,白牙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嘴的白牙,可欠揍了。
“还习惯吗?”
黑眼压低声音问了白牙一句。
白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手:“不熟练,不过慢慢来。”
黑眼嗯了一声:“以前都是用右手,现在换左手,你小弟应该很开心,娶新媳妇了。”
白牙楞了一下,然后叹息道:“是啊,原来还有人和它争宠,现在是一夫一妻了。”
黑眼噗嗤一声笑起来,拍了拍白牙的肩膀:“兄弟,好样的!”
这句话不是开玩笑。
白牙点了点头:“总不至于一只手会输给你。”
黑眼取出来一块绣工极精美的手帕递给白牙:“来,送给新娘子的,祝它们白头偕老。”
白牙啐了他一口,把手绢接过来:“这明明是送给新郎官的。”
他看着黑眼叹道:“你这句话真狠,白头偕老。。。。。。要是连那都白头了,还得指望着它们偕老,我这一辈子得多亏得慌啊。。。。。。”
“都进来,别在外边胡说八道了。”
叶流云在屋子里说了一句:“让人听到了,有损于我流云会的名声。”
黑眼白牙对视一笑,两个人进了房间之后闻到了一股很重的酒味,东主喜欢喝酒,但几乎没有喝多过,想喝酒的时候也多是浅尝辄止,品品味道也就罢了,可今日这屋子里的酒味之浓重,让人有一种来错地方的感觉,但凡酒味重的房间别管多奢华格调也会下降一多半。
东主叶流云这般一个注重格调的人,屋子里酒气这么重,可见遇到了多大的烦心事。
之前门没关的时候黑眼就看到东主脸色不好,进了门后发现何止是不好,东主连发型都乱了,衣服也有些不整齐,居然还有一只鞋是没有穿好的,趿拉着穿在脚上。
“东主。”
黑眼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没事吧?”
叶流云一摆手:“现在还不算大事,有件东西需要你明天早晨跑一趟,城门一开就出城,奔西疆。”
“给沈冷的?”
“不,给孟长安。”
“什么东西?”
“几句话。”
“信?”
“不是信,不能有信,是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