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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家里很快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山货,再不处理一下,这个本就不大的窝棚都该放不下了。跟这父子俩交代了一声,林森又一次奔着长安城就去了。只不过相对于第一次去的忐忑和寒酸,这趟他这底气可就足多了。
轻车熟路的去到西市,优先把所有的山货先处理下,也方便林森搞明白席君买父子送来的众多东西到底价值几何。
结果还真是吓了林森一跳,只是这些山货的收入,就比他第一趟的所有东西都多,当然主要也是因为里面有一张完整的虎皮,皮子上连一处伤痕都没有,已经算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了,价格也高的没法以常理计。
可即便刨开这虎皮的收入不算,其他的山货也带来了足足几贯的钱帛,这才多少东西啊,这其中的利润率,即便和木雕这种技术含量更高的东西没法比,也绝对是不小的一笔进项了。
关键是这东西来源更加稳定啊,即便不考虑虎皮之类难得一见的好东西,如果能够把这方面的资源开发出来,不断的从众多山民之中收来山货,绝对是一条稳定而且庞大的财路了。
别人不可能看不出这其中的利润,只不过因为山民们敏感的身份,他们对与外人的接触总是抱有极强的戒心的,甚至是尽其所能的避免的,外人没有这个途径去达成这种交易而已。
可这对普通商人来说棘手无比的问题,如今对林森来说却有了一定的可能,因为他和席君买父子之间已经建立了一定的信任,只要他这一趟回去真的能够带回他们紧缺的物资,比如盐,比如衣服,想要说服这父子俩作为沟通的桥梁,成为他与山民的中间人,或者干脆作为山民们的买办,应该都不难。
毕竟拿他们父子俩的东西这属于情义的范畴,怎么都有点单方面付出的感觉,和山民们以物易物就变成了生意的性质,绝对是合则两利的事情,可以说是多赢的局面。
这父子俩对林森对山民们都能有个交代,自身的影响力必然也能有很大的提升,林森从中赚到了利益,而山民们也能拿到他们急缺而又不可得的那些物资,怎么看都该是让人难以拒绝的好想法。
踌躇满志的林森一心琢磨着这事的可行性了,去卖药材的时候都有点提不起精神来,至于卖藿香正气水和板蓝根的事更是干脆延后了。
他又不打算直接卖打包好的药材,那样以后这些药畅销起来了,其他药铺只要随便买份药材回去研究下,不就把其中的关窍全都搞明白了吗,所以他只能卖成品药汤才行。
这就需要他弄上好多陶罐,摆上阵势一齐煎药,费时费力啊,相比起贩卖山货来,这赚钱的效率就差多了。
将手头的东西处理个差不多后,林森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采购各种必备物资中去,顺便还在努力打听这些东西有没有更加优惠的进货渠道,比如说有没有批发价。
对这些东西都做到心中有数后,林森再也按捺不住火热的内心,背上满满当当的背架就踏上了归途,白色的未来有光明的明天在等待啊。
第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一条小路呦通呀通我家……我家住在呦南呀南山下……
山下土肥呦地呀地五亩啊……五亩良田呦种点啥……”林森一边唱着自己改编过的歌,一边乐颠颠的朝家里走去,原本难走的山路在他眼里都变得可爱了起来,甚至还有心情时不时停下来看一下周围的原始美景。
他没法心情不好,背后沉甸甸的物资让他有了足够的底气,这代表的不仅是这一趟的丰厚收获,更是一条填饱肚子的财路,而手里刚从陷阱中找到的野鸡和野兔,则可以给他增加许多油水,好好开开荤了。
回到那破茅草屋里,林森先小心的把粮缸收拾干净,把所有粮食一粒不剩的都塞了进去,然后找来一块足够重的石头把缸盖压好,这才转头开始处理手中的野味。
他对填满粮缸这事已经变成一种执念了,只有差点饿死过的人才能真切的明白这种执念。
野鸡的处理简单粗暴,一斧子把脑袋砍下来,收拾干净后小心的抹点盐巴上去,再用荷叶把它整个裹起来,最后找了些泥巴来糊上一层,往火堆里一丢就算完事了。
被绑了个四脚朝天的兔子,就算是暂时逃过了一劫,可以到旁边去享受它最后的时光了,不过早晚它这一斧子是跑不了的。
别跟林森说“兔兔辣么可爱,你为什么要吃兔兔?”,真有个妹子跑来跟林森这么说,他肯定先确定下对方是不是兔子精变得,然后就不客气的打晕了扛回家。
温饱问题解决了,难免就有些那方面的需求啊,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能碰到个母的那还不得抓紧机会。
至于两个硬菜一起吃,想想就好。林森虽然有了一些银钱傍身,可那连几两香料都换不到,其他的追求就差的更远了。
而且之前差点饿死的窘境总在时刻提醒着他,让他忍不住对自己抠门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计着用,能省一点是一点啊,下一次抓到猎物还不一定是什么时候呢,可不敢随便浪费了。
小心的弄了点小米出来放进陶罐里先煮着,林森又跑出去搞了些类似野蒜野葱的野草回来,用大斧子随手劈了些木钎子出来串好,同样放到了火上烤着。
这食物相对充足些了吗,像林森这样的吃货自然就不愿意继续虐待自己的胃口了,虽然烹饪的方法还是简单了一些,但总比生啃要好一些不是,就是这么看着都会感觉食欲大振,更何况还有香味不断的飘出来呢。
小米粥在林森的细心照料下,已经熬煮出了米油,正是最香滑的时候,作为调味的野草烤的也是恰到好处,而林森仔细感受过后也可以确定作为主菜的叫花鸡也到了最香嫩的地步,简直完美。
把火堆移到一旁,林森敲开了变硬的泥壳,再仔细的扒开荷叶,一种无以言表的肉香味顿时钻进了林森的鼻子里。
陶醉的大吸几口香气后,林森不客气的就把手伸向了最为肥美的鸡大腿。
“兀那小子!”一个打雷般的声音陡然响起,吓的林森就是一哆嗦,差点把手里的叫花鸡整个扔出去。
稳了稳心神后,林森恼怒的看了过去,打扰一个吃货享受自己的美食,简直罪无可赦好吧。
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已经有一帮大汉,站到了自家那勉强站立着的一圈栅栏外面,喊话的无疑就是站在最前面那个彪形大汉了。这体型让人第一眼就会和虎背熊腰联系起来,怎么也得二百多斤甚至三百斤的重量,看着确实很有威慑力。
在他身后一个体型不比他差多少,只是脸色蜡黄有点病态的大汉静静矗立在那,就像是一柄将要出鞘的宝剑一般,气势凌厉的很。
这俩明显就是这一行人的主事人了,从后边那一圈同样彪悍的家伙隐隐把两人护卫起来的架势就能看出来了。
林森赶紧把叫花鸡小心的放到了旁边,拄着大斧子就站了起来,顺便就把斧子握在了手里。这一行人看着就不好惹,谁知道他们到底是好是坏呢?
这大唐天下初定,各种势力仍然活跃在历史舞台上,难保这些人到底是个什么出身,这要是搞什么秘密行动的,随手把自己灭口咯也不一定,不过有大斧子在手,说不得还能拼个够本。
即便对方看上去没有恶意,最没礼貌的这个大汉言语虽然不太客气,可也和其他人一样老实的站在那破栅栏外面,并没有随便踏入,但是林森免不了还是有些戒备的,荒郊野外又是敌强我弱,他肯定放心不下啊。
“这位小郎君请了,可否容某等在此歇歇脚,讨碗水喝?”那黄脸大汉拍了拍领头汉子的肩膀,示意让他来开口。对于林森的戒备他看在眼里,倒是也没觉得奇怪。
“小子虽然家贫,山泉水还是不缺的,各位郎君请随意。”林森指了指储水的地方。
“如此,叨扰了。”一帮子大汉再不迟疑,全都走了进来,本就不大的院子立马被塞的满满当当的。
林森不再搭理他们,撕下一条鸡大腿来,满足的塞进了嘴巴里,仔细品味起了其中的美味。吃一口鸡肉,喝一口小米粥,再来一口野菜,真是美滴很。
至于那领头大汉吞口水的声音,和肚子里那打鼓一般的动静,林森就权当没听到好了,谁让他刚才打扰自己吃饭来着。
“兀那小子,你家就是这样的待客之道吗?你自己吃着让某等在这干看着?”那领头大汉有些不忿的对林森吆喝道。
“某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恕某无法招待各位吃食。”林森有些敷衍的回答道。
你们是不是好人都还没搞清楚呢,而且我跟你很熟吗?我这粮食好不容易才到手的,凭什么招待你啊。
“哪个闲的蛋疼的玩意,竟然把你家锅盖用浆糊给黏上了?某家去给你切开去。”领头大汉一句话,差点让林森把嘴里的饭全喷出去,还是使劲咳嗽了两下这才顺过气来。那些护卫和那黄脸大汉也都很无语的样子。
“小郎君或许对某等有些误会,某家秦叔宝,这是某贤弟程知节,某等此来终南山是见一位故人的,绝非什么歹人。
只是某等走的匆忙,又没带什么吃食在身,见小郎君厨艺了得,这才厚颜想要搭个伙。
既然小郎君家中确实困难,某可出些钱帛做饭资,还请小郎君行个方便。”黄脸大汉先示意那领头大汉闭嘴,这才客气的开口说道。
“秦琼啊!程咬金啊!”林森这会脑子里就剩这俩名字了。
第十五章 不服你来()
林森倒是不觉得人家是骗自己的,只看对方这一行人的气势就知道肯定不会是普通人,这样的人断然没道理专门跑到这犄角旮旯的地方来骗自己这样一个普通的小樵夫啊。这样两个人一起重名的可能性也不大,那这俩就肯定是大名鼎鼎的秦琼和程咬金本人了。
“小子家中确实只有一点粮食勉强果腹了,想要让郎君一行人全都吃饱是不可能的,甚至都没有这么大的锅来做饭。”虽然这两位都算是林森的偶像人物来的,可现实很无奈,他这就一个破陶罐而已,想填饱这帮大肚汉得忙活到猴年马月去。
“既如此,某让人去取些猎物来,烦劳小郎君相助可否?某等拿惯了刀枪,于这厨艺一道却着实无从下手。
倒是小郎君做的几道吃食,虽然看似简单却是香味扑鼻,让某等心向往之。”那黄脸大汉也就是秦琼,看出林森这次是语出真诚,看来家里确实是没什么余粮了,自然不会去为难对方一个小孩子。
“也好,小子也能跟着沾点光,给肚里多添加些油水。”林森很坦诚的就把自己的想法说明白了,顺便也把手里的叫花鸡递到了程咬金手里。
“嗯,你小子这手艺硬是要得,这野鸡做得甚是鲜美。”程咬金一点都不知道客气是何物,接过去后一把就把另一个鸡大腿撕了下来,两三口就全都塞进了嘴巴里,边吃边啧啧有声的夸奖了一句,还点了点头很享受的样子。
林森却留意到周围的那些护卫,在程咬金点头以后神情才放松下来,看来这程咬金其实也是个粗中有细的家伙,看似鲁莽的动作,其实背后还有试毒的意思。
林森虽然心里稍有些不舒服,不过也能理解对方的想法,人家肯定对他也是有些戒备的,毕竟大家都不熟。
能带在这两员出了名的勇将身边的护卫,肯定也都不是什么简单货色,对付起猎物来也是很有一手的,刚出去打猎的那几个护卫,很快就带着自己的收获跑了回来。
几只野鸡只能算是开胃菜,野猪和野羊才是主菜,基本都是眼睛那里中箭,连皮毛都比较完整。没用林森说什么,那些护卫就动手把这些野味全都收拾干净了才送到林森跟前。
“烦劳各位搭把手,把这些全都切成这么大小的肉块,能够肥瘦相间是最好的。”林森比划了一下肉块的大小,具体动手还是让那些护卫来弄吧,这么多野味他自己想要弄完废了事。
而且对方人太多了,他也没打算直接弄个烤全猪啥的来应付过去,那样想烤熟也得等上好半天功夫。既然秦琼和程咬金都好心的夸赞自己了,不拿出点本事让对方开开眼怎么行,这时候自然要祭出自己前世就颇为拿手的烤串本领来镇镇场面。
“对了,猪和羊的下水都给我留着哈。”当然了,适当收些东西做手工费也是人之常情嘛,他毕竟还付出了一只烤鸡呢,赔本的买卖可不能干。
“那小子你干什么?”程咬金不爽的问了一句。
“没看我正准备调味料呢吗?而且串肉的钎子也得我来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