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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的光芒-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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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里的语气是轻快平和的,可就算如此,南宫公主还是忧思重重,但伤心的有一个两个就够了,她必须替弟弟,安慰一下姐姐和母后。

    对于弟弟的举动,平阳公主很不满,他把母后和姐姐们当什么了?会是他的阻力不成?连说都不肯说,就这么直接走了。

    起初她是把这当一个玩笑,还对信封的格式又修又改,可未曾想,弟弟在信中所说的确是真的。

    是啊!小彻早就不需要她这个大姐了,“南宫,你别替那小子开脱了,他那个倔脾气,谁的话都不肯听,我看他早就酝酿好了,这一两年来,他那次练武不是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灌夫将军也随他去了吧?你们看看小彻,这还真是早就想好了的,母后也管不到他了,待会儿我就去找你们父皇,没有他的允许小彻也走不了,母后想听听他的意思。”

    把三封信收拢好了,王娡将信放了她最宝贵的盒子里,如今能看的也就这么几封信了,儿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聊表相思罢了。

    椒房殿里只剩下两姐妹了,平阳公主哀愁道,“妹妹,你说小彻是不是和我不亲近了,给我信里留的话是最少的。”

    噗嗤一笑,南宫公主没有想到姐姐还关心起信里的字数来了,可能是想缓解一下气氛吧,安慰道:“小弟只是对你有些敬畏罢了,毕竟年岁相差那么多,小时候他不是最缠着你吗?那时候就像你的尾巴似的,甩都甩不掉。”

    平阳公主嘴角浮现一丝微笑,“是啊,那个时候,恐怕是我最开心的日子,如今年岁都大了,父皇都急着把我嫁出去,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大姐,您就别想那么多了,你不是还有妹妹我吗?嘻嘻嘻嘻。”南宫公主调皮的笑着。

    “那倒是,姐姐现在最亲近的除了母后就是你了,真希望咱们永远不分开!”平阳公主搂过南宫公主,怀里面尽是温馨。

    奏章都被推开了,刘启看着空空如也的桌子,对他这个皇后,他到是做不到理直气壮,只好把手里的奏章放下来。

    一眨眼这个奏章也被推开了,刘启笑道,“皇后,这是怎么了?有什么烦心事吗?怎么小女儿姿态?这可不像你啊!”

    “皇上你还好意思说,我的彻儿呢?你把我的彻儿抢走了,还有心情批奏章吗?不要批的,不要批了,我要皇上给我好好说清楚!”一提到自己的儿子,皇后就有些蛮不讲理。

    毕竟是自己有愧在先,刘启一点也不生气,握过皇后的小手说道,“这是彻儿他自己的意思,朕也不想,可没有经历过风雨的雄鹰,是不能霸视群雄的。”

    “彻儿要经历多少苦楚,这才是我担心的,我可不管他有多么威武,在我心里,他永远只是我的儿子!”皇后护起犊子来,和天下间的母亲并无二致。

    “小彻他都已经到了,皇后你放心吧!要是他受了什么伤遭了什么罪,你只管来找朕!”

    可皇后哪里听得进去?只是抽泣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滑落了下来。

    刘启也不再言语了,用手轻轻擦着皇后面颊上的泪水,轻拍她的后背。

    在阿娇的房间里,两封信同样将她们,带进了无边的愁绪。

    阿娇想要砸东西,可刘彻的话还在耳边萦绕:“阿娇姐姐你别又不乖了,要是乱砸东西,小彻可永远不要理你了!”

    她忍了下来,只是颤抖的身躯,无声的表达了她此时的心情。

    “小妍,你公子他不要咱们了,他都跑那么远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他可真够绝情的,说走就走!”

    李妍还有些不解,小声道:“公孑他去了哪里?他不是说要出去为小妍学琴吗?只是时间长了点,但公子他没说他不回来啊!”

    考虑她年纪还小,刘彻在信里面,编造了一个美丽的谎言,李妍她明显当真了。

    接过小妍递过来的信,阿娇仔细看了看,叹道,“他骗你的,他可不是跟我这么说的,你看他那个伴读的表情也知道,他肯定早知道小彻他去了边塞!”

    “那公子他有没有危险?小妍不要他学琴了,我想公子了,小妍好想他!”李妍几天不见他就空落落的,公子对她那么好,她每时每刻都能够感受到刘彻对她的关心,纵然他已经不在自己身边。

    看着面前的小人儿,阿娇一阵苦笑,李妍她只有六七岁,做为姐姐的她可不能先丢盔弃甲了。

    “不想那么多了,你公子他有自己的打算,阿娇姐姐陪你练舞吧,你可得好好教姐姐,等你公子回来了,我们就可以表演给他看了,他肯定很高兴!”阿娇道。

    吃惊的看着她阿娇姐姐一眼,李妍惊喜道,“阿娇姐姐你也要学舞了吗?好啊好啊!小妍教姐姐,等公子回来了,一定会吓一大跳的!”

    阿娇捧着李妍的小脸,眨眼道,“小妍你可要卖力点,姐姐可不是那么好教的!”

    “当然知道了,阿娇姐姐笨手笨脚的!”李妍笑着说道。

第52章 狼来了() 
卖力种菜籽的太子刘彻,体会到了这种弯腰,起身的痛苦,村口有个水井,他打算换个口味,去提水怎么样?

    把锄头扔在地上,刘彻提起水桶就一路狂奔,他身体都僵了,要是不狂奔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很难受,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贱骨头吧!

    汉朝的水井是要转的,绑好了木桶就把它扔了下去,感觉到装满以后,便扭动着那个转轴,木桶慢慢上升。

    随着一身抖动,水溅掉了一小半,这好像也没什么办法,谁叫咱这技术不太行呢!

    要是这时候有个大木桶加推车该多好,这么弄多麻烦呐,四处看了看,还真给刘彻发现了一个推车,上面的大木桶足够倒个几十小桶了。

    村民们看来是熟知其中的道理,想要一劳永逸,非得做出些发明不可,如今也算得上是无主之物了,没有多少讲究,刘彻拉过来就用。

    一桶两桶还没感觉,倒个几十桶,这疲劳感就出来了,也没有很急,反正还有个人在地里忙着,咱得养精蓄锐对不对。

    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闲下来,刘彻认为有些事情他必须得想一想了,李广的军队的素质或者是自己带过来的兵,个人作战能力确实有些不足,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哪一方精兵强将就先赢了一半。

    可是要怎么训练呢?这是一个问题,军队里面有摔跤,射箭和蹴鞠,这些的确具有玩乐性和实效性,但是想让一个军队变得更强,这些明显是不够的。

    加强强度,负重跑,或者互相博斗,爬坡或者是跳远,更绝的或许是射箭的时候紧盯着目标,盯他个一天,这些看起来不错。

    想起来似乎挺艰苦,但比起死亡,或者是荣耀,刘彻觉得应该能有一半以上的人能振作起来。

    那一半的人便可以当做种子选手,当他们得胜归来之时,另一半人该会钦佩他们,强者终究应该受到人尊敬!

    有一便有二,就好像刘彻如果种出的大白菜,让士兵们给吃了,刘彻他心中也会有一种荣耀感,这种感觉会激发更多的人去努力去当一名这样的士兵。

    与古代众多将领不一样的是,刘彻觉得他能让士兵做到全面发展,当艰苦的训练变成一种习惯以后,他觉得他领的兵可以所向披靡。

    刘彻觉得偷懒不是一种好习惯

    看到这么匹狼,慢悠悠的朝自己走来,刘彻觉得他这么跑似乎是情理之中的,天知道的后面有没有一大群狼!

    在草原上独狼是不能惹的,狼是群居动物,真的是倒霉极了!

    刘彻吓的头皮都发麻,跑了一段路便停了下来,跑还是算了,要是这匹狼有意追自己,自己是跑不过它的。

    这只狼伸出了舌头,眼睛发出锐光,矫健的身躯证明他是一匹强壮的狼,昂起狼头,似乎有一种霸气在它身上散发。

    这是一匹狼王,刘彻下了判断,这种眼神,他只在他父皇身上看到过,狼把自己当成猎物了!

    草原上果然凶险无比!

    狼头呼出热气,四足扒拉着土地,可又不知道为什么,狼晃了晃脑袋,围着刘彻转了几圈之后,细细的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眼中的寒光慢慢消退。

    在刘彻身旁趴了下来!

    这只狼是吃素的?刘彻深深的怀疑,不过既然已经脱离危险了,也懒得想那么多了,擦擦头上细密的冷汗,留着慢慢靠近这匹狼。

    摸了狼一下,没有反应,再摸了一下,还是没有反应,但是当刘彻摸第三次的时候,狼回头了。

    那小眼神,刘彻觉得他汗毛都立起来了,笑容是国际通用的,刘彻对着狼笑了一下,狼没有做出回应,只是从口里吐出来一张半干半湿的布。

    这匹狼是什么品种?

    从一匹狼王嘴里吐出来一块布,这是一件令刘彻觉得很新奇的事,但打开一看之后,刘彻笑不起来了。

    这竟然是他二姐给他写的,机缘巧合之下到了他的手上

    刘彻是怀着沉重的心情看完的,二姐的字向来娟秀,可这张布上的字,虽然有其形状,但下笔很压抑。

    “二姐,小彻知道了!三年,你最多等我三年,我刘彻要是没有把匈奴打成丧家之犬,接你和外甥回来,誓不为人!!!”一声长啸拔地而起,刘彻双拳握的紧紧的,手上青筋暴起!

    赤红的双眼中满是坚定,若有万难阻之,全力灭之又有何妨?

    狼王感觉到了刘彻的蓬勃戾气,唰的站了起来,毛发根根变硬,牙齿也亮了出来。

    但是狼还保留着理智,没有发动进攻,只是喘着粗气,吭哧吭哧的紧盯着刘彻。

    把积郁在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出来了,刘彻好过了不少,这一两年来,他想的太多,都快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感觉他现在又找到了拼搏的勇气。

    戾气渐渐消褪,狼王也重新趴了下来,狼王不解的看着刘彻,似乎是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了。

    刘彻轻抚着狼王的皮毛,他和二姐唯一可以寄托的便是这匹狼了,既然二姐能用它来传信,那似乎自己也可以让它替自己回信了。

    但现在看来明显是不可能,这匹狼除了对他没有敌意,一副爱鸟不鸟的样子,还保留着他的高贵。

    “太子殿下,你打水怎么打了这么久?我都快累死了!”马志宇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待定神一看,他下意识后退了两步,我的妈呀,这匹狼是哪里来的?好像和太子殿下还很熟的样子,这毛色,这气势,这身形,这是狼王!

    不知不觉都过去不短了,刘彻有些不好意思,尴尬笑道,“本宫刚才想事情进去了,这匹狼又好像与我有缘,待到现在都忘记了时间了。”

    “与你有缘?不会吧,我看这匹狼对人并不反感,应该曾经被人养过!莫非是你认识这匹狼的主人?”马志宇问道。

    “你要不要摸一摸?”刘彻道。

    “不不不,太子你摸就好了,我可不敢,要是把他惹毛了,我可打不赢狼王!”

    “你怕了?”

    “对,我怕了!”

    没有想到他这么干脆,刘彻也就不调笑他,从怀里拿出来一块他存了几天的干牛肉,放到狼王嘴边。

    狼王嫌弃的瞧了一眼,转过头去。

    “”

第53章 与狼共舞() 
经过刘彻的不懈努力,狼王吃下了他给的干肉,就是反应有点不好,可能是噎着了,对着大木桶一阵喝水。

    抚摸它的头,应该是促进感情的比较好的办法,不管那么多了,刘彻的手一直放在狼王头上。

    虽然有些不乐意,但狼王感觉的到这个人类想表达的善意,微微靠近了刘彻。

    这是一场豪赌,狼毕竟不是狗,想让它变得对自己温顺,刘彻觉得这很艰难,一不小心便会被反扑。

    警惕还是要有的,刘彻留了一个心眼。

    连撒种子都拉着这只狼一起,马志宇想躲来着,但他知道他不能躲,自己作为护卫,连主人都抛弃了,这绝对是不可原谅的!

    就好像养小猫小狗一样,动物和人待久了,自然会变得亲密,刘彻便是这个打算,反正是二姐养的,自己也能算是半个主人吧!

    狼王开始不耐烦了,在土地上待久了,本性让它按耐不住獠牙,额,它饿了,刘彻给的干肉明显不解饿。

    直接蹿了出去,它找到目标了,一只野免子在几百米外的草地四处觅食。兔子虽然跑得快,可狼王并不在意,草原上的离群动物一旦被它盯上了,必定是一击即中。

    它想走就让它走吧!刘彻并不在意,毕竟是食物链上端的物种,野性是它的原则,想让它在一个地方待很久,似乎有些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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