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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唐琳居高临下之姿,看着眼前这批站姿不合格的侍卫,冷眉蹙紧,“还没断奶是吧?连站都站不好,怎么当大内侍卫?今天谁不绕着皇城跑完一圈,谁他妈的就给我滚回老窝,听我口令,起步,走!”唉,游戏玩大了!玩个军事演习,还能穿越的。身为特种兵的唐琳,在一次军事演习中,意外穿越。穿了也就穿了,还被某小太监错认为皇后?!拜托,她是身穿,不是魂穿啊!没瞧见她身上所穿的军人制服吗?为了生存下去,唐琳盘下酒楼经营生意,却被大内高手相中,邀请她去报名参加大内侍卫选拔,结果经过层层选拔,凭借出色的本领,最后从侍卫演变教官,从此,她成了士兵们噩梦的开始……有一天,唐琳万万想不到,她教出的最出色的一名学员,竟然是……且看现代火爆女特种兵,如何在异界求财生存,如何训兵上位成为铁面女教官,如何攻克后宫这座坦克连,如何执掌天权……标题:【史上最强女主角:特种兵皇后,驾到!】——推荐作品:【女神探:本官,来自现代!】——现代女穿越神探身【混血宝宝:中国妈咪美国爹(已完结)】——史上最强混血家族【魔幻宝宝:爹地,妈咪是青蛇!(已完结)】——青蛇穿越现代【假爱真婚,总裁太野性】——推荐好友作品推荐已解禁、永久免费的作品:【极品穿越女(已完结)】——集所有题材于一身的文【与狼共寝:神秘的千亿大亨(已完结)】——女扮男装混豪门【魔幻学院:唐朝皇子在D班(已完结)】——唐朝二货皇子穿越现代【极品替身:少爷,夫人是奸商!(已完结)】——穿越古代当女奸商【招摇丑妃:王爷,跟我混吧!(已完结)】——在古代当麻辣女教师【财色双收:夫君不是“人”(已完结)】——异能女穿越【特工系列:绝色特工俘邪王(已完结)】——最“幸”福女主【特工系列:暴君的间谍肥后(已完结)】——肥婆翻身记【特工系列:霸君的特工皇妃(已完结)】——爆笑小皇妃【特工系列:间谍孽妃御龙榻(已完结)】——虐身又虐心的穿越文【特工系列:相公,别碰我呀!(已完结)】——机器人穿越【混血宝宝Ⅱ:爹地不是地球人(已完结)】——爹地是天使【青春劫:当生米煮成熟饭(已完结)】——贵族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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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好,摘下侍卫统领腰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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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残阳如血。
雄伟壮阔的皇城,高墙之下,大正门敞开,门内门外,隔一米距离则站着一个御林军。一支队伍护送着马车,正气势浩荡进入宫门。
队伍在金銮殿外的大广场,停了下来。
一锦衣护卫走到马车边,撩起马车的帘子,微弓着腰。
御圣君从马车内探出头来,随意看了周围一眼,然后跳下马车,随后御子尘也下了马车。
给了御子尘一个外人捉摸不透的眼神,御圣君衣摆一甩,负手离去。
御子尘转向那撩起马车帘子之人,“去传侍卫统领到御书房来!”
夜。
宫灯已点。
御书房,一片通亮,门口两侧分别站着四个侍卫。二十人为一组的御林军,隔一会就有一组从御林房外巡逻而过。
一双脚步急匆匆往打开的御书房门进入。
御书房内,御子尘安静站于一旁,御圣君正埋首于香几上一堆奏折中,冷情的脸。
张向阳一到香几前,便利索跪下,单膝着地,“属下参见主子,主子万岁!”
“起来吧!”轻淡无波的嗓音飘过张向阳的耳畔,同时,御圣君轻淡的视线依旧还在奏折上,执笔的手,亦也没有放下的意思。
看御子尘一眼,张向阳再望向御圣君,刚毅的脸上浮现忧色,“主子,是不是出什么大事情了?”
御圣君把笔放回原处,抬眼望过来,四十出头,身材纤长的下属张向阳在他眼中,并没有激起一丝波澜,磁性的嗓音,保持着柔和度,“张统领,你可还记得,大内侍卫与御林军的区别在于什么地方?”
张向阳点头,“御林军乃是护皇城的一批精锐武器,行动在明。而大内侍卫则是护主的一批秘密武器,行动在暗。区别于,皇城的安全离不开御林军,而皇上的安全,是大内侍卫的责任。同样是听命于同一个主子,但大内侍卫与御林军不同之处便是,大内侍卫听命于主子,去办御林军所办不到的事情!”
“嗯,”御圣君满意一应,但并未有夸赞之意,视觉感完美的脸上,浮现一丝冷色,“朕此番微服出巡,目的有两个,一是想亲自出马引出反我御鑫皇朝的人马,二是看看大内侍卫的能力,很不幸,你所训练出的秘密武器,有三个敌不过上千弓箭的袭击,殉主了!”
张向阳背脊一凉,立即跪下,“主子,属下没能训练出一位无敌大内高手,属下该死,属下辜负了主子的期望!”
御圣君并未大发雷霆,哪怕是小小一丝火气,亦没有在他脸上出现,亲切得令人觉得恐怖,他也没有降罪于张向阳,但也没有因此放过张向阳,“你是咱们御鑫皇朝难得的训练天才,是满朝文武认为前五百年后五百年都不会出现第二位的训练天才,朕一直相信,你能训练出一批精锐的秘密武器,哪怕一个也好。曾有一位大师断言,朕终有一天会得到一把无敌武器的,所以,朕便把所有的期望,寄望于你。朕再给你一段时间,若再找不出令朕满意的人,你自动把大内侍卫统领的腰牌,交给副统领!”
无形的压力袭来,张向阳不得不把头垂得更低,“属下遵命!”
拿人民币换烤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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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鑫皇朝的都城,片地都是热闹,尤其是白日里。
唐琳像游魂一样,漫无目的走在街上,但今日已卸下装备,脱下的迷彩外套绑在腰间,上身穿着一件圆领短袖绿灰色军t恤,露出了肤白细嫩的藕臂,下身,则依旧是迷彩裤,并未换掉,仍是迷彩脸,仍戴着迷彩帽。她背着厚厚的迷彩包,一手拿着微声/手枪,一手拿着指南针,一直在往南走。
昨晚在野外度过了一夜,未进食。昨晚不觉得腹饥,现在看到路边所摆的烤番薯小摊位,这下腹部打起了雷来。
唐琳停下脚步,茫然地扫了周围一眼,生意红火的酒楼,街头吆喝的摊贩,卖艺的地儿已被里一圈外一圈包/围,路过的男女老少,总对她投来好奇的一眼,谁叫她着装太奇异了。
“客官,买番薯不?”身后,卖烤番薯的老壮汉出声。
唐琳转过身,望向老壮汉,老壮汉亲切的笑容,让她回以一记自己认为更亲切的笑容。视线落到已经烤得有点焦的番薯上,嘴巴控制不住咂了咂。以前在野外生存时,烤番薯充饥,是常有的事,烤出来的番薯,那种酥中带甜的香味,入口即软的口感,能令每个野外生存的士兵流连忘返,包括她在内。
老壮汉吱声,“客官,来一个?”
唐琳把手枪插在腰间的枪套上,再脱下身后胀鼓鼓的迷彩包,拉开最里头的链子,在老壮汉好奇的目光探视下,她把手伸入包中,把包内的绿色格纹钱包,拿了出来。
一看这钱包的造型,定是稀有之物,老壮汉忍不住赞美,“客官,你这东西,一定是世间稀有之物吧?”
“呵,”唐琳只是无奈地扯了一下唇,并没有跟老壮汉多解释。她把钱包打开,里面除了有几张百元人民币和几张银行卡,其余,什么也没有。
那红灿灿的百元大钞,迷住了老壮汉的老眼,“客官,那红色的纸,是什么?它看起来真漂亮!”
唐琳怔了怔,暗暗挑了下眉,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之光,“老人家,若我给您一张,您能给我一个番薯吗?”
老壮汉并非糊涂人,看出了唐琳的心思,“你该不会没钱给我吧?”
“老人家,瞧您说的,”唐琳欲掩饰满脸的惭愧之色,她指了指钱包内的红灿灿百元大钞,“这也是钱,在我们那里,能买走你所有的烤番薯了。不过,现在在你们这里,是用不到的,但你很值得珍藏它!”
老壮汉嗤之以鼻一声,“老头我这一只番薯,可要好几个月才拿得上街市显摆,我珍藏一只番薯,比珍藏一张没有价值的纸好!”
唐琳把话挑明,“就是说,老人家不打算交换了?”
老壮汉认真起来,“看你这架势,好像想强要了老头我的番薯似的!”
唐琳立即收脚挺胸,军姿展现,严肃道:“作为一个军人,怎可强要了别人的东西,那是不道德的,作为军人,不可犯这种低级的错误。”然后,弯腰下去,把钱包塞入包中,拉上链子,再把包背上,转身就走。
“嘿,”老壮汉吱了声。
唐琳回头看过来,老壮汉已经把香喷喷的番薯给包住,正举向她,脸上堆着亲切和蔼的笑容。这抹笑容,让她鼻子一酸,顿时百感交集,真是出门在外遇贵人呐,“老人家……”
一个叫云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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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壮汉把番薯又替过来几分,“看你这打扮,和流浪儿似的,一定饿坏了吧?快,吃了它,饿死了就什么都没了,再稀有的东西,也没法珍藏!”
“嗯,”唐琳红着眼眶儿,重重一应,然后把迷彩包脱下,放在老壮汉旁边的石阶上,她拿过老壮汉手中包好的番薯,坐下石阶,番薯皮也不剥了,直接咬了烧焦的一头,狼吞虎咽。几天没吃饭似的,吃相特急。
老壮汉睨她一眼,无奈地呵呵一笑,“丫头,慢点吃,这还有呢,别把自己给噎着了!”
“太好吃了!”唐琳吐字不清,边嚼边说话,压根儿控制不了自己的口。吃了一会,她噎下很大的一口,问老壮汉,“老人家,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老壮汉望向她,很是诧异,“怎么,你能来这里,却不知这里是何地?”
唐琳傻乎乎一笑,“初来驾到,还没打听过呢。”
“这里是咱们御鑫皇朝最繁荣的地方——都城!”老壮汉边烤番薯,边向唐琳介绍着,“是天子脚下的地方儿!”
“难怪了,”唐琳扫了周围一眼,“这里比我想象的还繁荣昌盛,原来这里是都城呀。对了老人家,御鑫皇朝有没有一个叫做云山的地方?”
老壮汉呆住,眼中尽是不可思议望着唐琳,“哟,丫头,看不出你曾还饱读诗书过。”
唐琳不解老壮汉之意,“云山跟饱读诗书有关系吗?”
老壮汉说:“关系可大了。远古时候,这都城,就是云山,荒芜的云山。而云山根部,就是皇城毗邻的区域,就是皇宫那边。云山在书中记载过,没有翻阅过远古书籍的后人,是不会知道云山就是如今的繁荣都城!”
听完老壮汉一席话,唐琳不禁皱起了眉,苦起了脸,”呜呜,游戏,玩大咯!“
“嘿嘿嘿,愁啥呢你这是?”老壮汉莫名其妙看着唐琳。
唐琳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看着他,“我知道云山很大,那可是我们军事演习的基地。可不带这样玩的,怎么就变成如今这个样呢?我想找到云山,从原来穿越的地方找找看,看看能不能找到回现代的时光隧道。可这里都变样了,我上哪找啊?呜呜!”
“说什么呢?”老壮汉听得越来越糊涂。
“没什么。”唐琳咬下一口番薯,继续愁眉苦脸,继续沮丧。
不到响午,老壮汉的烤番薯都卖完了,正收拾东西走人。
唐琳在石阶坐了半天,双手搁在双腿上,托着两颊,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
“丫头,你没地方儿住吗?”老壮汉收拾完东西,望向无精打采的唐琳。
唐琳无力地回道:“一分钱都没有,哪有地儿住。”
老壮汉看看天色一眼,然后把羞涩的囊中的一锭碎银拿出来,拿过唐琳的手,把碎银塞入她的掌心,再把她的手给合上,“去找间客栈住下,明儿再到附近找份活儿,先干着,总不能这样颓废下去的!”
“老人家,”唐琳眼眶又是一热,百感交集于同时。
“拿着吧,哦,老头我就先回家了!”松开唐琳的手,老壮汉推着自己烤番薯的家伙,离开了。
看看手中的碎银,再看看老壮汉拱着的背影,唐琳咬了咬下唇,“老人家,你放心,我一定会加几倍的钱还给您的,等着我!”
姑娘,你非一般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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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琳拿上背包,往对面的客栈走过去。街道很宽,这时,一匹快马,从前面飞驰而来,马上之人,对着占路的人群吼叫,“快让开!让开!马不听使唤了!”
人群纷纷一涌而散,但一个三岁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