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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大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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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从我身边的人开始吧,打造出一个听命于我的地下世界。

    这个目标似乎,也很有趣。

    陈凌的嘴角画出一个优美的弧度,天真无邪的脸上显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坐在粮店喝茶的马成老爹没有来的感到身边一阵恶寒,他奇怪的看看外面,外面艳阳高照熙熙攘攘,除了坐在门口的陈凌有些孤单外没感到什么异样。

    感觉错了吧。

    这大热的天怎么会冷呢?

    马成爹跐溜一声狠狠的吸了一口茶壶的嘴儿,一大口浓茶吞入肚中,凉意阵阵,好不舒服。

第二十二章 发疯的马() 
“你确定这样做有效果?”马成蹲在陈凌的身边,看着陈凌把一个大馒头的中间掏空,然后把一大把白色粉末塞进去,重新把馒头用柔韧的草藤捆结实。

    “当然有效果,能不能把马毒死我说不准,但是估计也差不多。”陈凌认真的摆弄着,确保夹竹桃的粉末不会漏出来。“快点帮忙,今天有好戏看了。”

    “这白色的东西是什么?像白糖一样。”如果不是陈凌说这东西有毒,马成根本就想不到。

    “告诉你一个常识啊,这是夹竹桃的粉末,就是以前你家后院里种的那种,不过都被我给用光了。现在这些是我从城外弄来的,野生的毒性更大。”

    陈凌的话把马成吓的一哆嗦,原来自家院子里一直种的那种花居然有毒!

    既然陈凌是这样说的,那马成就没有理由不相信。

    自从昨天陈凌像神仙一样做出了两首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诗词后,马成就认为只要是陈凌说的那就肯定是对的,自己跟着他肯定错不了,起码吃不了亏。

    一想到那几个揍自己的家伙因为吃了有毒了马肉而上吐下泻马成心里就一阵暗爽。敢揍我,让陈哥儿告诉你们什么叫来而不往非礼也。

    他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

    陈凌一共做了二十个这样的馒头,夹竹桃的粉末加起来怎么也有一斤多,这样的计量毒死两匹马应该问题不大。

    “今天晚上是第一次实验,就先拿那个家里有两匹马的小子开刀吧。”陈凌说,他已经知道其中一个欺负马成的家伙叫孙进宝,他爹是汴京城里的一个小地主,最小的那种。

    如果要论谁家里钱多的话估计还比不上马成家。但是人家地位高啊,因为有土地。马成家虽然有钱,但是想要在汴京买上一块地还是很难的,谁都知道这汴京的地寸土寸金,如果不是傻子,没人会卖土地。

    陈凌已经去看了两次,孙进宝的墙外是一排高大的柳树,而墙里面就是马棚。

    这样方便的环境让陈凌都后悔第一次怎么就和马成钻了狗洞。

    只要爬上柳树,对着马厩把馒头一丢就完事,安全又快捷。事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你会爬树么?

    这个问题简直问的愚蠢,谁小时候还没有干过爬树掏鸟的事情。

    “为什么你不把砒霜方馒头里呢,这样孙进宝家的马肯定会死。”马成在树下仰头看着正在爬树的陈凌,因为角度的原因,他只能看到陈凌的屁股。

    “那样的话官府会起疑心,虽然不一定会查到咱们,但是危险还是有的。保护自己永远是第一位的,知道么?报复别人把自己也搭进去那就是傻瓜了。”

    陈凌已经爬到了柳树分叉的地方,他用脚试了试树的硬度,两个小孩子的重量不在话下。

    从肩膀上把绳子解下来放下去,马成利索的用绳子套住装着馒头的小袋子,用力一嘞,陈凌就提了上来。

    马成虽然比陈凌胖了不少,但是显然爬树的本事比他强了许多,看着马成像虫子一样身体一缩一伸的就上升了一大截陈凌就觉得自己在爬树这方面真是弱爆了。

    孙进宝家的人早已熄灯睡觉,马棚里两匹黑色的马好像也睡着了,只有蹄子偶尔的抬一下,应该是睡的时间过长腿不舒服。

    马这种动物神经非常灵敏,尤其是鼻子和耳朵。

    陈凌看了看距离,自己和马棚差不多有七八米远,要把馒头扔进去还是要点准头的,如果扔到地上就麻烦了,马吃不到,第二天被人发现的话孙进宝家就会炸锅。虽然下人可能不知道馒头里面是什么,但是如果吃了的话肯定会折腾个半死。

    那样的话保不齐会查到马成头上。

    这可就是谋杀了。

    官府不会放任这种事的。

    最好的办法当然走到马厩边,那样怎么都不会失手。

    陈凌把绳子牢牢的捆在树上,顺着绳子悄无声息的滑了下去。

    二十个馒头对于两匹健壮的马来说只能算作饭后点心。

    陈凌把馒头凑到两匹马的鼻子前面,刚才还闭着眼睛睡觉的马鼻子一动,眼睛就睁开了,看到一个穿着粗布短衫咧着嘴笑的小孩子,手里拿着一个白白的馒头。

    虽然不明白陈凌为什么会半夜出现在这里,但是白白的馒头是认识的,嘴巴立刻凑过来,一口咬掉了陈凌手里的馒头,两半大嘴吧嗒吧嗒几下就吞了下去。

    另一匹马正要发火自己没吃到,就看到陈凌把身后的小袋子拿下解开,口朝下,哗啦一声剩下的馒头就滚进了马厩。

    只是一盏茶的功夫,那二十个馒头就进到了两匹马的肚子里。

    陈凌满意的点点头,在两匹马摇摇晃晃的注视下顺着绳子爬到了墙上,和马成一起消失在夜色之中。

    当第二天孙进宝家吵的快要翻天的时候陈凌和马成坐在距离孙进宝家不远的一个馄饨摊上大口吃着热腾腾的馄饨。

    在这里视野很好,能看到孙进宝家的大门。

    虽然看不到什么,但是里面震天响的吵闹声还是告诉陈凌,那两匹马肯定是出了问题。

    “老板,这是谁家啊?怎么大清早的就这么乱?”陈凌把最后一个馄饨扒拉进嘴里,满意的打了一个饱嗝。

    “这就咱这一带小有名气的孙家啊,”老板是个爱说话的人,今天早上他出摊的时候可是把孙家忙乱的场景看的清清楚楚。正愁着没有人聊天憋的不舒服呢。

    陈凌这一问算是打开了他的话匣子。

    “今天早上老汉我出摊的时候就听到孙家乱成一锅粥了,小孩子大人闹的动静大的两条街都能听见。”老汉摇头晃脑的对陈凌说道:“我听打更的老王说,昨夜孙家的两匹马好像受了惊,硬是挣脱了缰绳,在孙家宅子里横冲直撞,直接冲进了后院,把孙家的几个妇人可是吓的不轻,连夜请了郎中去瞧呢。”

    马受惊?陈凌摸着有些吃撑的肚子,看来那两匹马的体格还真好,那么大一堆的夹竹桃粉都没有吃趴下。

    不过这样更好,既然是马受了惊,那肯定就是意外了,谁也不会想到是吃了别的东西而发狂。

    马成听到老汉这么说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虽然陈凌告诉他别人什么也不会发现,但是马成还是担心,万一被发现那就要吃官司啊,他可不想进大牢,听说里面都是汪洋大盗,杀人不眨眼。

    自己进去了还不够做他们的下酒菜呢。

第二十三章 玉儿的危险() 
“好好的马怎么会受惊呢?又不是白天。”陈凌一脸疑惑的看着老汉,希望能从他这里得到答案,这个时候装成一无所知的必要的,千万不要一副我知道你不知道的模样,那样只会让人怀疑你。

    从到这里的第一天,陈凌就告诉自己,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

    “谁说不是呢,这马半夜三更的也会受惊。”老汉瞪着眼睛看了看孙家的大门,这才把头凑到陈凌面前:“我听那打更的老王说,这孙家是冲撞上恶鬼了。要知道这马可是灵物啊,眼睛亮着呢,能看到一些脏东西。”

    这下陈凌来了兴趣,这打更的老王很能咋呼啊。

    “老王亲眼看到的,昨天晚上他远远的就看到孙家旁边的大树上飘下来两个影子,黑乎乎的,根本就没有脚,是飘着走的啊。这不是脏东西是什么?肯定是这孙家又干了什么缺德事了。活该,他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了还娶人家十几岁的姑娘,真是造孽啊。”

    看来这老汉知道还不少,真的假的说出来一大堆,把马成说了一楞一楞的。

    “报官了没?”陈凌伸头看了看,好像有官府的人在里面。

    “报什么官啊?官府的人来了又能怎么样?还是找高僧过来要紧。”

    “那我看那人就是一个官嘛。”陈凌举起手指了指一个穿着衙门衣服的人,腰间挂一把大刀,头上戴着一顶四四方方的帽子,脚下是牛皮靴。

    “那是孙家的老大,在开封府当差,牛气着呢。”好汉仔细一看那个个子不高,脸色黝黑,长着一对三角眼的人,没好气的说:“这孙家老大可不是个东西,平日是就会欺负咱们这些老百姓,仗着在开封府当差,把谁都不放在眼里。昨天他吃了一碗馄饨还没有给钱呢。”

    这孙家居然还有人在开封府当差,还真是小瞧了。

    那两匹马还是死了,陈凌看到一个胖屠夫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剔骨刀进了孙家,不用说肯定是冲着那两匹马去的。

    估计那孙家气的不轻,把女眷给吓到了,只能杀了马来泄愤。

    “老叔,刚才你说娶十几岁的小姑娘是怎么回事?”陈凌对于这样的花边新闻还是蛮有兴趣。

    以前他读历史的时候总是能看到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买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当小妾,想想都觉得一阵恶寒。

    才十几岁,他们也下的去手。

    “还不是这孙家的老爷好色,前几天去茶楼听曲儿,愣是看中了那个唱曲儿的小姑娘。听人家说那小姑娘也就是十多岁。这人也真是,都有三个小妾了,这还想着第四个。真是有钱没地方花了。”

    唱曲儿的小姑娘?茶楼?马成一下来了精神,“你说清楚,是哪个茶楼?哪个唱曲儿的小姑娘长什么样子?”

    马成一丝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就是前面不远的那座小茶楼嘛,每天都有一个老汉领着一个小姑娘去那儿唱曲儿,那茶楼叫什么名字来着?”老汉抬起头想想,没有想起来。

    是玉儿!

    陈凌和马成对视一眼,马上就确定肯定是玉儿。

    怪不得她让自己救她,原来她要被卖给孙家做小妾啊。

    马成越想越觉得肯定就是玉儿。他那天又不是第一次去茶楼,玉儿见过他很多次了。也有很多机会给他塞纸条,为什么偏偏等到那天呢。肯定是再不让人救的就要给人做小妾了。

    她才十岁!陈凌想到。

    她是我的老婆!这是马成想的。

    陈凌无奈的看了看马成,那意思很明显,救不救看你一句话了。

    刚才还觉得把孙家两匹马毒的发了疯以至于几个人受到了惊吓是不是有点太过了,现在马成觉得孙家没死人真是太便宜他们了。

    居然敢抢玉儿,我就是拼了命也不能让你孙家安生,马成的眼睛满是怒火,如果不是老汉收拾碗筷快的话那只碗肯定保不住。

    本来陈凌想着要过几天再好好想想怎么把玉儿这个小丫头给救出来,现在看来必须要马上想了。

    好在孙家被受惊的马一冲到现在也不安生,又有人传着孙家是冲撞了脏东西了。依照古人的思维,肯定会请法师高僧什么来家里瞧瞧才能安心。

    玉儿这几天应该不会被拉进孙家做妾。

    可是时间还是太短了,自己和马成到现在还不知道这玉儿住在哪儿。

    那个带着她的老头又是谁?

    唉,算了,管不了那么多,先知道玉儿现在在哪儿再说。

    陈凌从马成的袖子里摸出几文钱交给老汉,背着手就往回走。

    “你怎么用我的钱?”马成疑惑的问:“你现在可有两千两银子,比我多太多了。”

    “还想不想救你的玉儿了?”陈凌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气:“是你的玉儿重要还是几文钱重要!”

    马成马上闭嘴,玉儿当然比钱重要了,那可是自己的老婆。

    “药量还是不合适,”陈凌一边帮马成抄字一边咬着马成递过来的猪蹄肉:“这鸡和马到底还是有区别啊。”

    “什么鸡?”马成一头雾水。

    “我随便说说,”陈凌停下笔,活动一下手腕:“我说,以后这字你得自己写,又不是我读书。”对于写毛笔字他真的很反感,软趴趴的根本就写不好看。他没有耐心去适应这种传统的笔。

    有时间了找个炭块,磨细之后用纸一卷,用铅笔也好过用毛笔。

    “陈哥儿,不是我说你啊,你这样的人就该好好读书,将来弄一个大官做才是正事。不然多可惜,你这么聪明。”

    对马成的这个建议陈凌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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