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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大宋-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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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心里不情愿,但是人来了就不能往外撵,不然一顶六亲不认的大帽子扣下来,陈凌就会有无数的麻烦。

    你的族人可以无情,但是你不能无义,宗族的力量真的太强大了,他要是敢把陈家的老族长赶出去,不出一天,朝廷就会下旨斥责。甚至陈凌的院正之位都会被免掉。

    为了自己的儿子,只能忍下来,笑脸相迎,好像当初被赶出去的根本就不是自己,差点被饿死也不过是一个玩笑。

    至于陈家的族人,当然都选择了集体选择性失忆,完全不记得当初陈凌的爹是怎么被赶出陈家村的。

    话里话外,陈凌的爹来汴京还是拖了他们的福,颠倒黑白的本事让李成辰都心服口服。

    他原本以为自己够无赖了,见了陈凌的那些族人才发现,自己真是特么的大好人一个,皇帝不给他竖一个百里好人的牌坊真是说不过去。

    “那些人完全就是来沾便宜的!”李成辰看到那些贼眉鼠眼的人出门的时候顺手拿走了放在院子里的那些空酒瓶。那是用来装果酒的,仅仅那个瓶子就能卖上一两银子都不止。

    拿就拿吧,一手一个还不够,非要在头上再放一个,笑的眼睛都看不到了居然还好意思说多年没见想起当年的事就泪眼婆娑,不知道一个大字都不认识的他们是从哪里听到这个成语的。亏他们居然能够想起来。

    不止李成辰看不下去,那两个小丫头也看不下去,这可是陈老爷家的东西,凭什么你们连说都不说一声就要拿走!好像这里是你们家一样,即使是族人也不能这样明抢吧。

    居然还好意思当着陈老爷教训自己:“你家的丫鬟真是没有一点礼数,敢瞧不起咱们陈家族人,改天把她们赶走,我让我家的两个丫头来给你当丫鬟,指定比她们做的好。”

    说的好听,还不是想给自家的女儿找一个好活计。谁不知道陈家老爷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从来不打骂下人,给的月俸在汴京城里也是数得着的。

    而且,每个月还会赏下一壶引龙醉下来,这可是天大的恩赐。如今的汴京城,别说她们这样的下人,就是城里有几个银子的地主老爷一个月也不舍得买一壶。

    在陈家是下人不假,出了陈家的门,那些地主老爷和富商都要巴结着自己,就是自家那个原本没人瞧得上眼的哥哥如今也娶了老婆回来,还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有名的美人。要是搁到以前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样好的差事落到自己头上,不知道羡慕了多少旁人,她的娘现在一天要烧三次香,就是祈求祖宗保佑自己不要做错事被主家给赶出来。

    现在倒好,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贱坯子,居然怂恿陈老爷把自己赶出去。不用自己说话,陈老爷就把他回了,陈凌不回来,这事谁都做不了主。

    两个丫鬟是宰相公子买回来送给陈凌的,没有宰相公子的同意,谁也不能把她们赶出去。

    李成辰把脑袋一歪,官二代的架子端的老高,就是,这是本公子买来的丫鬟,没有我发话,我看哪个不开眼的敢。

    到底是没见过大世面,一看一个面冠如玉、衣着华丽的翩翩公子放下了狠话,哪里还猜不出来这就是当今李宰相的公子。

    高高在上的人物,不是自己能得罪的起的,赶快往外跑,不能再说了,不然能不能活着出城都不好说。

    他们可是知道,这些人轻易得罪不得,不然下场会很惨。

    再无知的人都懂得趋利避害,这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反应。

    可能是李成辰的身份起了作用,半个月下来,陈家的那些族人居然一次也没有来过,真是清净了不少,不然院子里装酒的瓷瓶早晚被他们抢光。

    这座寨主早就已经不适合再储藏引龙醉了,现在引龙醉的产量很大,李沆在他的庄子上又新建了十个巨大的酒窖,足够盛放。现在这里放着的酒已经不多,后院到底酒窖里只有放了不到五分之一。

    不过李成辰却知道,这五分之一可是最好的引龙醉,是要送进宫的,每一瓶都是经过千挑万选选出来的,品质没的说。

    要想喝道最好的引龙醉,还是要来这里。

    这是基本常识。

    寇随那个家伙为了喝酒方便,居然在距离陈家不到一里的地方又买了一座小宅子,每天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往陈家跑,没有一点才子的模样。

    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哇,李成辰对于寇随花钱的速度咋舌不已,简直和他叔叔寇准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就没想过存下点钱等着以后花么?

    能为了喝酒方便而花银子买一座宅子,如果这是干的事估计他爹会一棍子打断他的腿。

    可是寇准见怪不怪,还唠叨着说买的宅子小了,后面要是再有一个花园就好了,喝酒赏花,何等的惬意!

    这叔侄俩完全没办法交流,反正李成辰不理解他们花钱的态度。

    也就是现在引龙醉赚钱,不然的话按照他们这个花钱速度,不出一年就会变成赤贫阶级,除非贪墨朝廷的银子。

    陈凌回来自然是陈家的大事,两个丫鬟一大早就开始收拾,张灯结彩像是过年一般,菜买了不少,知道李成辰肯定会来,还有寇随和寇准,李沆也会过来,还有宫里的张公公。

    现在两个小丫鬟眼睛尖的很,早就知道张景是宫里极为宠信的太监,偶尔居然还能看到他走在一位公子身后,用脑袋想也知道那应该就是当今的皇上,不然谁能让张景如此的恭敬。

    心里知道就好,要是说出来就会被赶出陈家,皇帝微服出巡可是大事,等闲之人岂可知晓。

    装傻充愣就好,他不说自己的皇帝,两个小丫头自然就装作不知道,只不过拿过来的酒会自然的变成那种用瓷瓶装的限量版果酒,还是最好的那种。

    李成辰带来的肉不少,商量了一个菜单让陈凌过目,今天是大日子,马虎不得。陈凌的爹就不用看了,他对菜没有研究,觉得每人一碗白米饭,再加上一块油腻腻的猪头肉就是最好的饭食。

    这要是用来招待李沆和寇准还有张景,陈凌一定会挨揍。

    看了看菜单陈凌还是觉得今日下厨是必然了,张景和李沆就是冲着自己做的菜来的,不然不会一大早就派人送来一车东西,不是银子,全部都是各种蔬菜,连陈凌卤肉时要放的八角桂皮香叶也拿来不少。

    这就不是送礼,而是自备的饭食。

    李成辰带过来的肉十有八九就是李沆的授意。

    几个人一大把年纪了,却对肉食念念不忘,就不怕吃出脂肪肝来。

    老人最健康的饮食方式就是清淡少肉,和他们说过无数次,每次都被揪着耳朵赶出来,再不让老夫吃肉,就参你一本,有你这么对待上官的?吃你几口肉而已,就没见过这么小气的人,还想不想升官了!

    别人都是想尽变法给老夫送礼,你倒好,让你给我做几顿肉你捏着鼻子不情愿,再不情愿以后这引龙醉就没有你的份了,别想再分到一文钱。

    这可不行,不就是吃肉嘛,吃,别说猪肉羊肉了,就是你拿来牛肉马肉,也保证让你吃的满意。反正吃出脂肪肝和自己也没关系,银子是大事,还等着银子花呢。

    李沆最喜欢红烧肉,年纪大了牙口不好,就喜欢这种甜甜的糯糯的红烧肉,入嘴即化,唇齿留香,真的人间少有的美味。

    张景好打发,不用什么复杂的菜,只要给他卤上一锅猪手或者羊蹄,再端上来一盘油泼过的咸菜,就能让他胃口打开。

第一六八章 有钱人都喜欢乱想() 
至于李成辰和寇随,还没有挑食的份,只要是自己做的他们都会给很面子,不把盘子吃干净绝对不抬头。

    孙进宝和马成今日不会来,他们早就知道当今的宰相还有宫里的张公公回去,去了也没有他们吃饭的地方,还是老老实实的等第二天再去的好。

    李成辰来的最早,下人带过来的肉全部放进厨房,做饭这种事李成辰跑不掉,不会做饭就烧火,这么热的天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受罪,让他也体会一下蒸桑拿的感觉。

    两个小丫鬟看着陈凌在厨房里熟练的操刀,眼里全是崇拜的小星星,自家公子爷在厨房做菜的样子真是太潇洒了,比那些只会背着手抬头仰天吟诗的人帅多了。

    想到那些在河边装腔作势的读书人就恶心,明明张了一张麻子脸,却自称风流才子,结果美女没勾来,却惹的人家放狗咬,连衣服都咬破了,吓的跳进了汴河才脱身,惹得岸上无数人嘲笑。

    以后谁要是嫁给自家公子,一定会有享不完的福。也不知道玉儿姑娘到底抓住了公子的心没有,现在她在洪州,和公子千里之遥,还真担心她拴不住。

    这么出色的少年,再过几年不知道有多少美丽的女子会被他迷住。

    她们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喜欢公子,那就应该留在汴京,这才是最保险的,为什么要回洪州。那里还能比得上汴京的繁华?

    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不是应该奋不顾身的么?你看茶楼里那些说书人,每个才子佳人的故事都那么感人,连私奔这样大逆不道的事都可以做出来,那才是最浪漫的爱情吧。

    一定要看好自家的公子,让他以后远离女人,这样他会不会忘记玉儿姑娘。

    李成辰感觉自己要窒息了,他实在不明白,厨房为什么会这么热,像火炉一般,密不透风。第一次觉得厨房墙上的那扇窗户小的过分,想一脚踹开。

    “凌子,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苦逼的人就是厨子,这么热的天还要做饭,真是生不如死。”李成辰爬到缸边,舀起一碗冷水咕咚咕咚下肚,感觉被热干的身体终于又有了水分。

    “你知不知道,这话说的有多混蛋。”陈凌鄙视着说:“最苦的人是厨子?这话要是让你爹听到他肯定会揪着你的耳朵让你去看看耕地的农夫、山林里的猎户、边疆的兵卒、被抓到辽国的宋人、躲在垃圾堆里的乞丐。你如果见了会以为他们是从地狱里来的。”

    李成辰这人大脑简单,有必要让他了解一点民间疾苦,他爹是宰相,以后他不会混的太差,再不济也能弄一个四品五品官做做。

    他不想李成辰到时候变成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吃喝拉撒的蠢官。

    在这个世界上,每多一个好官就会有几千甚至几万的普通人受益,会多吃一顿饱饭,多睡一个安稳觉。

    这是无量功德。

    他不知道自己来到大宋会掀起多大的波澜,会引起怎样的改变,但是只要能让哪怕多一个人因此而少一些苦恼也是好的。

    “我爹和我说过,说你身怀家国之心,是难得的大宋好男儿。可是我不明白,我也想做一个流芳百世为民请命的好官,为什么我爹只是摇头呢。”

    “那是因为他知道,这样的好官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唐朝的魏征只有一个,已经让皇帝抓狂了。如果不是为了树立他李二明君的形象,魏征早就不知道给砍了多少次头了。而且,不要以为好官是那么好当的,人是最自私的物种,当别人都想尽办法往自己口袋里捞钱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傻蛋,他只想着为百姓好,从没想过哪怕贪墨朝廷一文钱。这样一个异类,你觉得大家会怎么样对他?”

    用脚指头想也能明白,这家伙的下场肯定会凄惨无比。

    鹤立鸡群不一定是好事,只会成为众矢之的。

    而且,你以为魏征真的像历史上写的那样刚正不阿么,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他也会妥协,也会装聋作哑,也会使出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陈凌认为这句话很好的终结出了人性本恶这个哲学概念。

    “那我以后该怎么做?我爹对我的期望就是让我考取功名,秀才、举人,甚至成为整个大宋最为出色的读书人,像他那样能够东华门前唱名,鲜衣怒马,赢得万人敬仰。然后做一个大大的官。可是我不明白,我有大把的银子,住不完的房子,种不完的地,为什么还要做一个浑浑噩噩的平庸官员。好官做不了,那我该做什么官?我活着岂不是没有了意义?”李成辰似乎想到了一个死胡同里,觉得生无可恋。

    这是危险的信号,一般产生这种想法的有两种人,最贫困的人和最富有的人。

    很显然,李成辰就是这种钱太多,从而觉得人生没有了挑战,又觉得作一个只会吃喝拉撒的公子哥很无趣,觉得人生无比黑暗的神经病。

    有多少人想拥有这样混吃等死的生活哇,吃吃饭,喝喝酒,唱唱歌,调戏一下美女,这样的日子该是多美好,自己求都求不来,李成辰却觉得没意思。

    这就是人生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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