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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梯血祭-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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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愚蠢!这分明是拉美西斯的离间计,他说你就信,你还有没有脑子?!”

    费因斯洛勃然大怒,亚比斯站出来制止纷争,其实他的心何尝不乱,但是大敌当前,现在实在不是争吵的时候啊!

    *******

    赫梯大军迟迟不动,拉美西斯已经看明白了。军心戒躁,一旦丧失冷静会有什么后果?嘿,风凉凉一声低笑,他实在有些等不及了:“赶快冲上来吧,赫梯人的强兵神话,就要终结了。”

    事实证明,一记攻心策略站稳不败之地,一次、两次、三次,无论赫梯大军发起多少次强烈猛攻,都无一例外被打回去。有要塞重武器做强力支援,双方的伤亡数字呈现出悬殊比例!拉美西斯甚至根本不曾露面,已然让赫梯大军心力交竭。

    强攻进入第十天,四万援军已折损近半,三猛将无一不挂彩,冲锋最猛的裘德,各样刀伤箭伤每日俱增,到今日甚至无人帮忙已经到了没法上马的地步!而就在这时拉美西斯骤然发动反攻!胜局在握,埃及军士气正盛,一天之内就将赫梯逼退三十里!如果不是后续援军及时到来,只怕三猛将都无可避免会有人阵亡!

    各方拼凑的近七万援军,由赫尔什亲王统领,他是凯瑟王子生母西缔王后的亲哥哥,说起来算是母舅,因领地就在南方,是能够最快赶赴叙利亚的王室代表。赫尔什亲王坐镇全军,而作战指挥,则由国王御前先锋大将军莫尔斯一手负责。

    援军到来交接战况,米哈路什详细禀报一切经过,他拿出那件带血的王子披风,随后就说起裘德的重大嫌疑。年近六旬的赫尔什亲王面色冷峻,一方面命人将战报及这件披风火速送往哈图萨斯,另一边则传召裘德,一句话不问当场缉拿。

    “押下去!严加看管!回到哈图萨斯再交由陛下发落!”

    “亲王殿下,裘德是冤枉的!”

    眼看同僚蒙难,费因斯洛一下子跳起来,就连一再隐忍的亚比斯都急了,大声道:“殿下,大敌当前,如果轻易怀疑将领是要乱军心的!”

    赫尔什亲王却说:“是不是他,审案是要等回到哈图萨斯再考虑的事,就是因为强敌当前才必须肃清一切存在嫌疑的人!”

    这件事没有再讨论的余地,拘押弓箭队长,亲王随即责令众人商讨作战方略。而另一边,法老增派的援军也陆续与拉美西斯汇合,一场更大规模的战役眼看即将来临。

    人多势众,但人多未必就一定是好事,其中隐藏的问题也会因阵容壮大而变得愈加复杂。赫梯七万援军,国王直属军团只占三分之一,其余则是从各个领地临时抽调,带队将领分属不同,彼此间的协调就是大问题,此外在作战过程中是否会出现争功,该如何平衡任务,这些都是需要最高统帅一手把握的问题。然而一直以来,每逢重要战争必有苏毗乌利一世国王御驾亲征,这些年国王垂老,又有两位王子接掌大旗,大将军莫尔斯根本没有担任最高统帅、独立指挥如此大规模战役的经验。到来伊始就拘押弓箭队长,这已在王子直属军团里引起极大震动。后来者未有寸功反而先来清算别人,浴血奋战的猛士,拼死拼活到最后却落个谋害主上的嫌疑罪名,这让将士怎能平呢?因此,战争尚未开始,王子军团与国王军团已经产生严重矛盾!口角冲突此起彼伏,如果不是亚比斯竭力压制,只怕未等开战,自己人就先要乱了!

    叹息!除了叹息还是叹息!在处理军队内部问题的过程中,莫尔斯显然不谙政治层面的权术制衡,偏袒国王军,偏袒赫尔什亲王的人马,事实尚未调查清楚已将打了败仗的军团定义为戴罪之军,负责最危险的任务被视为‘赎罪’,而各地抽调的人马,不顾彼此领主间的亲疏远近、微妙关系,一厢情愿整合各军,这怎能不出问题?亚比斯真是一句话都说不出了,王子不在的今天他才第一次深深感触到,一个强有力的优秀统帅对军队、对战争,都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想当初远征米坦尼,凯瑟王子统驭十万大军,如果他也像莫尔斯这样一心偏袒自家军团,不懂得平衡各领地势力间的关系,又岂能在四个月内拿下广阔疆土?!

    悲愤到极点的时候,费因斯洛没法不切齿:“四王子!如果四王子殿下能在这里”

    是啊,如果赛里斯能在这里,可他如今远在米坦尼,要赶过来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结局,似乎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毕竟战场是在叙利亚啊!论到对这块土地的了解,还有谁能比过拉美西斯?!埃及骑兵常常就能从根本没人知道的小路里杀出来,搅乱赫梯部署的同时,拉美西斯又分兵攻取西线边境的乌尔苏和东线的哈苏要塞,这两处战略要地的意义不言而喻,一旦让他得逞,就有可能切断大军补给线,甚至让赫梯境内都面临威胁。因此莫尔斯也只能分兵应战。战线横向铺开,结果就为拉美西斯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下手机会,任何薄弱环节都休想逃过他的眼睛,集中强兵攻其弱,正面战、丛林战、埋伏、偷袭还有心理战狡猾的埃及狼让人根本摸不清他会在何时出哪张牌,战场,因此无可逆转的向赫梯边境推进。

    如今的赫梯军,真的只能用焦头烂额来形容,这一天,赫尔什亲王忽然收到哈图萨斯急报,看到内容那一刻他简直连声音都变了。

    “停战!全线退兵!”

    为什么?!是那件带血的披风成了致命伤,国王骤见遗物当场昏厥,等到再醒过来居然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口眼歪斜,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致命打击下,英雄一世的苏毗乌利一世国王,中风瘫痪了!

    发出紧急退兵令的是长王子迪麦,非常时刻,元老院只能将他搬出来担任监国太子,同时召集其余各地王子火速赶赴哈图萨斯!

    乱了!全都乱了!赫梯大军打出停战令旗,连夜退回境内,至此,卡迭什强强交锋,以埃及军大获全胜而告终。自从赫梯拿下米坦尼,因为拥有铁器和骑兵这两大致命武器震慑四方,一直以来不敢与之对抗的阴霾一扫而空!消息传回底比斯,法老海伦布因此自继位以来彻底站稳脚跟,而拉美西斯更是一战成名天下知,就如同凯瑟穆尔西利对于埃及,自此后,他的名字反过来成了赫梯人的噩梦!

    稳定叙利亚局势,扶植傀儡势力上台,虽然拉美西斯一时半刻还不能载誉而归,但法老的各样嘉奖封赏已经送过来了。拉美西斯对这些实在不感冒,派库布卡去找打探消息,他现在关心的只有一件事。那个男人,应该已经在埃及的某处开始做苦工了吧?

    *******

    奴隶商人的囚车,如果更准确的形容,应该是叫装着轮子的囚笼,粗木构建的笼子里,狭小空间至少塞了十几个人,叙利亚人、努比亚人、胡里特人、迦南人、乌加利特人形形色色的种族不一而足,现在,又多了一个赫梯人。由于空间太小,凯瑟王子几乎是被硬塞进去的,挤在木笼角落,伸不开腿站不起身,粗重的手脚镣铐更把所有人都连在一起,谁也别想逃。

    木笼缝隙透射阳光,天亮了。从王子被扔上车已经走了一整夜,脊背的烙印在阵阵作痛,他借着阳光看到其他人身后的标记,自己背后,也是这样的吗?

    “真恶心”

    王子低声念叨一句,换来同车其他人异样的目光,有轻蔑,有嘲讽,但更多的,是冷漠,十几个人,安静得就像一车死人。直到随扈大汉打开门锁,一句话不说,满车人就像有默契一般鱼贯下车,锁链拉扯,王子是被生生拖下去的。重重摔落在地,伤口还有肋间断骨的剧痛让他根本站不起来。王子挣扎意欲起身,忽然一股热流喷到脸上——奴隶下车原来是一天一次的放风,此刻众人纷纷解手,而站在他前面的迦南人,竟然转过身把尿撒到他脸上。王子勃然大怒,锋利的眼神陡现杀机,然而重伤下他该死的就是站不起来。

    “恶心?哼!”迦南人一脸轻蔑,撒完尿才慢悠悠转过身。

    极尽羞辱的境地,王子一言不发,没错,这笔帐已经用不着再说什么,只要等他有力气站起来!

    没用多少功夫,奴隶们所在的地方已是屎尿横流,一片不堪忍受的龌龊中,随扈大汉搬来两个硕大木桶,一桶是黑乎乎、硬邦邦的麸饼,一桶则是飘散着说不出怪异气息的浑水。奴隶们蜂拥而上,就伴随着身后冲天的屎尿气息开始大吃大喝。王子别说是吃了,他简直连看都看不下去。这还能算人吗?畜牲都比他们更有尊严。

    见他不动,奴隶商人走到面前踢一踢:“喂,卡班,不吃想饿死吗?”

    卡班在叙利亚词汇里就是‘白来的’,自从上路后,商人就一直这样称呼他。王子转过头去根本不理他,商人冷笑一声:“哼,得意什么,看你能不能撑过三天。”

    然而事实证明,想让一个曾经贵为王子的人忍辱低头根本是妄想,别说三天,眼看第五天都快过去了,他还是打死不肯吃喝。本就是重伤,如此较劲的结果,凯瑟王子分明已到了弥留边缘。商人这下坐不住了:“喂,你就这么想死吗?”

    王子虚弱的睁开眼睛,扯动干裂嘴唇笑笑说:“不,我只是想看看,你是不是有命享受那一袋子白银。”

    商人被点中软肋,埃及军一看就是有地位的家伙,他就是有八百个胆子也惹不起啊。要是真让这家伙死了最终,是他妥协了。拿来自己吃的面饼还有干净水袋,随扈大汉看守其他奴隶不准争抢,王子才开始进食吃喝。

    又过了五天,就在车队进入埃及境内的时候,王子开始渐渐恢复精神体力。随着马车颠簸,他的伤势也在趋于好转,然后,等到终于能够站起来的那天,又到下车放风时,准备撒尿的迦南人还没来得及揭开缠腰布,忽然‘咔嚓’一声脆响,他竟已被人拧断了脖子!奴隶们骚动了,随扈大汉冲上来了,不由分说将行凶者摁倒在地。商人在震惊过后,下一刻已气到跳脚:“你在干什么?!想造反吗?!我的货呀!”

    王子满眼轻蔑,冷笑着说:“要怪就怪他吧,实实在在是被一泡尿害死的!”

    带着手脚镣铐,他居然能在瞬间结果一个人,甚至都没人看见他是怎么做的。从商人到随扈因此意识到这家伙的危险程度,于是,王子的手脚又被多加两重镣铐,此后每到下车更要集中人手盯住他。

    二十多天的行程,商人终于到达‘出货’目的地——阿玛纳城。这是位于尼罗河下游相当著名的城市,三面被山环抱,一面临尼罗河,没有城墙。城市分南、中、北三个部分。有三条道路从南至北贯穿。南部是贵族官吏们的府邸,中部是行政运作核心,聚集神庙和各种行政机构,北部则是平民、手工业者和一些小官吏的居所。

    王子隔着木笼打量城市,埃及,这就是埃及!从前只停留在书籍耳闻的认知忽然活生生来到眼前。安纳托利亚平原已是隆冬季节,这里却依旧烈日炎炎,潮湿酷热、随处可见赤身**的卖艺舞妓,还有汇集天下的各色人种。黑色的、白色的、黄色的、棕色的,人口之多样混杂,甚至连蜂蜜色皮肤的埃及人都显不出是特别主流的群体。

    阿玛纳最大最热闹的市集就位于北部平民区,这也是奴隶商人叫卖出货的地点。一排排‘货品’被拉上高台,买主们走上来用一种分明不是看人的眼光仔细挑选着,掀开嘴巴检查牙齿,捏一捏肌肉是否够结实,在商人卖力推销中,奴隶们一个个出手,成交价格从十几个铜板到三五十不等。轮到王子被押上来,三层镣铐实在引人注目。

    有买主走上来问:“这是为什么?”

    商人陪笑说:“这家伙有点野,还不太懂规矩。”

    买主不高兴了:“不懂规矩要怎么用?”

    商人立刻开始推销:“您看看,这肌肉,这身板,这么强壮的家伙绝对不多见啊,买回去保证是能顶三个的好劳力。”

    买主有些动心了,伸手就要掀嘴看牙,王子肩膀一动,‘砰’的一声就把他狠狠撞翻在地。在旁随扈连忙冲上来将他摁倒在地,可是买主分明被惹毛了,站起来一顿臭骂:“他妈的,这种野鸟买来怎么用?解开镣铐不就要飞了。”

    任凭商人如何百般游说,买主还是一甩手扬长而去。商人转过脸已变了颜色,狠狠一脚踹上去:“混账家伙,存心坏我生意是不是!”

    结果一直叫卖到天黑,整辆笼车都空了,偏偏就是这个最棘手的家伙没能卖出去。商人咬牙切齿:“可恶!多留一天,就多浪费我一天的粮食!”

    几天下来眼看要砸在手里,万般无奈中,商人也只能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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