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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急了,一叉腰就骂起来:“挑匹马也要这样横三阻四,直说吧,你们是想赶他呢?还是想赶我?本小姐让你们看着不顺眼是吗?好啊,我这就去找阿爸,我们立刻就走,哼,等你们要吃要喝要军饷的时候,有本事就别来烦我们!”
头目身边的士兵扯扯他,低声道:“算了算了,赶快让她选一匹走人就是了。”
头目冷哼一声扬长而去,这一边,王子随便选了匹马,也‘规劝’大小姐还是赶快走的好,朵朵这才不情不愿的息怒。
“瓦格力,帮我上马!”
听到命令,王子可没打算给她当脚凳踩,一抄手直接扔上马背——在他眼中是扔,在大小姐看来却分明是抱了,朵朵因此一张脸都笑开花:“呀,瓦格力,你真坏。”
王子根本没听见,他满心都在衡量士兵刚才的说辞,看样子,他们的确是在防范赫梯人。可是为什么?是叙利亚的胜仗喜讯有问题?他们实际并没有得胜,战争还在继续?如果赫梯真的惨败主动停战,这样敏感的态度根本说不通啊。
想到这里,王子沉郁多日的心情不由轻松起来,是啊,以父王31年纵横四方的能力威名,岂是那么容易就能被打败的!
在他自己还没发觉的时候,已经露出一抹浅浅的微笑,牵住马缰问朵朵:“想去哪?”
大小姐在这笑容里醉倒了,歪头看他,很久很久才伸手一指说:“去城南集市,我带你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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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鲁城南是商家聚集的地方,可是当他随同朵朵来到‘集市’时,神庙前的宽阔广场却连一个商贩都看不到。大小姐瞪大眼睛:“咦?那些商人都跑到哪里去了?这个时间不会还没起床吧。”
王子目光闪动,明知故问:“这里是军事重镇,会让商贩随意往来吗?”
朵朵皱着眉头:“刚到那天还很热闹呢,怎么搞的,真扫兴。”
王子明白了,这是军事重镇的典型特征,平日里市民百姓的衣食住行,商贾往来都和普通城池没两样,一旦到了战时,则所有设施人员都要为军队服务!生活在军事重镇的百姓,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后勤保障的民生力量!
市集消失了,商人不见了,沿途过往的马车、牛车、驴车,则分明看到士兵在把一袋袋的谷物、成捆的粗加工亚麻、整张羊皮牛皮等物逐户分发给百姓,另有人从住家里收上来的,就是已经做好的能长时间保存的无酵饼;羊皮制成的水袋、弓箭袋;牛皮切割鞣制的皮带、护甲;织造完成的亚麻布衣料和大捆草鞋。王子看得明白,这全都是战备物资!财政大臣索菲图鲁四处奔走筹集军饷粮草,军事重镇里全民动员储备后勤,再加上特别提防赫梯人的敏感态度,这说明什么?埃及与赫梯之间的战争,显然还远没有结束!
王子一路想着,心情起伏间亦喜亦忧。喜的是赫梯没有败,忧的是一旦拖入久战则肯定拖不过埃及。这个尼罗河喂养的国度,拥有天下最丰厚的粮食出产和最发达的人口贸易,仅凭粮食和人力供给这两项,赫梯就跟它消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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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失望的大小姐,万般扫兴正要回驿馆去,转过街角忽然碰到刚从议事厅出来的索菲图鲁:“咦?阿爸!”
朵朵扶着王子肩膀跳下马,笑嘻嘻跑过去,索菲图鲁看到女儿,见只有一个奴隶马夫跟从不由皱眉:“连嬷嬷都不带就这么出来乱跑?越来越不像话了。”
朵朵一撇嘴:“带那老东西干嘛,她又不会骑马,有瓦格力跟着我呢。”
索菲图鲁看看王子,眉头皱得更紧:“阿爸宠你,自己也该有个分寸,整天和奴隶混在一起像话吗?”
朵朵不高兴了:“哼,一定又是阿妈告状,瓦格力能收服不听话的马呢,其他人行吗?”
她咧嘴一笑:“好啦,不说这个了,阿爸,城南的集市怎么没有了?前阵子明明还很热闹呢,今天去都没得玩。”
“就知道玩,现在是什么时候?战时备战懂吗,怎么还能像平时一样任性?这里是军事重地,没事给我老老实实在驿馆呆着,别整天想着到处乱逛!”
战时?!这个字眼让王子心头一跳,由此印证了前番猜测,战争,果然还没有结束!
这一边,朵朵满口都在抱怨诉苦:“阿爸,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呆在那个又小又破的驿馆里,都快把人憋出病来了。”
“国家大事怎能随你心意?如果呆烦了,干脆送你们先回去这样好不好!”
“不好,一万个不好,阿妈肯定不答应,因为不放心嘛,嘻”
索菲图鲁在萨鲁城盘亘了足有三个月,其间王子已经彻底看明白,大批兵源、物资、马匹穿梭往来,这里赫然已成补给中转站!是为哪里的战场服务已经非常明显,因此他现在很想知道的是,叙利亚战况究竟如何了?
苦于仆从身份无法接近重要场所,索菲图鲁回到驿馆又绝口不提公事,即使套问那个傻呼呼的大小姐,也已经套不出任何有价值的消息。
三个月后,财政大臣一家重新上路,听朵朵兴奋的叫嚣,他们终于要回底比斯了。几天以后,车队到达尼罗河畔的码头,索菲图鲁携妻女从这里换乘太阳船,大管家蒙旦带着一群‘高级侍从’也一同登船,王子则随同其它上不了台面的奴隶脚夫,由蒙旦指派的老家奴带队,赶着马车回底比斯。
“不要嘛,瓦格力也一同上船!”
大小姐磨着父母一个劲的哀求,结果换来厉害老妈一顿呵斥:“越说越不像话了,要是再这样不知分寸,信不信我找商人来立刻把他卖了?”
朵朵不敢执拗了,离开的时候跑到车队找王子:“瓦格力,这个给你。”
她拿出一个特别精致的妆粉盒,打开来黑绿绿的膏体泛着异香。王子不明白,朵朵笑嘻嘻指指自己的浓绿眼线:“尼罗河的毒蚊子很可怕哦,这季节就要进入产卵期,抹上这个,不然你的眼角就成蚊子窝了。”
王子微微一笑,忽然想起在边城第一次见到拉美西斯时的叫嚣埃及人画眼线是因为尼罗河可怕的毒蚊子最喜欢在人的眼角产卵
呵,她讨厌画眼线的男人呢,如今看来好像不画不行了。
马车上路,王子看着黑绿绿的膏体正要往眼睛上涂抹,谁知却被带队的老家奴拦住了。老人家从行囊里摸出一个小油布包,对他说:“防范毒蚊子,还是用这个吧。”
老家奴阿拜多示范着涂抹到眼睛上,告诉他说:“什么身份用什么东西,太出格是要招灾的。”
王子对用什么根本不在意,他好奇的是阿拜多的态度,这种说辞分明是话里有话。
“您有话要对我说吗?”
阿拜多嘿嘿一笑:“你天生一副好模样,想不惹眼都难啊,小姐这样特别待你,你觉得是好事呢?还是坏事?”
王子等着他说下去,阿拜多摇摇头,不无同情的提醒他:“在我看啊,你的日子恐怕是不好过的。如今在外面很多事还没显出来,等回到官邸你就知道厉害了。”
他拍拍王子后背的烙印疤痕:“有这个,你就只能做最下等的仆人,头顶上要伺候的少说也是三层主公,正经主人是一层;大管家、侍卫头领这些主事的又是一层;还有那些能一起登船的,说起来也都是有体面的家伙,到了你面前也是老爷。这些底下人才是最难缠的。小姐这样特别待你,他们能看过眼?能不给你下绊?说女人嘛,嘿,我都能想得出,满府里的婢女,十个有九个半都要对你动心思,说男人嘛,头一件那些侍卫拿刀的就最狠,低声下气伺候都难保周全,还有那些在主人面前侍奉的,端杯送盏稍有些体面,整起人来哪个不是比着阴损,你想想看,你的日子能好过?”
王子笑了,他感觉到老人家的善意,淡然道:“好不好过也终究要过,您说是吗?”
阿拜多摇摇头:“别人或许还能熬,但是你我不信你能做到。”
王子一愣:“为什么?”
阿拜多眨眨眼睛:“真奇怪,老爷还有大管家他们怎会看不出来?你的派头很大啊,我怎么看都觉得你根本不像做仆从的人。你自己说,你伺候过人吗?会伺候人吗?”
王子暗自吃了一惊,嘴上却淡然道:“从前做猎户,只和野兽打交道;做奴隶,只和石头打交道,我的确没有伺候过人。”
阿拜多两手一摊:“这就是问题啊,伺候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到了官邸,如果你能坚持一个月不惹出事来,嘿,我宁愿输你一年的俸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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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半个月的行程,车队到达底比斯,王子终于看到这座名扬天下的宏伟王城。底比斯横跨尼罗河两岸,东岸遍布神庙殿堂,是埃及的宗教和行政中心,法老王宫就在这里。西岸则是历代法老安息的冥府,只是这里没有金字塔,而是修建极其隐秘的地下宫殿,据说在看似荒蛮的山谷中,至少安葬着十几位法老的陵寝木乃伊。
马车搭乘渡筏过河从东岸入城,还未到城门,远方忽然传来呼喊。
“喂,瓦格力!”
一个披裹白袍的家伙向他拼命挥手,王子瞪大眼睛,马格休斯?
兴冲冲跑过来的正是在阿玛纳分别的希腊奴隶马格休斯,几个月不见王子简直都快认不出了,如今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家伙,披裹希腊那种叫‘基同’的传统白袍,立刻就彰显出学者的斯文气质。
马格休斯一脸兴奋跑到近前,哈哈笑道:“怎么样,我就知道一定会再见的。”
王子满脸惊讶:“你不是回希腊了?”
马格休斯笑说:“我当初本就是来埃及游学啊,一不小心沦落为奴,现在好不容易恢复自由了,怎能不来王城看一看。”
领队老奴阿拜多询问他是谁,不等王子解释,马格休斯已经兴冲冲的自我介绍起来。
“我能赎回自由全是瓦格力的功劳,当然要来谢谢他。”
阿拜多一脸惊奇看向王子:“看不出来嘛,你这家伙还挺够朋友的。”
马格休斯跟着马车一同往城中走,凑在王子身边笑说:“听说你们一直没回来,我都在城门等了很多天了。”
王子有些意外:“等我?干什么?”
马格休斯瞪大眼睛:“你是我在底比斯唯一的朋友啊,不见到你怎能甘心?”
马车到达索菲图鲁的府邸,分别时,他居然来了个肉麻兮兮的拥抱,笑说:“我还要在城中呆一阵子呢,真希望能拉你去喝酒。”
王子眼神微微一变,白袍遮掩下,他分明感到马格休斯往他腰带里塞了什么东西!
从小门进入府邸后院,老家奴按照规矩,将他带到专管马厩的头目塞拉面前,40多岁的干瘪小头目面对‘新人’,立刻就是一大堆颐指气使的‘规矩训诫’,王子真是耐着一百个性子才熬到一句‘下去干活’,等好不容易回归马厩,趁左右无人正要摸出腰带里的东西,谁知大小姐朵朵又闻讯跑过来。
“呀,瓦格力,你们总算回来了!”
朵朵兴冲冲跑过来,看到他涂抹黑油碳的眼睛不由笑容一僵:“我给你的眼线膏呢?为什么不用?”
王子只能敷衍道:“我的身份,不合适。”
朵朵立刻叫起来:“我给你的!谁敢说什么?换上!”
她不依不饶,非要王子重新涂抹才行,王子终于失去耐性,冷声道:“小姐还是走吧,让夫人看到又要挨骂了。”
朵朵瞪大眼睛:“你说什么?你想赶我走?你凭什么赶我走?”
王子没好气的说:“是我不想再被卖掉!”
朵朵立刻展颜,笑道:“别怕,有我在呢,保证不让阿妈卖掉你。”
王子终究还是被缠磨了一整天,等终于抓住无人空隙,掏出腰带里的东西,原来是一张写字的布条。马格休斯写明他落宿的酒馆,让他务必找机会单独见面,说有要紧事。
将字条送进火把焚化,王子暗自思量,如果想找机会出去,他就必须先搞定那个管马厩的小头目塞拉。拿出这几个月来分发的薪饷,二十几个铜板一股脑送到塞拉面前。
“路上阿拜多已经教了我很多规矩,一点心意,请你喝酒,可以么?”
塞拉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要说‘懂事’下等奴才也不少,可是出手这样‘阔绰’的还是第一次见,他一张干瘪瘦脸都笑开了花:“嘿,你这家伙还挺机灵嘛,难怪小姐喜欢你。”
王子实在很诚恳的说:“如果大人能指教该去哪里买酒,我乐意效劳。”
不用不用,塞拉拿过铜钱,当然更乐得自己去酒馆里快活。只是带上这懂事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