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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身不要回湟州,官人去哪儿妾身就跟着伺候官人,这是长公主吩咐的……”莲儿根本就没关注洪涛进屋之后嘀嘀咕咕带扔铜钱的动作,这位夫君要多怪有多怪,有时候就和神经病没啥两样。
但一说要让她独自回湟州城,立马就放下笔撅着嘴抗议了。马尾城是没啥可玩的,更没有可口的零食,但湟州城里如果没了官人在岂不是更无趣。
“胡闹,本官很快就要出征,你听说过大将上阵还带着娘子的?要是被官家知道,你的诰命恐怕这辈子都没指望了!”
相比较起来,莲儿就是驸马府里的官迷。她私下里一直在打听诰命该如何册封,然后就向着那个方向偷偷努力。而且她和谁都没提过这件事儿,当然了,在温习功课的时候口不择言就给秃噜出来了。
“……官人不用给王四带信,妾身转告就是了。”莲儿觉得驸马说得很有道理,嘴依旧撅着,但不再纠缠留下的问题。
“去拿牛奶来,本官亲自写。”带口信?不是洪涛不信任莲儿,而是怕她说不清楚。这件事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一旦泄露自己根本没法解释。
“……哦,奴家晓得了!”一听说要拿牛奶写字,莲儿立马就收回了猪嘴。
先跑到门边插上木栓,然后又去把窗帘拉上,再把汽灯打足气点燃,这才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圆肚玻璃瓶,里面有小半瓶牦牛奶。
这还不算完,这瓶奶并不是喝的,而是倒在了一个小碟子里,再把一支泡过但没用过的毛笔递上,这才走回自己的座位上,拿后脑勺对着这边。
要牛奶和毛笔何用?这两样东西能凑到一起吗?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洪涛拿起毛笔蘸上牛奶,借着汽灯的光芒开始在白纸上写字了。牛奶湿润的时候还能看到痕迹,但随着干燥程度加深,前面的字迹逐渐就消失了。
“这面写上给花房的寻常公文,不要亲自交给王四,也不用另行封蜡,随便找个差役转交就是。”连续写了三张纸洪涛才停下笔,把最后半篇字迹凑近嘴边吹边向莲儿吩咐。
现在明白了吧,洪涛是在用牛奶当隐形墨水写密信呢。简单的命令可以通过数学公式传递,但太长、太复杂的语句,再用这种方式就很麻烦了。
如何能既简单又有效的进行通信保密呢?这个问题原本是寄托在化学上的,可是洪涛试验了很久,唯一知道用作隐形墨水的材料亚硝酸钠能搞出来,可是显影剂碘化钾不知道该咋弄,只能半途而废。
既然高级的玩不了那就来点低级的吧。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东西可以做简单的隐形药水,比如说柠檬汁、牛奶。
最终洪涛选择了牛奶,因为湟州啥都缺,唯独不缺牛奶。荒山野岭又是高纬度地区,哪儿找柠檬去啊。
这玩意用法很简单,就是用稀释过的牛奶写字,干了之后就基本看不到字迹。显影不用药剂,只需放到汽灯旁边烤一烤字体就会显现出来。
其实用淡硫酸溶液在白纸上写字,干了之后也不会有痕迹。显影剂用石蕊试剂,遇到酸之后字体就会发红。
只是硫酸这个玩意氧化性太强,时间长了容易失效。一旦在运送途中受到潮湿或者某些物质也可能会起反应,反倒没有牛奶靠谱。
洪涛在密信上都写啥了呢?远在湟州城外花房负责监制花膏的王四和童贯会有关系吗?要不说洪涛是专业坑人呢,他这招叫做死不了活受!
他在信里叮嘱王四秘密在罐头里加点料,然后找机会让童贯吃。加啥料呢?当然是防腐剂和铅粉,剂量嘛……别太多,不许吃下去没两天就发作,最好能过几个月再出现症状。
具体何种剂量可以达到如此效果,洪涛在信里说了,找几个在花房里熬制花膏的夏人俘虏做活体实验,每人一种剂量,好吃好喝的供着,过上一两个月就知道多少剂量合适了。
至于说如何准确的让童贯吃下有毒罐头,还得连续吃好多次不被怀疑,这就需要王四她们去动脑子了,要是连这点事儿都需要官人亲自费脑子,岂不是显得儿童团和青年团太废物嘛。
洪涛还在信中明确说了,假如无法只让童贯一个人长期服毒,不排除连王中正一起害的可能性。谁让他拿个大奸臣当幕僚的,跟着一起倒霉也怪不得别人。
328 出征()
莲儿走了,洪涛也该准备出征了。根据溪罗撒族人打探来的消息,青宜结鬼章带领的吐蕃军队预计在四月中北进,按照路途算的话,他们比自己距离凉州要远一点,沿途还要路过仁多泉城。
那里也是西夏的一座军堡,打下来肯定没问题,但总得耽误几天,所以自己只要在四月下旬赶到凉州就来得及。
晚去几天还可以占点便宜,几万吐蕃军队突然入侵,势必要惊动附近的西夏军队,他们全得去试图拦截或者回援凉州城,那样的话自己沿途就碰不上太大规模的敌军了,行军过程相对会容易不少。
四月十五号,马尾城外旌旗招展、号炮震天、人声鼎沸……不对,新军没有旌旗只有信号旗,平时还都是卷着的。
也没有号炮,传递简单的命令都用铜号。更没有噪杂的人声,每百人为一队,平时天天练,闭着眼都能站对位置,用不着交流。
马匹和橐驼的嘶叫倒是不少,它们好像也感觉到了大战即将来临,有些激动或者说有些不安。但随着马鞭的呼啸声,还是别叫了,低头拉着车赶紧走吧,走慢了就得挨鞭子。
“本官的马尾城就交与苗大人了,如有意外不要犹豫,立刻带着这些孩子和厢役撤回南宗堡,固守古骨龙城。如何处置马尾城我已经和蒋大人交待过了,他会把这里炸成一片废墟,万万不可贪图一城一池的得失。”
前军都已经看不见了,洪涛却还逗留在城门外和留守的人挨个交代呢。最后是苗魁,他是接到命令带着五百天武步军和一千禁军来增援的,在洪涛回来之前他就是马尾城的保障。
但洪涛不觉得苗魁和蒋大郎能守住这里,假如自己真的吃了败仗全军覆没,那夏人军队数量就不会少。与其在这里和敌人死耗不如放弃,免得马尾城没保住再把湟州也丢了。
“大人不可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此次出征必将大获全胜。只要末将在,马尾城必须在,我和蒋大人就在此恭候大人凯旋。”苗魁还是不太听话,耿耿着脖子非要唱反调。
“末将也和苗大人共进退……”都说学坏容易学好难,蒋大郎也学坏了,跟着苗魁一起起哄。
“得,算我没说,你们爱咋滴咋滴吧。高俅,你不会也打算带着弟弟妹妹们在此与城共存亡吧?”这要是放在平日里,洪涛必须撇开瓢嘴把这两个二货教训一顿,深挖他们的思想根源。
但是眼下这种场合不太合适教育人,只好作罢。其实一旦自己战败不归,他们真是爱干啥干啥。就算大宋全灭了,和自己有个毛关系。
唯一还有点留恋的就是儿童团和青年团的这些孩子,他们大部分要跟着自己一起出征,但化学实验室里那些不打算向军职发展的孩子只能留下。如果她们也跟着这座城一起烟消云散,自己这些年的心血可就真算白费了。
“官人请放心,大上已经准备好了三辆箱车,一旦情况有变,就会带着弟弟妹妹们直取湟州城,再带上王四和所有工程师,用最快速度去往渭桥镇找王冠王大人和高翠峰高判官,商议后事。”高俅用只剩下八根手指的双手给老师抱拳行了一礼,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给出了答案。
“……成,有你在官人我就放心了,逃跑你应该也有天赋!”洪涛使劲儿拍了拍高俅的肩膀,又想起这孩子的奸臣身份了。一般来讲,奸臣都有逃跑天赋,所以撤退的重担才交给他负责执行。
既然他半个字不差的记住了,洪涛也就没啥可担心的,一把抱起宸娘上了马,在几名特种兵的簇拥下,跟着一大溜箱车向前跑去。
“蒋大人,我等坚守不退大人反倒不喜,此人还未战就已经备车要逃,大人为何如此欣喜?”
洪涛走了,高俅半秒钟都没耽搁,马上回头往城里走,丝毫留恋都没有。看到如此白眼狼的行径,苗魁又忍不住了,四下里好像只有蒋大郎还算熟识。
“鬼才知道,本官只知道帅司大人绝对不会败,所以才敢夸下如此海口。这孩子刚来的时候也不这样,自打入了青年团之后就一天比一天不是东西,可知道他没过门的媳妇是谁?”
蒋大郎与其说是要死战不退,不如说是在赌桌上押宝呢。至于说高俅的本性他还是挺了解的,变化的过程更是一天天看在眼里,早就见怪不怪了。
“……”苗魁做人还是比较爷们的,没有八卦的毛病。
“王大,抹脖子的王大……”蒋大郎明明知道王大跟着帅司大人出征了,可是说这句话的时候依旧不由自主的左右环顾了一下,还把声音放得很低。
“原来如此……难怪难怪!”苗魁听闻这个名字之后立刻就释然了,心中对高俅的一切看法全部化为乌有。看着那个一瘸一拐远去的背影,眼神里不再有鄙视,全都是浓浓的同情。
其实冬天的山路要比春天好走,只要有雪橇,在积雪上前行更平稳更迅速,所有的坑坑洼洼都被雪填平。但积雪一开化,雪橇就不能用了,车轮和雪橇板比起来,再好的悬挂减震也相形见绌。
为了能尽快走出这片大山,洪涛把新军分成了三部分,由特种兵带路分别从三条山路北进,走出山区之后再到集合点汇集。
分散兵力会不会出现危险呢?百分百不会谁也不敢保证,大体上讲还是很安全的。
新补充到卓啰和南军司军司的西夏军队还处于熟悉环境、分派兵力的阶段,除了几个必须占领的战略支点外,很少往边境地区派遣大规模部队。
估计此时他们也分不出太多兵力了,熙河路的宋军已经开到了兰州城,双方剑拔弩张,一场大战呼之即来,哪儿还有多余兵力往山区里扔。
除了判断之外,蒋二郎的特种部队也提前以二三十人马的规模前出了几十里。他们会用旗语和望远镜定期和后面的大部队瞭望哨进行沟通,能把发现敌军的时间提前二个时辰左右。就算是偶然遭遇,洪涛也有足够时间决定到底是进是退。
这三条路里西路最好走,也就是嵬名阿吴进出的那个山口。这里的坡度还算平缓,沿途的几条小溪也都被刨开的巨木搭上了临时桥梁,只要不出现滑坡、滚石之类的自然意外,对箱车来说并不算太难。
另外两路可就没这么简单了,很多地方根本没路,就是从半山腰被羊群、牛群踩出来的小径通过,时不时就要用人力顶着箱车不发生侧翻才成。
洪涛当然没谦让,怎么说自己也算中军,什么身先士卒、哪儿苦就去哪儿的事儿坚决不能干。那不是打仗,是作秀。主将就该待在最安全的地方,就像人体特意长了一个硬壳把脑子保护住一般。
现在他不光不赶路,还使劲儿压着行军速度,一天只许走三十里,慢悠悠的往前蹭。他要等到另外两支队伍都出了山区,确定前面没有危险了自己再出山。
这片大山就是自己最好的主场,啥步跋子、脚跋子的,进了这片大山就算入了坟墓。每座山顶都有瞭望哨,敌人的一举一动都在自己眼中,真不想出去啊。
洪涛只是在离开马尾城的时候跨马而行,那是做给苗魁和禁军看的,拐过一个弯之后就爬上了箱车,骑马哪儿有坐车舒服啊。
329 欺负孩子(白银26/40)()
“你老磨它干什么,王大也是,哪儿有这么当姐姐的,拿刀子当礼物送,蕃人女子之间也没这个规矩。”坐在他对面的就是宸娘,这个小姑娘也穿着全套的盔甲,甚至比自己的还整齐,就像个小机器人。
这是她大头爷爷送的礼物,钢甲片很薄,不能说全是样子货,象征性也比实用性高。但宸娘自我感觉不错,她一点不怕打仗,没事儿就拿着一块磨石蹭那把匕首。
这也是礼物,王大送的,还很有纪念意义。它是王大在湟州城北门外抹钱铜脖子的那把刀,凶器还能传承呢。现在她用不上了,有了更趁手的武器,就传给了宸娘。
“宸娘要手刃敌人,至少一名!”宸娘根本不听话,愈发使劲儿磨砺起来。
“别老想着杀人,搞不好咱们也会成为别人的刀下鬼。”洪涛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的方面想,只有这样才能时刻提起警惕不放松。
经历过两场胜仗之后,身边每个人脑子里都有了一种随便打打就能获胜的观念。这是好事儿也是坏事儿,好的是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