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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军国-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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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文侯也没想到,看着经常没事儿就发呆的守备营主将玩了这么阴险的招数。

    “嘿,没想到吧,猴子?”程守如放下望远镜,一脸得意的胸有成竹的表情,“虽然没跟着罗将主出征,咱程大将军也是将军啊,对付一些粗莽的伽色尼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你挖了多少个坑啊?”闵文侯撇了撇嘴,“把陷阱放那么远有什么用?让那些混蛋提前察觉了,接下来想伤敌就不容易了!”

    “有点道理,不过嘛,猴子你偷鸡摸狗有一套,杀牛宰羊你就不成了!这个作战方面嘛,还要看兄长我的。将主让人打造出来的那种挖地的铲子太好用了,像现在这种破地方别看种不了地没什么用,挖坑可是不要太容易,三五个人,半天时间,就能挖一个十五尺见方二十迟深的大坑,表面弄两个支架再附上草席铺上土,一个人走过没问题,但如果是骑兵?喏,伽色尼人给我们示范咯。”丢下了心理包袱,程守如表现的自如多了,至少他现在的表情比原来看着顺眼多了。

    只不过闵文侯却看不惯他这种有些炫耀的臭屁表情,盯着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的远处的伽色尼人,“老程,程大门,将主可都这么称呼过你,可别大意了。看,那些家伙已经把步兵调上来了,你的陷阱没用了。”

    重新举起望远镜,程守如一边看着一边说道:“不是只有坑才是陷阱的,你看着,这些混蛋马上就要吃苦头了!”

    先前隐藏在地面上的马腿坑和陷坑,让伽色尼人损失了差不多七八十人,因为踩踏和碰撞又有数十个轻伤的,伽色尼人在互相指责和咒骂中重新整理了队伍。当然他们不是傻瓜,再次骑马前行肯定是不成了,所以他们把落在队伍后面的步兵调了上来。

    有了前马之鉴,被从后队调到前面的步兵们同样很谨慎,他们排成一排,用手里的长矛不断的戳着前面的地面,十步,二十步,五十步……一直到二百步,再也没出过能致人死亡的问题。不过这短短的二百步,却浪费了他们几乎半个时辰的时间。

    为什么这么慢?

    因为地面上的低矮的草皮和黄沙掩盖下有着不知道数目的四脚钉,这些玩意儿没有随意的扔在地上,而是被精心的设置在了不起眼的碎草屑和黄沙下,浮土和草皮被踩倒的时候一枚四脚钉或者说铁蒺藜就轻而易举的刺穿伽色尼人轻薄的靴底。

    于是潮涌而来的伽色尼人还没有进入最佳的进攻位置,就又多了百十个累赘——铁蒺藜快速制造的瘸子。

    “老程,那边撒了多少铁蒺藜?”闵文侯有些惊讶的问道。

    “其实没多少,也就几千个,只不过不是用撒的,而是精心安放的,步兵的长矛根本没用。”程守如保持着包含得意与惬意,仿佛成功偷吃到了邻居家的肥母鸡。

    “难怪每次我们斥候营的人进出,你都不允许走那一片呢!”闵文侯也有些适应了,没再嘲讽这个号称大门的家伙的阴损,“接下来怎么办?让他们靠近了攻击?他们好像带了五部投石机,那东西可不好防备。”

    “没事儿,他们有投石机,咱们也有,保证比他们扔得准!”程守如一脸平静。

    伽色尼人在一千步之外扎营了,这个距离基本处于小型投石机的极限射程之外。而且为了防止东行营的突袭或者偷袭,他们在营地的周围设置很多的井栏和拒马。

    见到敌人所处的位置和营地布置,程守如很诡异的笑了。

    “老程,你笑什么?”太阳已经开始偏西,这个时候就是当面锣对面鼓的开战时候,已经用不到闵文侯带人出去探查什么,所以他闲着没事儿就在程守如的指挥位置旁边待着。

    “哦,没什么,待会儿请你看焰火。”马上收敛了表情,程守如故作神秘的说道。

    “看,那些混蛋把投石机推出来了,要进攻了。”没理会门板汉子的话语,闵文侯飞快地环视了一下周围,再目测了一下自己所在的地方与伽色尼人投石机的距离,提醒着这个在他看来有点得意忘形的家伙。

    伽色尼人到底还是心急了,按照正常的步骤他们应该先获得正确的战场支点,也就是稳固自己的营地安全,让士兵休息,然后才准备进攻的事情。

    “没事儿,我们的投石机早就准备好了。”程守如依旧还是一副轻松的样子,因为所有的局部作战方式早就演练了无数次,根本不用他直接下令——这也是老罗在离开之前反复强调过的。

    在闵文侯准备踢这个混蛋一脚的时候,他发现从本营不同的角度抛射出了十多块球形的石块,石块飞舞的很远,最远的甚至落到了伽色尼人营地的外围,而在这过程中,伽色尼人的三辆投石机被砸烂,顺带还制造了几十个断手断脚的残废。

    伽色尼人的脚步顿时乱了,还没等其余的伽色尼人把己方的投石机重新固定,更多的石弹抛射了过去,费了很大力气才从马什哈德弄到的五部投石机全部被砸烂,还外带损失近二百人的战力。

    混乱的伽色尼人营地里咒骂声和伤者的哀嚎声,连在一千步之外的东归营地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东行主营这边的防守攻击却并没有就此停止,随着程守如一声“点火”的命令,十几支火箭射了出去,二百步开外的地面突然被点燃了,然后地面出现了四条火线开始快速的向伽色尼人的营地位置前进。

    等正在咒骂或者哀嚎的伽色尼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营地内的火焰已经无法被扑灭,他们先前设置的防止被突袭的井栏和拒马变成了围困自己的樊篱。

    火焰开始蔓延开来,浓烈而刺鼻的气味充满了整个战场。

    “是火油?不,是黑油吧?这就是你说的焰火?”闵文侯很敏锐的闻出了燃烧物的种类。

    “没错,就埋在沙土下面很浅的地方,伽色尼人的运气实在太差了,他们扎营的位置地下有至少四处是埋油的地方。”程守如带着庆幸的空气诉说着。

    “这可不像是你老程的主意,又是将主的安排吧?”闵文侯一眼就看穿了老程的心虚,不过揭穿事情真相的同时也不禁崇拜起那个不知道在哪里征战的男人的狠辣。

    程守如的心态和闵文侯差不多,他感觉这场轻松至极的胜利其实跟自己没什么大关系,从士兵演练一直到营地防御的布置,他所能做的也只是修修补补,或者干脆充当一个符号,余下所有的事情都被下面的曲长或者都尉承包了。

    那个罗姓男人即使不在这里,却仍在方方面面的影响着整个东行队伍。

第五十四节 伤兵() 
马什哈德东北,唐人东行主营用短暂的战斗歼灭了半数以上的伽色尼人。这种结果出人意料却又合情合理,了解内情的主营里面的人多在感叹影响了整场战斗的那个男人。

    在这个时候,远在营地直线距离二百五十公里以外的东南方,一处不为人注意的山谷,山谷中鲜花烂漫,草木茂盛,数千匹马在山谷中惬意的游走,几个关键的入口高地,都有一些穿着黑色铠甲(黄色的皮革部分因为被鲜血浸染变色)的士兵持矛负弓,巡查着四周,山谷深处,一个入口掩映在草木深处的地下溶洞里,老罗在巡视所有日前受伤的战士。

    溶洞里面的空间很高,也很开阔,类似这样的空间,在这片区域非常多,后世这种溶洞就是民间游击战争的用得非常多的藏兵洞,有点时候即使钻地导弹都没有任何用处。在这个时代,这种洞窟除了被用作藏宝地,就是一些马贼的栖身之所,因为种种的民俗传说外加对黑暗的畏惧,平素可没有什么平民愿意光顾,所以这种地方就成了老罗选定的最佳的驻兵地点。

    虽然靠近南面不远就是哈里河,这处洞穴里面却很干燥,环绕洞壁上插着好多用牛油和破布绑在棍子上制作的火把——石灰岩溶洞内四通八达,并不缺乏向上的通气孔。

    溶岩地形构成的洞窟大多环环相连,在这种连绵不断的山体中空的洞窟内,细究起来不知道会有多少个大大小小的石洞。老罗按照已经探知的洞窟的大小和位置,分别安排了士兵休息区、仓储区、厕所、餐饮区、伤兵修整区……当然这种地方肯定不如外界好,但至少可以给重伤的伤员提供一个安稳的休养之地。

    “阚六郎,你的腿感觉怎么样了?”老罗已经在伤兵区走了差不多一圈了,眼前这个是个倒霉的小子,大腿上被伽色尼人用弯刀砍了一刀,如果不是有护甲防御,在骑兵高速冲锋的时候,能把他这条腿整个削断。

    当然因为每个士兵都有止血带,也都学过简单自救的法子,所以才没有因为失血过多丢掉小命。

    “将主,我的腿能保住吗?我还想跟着将主杀敌呢!”阚六郎一脸的哭丧相,他是当**战时候重伤的十七个人之一,当时如果不是他拼命抓住马缰绳,恐怕早就掉下马被踩死了。这会儿伤好了一些,他又担心自己不能作战了,因为跟着这位将主打仗简直是一种享受,那种骑在马上用弯刀砍掉敌人头颅的感觉太爽快了。

    老罗认真看了下这个憨小子的伤口恢复情况,这个小子的伤口就是他最后处理的,大腿上挨的一刀是顺着大腿骨纵向滑过,倒是没有伤及太多肌肉组织,血管被缝合后,皮肤缝合,并没有出现他先前担心的大面积感染(因为刀锈引起的伤口感染是这个时期战场死亡的最大原因),当然也许是缝合时候盐水消毒之类做得到位,也许是这个年代人的抗病能力比较好,大体上看应该没有大问题了。

    “没有多少浮肿,估计问题不大,需要修养至少半个月,一个月内不能跑跳,然后还要吃药调养,不过以后免不了阴天下雨的时候会酸痛。接着上战场倒也没问题,不过你不怕再受伤啊?”老罗把阚六郎腿上的纱布更换好,重新缠上,很是随意的说道。

    就算是拉拢人心,老罗也懒得做什么低三下四的表情,他看重这些唐人的血性,但却不会因为需要他们就改变自己。

    按说老罗这种硬脾气是很难令人亲近的,那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脸看着就让人感到畏惧。但在这个时代,这个军人的团体中,他却是所有人的主心骨,原本角斗士出身的家伙们已经把老罗当成了神明,另外的一千八百骑兵校唐人士兵外加斥候营一部的不同族类战士也在事实和耳熏目染下开始向老罗的忠实拥蹩转变。

    所以阚六郎的回答是,“受伤有什么好怕的,跟着将主一起多砍几个突厥人的脑袋才是本事!”

    “没错,六郎说得好,多砍几个突厥人的脑袋就不吃亏!”

    “说得好,该死的突厥人不让我们回家,把他们脑袋都砍下来!”

    “……”

    捧场吆喝的有负责看护的士兵,也有和阚六郎同样受伤躺在石板上的家伙,战场上下来只要不是却手脚或当场战死,其余的重伤只要止住血,缝合了伤口,再把营养不足,这些体质出众的家伙恢复得都很快。

    士兵们的见识有限,也懒得弄清楚草原上部族的分类——实际上草原上的部落每十年就能换一茬,尤其是小部落,存在的时间很可能更短,没人能够确切的分清楚,所以他们把所有缠着黑头巾的家伙全叫做突厥人。在他们看来,阻挡他们回东方的家伙都该死,都该被砍掉脑袋。

    “都闭嘴,老实点养伤,养好了伤,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这些混蛋,没砍掉几个敌人脑袋,倒把自己弄得一身伤!”看着这些受伤的家伙吆五喝六的都兴奋起来了,这对养伤可没什么好处,老罗吼了一句,赶紧叫停他们。

    几个缠着绷带挣扎着要坐起来的家伙赶紧老老实实的躺好,彼此之间还做个鬼脸之类,这些战士实际年龄都不大,最小的才十六七岁,放在后世还是中学生,可在这个年代,他们已经是每个家庭里的经济支柱。

    几天前的战斗里,轻伤的已经基本没事,重伤了十七个,来不及救治的死了四个,算是阚六郎有八个已经完全稳定就等着恢复了,剩下的还有五个有些麻烦,这会儿在山洞的另一侧沉默不语——他们分别丢了手和脚。

    在这个年代,缺手缺脚就意味着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属于没人要的废人,即使是他们的家人也有可能嫌弃他们,所以好多在战场上没了手脚的往往干脆给自己一刀,免得拖累家人。

    残酷吗?不,这只是这个年代的最基本情况。

    “廖三、王廓、张守义、刘四、孟宪,你们几个怎么样?”老罗走到几个缺手缺脚的家伙面前,这几个断了手脚的手术都是他来做的,像后世那样做残肢复原他做不了,但是结扎血管,剔除骨刺,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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