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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猎头-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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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不说节操,光论武勇的话,吴三桂算得上一员猛将,吴三桂为了速度已经完全变态了,只见他抄起大弓,眼睛都不眨的一连射了一十二箭,直到左臂彻底酸麻,这才放下弓拿起流星锤又冲进去一顿狠砸,直砸的自己眼前一片漆黑,累得仿佛呼吸都没有力气了,胯下战马大口大口的直往外喷血,这才一个没抓住马缰,失足跌了下去。

    好在,再抬头的时候发现身边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明明回过身只要拿起手里的木棒照着他脑袋上轻轻一敲,明末最后一个猛将就可以被他们生擒活捉,却谁也没有勇气回头看哪怕一眼。

    士气全无的农民军根本没有一个人敢挡他分毫,都只求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这煞星不要朝自己这儿来,去追杀别人才好。

    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这时候的紫金梁部队,全员都只剩下一个想法了:有多远跑多远,毕竟敌军只有三千人,总不可能把他们杀干净。

    “大首领,大首领不好了,前边,前边来了一支明军。”

    “什么?是哪支部队?”

    他已经不用问了,因为这支明军已经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了,待看清来着旗号,紫金梁大叫一声:“我命休矣”,然后就眼一黑,吐血三升,好悬晕厥过去。

    “卢。。。卢阎王的天雄军啊!!!”

    紫金梁呆呆的看着自己一溃千里的部队,血在凉,心在痛,脑浆在沸腾,嗓子也已经喊冒烟了。

    他不明白,明明是天才的一个作战计划,为啥就变得兵败如山倒了呢?

    “大首领,咱们也快跑吧,再不跑就跑不了了。”

    “我。。。。可是,部队都散了,咱们还能往哪跑啊。”

    “大首领,管不了那么多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先保住性命,再想办法聚拢弟兄吧。”

    “唉,也罢也罢,走吧走吧,赶紧走赶紧走,天大地大,活下来再说。”

    只是他想走,有人却不让他走了。

    卢象升的兵虽然都是步兵,但战斗力很强,卢象升也是个认死理的,不管哪支部队,只要碰上天雄军,就好像贴上了一块超强力的狗皮膏药,不撕下来一层皮,休想甩得开,因为跟这些反贼经常碰面,所以他们都亲切的称呼他为:卢阎王。

    “三人一组,盾牌在前,长枪在中,弓弩在后,自由杀伤敌军,国师有令,不要俘虏。”

    说着,卢象升自己就先人一步,拍马冲了上去,挥舞着手中长把的大刀,高喝一声道:“卢爷爷在此,反贼受死!”

    这哪里是在打仗,跟屠杀也差不多了,天雄军的弓弩天下第一,虽然没配备三眼火铳,但整支天雄军中却配了三千张强弩,百步之内可穿铁甲,三百步之内穿皮甲,至于这些穿着麻布衣服的农民军么,恩,运气好的时候一箭下去能射死三四个,跟串糖葫芦一样。

    漫山遍野砍人头,天底下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么?不过半天时间,直杀得血流成河,尸体铺满了一地,辽东铁骑见援军居然如此生猛,刚刚一丝力气也提不起来的胳膊好像又重新活了一样,极度亢奋之下终于爆发出了最后的一丝潜力,“弟兄们!咱们是名震天下的天下第一军关宁铁骑,你们要眼看着名不见经传的友军立功么?”

    “不要!不要!不要!”

    吴三桂只感觉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用沙哑的嗓音裹着血的嘶吼道:“关宁铁骑!”

    “天下无敌!!杀!!”

    流星锤打得都没刃了,那就当大铁球来用,弓箭也射没了,两个膀子也没力气了,那就抽出马刀弯腰去砍,此时他们已经在透支潜力了,虽然今天这一战过后他们可能三四天都下不了床,虽然这一仗之后很多人都会毫无意义的牺牲在这里,虽然这一仗之后他们的寿命可能也会有影响,虽然他们待着看戏这一战也赢定了,但他们依然燃起最后的一丝精力,悍不畏死的朝着敌军发起了冲锋。

    因为他们是,天下第一的关宁铁骑!

第一百零八章 卢象升() 
秦浩和荀彧这儿灭了紫金梁,洪承畴也几乎同一时间把神一魁给逼到了墙角,洪承畴是一个狠人,虽然没救援荀彧,不过人家自己的活干得也确实漂亮,指挥这些投降的农民军亲手挖了个坑,把自己给埋了,总共杀敌将近三十万人,一点也不比他们俩这杀的人少。

    这明末历史上浩浩荡荡的十七年农民造反运动中,第一批的先烈就这么壮烈牺牲了,实力最强的紫金梁和神一魁挂了以后,剩下的大多是些鱼虾,收拾起来难度已经不大了,在洪承畴的运筹帷幄之下,很快的,陕…西省明面上就杀了个干干净净,海内升平。

    因为秦浩的加入,战果比历史上要大得多,结束的也早的多,除了陕…西省被祸害的不轻,其他地区并没有遭到太大程度的破坏,其速度之快,皇太极想插一手分杯羹都没来得及做好准备。

    打完了反贼,这剩下的就是赈灾了,这个跟秦浩没多大关系,荀彧携大胜之威要是连发个粮食都干不好,他也别叫什么荀令香衣了。

    比较开心的事是荀彧的试用期终于过了,前些天听到系统的提示时心里别提有多激动了,虽然他跟东林党的战争才刚刚开始,不过貌似已经跟自己的关系不大了。

    也因此,秦浩现在渡过了一个十分难得的休闲假期,自从跟荀彧出京以来一直紧绷的神经松弛了下来,这一路上见到了太多的地狱景象,一张张瘦骨嶙峋的脸,给他的心底造成了很大的暴击伤害,因此他现在决定好好补一补。

    陕…西有四宝,羊肉泡馍半关中,秦腔一吼天地摇,华清池里赛神仙,大同的婆姨最风骚。

    不管是羊肉泡馍还是秦腔,对秦浩来都没什么可稀罕的,至于华清池,未必就比得上后世最普通的桑拿,唯有这大同的婆姨最令他心驰神往。

    北有大同婆姨,南有扬州瘦马,这是封建社会对女子来最大的糟粕之一,任何人在书本里读到这些女子为了讨好男人从经受的各种惨无人道的训练,都会忍不住狠狠地吐一口口水,大骂一句万恶的封建社会。

    恩。。。。骂归骂,哪个男人骂的时候没幻想过被大同婆姨服侍的美妙场景呢,传中大同的婆姨为了讨好男人从就要坐在一口大缸上练功,练到后来屁股奇大无比,而且大腿结实有力,甚至某些羞人的部位也可以练出千褶万皱,欢好时往上一骑,那滋味仿佛进了天堂一般,甚至有出类拔萃的据可以把胯骨卸下来再安上,给你绝对意想不到的体验。

    这万恶的封建旧社会啊!这是何其残忍!变态!惨无人道的虐待啊!任何一个有正义感有良知,有基本做人底线的人所不齿的!

    给我来俩婆姨让本仙人拯救一下。

    当然了,快乐总是短暂,忙碌的生活才是猎头工作的主旋律,做猎头的多少都有一点职业病,看见人才总想着挖人,不管是啥时候,只要身边出现了人才,脑子里的第一反应都不是交个朋友,而是,这丫能卖哪去?

    人才中有一种巨牛型人才,属于那种卖给谁都抢着要的,通常猎头只要看到这种人才,不管手里在干嘛,都是要立马放下手上一切去联络感情的。

    在明末,这种综合巨牛型的人才其实不多,巧了,西北就有一个。

    “大人,卢参政求见。”

    “哦?卢象升来了?我正要去见他呢,怎么自己跑来了,哎呀呀真是的,快快有请,快快有请。”

    对这位忠肝义胆的明末第一牛人,秦浩可是十分尊敬佩服的,是偶像都不为过,在秦浩偷摸画的一张明末人才挖去价值排行表里,卢象升甚至还排在了祖大寿前面,货真价实的明末第一候选人。

    不一会儿,走进来一个。。。。书生?

    好一个卢象升,上马堪称猛将,下马脱掉铠甲换回长衫居然一身的书卷气,亭亭如玉谦君子,风度翩翩少年郎,想不到居然还是一个周瑜式的人物!

    “下官卢象升,拜见国师。”

    “卢大人客气了,不知大人是哪里人啊。”

    “这个。。。。国师,下官是常州人。”

    “呵呵呵,好,好,好,身为江南一带官员,居然抛开东林党救援荀彧,卢大人的胸襟真让本国师佩服啊。”

    哪知卢象升却苦笑道:“国师莫要取笑于我了,恐怕从今以后,卢某在这朝堂之上也将寸步难行了吧,相比敌人,叛徒永远更难被接受,下官自认跟朝中东林党没有任何交情,可既然是江南人,天生就是东林党的一分子,如今救了荀彧这个奸佞,真是。。。唉!”

    秦浩皱眉道“既然你也看不上荀彧,为何还要冒死相救?”

    “党争者,利也,下官自从调到西北之后,亲眼看到前一刻嗷嗷待哺的灾民在下一刻变成畜生不如的反贼,又去抢了别人的粮食把别人也变成灾民,深知这一百万石的粮食绝不可以放弃,也深知荀彧他的政策损害我江南世家的元气但非做不可,作为江南人我讨厌荀彧,但作为朝廷的命官,我支持荀大人。”

    “识大体明是非,卢大人真没有白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如果天下人都能有你这样的心思该多好啊。”

    “可惜,也不知这身官皮还能穿多久。”

    “大可以放心,你现在是有功之人,回朝之后陛下一定会对你大加封赏,公道自在人心,为了朝廷的社稷百姓的性命你没有错,谁敢给你使绊子谁就该五马分尸,不就是东林党么?如今荀彧的试用期已经过了,回京就拿他开刀!”

    “如今国家危亡旦夕,不敢苟且惜身,但求留有用之身上能报天子,下不负百姓也就够了。”

    “好,如果东林党真不能容你,崇祯都保不住你,可以考虑跟我走,不敢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出将入相还是能保证的,你应该知道我是干什么的。”

    “好,那我谢谢上仙了。”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第一百零九章 加急的新单() 
自从荀彧的试用期结束以后,秦浩好不容易过了两个月比较舒服的日子,每天玩玩婆姨,再跟三娘练练神功,外面没有没做完的任务,手里还攥着一点儿暂时剩余不少的金币,小日子别提多美了。

    好事成双,现代李裹儿那也陆续有好消息传来,李裹儿虽然在历史书里表现的跟个白痴没什么两样,但那得看跟谁比。

    作为一个历史上留下名号的女子,跟太平公主李隆基这一级别的大咖相比自然是多有不如,不过对付一些太子党么,有心算无心之下,加上秦浩给她提供的各种高精尖设备,一直到三天前终于收网,所有伤害家人的罪魁祸首全都送进了监狱。

    秦浩对此自然是大为满意,一高兴,决定真的把李裹儿留在了现代,虽说要花一点点银币,不过以后随着他越来越忙,甚至天道代理人出现之后恐怕也会越来越危险,现代留一个人照顾家里面很有必要,李裹儿就是个非常不错的人选。

    最近和那天看上去有点傻气的富二代眉来眼去,眼看着就要勾搭到一块了,那富二代一点也不介意喜当爹的事实,每天对李裹儿就跟女神似的,不知道万一有一天知道这位是公共汽车出身的话会做何感想。

    再有就是崇祯了,晋商这一群体,一向都是号称富甲天下的,八大家族千百年来积累的财富一股脑的进了崇祯的小金库,别的不说光白银就有八百多万两之多,这特么能赶上朝廷好几年的岁入了。

    当然,这么多银子也不可能都是晋商自己的,因为他们开了一种叫做钱庄的东西,当时跑的时候来了个卷包烩,全都便宜了崇祯,这特么又不是以人为本的法治社会,你还能指望穷的尿血的崇祯把钱还给老百姓不成?

    谁让你信任这些乱臣贼子的?活该!

    想想自己给崇祯做的贡献,好家伙自己都感动的眼泪哗哗流啊,整个西北大变不说是自己一手平定吧,但居功至伟应该没什么毛病。

    明明就是个猎头,了不起挂个顾问,干的却是特娘的副总的活,帮你做成个这么牛逼的项目,怎么你也得给包个大红包意思意思吧?

    事实证明敲竹杠远比费尽心思的挖人要爽的多,荀彧试用期结束之后,崇祯的龙气总数终于破万了,但丫的死活不肯给秦浩分润,为了不吵起来破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互信互助的客情关系,两人最后各退一步。

    贾诩的猎头费提高到三千,三成订金不给全款,入职之后生效,多讨厌?

    崇祯也是被逼急了,要知道荀彧才花了五百金币,贾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值三千啊,虽然这里面有定向挖人的难度系数加成,也有荀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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