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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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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慎叹息一声:“至少有两万人马,很多呀!我只是奇怪,李昱竟然靠着这群垃圾部队活到现在,甚至还和淮西军打得有声有色。”

    陈兰若冷笑:“这说明淮西军也烂得很,天王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竟然和刘光世停战,还受招安,听他节制。”

    王慎知道陈兰若对于接受招安一事异常愤怒,不欲对此事发表意见,抬头看了看头,道:“看天气只怕又是一场大雨,本来,旱了这么久,天干物燥,李昱的老营建得也是乱七八糟。只需放上一场火,管叫他一发不可收拾。现在,这火攻的法子是不能用的。”

    正说着,有雨点落了下来,打到他脸上,却冷得厉害。

    王慎一凛:“果然落下来了,好险。若咱们再迟上一天到这里,湖里水一涨,大家都要喂鱼了。”

    说话间,雨逐渐大起来,虽然比不上那日在平原镇的暴雨,却淅淅沥沥在天上连成无边的银丝。

    低级头看了看砖窑下的那三百骑兵,人人都是浑身湿透,面上铠甲上都积着淤泥。他们神情虽然坚强,可眉宇间却透着疲倦。

    王慎叹息一声:“走了两天两夜,都是干粮,没正经吃过东西,士卒们都困苦得紧,这一仗依我看来……”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陈兰若就不耐烦地冷笑道:“凭多废话,不能用火,硬打就是了。”

    她提高了声音对底下的士卒喊道:“大家都听着,咱们到地头了,李昱就在前方。直娘贼,这一路真走得真是苦透了,到现在总算不用在吃这个苦头了。”

    大家都是满面的兴奋,低低地发出咆哮,竭力不让自己发出欢呼。

    陈兰若挥了挥手中的马槊:“不过这天你们也看到了,下雨了,一时间也停不下来。说不定再过得一两个时辰这河里的水就要下来,也就是说,湖里肯定要涨水,咱们已经没有退路了。敌人有两万,我们三百,这一仗只能硬冲,必然艰苦。”

    等到大家平静下来,她接着说:“古有楚霸王破釜沉舟,今天咱们也要背水一战,不是生,就是死。不过,你们放心,我会永远冲在最前头。我西军——”

    “威武!”

    所有的人都高举着马槊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吼。

    “跟我来!”陈兰若一夹马腹冲下砖窑,缓缓地朝前方黑压压一眼看不到边的敌营行去,犹如闲庭信步。

    王慎也冲了下去。

    身后,三百骑兵停止欢呼,一队队跟了上来,逐渐组成一排排稀疏线型阵,宛若梳子一样朝前推进。

    马蹄清脆柔和,带着一种悦耳的旋律。

    黎明正是人最庸懒的时候,偶然有人揉着眼睛打着哈欠从棚子里出来,又有人去河边打水。炊烟次第升起,在湿漉漉的空气中青忽忽将天与地连接在一起。

    偶有几声牲口的嘶鸣,整个李昱老营一片寂静。

    不过,这片祥和很快就被骑兵营打破了。

    李昱老营辕门有十来个卫兵正在闲聊,突然间,整齐的马蹄声使得他们同时抬起头来。

    就看到东面的旷野上突然出现一大片被金属包裹的骑兵。

    他们先是缓慢朝前推来,渐渐地,战马开始小跑。

    再接着,冲在为首的那个那个骑将突然将手中的长槊朝天上一指。

    轰隆一声,所有的马儿同时将速度放到最大。

    后面的骑队一排排朝前靠拢,在敌军大将身后结成一快结实的大阵。

    马蹄声震得天都要翻过来了,已经变成菜园子的大地泥浪翻滚,腾起片片黑雾,这使得他们就好像是突然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恶魔。

    这十多个卫兵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还没等醒过神来,就已经被扑到面前的骑兵锋利的长槊淹没了。

    在这个瞬间,王慎才真正看到陈兰若的厉害。她长啸一声,一马当先扑进辕门,手中长槊挥舞如鞭,不停抽出去。每抽一记,锋利的枪刃就带起一丛血肉。

    在她身后是更多的长槊,也同样朝前横扫。

    这些马槊乃是冷兵器战争中最犀利的冲阵兵器,在制作的时候需要将上好枪材裁成小木条,刷上漆,用丝麻裹了,上漆。然后放水中浸泡一段时间,接着阴干,继续裹上木条,上漆,泡水,如此三年乃成。

    长槊一旦制成,长达两米二尺,极是柔韧。正以为制作难度太大,耗费的材料和人工也多,北宋以后就逐渐被战场淘汰了。

    西军骑兵大概是历史上最后一支大量装备马槊的重骑兵吧?

    随着,就有惊慌涌来的贼军被长槊割翻在地,甚至来不及呻吟一声,就被疯狂的马蹄踩成肉酱。

    一顶顶帐篷被马槊挑翻,里面的人根本出不来,就被践踏至死。红色的血液从帆布里渗出,变成黑红的酱色。

    即便有人侥幸出里面逃出了,也只顾着扭头逃跑。

    一口气突进去大约百米,虽然不远,但整个李昱老营已经彻底被骑兵搅乱了。

    王慎自从穿越到明朝之后,已经记不得自己究竟杀过多少人。昨夜更是一口气取了五人的性命,整个人已经麻木了。在这样的生死场上,怜悯就是对自己对战友的冷酷。

    要想活,就得杀,一路杀,杀出一个天开云阔。

    长槊这种兵器对人的体能和技巧要求极高,短时间也学不会。此刻的王慎手中提着一把朴刀,横在马上,只竭力驱使战马朝前猛冲。

    也不用他做任何动作,战马就能带着锋利的刀刃将一颗颗敌人的头颅切下来。

    身侧是喷涌而起的血花,黑忽忽的人头跃上半空。

    他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血飞溅到自己身上,先开始血还顺着铠甲往下流,渐渐地就凝成豆腐状。

    身上的伤还在疼,昨夜血战,他身上至少中了三刀,好在有铠甲保护,只破了点皮,没有任何危险。除了肺部的伤,让他嗓子眼里不住发痒,想咳又咳不出来。

    王慎稳住刀杆子和身形,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我等是李天王麾下健儿,奉大宋官家旨意吊民伐罪,只拿李昱,胁从不问!”

    其他骑兵也同声大喊:“只拿李昱,胁从不问!”

    这一声大喊,如同平地里起了春雷,甚至将敌营中的鼓声都压了下去。

    先前骑兵营突进敌营之后,贼军自然是一团大乱。不过,李昱济南军的营盘占地极广,人也多,没有受到波及的地方响起阵阵鼓声,那是贼军将领正在招集部队,将一片又一片密密麻麻的叫花子一样的士卒朝这边赶来,投入战场。

    在史料中后人一提起北宋,第一印象这就是一个太平富庶,甚至连守城老卒都着丝履的盛世。但其实,因为受到生产力的限制,再加上北宋中期人口大量增加,土地兼并现象严重,百姓生活极其困苦,社会矛盾极大。

    北宋一朝,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每一年安宁。其中规模最大的先是有王小波、李顺造反,后又有方腊攻占江南数省。到南宋初年,还有杨幺和钟相。

    对付农民起义,宋王朝除了发兵征讨之外,最常用的手段是招安。把流寇和农民军招入军官,使之成为体制内人士,吃皇粮抱铁饭碗。

    也如此,到北宋后期,官军膨胀为一笔天文数字,使得国家财政在无法承受。

    因为有着这种传统,在这个年代,农民军接受招安,反叛,再受招安就如同家常便饭一般,已经成为一种传统。

    听到“只那李昱,胁从不问”的喊声之后,所有人的脚步明显迟疑了。

第四十七章 血磨盘() 
王慎喊出“吊民伐罪”之类的话并不是真的想要招降这些贼人。

    据估计,贼军有两万,而自己和陈兰若只有三百骑兵。光靠着点人马,如何控制得住这么多人马。等到贼人回过神,一个人潮涌来,挤也将他们挤死了。

    他只不多是想让敌人的攻势稍微地慢上那么一点,也好借机朝敌人营中猛冲,制造更大的混乱,让贼人的建制被骑兵彻底冲乱。

    敌人慢下来,这使得他们簇拥成一团,人山人海挤得厉害。这个时候,王慎的战马也逐渐跑不动了。再这么下去,很快就会失去速度。

    当下,王慎鼓起力气,提起朴刀劈头盖脸地左右乱砍。

    贼军都是无甲杂兵,如何抵挡得住。眼前,无数人捂着脖子、面庞和胸口倒了下去。

    眼帘之中,全是红色。

    虽然说有人下意识地提起兵器打到王慎身上,可他们手中简陋的兵器砍在镔铁扎甲上,除了留下一道浅薄的白印,却是毫无用处。

    王慎心如铁石,已经杀发了性,即便身上受了些轻伤,也丝毫不觉得痛。

    重骑兵紧随其后,凶猛冲撞。长长的马槊狠狠抽在人身上,瞬间弯成新月,然后又猛地弹开。不管敌人身上穿着铠甲还是布衣,都被麻利撕开,锋利的枪刃在他们身上拉出又长又深的伤口。

    长槊“噼啪”“嗡嗡”鸣行,马蹄轰隆地踩在已经积满血水的土地,一口气向前冲出去将近两百米。

    雨还在不住地下,又密又实,竟然是一片朦胧了。

    王慎还是机械地挥舞着手中的朴刀,耳朵全是敌人哭爹喊娘的叫声。时不是有几支冷箭射在他身上,射在铁甲上,折断或者弹开。

    眼前混沌不明白,有些看不清楚。出来黑压压的人头就是红艳艳的人血。

    这就是冷兵器战争吗,只要你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赢得一场战争的胜利其实非常简单,这一战,打到现在已经没有多大悬念了。

    三百人马虽少,可这样的具装重骑在火器没有出现之前,在战场上简直就是一种逆天的存在。单靠轻步兵,去再多人都是毫无用处。

    唐初,李世民不就靠着三千玄甲重骑横扫整个中国?

    远的且不说了,就在这个时代,在真实的历史上,去年开封南熏门之役。战神岳飞不就靠着五百骑兵,硬是击溃了王善、曹成、张用等几万叛军的车轮战。

    在冷兵器战场上,要想想破骑,只能依靠骑兵,或者神臂弓弩阵。而眼前这群流寇有骑兵和神臂弓吗?

    岳爷爷,不,我那未来的老丈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某也可以。

    一股豪气从心头升起,直欲大声长啸。

    可一口气刚运起,喉头却是一阵麻痒,就大声地咳嗽起来。

    再咳出一身汗的同时,王慎又听到座下的战马开始大口大口地喷着白气。

    他心中一惊,这才感觉自己手臂因为长时间不间断地挥刀,已经有些发软。而我肺部有伤,再这么下去会有麻烦的。至于战马,已经冲了这么长时间,怕就怕它也支撑不下去。得尽快找到李昱,打掉他的指挥中枢。我等已经陷进敌营,若是等贼军回过味儿,四面合围,这仗就难打了。

    顺手荡开两支长矛,战马高高扬起前蹄将一个贼军狠狠地踩进泥地中。王慎瞪大了眼睛,用尽目力朝前看去。

    就看到在一片朦胧中,前方二十丈有一顶硕大的白色帐篷,帐篷前立着一根旗杆,上面飘扬着一面大旗,霍然写着“李”字。

    同时,身前的压力也变得大起来。从白色大帐两边不断有人潮涌来,眼前密密麻麻全是人,王慎的战马就好象是冲进了一个粘稠的沼泽。

    再看那些敌人,装备被先前所遇到的要好上许多。人人手上都提着象样的兵器,有的人身上还穿着铠甲。

    如果没有猜错,那里就是李昱的中军大帐了。

    不但王慎,正凶猛冲锋的重骑兵们速度也迟缓下来,最后竟然停了。

    无奈之下,他们只得纵起马蹄不住朝前踩去,又提着长长的马槊不住下刺,顿时和贼军战做一团。

    王慎又惊又喜:“李昱就在前面,冲上去,冲上去!”是的,胜利就在眼前。只要杀了李昱,这场战斗就结束了。贼军现在还乱得厉害,到处都是军官们惊慌的叫声,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兵器不住朝自己人身上砍去,试图收束部队。如果让他们整顿好队伍,布下阵势,失去了速度的骑兵呆坐在战马上那就是人家的活靶子。

    必须在最短的时间突进去。

    王慎竭力忍受着嗓子里的咳意,大吼一声,手中朴刀调头刺到战马的屁股上。

    那匹战马发出一声疯狂的长嘶,腾空而气力,瞬间扑进前面的人潮。

    一片清脆声响,几个贼军刚竖起的长矛刺在马甲上,瞬间折断,他们也被战马撞得口吐鲜血委顿于地。

    见王慎如此剽悍,赶来的贼军却是惧了,脚下一个迟疑。

    身前压力顿时一松,王慎猛地咳了一声,放声长啸,手中满是缺口的朴刀化成一团银光朝敌人头上卷去。

    受到他的鼓舞,其他骑兵也是红着眼睛同声大喊:“杀贼,杀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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