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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街的包租客-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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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是一种推测。”诺拉说。

    “不不,这推测十分管用,而且我认为接近部分事实。”福尔摩斯目露温和,顿了顿,又轻声问道,“不过我倒是十分好奇,您似乎非常了解这些冷僻的知识。”

    “霍克先生诊所里有丰富的藏书。”诺拉眼都不眨地回答,“在工作闲暇之余,我们互为良师益友,讨论那些令人感兴趣的小知识。”

    福尔摩斯审视地打量她,“良师益友?”他重复这个词,挑着眉毛,慢条斯理,语气平稳地开口,“您似乎对那位霍克先生评价相当高。”

    在等待华生前来的路上,诺拉觉得和福尔摩斯聊点小八卦也没什么问题,因此她毫不犹豫地回道,“的确如此。克利夫兰虽然和夏洛克一样,平时并不注重生活品质,但对于工作从不放松,他热爱他的工作,并且尊重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伙伴。他对我非常友好宽容,是我来到伦敦继华生后第二个对我伸出援手的朋友。”

    福尔摩斯沉默了一会儿。

    克利夫兰——居然连教名都喊上了,看来他们关系的确很好。

    “我希望您不会介意我接下来说的话。”福尔摩斯放低了声音,“克利夫兰·霍克先生是一位‘良师益友’,但同时也是一位适龄的未婚男士,您和他过多的交往在某些时候也许并不能为您的名声带来更多好处。”

    诺拉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福尔摩斯话中的涵义,她眉梢一挑,保持静默地注视他几秒,最后慢慢开口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约翰·华生,夏洛克·福尔摩斯都是适龄的未婚男士——当然,华生有了心爱的人,而您……尊敬的老板,似乎在某些时候,住在一起的我们过多交往也并不能带来我名声的许多好处。”

    福尔摩斯安静了一瞬,正准备开口,诺拉却耸了耸肩,“也许您认为我处事和别的淑女不一样,也许有人指责我放荡不羁毫无礼仪可言,简直是粗俗不堪——但您知道的,我和您说实话,我并不十分在乎名声,对嫁给一个富裕的绅士也无热衷。”

    她微微一笑,翠绿色的瞳仁在昏暗的夜色里却十分明亮通透,自有一份卓然的自信和骄傲,“我可以明白告诉您,我所希望的最美好的生活,就是拥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做着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看着自己收藏的书,养一只懒洋洋的猫,充实而又舒适——我甚至不需要一个丈夫,在未遇到自己倾慕的男士前,我宁愿一个人过活。”

    这话说得极为大胆,甚至连一向认为自己善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夏洛克福尔摩斯都一时怔住。

    “您瞧,你这样对待我宽容的人都无法同意我的观点,更不说其他人。”诺拉摇了摇头,笑道,“既然我能过得很好,又何必找一个完全无法认同我生活观念的人一起捆绑着呢。亲爱的夏洛克,我一直认为婚姻是爱情的殿堂,而爱情是无法将就的,名声无法使我幸福,金钱无法使我安心,唯有一份合心的爱情能让我心甘情愿地嫁给他,收起自己在这里无谓的倨傲和不安分,而他将成为我的世界里同等重要的灵魂伴侣——但我并不认为我能如此轻易寻找到那个合适的人。”

    “所以,”诺拉微笑,“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如果哪一天我遇到了那位让我喜爱的男士,我一定会告诉你们并且祈求你们的祝福,那才将会是我携手一生走过的人——至于霍克先生,我喜爱他,尊敬他,但是并不会过多地靠近他,您可以放下心来,夏洛克。”

    大侦探这回比上次沉默了更长久的时间。

    “这倒是更让人不放心了啊……”大侦探低声喃喃了一句,在诺拉投来疑惑目光的时候,端正脸色,微微笑了笑,似乎是打发时间,注视着墙上滴答行走的时钟,声音低沉的,漫不经心地问她,“那么——就当做是朋友之间的闲谈——您心目中的合适的人,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第39章 三九() 
她心目中的合适人选?

    诺拉愣了愣,她还未经历过甜蜜美满的爱情,她的精力不论是前世今生都奉献给了她的工作,伊丽莎白嫁给了王座,而她嫁给了职业。从未遇到过令她动心的人,此刻要说出如何评判丈夫的标准,倒是令她感到了为难。

    原本她认为这只不过是等待之余的闲聊,没想到福尔摩斯会问出一个对她而言极为刁钻的问题。诺拉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才慢慢的,不太确定地开口——

    “如果我会喜欢上一个人,那么他大概应该是这样……稳重,包容,待人耐心,并不需要过多的财富,在对待孩子方面……我希望他能够尊重我的意见——大约如此。”

    福尔摩斯:“……你真的没有爱慕华生?”

    “……”诺拉无语地看着他,“我以为您只是在开玩笑。”

    福尔摩斯皱眉,“玩笑?不,当然不,作为——作为我的伙伴,我认为我有义务帮您物色一个合适的人选。”

    “……”诺拉目瞪口呆,她用奇特的目光盯着福尔摩斯看了许久,才有些语气不稳地开口,“好、好吧——当然华生是很好的,他拥有我说的这些优点,而且只有更多优点,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会爱慕他。也许您没有听说过,更多时候能和自己走过一生的人,往往都不是心目中的那个合适人选。”

    福尔摩斯陷入了充满辩证法哲理语句的思考里。

    诺拉再次用奇怪的目光看了看他,福尔摩斯最近给她的感觉略有反常……说不出来到底哪里反常,可能够敏锐地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

    但是福尔摩斯向来自持藏得住心事,他不想表露出自己的想法,谁也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

    时钟渐渐走向了三点,在那番充满了各种怪诞意味的对话后,两个人彼此都开始沉思或发呆,直到楼梯下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夏洛克——”是华生。

    与他一起来的还有一条黄白两色的长毛狗,走起来摇摇晃晃的姿态笨拙,诺拉怀疑地看向华生,他真的没找错吗?

    华生抹了抹脸上的汗,“你要找的狗,它叫托比——塞德斯,麦克莫多还有那位女管家呢?”

    “被那位琼斯逮捕了。”诺拉耸耸肩。

    福尔摩斯回过神,他向楼下的警官借了一个提灯,然后示意他们跟着他,爬上了天花板的洞。

    他用提灯照亮了地板上的脚印,“看,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吗?”

    “一个孩子,或者不是很高的一个女人的脚印?”华生疑惑,这不是之前都看过了吗?

    “并不一样,看这儿,这是右脚的脚印,在灰尘上面,我现在脱下鞋袜踩一个自己的脚印在另一边——现在呢?”

    诺拉完全没觉得福尔摩斯那番举动有不得体的地方,她弯腰在俩个脚印上对比一下,发觉了不对劲:“您的脚印五个指头都是并拢的,可这一个却五指是松开的。”

    福尔摩斯点点头,“他踩到了那个装着液体的瓶子,就是从窗户那出去的,留下了气味和脚印,我想托比能分辨出这种味道——华生,您下楼去,把狗放开。”

    华生依言下楼,福尔摩斯示意诺拉呆在窗口,自己则身手敏捷地再次爬上了天花板,叨叨咕咕地不知道在干什么。

    过了一会儿,才听见福尔摩斯从屋檐那边传来的喊声:“他就是从这儿出去的——屋檐的角!华生,下面是什么东西,黑乎乎的?”

    “水桶。”

    “有盖子吗?”

    “有。”

    “看见梯子没有?”

    “没有。”

    诺拉探出头去,发现福尔摩斯正通过暗门,顺着屋子后面的那根水管慢慢爬了下去,轻轻一跳落在木桶上,接着跳到了地上,拍拍手上的灰尘,精神百倍地开口,“他就是这么离开的,他走过的地方瓦片都被踩松了,而且我们找到了更重要的东西——”

    他摊开手,掌心里放着一个小口袋,丝草编成的彩色小包,外面绕了几圈俗艳的珠线,样式大小看起来倒像个烟盒,里头装了六根黑色的木刺,正是之前发现杀害巴索罗缪的凶器。

    六跟毒刺都是一个长度模样,一头尖利一头钝,黑乎乎透出一种不详气息。

    “果然没错,这是专门用来的毒针。”福尔摩斯小心翼翼地收起来,继而抬起头,目光炯炯地看着二人,“伙计们,还有力气再跑上五六七英里吗?”

    华生脸色一正,“兴致非常高,伙计。”

    诺拉摊开手,“你可千万别落在我后面了,华生。”

    福尔摩斯哈哈大笑起来,接着招托比过来,“来,好狗狗,闻闻这个。”他把蘸了那种木榴油的手帕伸向狗,托比闻了闻,在原地打了一个转儿,福尔摩斯用细绳把手帕系在它的脖子上,然后带他来到木桶边。这狗发出呼噜噜的低吼,立刻转头朝远处跑去。

    三人紧随其后。

    东方开始发白,晨光清冷,四周显得极为寂静。他们一直跑到了一户四方形的巨大宅子前,这里像是一片荒地,树木繁杂茂密生长,窗户如同鬼眼一样惨淡阴暗地注视他们。

    托比沿着围墙边来回跑,发出凶恶的吠叫,最后停在了被一颗小山毛榉树遮住的墙角,两面墙相接的地方有些砖块看得出松动痕迹,似乎有人尝尝把它当做阶梯往上踩。三个人非常默契地一同翻过墙壁,原本华生在跳下墙后准备伸手迎接诺拉,没想到这位三人行中唯一的女士速度比他更利索,在爬上墙壁后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华生懊恼地挠了挠头。

    “瞧这。”福尔摩斯指着墙边的痕迹,“这里有那个木腿人的手印,还有淡淡的血迹。幸运的是昨晚没有下雨,气味和线索都留在了这儿。”

    “通过气味来找到疑犯并不难,我疑惑的却是,夏洛克,你是如何对装木腿的人了解那么清楚的呢?”华生开口问道。

    福尔摩斯得意地笑了起来,“很简单,明摆着的事实——有俩个军官,他们是负责驻扎在监狱的看管人,但是无意发现了一个重大的秘密,关于宝藏的秘密。宝藏的地图是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人画出来的,你们应该记得,那个写有‘四签名’的纸——呵,艺术性戏剧性的称呼,很有趣。”

    “靠着这张图,俩个军官——准确来说,是其中一个将宝物弄到了手,带回了英国,这并不难推测出那个军官没有履行之前他承诺的某些条件,关于得到宝藏的承诺。我可以告诉你们,那位莫斯坦上尉拿到藏宝图的时间,正是他去监狱工作的时候。而乔纳森·斯莫尔没有亲自拿宝物,是因为他和同伙那时都在监狱服役,根本无法出来。”

    “这只是一个推测。”华生并不完全信服。

    “但是这是唯一合乎情理的推测,不是吗?”

    诺拉若有所思,“按这样说,舒尔托回国后过了几年非常舒适安稳的日子,直到他接到了那封印度寄来的信,变得战战兢兢惊恐万分,可是为什么之前他并没有这种情绪——我猜,是因为那些被他欺骗的人,已经刑满出狱,重获自由了?”

    “我更倾向于越狱这种说法。”福尔摩斯继续推测,“如果是正常的释放,舒尔托会提前知道,不至于让他如此恐慌——接下来,他一直提防着装木腿的人,一个白人,为什么是白人?因为他之前看错一个白人商贩还打伤了他,那张签名的纸上只写着一个白人的名字,剩下的都是印度人或者伊斯兰教,因此我们可以确定,这个木腿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们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吗?”

    华生这下点了点头,“的确。”

    “接下来,乔纳森的目的就非常明确了——夺回宝物,报复欺骗他的人。我认为他很有可能买通了舒尔托家里的一个人当内线——你们还记得塞德斯曾经说过的,当天夜晚那个撺掇他父亲埋葬尸体的那个仆人吗,他的名字是——”福尔摩斯顿了顿。

    “拉尔。”诺拉说,“拉尔·乔达。”

    福尔摩斯点点头,“就是这个名字。伯恩斯通太太对他印象并不好,而且除了上尉和一位已经死去的忠实仆人知道宝藏下落外,没人知道,也包括斯莫尔。舒尔托病危的消息传出去,他害怕宝物也一同深埋地下,于是冒险潜入屋子,发觉有人在没敢进去,在人死后他气得发狂,在屋子里翻箱倒柜地寻找,最后留下一张纸条表明有人来过——这不只是谋杀,在他的心里,这也是一件惩罚性质的正义之举,他认为自己是侠客人物,因此留下了线索。”

    “乔纳森无法,只能静观其变,舒尔托的儿子拼命寻找宝物他也很清楚。乔纳森不可能凭着一条木腿单独上巴索罗缪那间很高的房间,他一定有善于攀登的同伙在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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