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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半王族血统,却也有修炼高等级法术的可能。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部落也不会牺牲十五位勇士前去大海捞针的寻找他,这些勇士出发之前无疑是开过会的,派他们出去的人也考虑到万一找到了他,他可能不愿回来,于是就让这些勇士跟他讲道理,拿道义来绑架他,与此同时又拿王位来诱惑他。
考虑到他可能会顾忌自己只有一半王族血脉,万一打不开本族的宫殿,无法学习本族法术,于是又跟他承诺,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就会派勇士去帮他去寻找传说中的神龙,让他获得神龙的力量。
蛊惑利诱加道德绑架,终于令他自现代回来了,现在可好,人家找到拥有纯净血脉的王族继承人了,他直接失去存在的价值了,早知道这样,还回来干嘛。
此时吴中元满脑子都萦绕了一个念头,坑爹,太他妈坑爹了,见过坑爹的没见过这么坑爹的,一下子什么都没了,了无牵挂,两袖清风了。
黑衣女子只看到吴中元的表情很怪异,很复杂,却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你帮助了我们,大吴一定会给予奖赏,你想要什么?”
吴中元苦笑摇头,摇头过后突然想起一事,“宝月巫师现在在哪儿?”
“你认得宝月巫师?”黑衣女子问道。
吴中元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算认识吧。”
“你找宝月巫师做什么?”黑衣女子追问。
“向他请教几个问题。”吴中元随口敷衍,这个宝月巫师就是熊族最后一个拥有六阳血脉的巫师,也是仅存的一个可以进行时间转移的人。
“宝月巫师为熊族日夜操劳,乃至积劳成疾,已于年初过世了。”黑衣女子说道,言罢向冲其投来不满眼神的老者摇了摇头,示意此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吴中元彻底懵了,完了,老巫师将那些勇士送走之后就累死了,他被困在这里了,回不去了。
绝望的表情和伤心的表情是很相似的,黑衣女子只当吴中元是在伤心,“尊驾是宝月巫师的什么人?”
吴中元摇了摇头,本想问现任大吴是不是有人冒充的,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一来这个问题很冒昧,很不礼貌。二来也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因为吴追临死之前写下的文字他早就翻译了出来,里面明确说明只有拥有王族血脉的人才能打开本族地宫,也只有拥有王族血脉的人才可以修炼本族高等级法术,这种情况谁能冒充的了。现任大吴的身份毋庸置疑,就是吴祖最小的儿子,是自己父亲同父异母的弟弟。
吴中元一直没有说明自己的身份和来历,这令黑衣女子和几个老者心里很不踏实,吴中元询问现任大吴是个什么样的人,黑衣女子就不回答了,而是反问吴中元来自哪里,到这里来做什么。
吴中元只是回以苦笑,黑衣女子的问题也是他在问自己的问题,大老远的跑到这鸟地方干嘛呀。
吴中元越是不说,对方就越怀疑他的来历和动机,黑衣女子婉转的询问他的箭法是跟谁学的,又问他为什么早些时候对她说‘我好像认识你。’
吴中元现在心乱如麻,哪有心情敷衍应对,见他浑浑噩噩患得患失,那几个老者开始怀疑他是敌人派来的奸细,说话语气也就不甚客气。
吴中元哪是忍气吞声的主儿,见对方冲他冷言冷语,也不再多待,沉默起身,转身就走。
“英雄哪里去?”黑衣女子追问。
吴中元没有回答,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黑衣女子和几个老者快步跟了出来,其中一个戴狗皮帽子的老者见吴中元要走,急忙上前拦住了他,“你不能走。”
“我为什么不能走?”吴中元现在整个人都是懵的。
“你究竟是什么人?”狗皮帽子问道。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吴中元冷声反问。
狗皮帽子语塞。
“我不想回答你任何问题,”吴中元说道,“你们怀疑我是奸细,我走就是了。”
“英雄,你别误会,我们不是这个意思。”黑衣女子上前说话。
“你们要把我抓起来吗?”吴中元看那黑衣女子。
黑衣女子急忙摇头,“你帮助我们击退了敌人,保全了我们的村落,我们怎么能抓你。你真的误会了,我们总要知道你的来历才能向大吴为你请求赏赐。”
吴中元没接黑衣女子的话,绕过狗皮帽子,往东走去。
黑衣女子既怀疑他的来历和动机,又怕冤枉了好人,快步跟上吴中元,解释挽留。
吴中元默然前行,并不接话。
吴中元的沮丧和茫然被黑衣女子误解为受到冤枉的委屈,见他这般,心中越发过意不去,极力挽留,但不管她说什么,吴中元始终一言不发。
村落外围有围墙,此时大门和外面的拒马已经被敌人破坏掉了,几个农人模样的工匠正拿着粗陋的工具在进行修复。
吴中元出了村落之后,黑衣女子没有再跟着,她已经发现吴中元去意已决,知道不管自己说什么,他都不会留下了。
此时天上还在飘着雪花,路上积雪很厚,足有一尺多深,这时候可没有平坦宽敞的马路,坎坷的土路非常狭窄,也就两米多点儿,勉强可供一辆马车通行。
村落东面就是一望无际的树林,这时候的树林跟现代的树林截然不同,不但面积更广袤,树木也更高大,一抱粗细的大树随处可见,虽然秋冬季节树木已经掉光了叶子,但密集的树枝还是遮挡了大量的光线,站在树林边缘举目远眺,漫无边际,阴暗死寂。
吴中元只知道自己位于中原地区,却不知道自己具体在什么位置,但不管现在在哪儿,对他来说都没有任何差别。
此时应该是下午两三点钟,吴中元蹚着积雪漫无目的的往前行走,此时他的心情要多差有多差,失落,沮丧,懊恼,茫然,他不愿抛弃自己的族人,决然的割舍了在现代的一切,义无反顾的回来了,但回来之后却发现自己竟然被族人抛弃了。
而今前进无路,后退无门,天地虽大,该往何处去……
第一百五十七章 雪中独行()
冬天天黑的早,下雪天天黑的更早,眼见夜幕即将降临,吴中元开始发愁住处,天气这么冷,必须找地方过夜,一直在野外游荡肯定会被冻死。
这时候可不像现代,路边没有烂尾楼,也没有果园的看护房,想在野外过夜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找避风处生火取暖,二是找天然的山洞。但他身上没有携带生火的工具,没办法生火,只能找山洞。
山洞也不是随处可见的,得找,一直到夜幕降临,他也没找到像样的山洞,别说像样的了,就是不像样的都没见着。
又找了一个多钟头,吴中元放弃了,找到山洞的可能性太小了,还不如一直往前走,尽快赶到下一处村落。
但他并不知道下一处村落在哪儿,也不知道下一处村落离此有多远,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越往前走,吴中元心里越没底,地上的积雪很厚,遮住了路面儿,而道路两旁全是大树,大树的树冠会遮住阳光,故此大树下面很少有灌木生长,没有灌木,也就不易分辨道路走向。为免迷路,他只能每隔一段时间就停下来拨开积雪,查看雪下有无落叶和枯草。
不过这个方法也并不是非常保险,因为这条路平时走的人可能不多,路面上也有枯草和落叶。
他脚上穿的鞋子是牛皮缝制的,长时间自雪地里行走,雪水自针眼渗了进来,脚早就冻麻了,身上也越来越冷,想取暖就必须一直走,一直走就会出汗,出汗就会结冰,结冰就会更冷,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离开村落的时候吴中元的心情是很低落的,自雪地里艰难行走的时候心情变成了沮丧和懊恼,而此时他却忍不住想笑了,仔细想来自己好像也没干什么缺德事儿,怎么就遭报应了呢,要说不是报应,那怎么能这么倒霉呢。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不知什么时候后面跟上来一群狼,有十几只,就在后面几十米外,他走,狼群也走。他停,狼群也停。
吴中元正憋了一肚子气没地儿撒,见到狼群之后立刻卸下肩上的长弓,搭箭开弓。
开弓的时候他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要是弓弦断了才有意思呢。
不过他还没倒霉到那个程度,弓弦并没有断掉,而他也并没有射出这一箭,其实这群狼也没什么错,冰天雪地的,要不是饿的狠了,谁会出来狩猎,算了,先不急着杀它们,等它们真的上来攻击再说。
狼群对弓箭还是比较忌惮的,见他搭箭开弓,纷纷转身跑掉了。
俗话说登高望远,如果站在高处,兴许可以看到远处的光亮,想到此处,他就往离开道路,往高处走去,下雪天也有下雪天的好处,那就是可以留下脚印,到了山顶之后可以原路回返。
好不容易爬到山顶,吴中元发现自己白来了,此时天上还在下雪,周围一片白茫茫,什么都看不到。退一步说,即便没有下雪,估计也看不到火光,这种鸟天气谁会在露天生火。
苦笑过后,他开始原路折返,走出不远,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异响,扭头回望,发现一条黑影自山顶踏地借力之后往东疾掠而去。
见此情形,他又急忙跑回了山顶,举目远眺,只见风雪之中一道模糊的黑影正在向东快速飘移,这种移动方式已经超过了轻功的范畴,这得是晋升紫气之后才能施展的凌空飞渡。
不过他只是目送那道黑影远去,并没有出声呼喊,喊了也是白喊,人家不会调头回来给他指路的。
待那黑影消失不见,吴中元转身想要下山,刚一转身,突然发现雪地上有东西,蹲下细看,是几滴鲜血,由于天气异常寒冷,血滴下来之后并没有渗进雪里。
先前过去的那道黑影比较娇小,应该是个女的,也不知道此人遭遇了什么,总之是受伤了。
就在他查看雪地上的血滴时,西南方向的空中出现了两个巨大的黑影,如果不下雪的话,他就能看到这两个黑影是什么了,可惜正在下雪,他看不真切,只能确定这两个黑影不是人,因为人的体形没有这么大。
两道黑影移动的速度很快,出于安全考虑,吴中元躲到树后歪头观察,待黑影到得三十米内,他看到了这两道黑影的真身,这是两只巨大的老鹰。
这两只老鹰的体形远超同类,翼展至少也有四到五米,毛色跟常见老鹰的毛色差不多。
两只老鹰鼓荡双翼自远处飞来,飞经山顶时,其中一只老鹰竟然说话了,“山顶有脚印。”
“那是男人的脚印,不用理会。”另外一只老鹰说道。
听到老鹰说话,吴中元好生疑惑,转念一想,恍然大悟,这两只老鹰并不是真正的老鹰,而是能够幻化兽身的牛族高手。恍然大悟的同时也后怕不已,幸亏其中一个家伙眼神儿好,知道地上是男人的脚印,要不然很可能下来追他。
两只老鹰疾飞向东,很快消失了身影。
待他们离开,吴中元急忙跑下了山,自林下继续往东移动。
先前过去的那三个人也是往东走了,自己也往东走很可能会撞见他们,不过明知这样,他也只能往东走,因为道路是通向东方的,要是往南或者往北走,遇到村落的希望更加渺茫。
一天没吃东西了,吴中元早就饿了,不过饥饿还可以耐受,令他无法忍受的是严寒,太冷了,冻的两侧太阳穴都疼,每呼吸一口空气,寒气都会顺着气管儿直接呛到肺里,肺里火辣辣的疼。
一直闷头儿走,他的神智都有点儿恍惚了,为了给自己提神,也可能是冻的神识不清了,他开始唱歌儿了,“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他很少唱歌,不但跑调儿,还忘词儿,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没有听众,就算有,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因为他用的是现代的语言,能听懂的人都在几千年后。
都说会唱歌的男人更容易获得女人的青睐,可惜他属于不会唱歌的那一类,不但跑调儿忘词儿,还唱串了,“寒风萧萧,飞雪飘零。长路漫漫,踏歌而行。回首,望星辰。往事,如烟云……”
唱到最后,连他自己都听不下去了,于是不唱了,改为自言自语,“我是不是有病啊,没病我跑回来干嘛呀?”
“我到底哪根筋不对,非要玩高尚,我跟那些有救世主情结的傻女人有什么区别?”
“哎呀,美女,你别离开我,不然我活不下去呀。”
“好吧,你好可怜,我就嫁给你吧。”
“妈了个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