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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吴中元眉头紧锁,默然不语,黎万紫在旁宽慰道,“家姐只是行动不得自由,并未受到虐待,她的住处很是整洁,饭食也不曾匮缺,每日我都会前去陪她说话。”
“谢谢。”吴中元闭目点头。
见吴中元痛心悲伤,黎万紫急忙岔开了话题,“九牧九连两座垣城你不需挂心,早些往牛族三城去,姜大花乃一介莽妇,行事不知变通,此时怕是正在驱逐三城勇士,你早些赶去阻止通融。”
吴中元点了点头,拿过放在一旁的包袱,自其中取出了那块陨石,“这是一块玄铁,你帮我寻找工匠,看看能否将其熔化,我想用它打造兵器。”
黎万紫接过那块陨石,端详过后冲其点了点头。
吴中元背上包袱,带上弓箭,抓了猁龙棍在手,转身出门。
黎万紫随后相送。
迈出门槛儿,吴中元突然想起一事,“你可知道除了妖王,是否还有其他对手自暗中窥觑?”
“为何有此一问?”黎万紫有些意外。
看黎万紫的表情,她应该是不知情的,毕竟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于是吴中元又换了个问题,“你可知道伏羲女娲当年匡正六道都是哪六道?”
“伏羲女娲匡正六道乃洪荒传说,知道的人少之又少了,我儿时曾听本族长者说过,若是我不曾记错,六道当是人,兽,神,魔,鬼,妖……”
。
第二百五十六章 用人之道()
吴中元闻言眉头大皱,在此之前他本以为六道是赢鳞毛羽昆再加上个妖族,哪里想到会是黎万紫所说的这六道,如果事实真如黎万紫所说,那问题就严重了,因为人类在这六道之中明显处于劣势。
此外,兽,神,鬼,妖他都略有了解,但魔是什么东西?在他的印象当中魔是偏西化的邪恶存在,现在看来自己对这种东西有一定的误解,之所以产生误解乃是因为他自现代生活过,接触过一些关于魔鬼的影像和文字,人意识形态的养成都会受到环境和文化的影响,环境和文化就像一个模板,处在这个模板中的所有人都会受其影响。
见吴中元表情严肃,黎万紫说道,“我不知其详,待我寻年长之人详细问过,再说与你知道。”
吴中元点了点头,迈步欲行,又想起一事,“我曾听吴焕巫师说过你与把守东关的神兽青龙有些交情,若是可以,不妨去向它求证。”
黎万紫摇了摇头,“青龙乃东方神兽,睥睨众生,怎会与我等多有交集,只是我对其多有礼遇,它方才指点我寻得雁凤弓。”
黎万紫言罢,见吴中元有失望神色,又说道,“我可以携带它喜欢的贡品前去一试,只是青龙垂暮老朽,已经许久不见它自龙潭出来晾晒鳞甲了。”
“神兽喜欢何种贡品?”吴中元问道。
“青龙五行属木,所有益肝明目的东西它都喜欢。”黎万紫说道。
吴中元点了点头,他之所以有此一问,乃是想找出朱雀喜欢的东西,带去冲朱雀表达谢意,毕竟朱雀此前曾经两度指点过他。若是能再得朱雀指点,那自然再好不过了。
吴中元冲黎万紫抬手告辞,黎万紫说道,“你先往崮山三城去,待那里的事情处理妥当,再回九牧来,既是君王,总要齐全穿戴,有些威严才是。”
吴中元再度冲黎万紫道谢,女人就是女人,甚是细心。
由于担心姜大花真的把崮山三城的勇士都驱走了,吴中元便不敢耽搁,出城之后施出风行术,星夜兼程,赶赴崮山。
牛族割让的三座城池分别为崮山,洪山,历山,三城呈三角形分布,洪山和历山偏北,崮山在洪山和历山中间偏南。
九牧往西也有一条穿越山林的路径,这条小路是鸟族去南疆易换时所走的道路,沿着这条路可以直接去到朱雀把守的十字路口,自十字路口再往西行,就能去到崮山城。
三更过后,到得十字路口,但他并未惊扰朱雀,而是径直往西去了,得黎万紫提醒,他已经隐约猜到了朱雀可能喜欢什么贡品,朱雀五行属火,五脏之中心属火,五官之中舌属火,能够强大心火,爽利口舌的毒物和酒水应该就是它喜欢的东西。
途经大傻栖息之处,吴中元略作停留,召了大傻出来,扯下布条,命其少量喷吐毒雾,大傻的毒雾是剧毒之物,牛族擅长歧黄之术,此去牛族可以顺便让他们配制解药。
马不停蹄,终于自五更时分赶到了崮山境内,自远处看不到城墙上有勇士把守,吴中元开始暗暗担心,搞不好姜大花真的把三座垣城的勇士都撵走了。
要是真撵走了,也不能怪姜大花,毕竟这个要求是他提出来的,姜大花只不过是执行他的命令,只怪事发仓促,考虑不周。
到得近处,吴中元解开穴道,放慢了速度,不等城墙上的士兵喝问盘查,便自报家门,“我乃吴中元,姜大花可在城中?”
“你寻城主作甚?”有士兵高声发问。
听对方这么说,吴中元就知道姜大花没有提前冲他们打招呼,只得高声说明情况。
他尚未说完,姜大花就出现在了城墙上,一巴掌打倒了那喝问盘查的士兵,“聒噪甚么?马上打开城门,接迎黄帝大人。”
城门大开,姜大花独自一人自城中大步出来,到得近前握拳右胸,“黄帝大人。”
姜大花的一本正经令吴中元好生别扭,“不需拘礼,三城勇士可曾迁走?”
姜大花瓮声说道,“独身的已经遣走了,余下一些扯家带口的不得利索,但我已经限定了时辰,午时之前必须迁出。”
吴中元指了指城中,“走吧,进去看看。”
城里街道上停放了不少车马,一些勇士和他们的家眷正在往车马上装载东西,一个个垂头丧气,如丧考妣。
“这处城池原本由谁主事?”吴中元问道。
“这原本就是我的城池。”姜大花说道。
“既然是你的城池,城中勇士就都留下吧。”吴中元随口说道。
听吴中元这般说,姜大花面露喜色,但她佯装不曾听清,高声问道,“大人说什么?”
“城中勇士都留下吧。”吴中元说道。
姜大花闻言眉头大皱,“这是下半句,上半句呢?”
吴中元一时之间没明白姜大花是什么意思,待得看到街道上的人都在看着二人,这才明白姜大花的意图,便提气发声,大声说道,“你人品贵重,重信守诺,不落井下石,不乘人之危,你统辖的勇士必然也如你一般,我信得过他们,都留下吧。”
此言一出,姜大花笑的好不开心,高声道谢,大手一挥,“黄帝大人说的什么你们都听见了,不用搬了,都留下来吧。”
欢呼声自各处传来。
发现姜大花是这种性格,吴中元干脆好人做到底,又大声问道,“洪山和历山先前为谁所有?”
“回大人,洪山城主原为姜章,历山城主原为姜遂。”姜大花说道。
“他们统带的勇士你能不能降的住啊?”吴中元问道。
“便是他们都要与我低头说话,休说其下各阶勇士了。”姜大花牛逼哄哄。
“那好,既然降的住,就都留下吧,”吴中元大声说道,“以后洪山历山二城也由你统带,大小事务皆由你独断专行。”
姜大花原本还憋了一肚子气,短短的片刻工夫气就消了,不但消了,心情还好的不得了,原本只统带一座垣城,现在统带三座,地盘儿和实力足足大了三倍,一声心悦诚服的“遵令”都带着情不自禁的欢喜。
用人之道和驭兽之术有共通之处,都要因人而异,姜大花性子倔,一根筋,对于这种人不能来硬的,得顺着毛摸,得让她有千里马遇到伯乐的感觉,如此一来就能达到士为知己者死的效果。
不过他之所以敢放心的把牛族的三座垣城都交给姜大花,也是因为他认可姜大花的人品,当日姜百里等人夜袭大丘,如果姜大花出手,吴勤绝无生理,但姜大花看不惯姜百里的卑鄙行径,选择了袖手旁观,最后干脆一走了之。
待姜大花指派勇士往历山和洪山前去截留勇士,吴中元又高声说道,“此番我自弱水龙泽回返,先往大泽走了一遭,大泽城主吴勤居山托我与你带个口信,节日当晚你手下留情,他一直感念在心,能与你公事,他深感荣幸。”
“哈哈哈哈,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姜大花咧嘴大笑。
吴中元又道,“黎万紫也托我与你带话,你的大名她如雷贯耳,她对你仰慕非常,若得闲暇,定然前来拜会。”
“客气了,客气了,”姜大花高声说道,“那黎万紫乃鸟族第一女勇士,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待得忙过阵子,我便去寻她说话。”
姜大花喜欢热闹,也不管吴中元愿不愿意,自作主张把城中勇士召集到了一处,整治宴席,与吴中元接风。
姜大花虽然是一根筋,却并不愚蠢,席间对吴中元推崇有加,着重强调他是金龙转世,可以动摇三族根基,能够影响天下气数。
她之所以这般做,主要是为了安抚部下,得让部下知道效忠于吴中元就是效忠金龙,而鸟神,牛神,熊神,都是金龙的部下,不是叛逃了,而是直接越级升职了。
吹完牛,姜大花开始敬酒,别看她是个女人,酒量却大,直接三大碗,也不是碗,而是钵子,就跟唐僧要饭的那个钵盂样式差不多的钵子,比碗盛的多。
吴中元酒量也可以,最主要的是现在的酒水度数很低,不比啤酒高多少,便是喝上三钵子也醉不了。
便是不醉,也得借机发挥一下,假装微醺,将猁龙棍传示众人,只道天意使然,通灵神兵自己来投,黎万紫得了雁凤弓,吴勤得了牛龙锏,而今猁龙棍也轻易得了,又道姜大花乃当年辅佐伏羲女娲的十八勇士转世投胎,用不了多久也会有凤气神兵感应归位。
实则他也并不是胡言乱语,也可能事实真如他所说的这般,只是暂时还不曾得到验证。
见吴中元不曾提及姜南,姜大花又将吴中元与姜南的关系遍告众人,姜南得了鸾凤剑一事牛族众人无人不知,如此一来对他更感亲近,皆以能跟随效忠为荣。
就这,吴中元还感觉少点火候儿,又把青龙甲感应召来,冲众人展示了一番,低调真的不是什么美德,唯一的后果就是让别人因为小看你而尝试欺负你,国家都隔三差五搞个阅兵展示一下武力了,老百姓还玩个屁低调,该展示实力的时候就得展示实力……
师爷生日快乐,万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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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好的开始()
展示实力有两个很大的好处,一是可以增加下属的信心,提升斗志和忠诚度。二是可以通过展示实力令潜在的对手知难而退,能少却很多不必要的试探性的挑衅和騒扰。
唯一的不足就是不能满足虚假的虚荣心,自古至今都有很多人故意隐藏实力,刻意追求低调,以此引诱潜在的对手前来挑衅攻击,然后展示实力给予迎头痛击,以此获得虚荣心的满足。实则这是个非常愚蠢的行为,因为对方任何的挑衅和攻击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哪怕击退对手,自身也会或多或少受到损失,以自身遭受损失为代价来满足虚假的虚荣心,很不务实,得不偿失。
俗话说咬人的狗是不叫的,如果不想打,就早点露出牙齿,让对方知难而退。如果真想打,就主动出击,先下手为强。
实则过早的展示实力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容易引来对手的注意,养虎为患的道理谁都懂,扼杀于萌芽状态的道理也都懂,但他早就暴露了,没有什么比金龙转世更令对手忌惮的了,连这都暴露了,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就算低头装孙子,对手也不会放过他,能用炮轰,肯定不会用枪打。无所谓了,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干吧。
见他与姜大花连干三大碗,一干勇士都佩服他豪爽,纷纷上来敬酒,吴中元依仗着自己酒量好,也不推辞,有来敬酒的,就干上一碗。不喝就谁敬都不喝,跟姜大花喝了,不跟下面的人喝就是看不起人家。
这时候的酒虽然酒精度不高,但是比啤酒的度数还是要高上不少,最主要的是现在酿酒的技术不太行,酒不好,喝多了上头,本来寻思喝个几十碗没问题,但喝了十几碗就感觉有点晕乎了,但开弓哪有回头箭,硬着头皮接着喝,到最后实在没招儿,就学那梁山好汉,喝半碗,洒半碗,这可不叫作弊,这叫豪爽。
豪到最后直接豪醉了,腿脚发软,天旋地转。
见他醉了,众人也就不再灌了,由姜大花和另外一个勇士搀着送到了住处。
这时候给贵客派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