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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元又继续往下看,如果说前两句给他带来的是震撼,那第三句给他带来的就是疑惑了,‘于浮云山遭遇神将冯非,鏖战三载,毙之杖下。’
毙之杖下的意思就是用棍子把对手给打死了,这也间接说明这场战斗并不是群体作战而是两人斗法,但一场斗法怎么可能持续三年……
第三百九十六章 敕令炎天()
别说打三年,就是打上三天也没人受得了,就算灵气没有枯竭,也总得吃喝休息,况且鏖战指的是激烈的争斗,既然是鏖战,便不可能打上一阵儿歇会儿再打。一直打三年并最终将对方打死,不管从什么角度去理解都不符合逻辑。
怎么也想不明白,只能继续往下看,最后一句是,“取其首级与兵器归队复命。”
最后这句很好理解,就是带着敌人的脑袋和兵器回去向君王交差,但队泛指出征在外的军队,如果回家去了就应该是归朝,这便说明狼王杀掉对手的时候其他战斗仍在持续。
远征神界不可能持续三年,这时间也太长了,而且这还不是整个战役,只狼王和神将冯非这一场战斗就打了三年,怎么想都不合情理,也不合逻辑。
见吴中元眉头紧锁,高展小心问道,“大人,怎么了?”
“这上面说你的祖先跟敌人鏖战了三年才将对方杀掉,怎么可能一刻不停的打上三年。”吴中元说道。
“会不会是以前的年跟现在不是一个意思。”高展猜测。
听得高展言语,吴中元恍然大悟,高展的猜测虽然并不正确,却间接提醒了他,后世有句话叫天上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神界和人间的时间很可能不一样,狼王所说的三年应该是人间的三年。
如果真是这样,那伏羲及其麾下将士的牺牲是非常大的,虽然不知道神界和人间时间具体是怎么换算的,但神界的时间比人间要慢的多,这是肯定的,远征的队伍可能只在神界待了几天,十几天,亦或是几个月,但人间已经过了几年,十几年,甚至是几百年。
石几上的文字只有这些,除了文字,还有一把断剑和一个头骨,吴中元先拿起了那把断剑,既硬且轻,当是玄铁熔铸,剑柄正反两面各有两个古字,正面“敕令”反面“炎天。”
剑柄上的这四个字也是非常重要的线索,可以由此推断出三个方面的重要信息,首先就是人间的文字和神界的文字是互通的,这也证明了神族衍生自人族。
第二,传说天有九重,其中之一就是炎天,九重并不是说天从上到下共有九层,九重跟九州的意思差不多,泛指天上的九处区域,而炎天指的是南方,炎天二字的出现能说明两个问题,神界很可能就是后世传说中的天界,此其一。其二,神界也是有方向的,只要有方向就说明神界与人间一样,都是三维空间。
第三,敕令炎天这四个字说明这把剑是御赐之物,其性质相当于日本鬼子的指挥刀,是身份的象征,由此可以推断出冯非乃炎天的主事之人,其地位应该与垣城的城主等同,都属于主政一方的封疆大吏。再者,通过这把剑也能推断出神界也有官吏制度和尊卑等级的存在。
检视过断剑,吴中元又伸手拿起了那个头骨,虽然在这里存放了数千年,这个头骨却并没有腐朽,头骨明显经过人为的处理,在放置在这里的时候,头骨上的皮肉应该已经被清理掉了,表面上看跟普通的头骨没什么不同,但仔细看,可以发现头骨的颜色并不是灰白,而是奇异的银白,隐约带有金属光泽。
吴中元擦去附着在头骨上的灰土之后,高展也发现了头骨颜色异常,免不得又生疑惑,但吴中元没有向它讲解的义务,吴中元不主动说,它也不便总是发问,只能顶着一头雾水站在一旁。
短暂的打量之后,吴中元右手拇指和食指微微用力,捏碎了头骨一角儿,揉捻观察,在此之前他从未见过类似的骨头,多少有些意外,但也不是非常惊讶,理论上说练气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脱胎换骨,说脱胎换骨有些夸张,但是骨骼和肌肉会随着灵气修为的增长而产生良性变化却是真的,这个头颅之所以呈现银白色,无疑是此人练气的结果。
练到什么程度才可能出现这种变化他也无法确定,但太玄修为肯定不足以令骨骼产生变化,换言之,此人的灵气修为至少也在太玄之上,应该比之前对战的土拨鼠和野驴等人还要精纯。
吴中元不是验尸官,也无法自头骨上获得更多的线索,不过有一点他还是会的,那就是检查牙齿,这是最简单的,可以通过牙齿的磨损情况判断出一个人大致的年龄和饮食习惯。
检查的结果也令他很是意外,这个头骨的牙齿竟然磨损的非常严重,在世人看来神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吃的是龙肝凤髓,喝的是琼浆玉液,不过事实貌似并不像世人想象的那样,冯非主掌炎天,身份尊崇,牙齿磨损的却很厉害,说明此人生前吃的东西并不精细。
不过也有另外两种可能,一是此人活的时间很长,老人的牙齿往往磨损的比较严重,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一个老人不太可能跟狼王鏖战良久,而且身为狼王,也不会因为杀掉一个垂暮老者而引以为荣。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此人成神之前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苦日子,也就是说此人牙齿的磨损是成神之前造成的,成神之后可能会利用灵气改变自己的身体,但死后还是会恢复到成神之前的状态。
由于线索太少,所有的推断和猜测都是管中窥豹,难得全面,但吴中元已经很知足了,放下头骨,转身向第二处石几走去。
高展见状急忙抢先一步跑了过去,用袖子抹擦石几上的灰土,以便于吴中元前来看阅。
吴中元看了高展一眼,高展笑了笑,笑的很不自然,有些别扭和牵强。
吴中元此前曾经遇到过高展,知道高展脾气很坏,以它的脾性是不屑做这种殷勤之举的,而高展别扭的表情也说明类似的事情它此前的确不曾做过。
吴中元并没有因为高展此举有讨好嫌疑而对它心存轻视,实则只要真心相待,每个人都会给予友善回应,类似的事情高展此前之所以不曾做过,那是因为在此之前没人对它付之真诚。
“把另外那些也擦了。”吴中元随口说道。
高展本来还在担心自己此举会引起吴中元的反感,未曾想吴中元并没有表现出不悦,不但没有表现出不悦,还命它做事,这说明已经拿它当自己人了,心头大轻,忐忑尽去,答应一声,转身欲行。
可能是想到了什么事情,高展又转过身来,指着第一张石几上的断剑冲吴中元说道,“大人,那把剑我能不能带走?”
“你要它干什么?”吴中元问道。
“没了刀总不得便利,那剑已经断了,我拿它出去寻人熔了,再打一把。”高展说道。
“你怎么不要那些?”吴中元指着其他石几,余下石几上的兵器都是完整的。
“那些不是没坏嘛。”高展讪笑。
吴中元又看了高展一眼,高展的言下之意就是没坏的他可能用的上,它只取残缺了的。
见吴中元看它,高展只当吴中元不赞同它取那断剑,便不再问,转身向第三张石几走去。
吴中元随口说道,“这里的兵器不要拿,等我送你一件。”
高展急忙应着,连声道谢。
吴中元没有接话,将视线投向第二张石几,照例,还是先看文字,这张石几上的文字非常简短,只有一句,“大风元年,魔族夜袭陈都,奉命出战,毙魔将乌喙于城下。”
这句话包含的信息不是很多,但也并不少,首先可以确定伏羲是有都城的,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伏羲女娲率领十八勇士平定六道是很轻松的事情,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他高估了伏羲女娲的能力,也可能是低估了对手的能力,伏羲女娲平定六道是用了很长时间的,这场战事早在大风元年之前已经开始,到大风二十八年还没有结束,最少也打了三十年。
石几上摆放的是一个大型鸟类的头骨,但仔细再看却发现并不是鸟类,因为鸟类是没有牙齿的,而石几上的这个头骨的嘴里却长着尖利的牙齿,与早已灭绝的翼龙有几分形似。
头骨的颜色也是银白色,用手指捏捻,也能捏碎,所用的力道与先前捏碎冯非头骨的力道大致相仿,这一细节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不管哪一道走的都是练气的路子,只要灵气修为提升到一定程度,骨头就会发生变化。二是这个类鸟生物的头骨也证实了魔族衍生自兽族的说法。
此人所用的兵器是一件奇门兵器,颜色发黑,非金非铁,与后世的廉价饰品黑曜石有些相似,而样式则很像后世的抓挠,只是末端是尖利的怪爪。
短暂的停留之后,吴中元迈步走向第三张石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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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战功赫赫()
早在吴中元观察第二张石几上的文字和事物时,高展已经将第三张石几上的灰土擦去,吴中元来到之后本想先看文字,但石几上的那件兵器却引起了他的注意,这是一把厚背大刀,色灰黄,刃开三尺,柄长五尺,适合双手持握,非身形高大之人不可操使。
这把长刀他隐约有些眼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虽然一时之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却肯定见过类似的长刀,而且是近期才见过。
石几上的文字证实了他的怀疑,这把长刀他的确见过,因为这把长刀属于巨鬣狗王林仲。
“大风五年,承后命攻巴土,破兽将林仲分身,杀之。”
此时高展已经将余下石几擦拭干净,见吴中元站在第三张石几前眉头大皱,疑惑的凑了过来,“大人,怎么了?”
吴中元摇了摇头,不是他刻意对高展隐瞒什么,而是此事想要解释清楚非常困难,此前他曾在昆仑山与林仲交过手,那时候林仲是没有肉身的,在他的帮助下恢复肉身之后,曾探手将其本人雕像手里持拿的长刀遥抓在手,林仲当时所持拿的长刀与十几上的长刀很是相似,想必是事后又重新打造了一把。
但如此一来问题又出现了,狼王是将林仲杀掉之后拿到它的兵器的,既然林仲已经被杀掉了,兽族还有什么必要再给它打造一把同样的兵器?
这个疑问并没有困扰吴中元多久,只一沉吟就有了答案,当年狼王灭杀的只是林仲的本体肉身,并没有灭杀它的元神魂魄,事后林仲可能通过什么方法重新练就了肉身,也可能林仲并没有练就肉身但兽族认为它迟早会练就肉身并重新归位,所以提前为它重铸了兵器。
这张石几上虽然文字不多,但包含的信息却不少,首先就是狼王虽然杀掉了林仲,却未能灭杀它的元神,如果其他四道的将领也跟林仲一样,那它们在当年的洪荒大战中失去的只是肉身,元神和魂魄尚在,如果真是这样,对他,确切的说是对日后的战局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影响将会体现在利弊两个方面,对他有利的一点就是一旦封印消失,其他五道将不会立刻发动战争,因为它们需要时间重新练就肉身并恢复修为。
对他不利的方面就是其他五道的君王和大将元神都没有被灭杀,强大的对手一个也没少,而他却没有伏羲那么精深的修为,也没有伏羲那么多强大的助手。
除此之外,第三张石几上的文字还隐藏了另外一个信息,那就是人族和兽族在战争的早期就已经互相敌对了,还一个细节值得注意,那就是狼王进攻巴土奉的并不是伏羲的命令,而是‘承后命’,也就是说奉的是皇后的命令,洪荒时期应该还没有后宫不得干政一说,实则直到这时也没有这个规矩,因为像姜南黎万紫黎别那样的王族公主都是彪悍骁勇的勇士,王族的女子都可以独当一面,不像后世那些后宫女子,成天只知道争风吃醋,祸乱宫廷。
大量信息的快速涌入令吴中元有些招架不住,一时之间难以消化,这种情形就像他冲姜南和吴荻讲说现代的一些事情,她们很难理解是一个道理,洪荒时期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他需要凭借这些蛛丝马迹推断还原出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深深呼吸,平和心境,吴中元伸手扳动石几上的头骨,之所以没有拿起是因为狗头太大了,很是沉重,照例,还是查看颜色,确定硬度,狗头的颜色也是银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白,而是有些发灰,偏暗淡,骨头的硬度也没有前两个头骨那么硬。
由于间隔了片刻,他对前两个头骨的硬度记的不是那么清晰了,于是又回去逐个儿捏了一遍,进行了详细的对比,比对的结果是头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