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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起传-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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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卫们哄堂大笑。

    陈明江眼角一跳,正想着去提醒李永仲说话注意些,就听他继续道:“不过睡在官军中间,我也安稳。”他笑道:“说是官军,其实官皮一脱,同咱们没甚分别,都是一样的好汉子!”

    护卫们也是一笑,看官军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我晓得,先前有些误会,兄弟们心里头有气。正常!”他拍拍胸口,动作间甲叶哗啦啦一阵响,“但是,咱们现在的大事毕竟不是这个!男子汉,肚量大些!其他的我也不多说,”李永仲的脸色郑重起来——许是被他的情绪感染,护卫们亦是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我是盐贩子,你们是挑水工,下力工,先前我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们会上战场——”

    “有人问我怕不怕?我说实话,怕!”李永仲吼道:“我怕死!我怕无法带兄弟们活着回家!不拼肯定死,拼了,或者还有一线生机,战场刀枪无眼,我不想死!我想活!你们呢!想不想活!!”

    瞬间的寂静过后,护卫中间爆发出一声怒号:“想活!”

    “信不信我带你们回家!”

    “信!”人人血脉偾张,吼声震天:“我们信!”

    “好!”李永仲亦是激动得险些不能自抑,他深呼吸几次,将那股燥热强自压回胸膛,目光在每一张热诚的脸上滑过。然后他点点头,最后说道:“大家好生准备,一会儿便要出发!你们记着!若是死了,我李家管他家人,若是残了,我李家管他一辈子,若是能活着回去,李家与你分田!我李永仲给你们敬酒!”

    没有哪一次的欢呼有这一次大。李永仲相信,就是只要他一声令下,护卫——不,士兵们就能用手中长枪,将天也捅个窟窿!

    陈明江挤开人群,默默过来,同李永仲抱拳道:“仲官儿,时辰差不多了。”

    李永仲冲他点点头,又叫来曹金亮,万分认真地道:“金亮,我将兄弟们全部托付给你,这是我身家性命!一会儿我要坐镇中军,前头就托付给你,咱们今天能不能活着回去,就看兄弟们能不能冲出去!今天这一仗,一定要打痛蛮子!不然前头的路定然不会清净!”

    曹金亮折身抱拳,沉声道:“将主放心,我等定为全军锋锐,前锋所指,寸草不留!”

    李永仲最后看他一眼,再没说什么,倏地转身离开,护卫们在他走过时纷纷躬身行礼——李家不兴跪礼,尤其是护卫队中,最高即是揖礼。他在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指甲在手心里头掐出整整齐齐的一串深刻的刻印。

    再过一炷香不到的时辰,伤兵和辎重被全部送到了后队,担任前军的郑国才所部与护卫们列队站好。所有的弓兵被集合起来编列在中军内;每个兵士,尤其是前军,都尽可能地披挂了甲胄。

    军队已经准备好。刀枪出鞘,盔明甲亮,杀意沸腾。

    李永仲深吸口气,把所有的杂念抛到了脑后,他喊出平生最为响亮的一句出发,而他在以后的时光,将会更多的同这两个字为伴。

    天空中,传来了第一声闷雷。(。)

第九十八章 杀(1)() 
如果有人能从天空中向下俯视,他一定会惊叹贵州地形的多变。

    连绵不绝的丘陵山峰是黔省的主要地形。田地或者散落在几座山峰之间,或者是层层叠叠鳞次栉比的梯田,平原几乎不存在。道路和城市都是依山而建,也因此,如果脱离了道路,不但意味着前路艰苦,更意味着有更多的危险。

    就像曹金亮所说的那样,苗人就埋伏在临近道路的一个山头上,不但扼守道路——从这里向下俯视,甚至能看到明军在河滩上的营地,有冲动的人提议一鼓作气,趁机杀过去,但却被名叫二哥的年轻人否决了。

    “狗官军现下已经站住了脚!这会儿子去,只能给他们送首级罢了!”他在几个头领的会议上愤恨不已地道:“先前我叫你们追,你们却推三阻四,非得等狗官军缓过这一阵!”

    头戴深靛缠头包帕的几个苗人头领被年轻人说得脸上发热——当时二哥的确是跺着脚喊叫说哪怕要死伤些人,也一定要坚持追下去,但谁能想到从前一触即溃的官军现在如此难缠?而且,缴获就那么多,手快有,手慢无,这伙苗人本就是几个寨子合在一起的队伍,打仗的时候倒好,但平素向来互不相服,叫他们放弃手上的缴获去啃硬茬子?真是想也别想!

    当下就有个叫宝翁的头人扯开嘴露出一口黄牙笑了笑,用口音颇重的汉话阴阳怪气地道:“二哥说得真是轻巧,一句话下去,就是我苗家子弟成百上千地上去拼命!”他看也不看二哥勃然色变的脸,晃荡着碗里的浑浊酒液,呵呵怪笑道:“也难怪!二哥自家就是个汉人,毕竟和咱们苗人不同!”

    他此话一出,旁的几个头人看二哥的脸色就有几分奇怪。有性子耿直的,就要按捺不住,问一句这个叫二哥的汉人究竟想做甚么!

    二哥严重戾气一闪,死死盯着宝翁,大步过去,忽地劈手将宝翁手里的海碗抢过来,几口灌进喉咙里,粗劣的酒水火辣辣地滑过嗓子,他一手扯着领口将惊呆的宝翁拎起来,猛地一下撞到他额头上,恶狠狠地吼道:“宝翁!你若信不过我,只管去跟将军说!只管去跟后头这几百兄弟说!看将军和兄弟们是信你,还是信我!”

    说完手上使力,将宝翁一把扔到地上,两眼通红,如有实质的目光在或者防备,或者胆怯的苗人脸上一一滑过,鼻息粗重地吼道:“我二哥将话放在这里!有哪个不服的!只管去找将军,找首领!我二哥却是不怕的!”他一把扯开身上的褂子,露出精壮的上身——上面或者狰狞,或者泛白的伤疤不知凡几,二哥环视周围一眼,哼了一声冷冷道:“还有不服的,先数数身上的疤,看看是老子多,还是你多!”

    一时间无人说话,最后还是个叫查哈的头人打着哈哈两下里道:“既然将军叫了二哥来,二哥就是咱们苗人的兄弟!和狗官军自然不同!”又亲自弯腰将褂子捡起来要给二哥穿上,赔着笑同他讲:“二哥火气也是大,宝翁这个人,心是好的,就是喜欢争个强!以前的事,都不要说了,只说现下,要怎么个处断!”

    二哥看他一眼,哼了一声从他手里接过褂子,虽然脸上还是一副忿恨难平的模样,但话音里头已是收敛不少:“既是查哈头人来劝,我二哥就要给你这个面子!查哈头人说得不错,头前的事没啥可说的,还是现在的事要紧!”

    听到说正事,便是心里仍旧不服的头人也赶紧坐正,听二哥往下讲:“狗官军能带多少粮食?无论他们是想要回毕节,就必须走这条路!否则,就要想法子游过响水河去!”他顿了顿,看头人俱是聚精会神地听他讲,心底得意地一笑,面上却依旧从容,只是悄悄掺入了一丝不明显的煽动之色。

    他在一个树墩上坐下,将手按在膝盖上,一字一句道:“狗官军修整了一晚,他们要回去,就要拼命!我已想好,我带来的一百多号兄弟在最前头,各位头人手里的勇士,待兄弟们冲上去,就一层一层地围上来!咱们比狗官军人多!查哈头人,昨晚又来了个寨子的勇士,对吧?”

    查哈点头:“小寨子,但也有二三十条精壮汉子。”

    二哥在大腿上猛地一拍,道:“对呀!这里可是咱们苗人的地盘!狗官军纵然厉害,又能逃出几个?”他忽地神秘一笑,压低声音道:“我晓得头人心里头,只怕对狗官军的火器有忌讳,但大家看看这天!顶多再过半个时辰,雨就落下来了!还能用什么火器?”二哥鼓动着头人:“若是真刀真枪地拼杀,就凭狗官军,怎么敌得过咱们的勇士!”

    最后这句话彻底打消了头人的顾虑,他们互相对视,都从对方的眼中里找到了无与伦比的野心和狂热,二哥趁热打铁道:“我二哥把话放在前头,今日的缴获,将军只取三分!剩下七分,按照功劳大小,分给诸位头人!”

    最后的理智被贪婪压断了,宝翁跳了起来,盯着他嘶哑着声音问:“你说的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

    “好!我干!”宝翁扯开褂子,露出古铜色的胸脯,逼视着二哥,磨着后槽牙道:“二哥,我宝翁先头得罪你,但是现在有你这话,我就说一句,我跟你干!”

    其他头人稍慢一步,此时亦是纷纷跳起,七嘴八舌地同二哥道:“我们干!”“我寨子里尽是勇士,个个不怕死!”“不用二哥的人手,请助战的好汉子就在边上看,我寨子里的好孩子,若是退一步,就不是苗家人!”

    二哥暗地里满意一笑,面上却露出无比感动的神色来,诚恳万分地道:“这就对了!要的就是大家这份心气!咱们人心整齐,任狗官军如何厉害,也休想从咱们手里讨得好处!”

    正在说话里,一个苗兵满头大汗地冲了进来,跪下禀报道:“宝翁头人!查哈头人!明狗上来了!”

    紧张肃杀的气氛立刻在众人中间弥漫开。二哥几步过去,厉声问道:“他们出来了?”

    “是!负责监视的兄弟传话过来,明狗整装列队,马上就要离开河滩!”他不敢抬头,依旧趴在地上说:“离咱们还有十几里地!”

    “好!”二哥爆出一声,喝道:“等他们半天了!”倏地转身,盯着头人,不容违逆地道:“狗官军现下已经出来了,现下是辰中,各人都按照先前布置,咱们等着狗官军自己往坑里头跳!”他提高声音,再一次强调道:“这回我二哥有话说在前头,若是这回再有不服军令,不服调派的人,不管是哪个,我手里头的刀都不认人!”说罢,他呛啷一声拔出腰刀,猛地一刀砍下,就将那结实的树墩砍缺了一个角!

    所有的马匹都被集中到了后队,哪怕是军官也必须和小兵一起走路,走了几里地,护卫们倒是精神,明军却有些累了,颇有些兵士呼吸粗重,从衣裳甲胄里透出隐隐的汗迹来。李永仲暗地里叹息一声,倒也没有太过失望——一方面他已经对明军素质不抱希望,另一方面,身上的罩甲确实分量不轻,又是走山路,早早就累了,也是正常。

    他叫住陈明江,吩咐道:“全军止步,原地歇半柱香的时辰。”

    陈明江一愣,有些不敢相信地问了一句:“仲官儿,离大路还远着呢!”

    “兵士们现在累得不狠,目下歇一会儿,过不多会儿就能缓过来。”李永仲耐心地同陈明江解释道:“若是一直勉强,等到地方,咱们哪还有气力打仗!?苗人以逸待劳,咱们虽然没法子,但只要多加注意,就能让蛮子打不成如意算盘。”

    陈明江应了一个是,再不多话,叫过传令的旗牌官一一传令下去,不多会儿队伍里头就到处响起“全军止步,歇息半刻”的声音。兵士们虽然诧异,但也高兴,虽然不方便解甲,也稍微松开盔帽系带,又取下腰上的葫芦或者竹筒喝水——后队里头的商队带了不少水,随时替换那些已经喝空的水囊。

    军官们又到处巡视,看见有坐下的兵士立刻喝令站起——这倒是不多,陈显达麾下多是老兵,晓得行军途中一旦坐下再起来,腿就别想再抬起来。缓了一气,果然精神好了不少。又令出发,速度虽然依然不算很快,但兵士们的精神却是好了不少。

    郑国才同部下走在一起,他手下叫张一贯的总旗在他手边,方才累得不轻的人里头就有他一个,歇了一阵再上路,他也有精神同郑国才说话,对李永仲啧啧称奇:“想不到他一个商户家里头的小少爷,竟然也懂军伍里头的门道!”

    “人家十二三岁听说就跟着家里的商队行盐,你十二三岁的时候还守着家里的几亩田伺候!”郑国才瞪他一眼,喝道:“现在有精神了?刚才累得舌头都不住吐出来!”

    张一贯憨笑两声,不敢说话。郑国才心里却起了念头,他似乎有些明白千户陈显达为什么如此相信自己的女婿能接下这个重任,而他自己,虽然是第一个提出让李永仲接替陈显达指挥的人,但那时与此时的心情,已经全然两样。

    “这究竟是我失算,还是原本就是天意?”(。)

第九十九章 杀(2)() 
正午将近,天色却愈加昏暗。

    最后一次休息时,兵士们简单地用过午饭,又再一次检查了各自的武器和甲胄,无须军官命令,他们就已经明白战场的位置。

    扼守道路的山头上竖着一杆大旗,平时想必是猎猎招展的英武模样,但是现在却连一丝风也没有,深色的旗帜有气无力地依垂在旗杆上。走在最前的兵士站住了脚,他回头向军官用眼神征询意见,盔帽上插着一面黑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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