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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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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擒魏鞅!”

    青锋营士气大振,破阵营只得再次变幻阵型,准备拼死一战,无奈实在太过仓促,士卒之间的配合也不是那么默契,不等破阵营的阵型展开,青锋营的人已经冲杀进来。

    在部署完全被打乱的情况下,魏鞅纵然有万般不愿意,也不得不认输。

    青锋营扛着破阵营的大旗耀武扬威,德胜而还,这是他们的战利品。

    “草原上有一个古老规矩,两个人交手,胜利的一方有权利从失败者手里拿走一件东西,或是一只耳朵,甚至是他的妻儿父母,只有等他有足够实力的时候才可以重新夺回去。

    草原上的那些胡人之所以彪悍异常,很大程度上就是来源于此。

    我华夏讲究礼法,对这般如野兽生存的法则自然是嗤之以鼻,不过在老臣看来,战争就是强者征服弱者,没有血性的士卒只不过是一群披着铠甲,拿着刀枪的绵羊。

    故而,老臣就给他们立下了一个规矩,每次各个大营之间较量,胜利的一方可以夺走失败一方的营旗。要想拿回去,就必须在下一次的比试中取胜,否则,这面旗子将一直由对手保管。

    连续三次都没能夺回营旗,那么这个营就会被解散,所有人都会被驱逐出北府军,连归家费都不给!”

    刘邦点点头“原来如此,怪不得破阵营的人一个个看起来都像是丢了魂一样,俗话说的好,知耻而后勇,这个规矩不错!”

    说罢,他眼珠子一转问蒙雄“蒙卿,你看这样如何,失败的一方不仅需要把营旗交给对手,还要负责军中的一些琐碎事物,比如洗马厩,掏厕所。。。”

    蒙雄哈哈大笑,拱手表示佩服。

    看了看天色,也差不多该回去了,刘邦让蒙雄集合队伍,准备开始训话。

    两万人马被整齐的排列成六个方队,这是北府军的六个尉营,自东向西分别是青锋营、破阵营、骁骑营、虎贲营、中军营,火头营。

    每一个大营都有自己的营旗,负责的主要任务也不同。其中,青锋营是先头部队,战时负责为后方大军开路,破阵营负责冲锋,骁骑营是骑兵部队,作为大军的机动部队,既可以奇袭,也可以快速支援。

    虎贲营是预备队,在有需要的时候接替破阵营,执行冲锋,攻城任务,中军营,顾名思义便是保护后方指挥的部队,火头营负责大军辎重,日常饮食。

    在领导层上,刘邦延续了之前的什伍制,十人为一什,百人为一卒,千人为一率,万人为一将。

    并且规定,当战争来临,主帅若战死,则校尉继续负责指挥,校尉战死,队率负责,以此类推,直至战死至最后一人。

    否则,没有上级撤退的指令,敢私自退后者,以逃兵论处,本人处死,家人连坐,男子为奴,刺发边关,女子为娼,永世不得脱籍。

    这一套设定是刘邦和姜义,卫青,季布几个人琢磨出来的,蒙雄对此也是肯定的态度,打算在北府军中尝试着实行,如果效果好,就逐步向全军推广。

    新规矩,新战术,新装备,这就是刘邦对新军的定义,当然,也有些旧规矩,就是对于逃兵的处罚,刘邦觉得有些太过,毕竟罪在己身,不在他人,打算废除掉连坐这条。

    但是姜义,卫青三人却表示宗族血缘,本为一体,何谈无关?没办法,刘邦也只能听之任之。

    新规矩暂且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了,新装备也在加紧赶制,但是新战术,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搞定的,这需要北府军亲自实践,在战争中总结,完善,确立,最后才能得到贯彻。

    规矩是身体,装备是武器,战术才是灵魂。想让这只军队成为一支真正的无敌之师,刘邦很清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

    刘邦站在战车上,缓缓从这些士卒的中央大道上走过,最后他走到点将台上。

    蒙雄身着戎装,跨立一旁,见刘邦点头,他右手紧握腰间宝剑,左手成拳敲击胸口“臣,北府军主帅蒙雄参见陛下!”

    “参见陛下!”其余人皆单膝跪地,大声喊道。

    “免礼!”

    行礼过后,偌大的平野上再无半点杂音,军容整齐,庄严肃穆,这和刘邦第一次来的时候简直有着云泥之别。

    刘邦很满意,但脸上却没有流露出来,他看着底下的两万余名将士,心中平添了几分豪气。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想当初,自己面对几百号人,腿都会不自觉地哆嗦,紧张的无法言语,而现在,他已经能坦然面对千万人的跪拜,接受他们的敬畏。

    “这便是成长的表现吗?”刘邦不禁恍然。

    骄阳高悬于青天之上,此时正是一天阳光最炽烈的时候,刘邦站的笔直,就这样一直看着他们,过了久久才开口道:“朕本来是有很多话想说的,可看了你们的操演之后,就没多少话可说了。

    朕虽然年幼,却深知军队是个崇尚实力的地方,沙场上从来不需要怯懦,没有勇气的人。朕今日亲眼目睹了青锋营与破阵营之间的较量,说实话——”

    刘邦看着破阵营和青锋营的方向,所有人都低下了头,尤其是身上破破烂烂,烟熏火燎过的破阵营士卒,几乎羞愧的要把头垂到裤裆里。

    魏鞅牙关紧咬,脸色惨白,他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次失败就被皇帝陛下看在了眼里,想到自己当初立下的豪言壮志,不由又是沮丧,又是委屈。

    谁能想到,演戏的时候还可以使用火箭,在那么狭窄的地方,人手又有限,自己满腔韬略根本就施展不开。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刘邦的声音陡然增高了几分“不过,朕也看到了,破阵营虽然败了,却没有一个人后退,硬是和敌人拼到了最后一刻,虽败,却仍不失为男儿!”

    破阵营的士卒抬起头来,腰杆也逐渐挺直了,是啊,老子虽然输了,但那也是技不如人,至少老子没有害怕!

    “这种失败,朕可以原谅,因为你们是在和自己的袍泽比试,而非与敌人殊死搏斗,如果真是在战场上,朕相信,你们就算是死,也会咬下他们一块肉来,朕说的对吗?”

    “万胜!万胜!”

    魏鞅率先大吼,紧接着是破阵营,最后蔓延全军,那声音震耳欲聋。

    刘邦摆摆手,声音缓缓平息“朕说过,你们是朕的将士,也是朕的袍泽,尔等为国征战,朕自不会亏待了你们,今日朕来的时候,特意给你们准备了一份礼物!”

    王忠带着十几个宦官抬着五口大箱子开始一一分发,里面装的东西,很简单,就是钱,还有一分地契。

    前段日子干的事情不是抄家就是灭族,说句实话,这世上来钱最快的买卖就是抄家,而抄来的钱财有很大一部分都进了刘邦的内库。

    所以,刘邦现在还真不差钱。

    (本章完)

第188章 不负江山不负君() 
    钱不是万能的,比如,钱买不来爱情,买不来忠诚,买不来生命。

    但没有金钱作为基础的爱情注定是不长久的。只凭借利益笼络过来的忠心并不牢靠,但话又说回来,要是没有好处可拿,谁又会心甘情愿任你驱使?至于钱买不到生命,说起来就更加讽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果不是为了钱,怎么会有人甘越雷池,做着杀头的买卖?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这种生物,从骨子里就有着一种追逐利益的天性。

    所以,帝王心术中才会有施恩于上这一条。笼络人心这是君王才有的特权,其余的人要是敢窃取,那就是意图不轨,大逆不道。

    对于这些只会砍人拼命的杀才来说,真金白银,再加上土地才是他们如今最眼红的。

    果然,当他们得知那是五贯钱还有二十亩田产的地契的时候,每个人的手都是颤抖的,甚至有不少五大三粗的汉子,哭的就像是月子里的娃一样。整个军营里哭声一片,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皇帝驾崩或者主帅战亡了呢。

    刘邦叹了口气接着道:“这些东西是朕给你们的安家费,朕知道,你们从四面八方被抽调进京,妻儿老小分散在各地,日子过的必然不会太好。

    为了解决你们的后顾之忧,朕决定派人将他们都接到金陵,届时,朕还会另给他们划分土地,并重修户籍,只要你们在军中服役一天,他们就免税一天。

    要是你们其中有人战死了,朕亦会免去他们的税,直到你们的孩儿长大成人!”

    当刘邦大声吼出这最后几句话后,所有人都跪伏于地,天地之间顿时变的寂静一片,也不知谁喊了一句“陛下万岁,愿为陛下效死”的话,场面再次沸腾了。

    得到皇帝陛下赏赐的钱财固然让人欣喜,但和接自己的家人来京,并且给予优待一比,眼前这点好处就算不得什么了。

    试问一下,这些年打打杀杀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吃那口军粮,给家里节约点粮食,好让,老父老母,婆娘娃生活的好点吗?

    如今他们有了皇帝陛下照顾,自己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汝妻子,吾养也,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一句流氓话,而是有大义在里面的。

    自己跟着这样一位皇帝,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就是死了那也值了。

    刘邦看着群情激奋的场面暗自点头,这样的局面是他最希望看到的。至于士卒们的心里的想法,他不知道,当然,也没必要知道。

    事实上,他这样做的目的最主要还是出自私心。

    家国天下,家才是一个人的根。北府军只有少部分人是从难民中挑选的,绝大数都是从各个藩王的私军里抽调而来。

    这些人的家眷分散在各地,人心难定,虽然现在还没有出现异常,日子久了,难免出乱子,始终是个隐患。

    现在就没问题了。只要将他们的家人握在手心里,就不怕他们起二心。而这还只是刘邦的第一步。

    等这一步完成之后,刘邦准备再在军中加派指挥使,类似于后世的政委,专门负责监视大军的思想动态。

    牢牢握住刀把子,让军队始终听皇帝的,军队不得参与行政,仁宗皇帝的这些思想,不但不能撇除,而且得加强。

    怀着这样的心思,刘邦一直等所有人都领到了自己的那份钱财之后继续说道:“除了这些,朕还打算给军中最勇猛的人给一点特别的赏赐,王忠,拿朕的剑来!”

    “陛下——”

    刘邦从王忠手里接过剑,这是一把真正的百炼钢打造出来的宝剑,吹毛断发,削铁如泥,虽然比不上高祖用陨铁打制的那五把御剑,但也相差无几。不然也不可能被珍藏在大内宝库中。

    他拔出剑,剑身如一汪秋水,上面万朵梨花盛开,在太阳下,反射出夺目的光辉“蒋成!”

    “末将在!”被点到名的蒋成上前一步。

    “你今日的表现,朕都看在眼里,你既是今日的胜者,理当得此奖赏,上前来!”

    蒋成脸色潮红,昂首挺胸走上点将台,单膝跪于前。

    刘邦将剑交到他的手里温言勉励道:“此剑名曰斩虎,乃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兵刃,朕平日里用它练习剑法,已经多年未曾饮血,着实是有些委屈了,朕今日将他赐予你,只盼你日后谦虚上进,再立战功!”

    蒋成嘴唇哆嗦,皇帝陛下的贴身佩剑,如今赏赐给了自己,这是可以天大的荣耀啊!

    他双手捧住剑,随后站起来面对众士卒,拔剑出鞘,在自己的手心上轻轻一抹,将血抹在自己的脸上大声道:“末将蒋成,今日对天起誓,此生绝不辜负陛下之期望,若有违背,天人共弃!”

    说罢,举起斩虎宝剑,他手底下的青锋营欢呼起来“陛下万岁,将军威武!”自家校尉大人获得了这份难得的殊荣,他们作为下属,自然也是脸上有光。

    青锋营在欢呼,其他大营的人尽是一脸艳羡,唯有破阵营的人都低下了头,如果自己今天再努力一下,如今站在点将台上的应该是自家人才是。

    魏鞅握紧了拳头,他回头看着有些羞愧沮丧的下属大喝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今日我们败了,那是技不如人,怨不得他人,只要我们以后奋发图强,总有一天,我们也能得到属于自己的荣誉!”

    刘邦欣慰地点了点头“没错,朕虽然穷,但是像这样的宝剑还是有几把的,只要你们日后立下大功,朕同样会赏赐给你们!”

    蒙雄站在刘邦下手位,看着这一幕一言不发,很是平静,可是他的心里却泛起了丝丝涟漪。

    男儿本重自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看着眼前这些年轻的脸孔,蒙雄想到了自己刚进军伍的时候。

    那时的仁宗皇帝虽没有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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