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邦摇晃着手中的茶杯笑道:“茶是雅物,好茶道之人品性想必也差不到哪去,世间大才不敢说,贤良忠义应该还算当得。”
“家父闲云野鹤,素来不问朝堂之事,三年前就已经病逝了。”
“哦。。。”
刘邦面无表情,又喝了一口茶“其实,我不是很喜欢普洱,太苦了,朕听说在江南,有一种山茶,虽是野生但冲泡之后,水质清澈,丝毫没有苦味,卿知道这种茶吗?”
卫青道:“恕臣寡闻,未曾听过如此仙茶?”
“这样吗?那二位再品品。。。”
三人坐了许久,盏中茶见底,刘邦抬起头忽然问道:“卫卿守卫金陵,兢兢业业,日夜操劳,是朝廷的功臣,太后没有赏赐你一点吗?”
卫青脸色一变,抬头看着刘邦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又把头低下,姜义的脸色也有些异样,他性格耿直,但不是傻子,怎么会听不出其中的意思。
卫青起身跪倒在地“臣不明陛下何意,还请陛下告知”
刘邦走下御榻,朝王忠使了一个颜色,王忠会意,和左右服侍的太监都退了出去。
他走到姜义跟前对他说道:“卿之剑可借朕一观?”
姜义一愣,随即解下自己的佩剑双手捧给刘邦。
大殿内死寂一片,只能听到两人厚重的呼吸声,刘邦缓缓抽出长剑,雪白的剑身让人有些晃眼。
这是一把百炼钢打造的好剑,剑刃上的缺口清楚地告诉了观剑之人,这还是一把饮过人血的剑。
刘邦眼中寒光一闪,一把将剑全抽出来,剑鞘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令人心悸的声音。
“那种山茶其实是存在的,那其实也不是茶,而是一种药材,名为冰虫草,冬天为虫,夏天为草,有养气补血之功效,朕甚是喜爱。”
说着他提着剑走到卫青正前方,剑尖斜指,明亮的地板上,剑尖的倒影清晰可见,大殿内的温度瞬间下降了好几度。
刘邦的声音很轻,似乎是在呢喃自语,姜义听着却不由打了个寒颤。
“你说的不错,江南的确没有这种东西,冰虫草只有地势极高的苦寒之地才有,采之甚难,数量稀少,与黄金等价,能够用得起这东西的人,无一不是大富大贵之家,卫卿。。。太后,赵王,亦或者其他人就没送你一些吗?”
卫青的额头渗出豆子一般大的汗珠,滴答滴答落在地面上,他张了张嘴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臣。。。有罪。”
刘邦将剑拖在地上,慢步转向他的身后,金属与地板摩擦发出的声音甚是恐怖。
姜义瞪大了眼睛,他看着卫青身旁放着的剑,下意识地动了一下身体,他坐直身躯,脸色严肃,目光一直停留在卫青身上,确切地说,是停在他身边的那柄长剑上。
“古语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朕乃大渝天子,坐拥三州两郡之地,治下百姓皆是朕的子民,王侯将相俱是朕的臣子,然。。。无人送朕冰雪草,卫卿。。。你告诉朕,这是为何?”
卫青沉默了,刘邦又走了两步,地板上,剑尖缓缓提起,气氛一下子就凝固住了。
“乱臣贼子作祟尔。。。”
直到刘邦手中的长剑聚过头顶时,卫青才说出这句话,刘邦笑了,姜义也缓缓松了口气,随即,他看向刘邦,目光炯炯有神,漆黑的瞳孔中仿佛有一道闪电划过。
刘邦拔出配在腰间的天子剑,又看了看姜义的剑,左右手挥动,只听得一声兵器碰撞的声音,随即,一把断剑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反观天子剑,剑刃如初,没有丝毫损坏的痕迹,刘邦满意地点点头,将天子剑插入剑鞘。
他对姜义说:“将军之剑虽利,但用的时间太久,剑上蒙尘,剑魂已亡,卿可愿换一柄?一柄真正的杀人剑。”
剑上蒙尘?
姜义很清楚,自己每天擦拭,从不假手于人,又怎会让它沾上尘埃呢,不过。。。它已经很久没有饮过人血了,心软了,尘埃可不就落下了。
他单膝跪倒在刘邦面前,重重地磕了一下头,在地板上发出‘砰’的一声“臣,愿为陛下效死。”
刘邦点点头,转向卫青“卫卿如何?”
卫青抬头,惨白的脸上全是汗水,他和姜义一样重重地磕了头,随后抽出剑在自己的胳膊上划了一道,鲜血流出,他将血抹在自己的脸上“臣,愿为陛下效死。”
以血为誓,这是大渝最隆重,也是最神圣的誓言。
刘邦将手里的断剑放在书桌上,拍拍手,王忠走进来,刘邦道:“去把朕的御剑拿来。”
王忠跺着碎步,低头进了内堂,不一会儿就捧着两把剑走出来,刘邦拿起其中一把,长剑出鞘,寒光立起。
这两把剑的来历很大。
《大渝纪略…高祖本纪》有记载:高祖平生痴于良兵,尤好剑,元德五年,有山人于铜首原下掘出千年陨铁万余斤,献于高祖,帝悦,遂召天下名匠,以地火融之,以幽泉淬之,以猛士之血祭之,三年,成五剑。
开锋时,有金鸣玉崩之声,天生异象,帝甚爱,收于寝宫,不曾与外人赏之,曾言,此五剑乃朕之御剑,为尚方宝剑,得之者,可行先斩后奏之权。
刘邦几天前在搜寻字帖的时候,在一个密格里发现了这传说中的‘高祖五御剑’,不能不说,实在是侥幸至极,唯一可惜的是,五把御剑,如今却只剩下了两把。
其余三把,不知道赐给了谁,没有任何记载。
与剑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封信,上面只写着‘非有才之人不得赐,非死忠于皇室者不可赐,非生死之地不可赐。’
能看得出来,这是重宝亦是重恩!
这是高祖皇帝为了后代巩固皇权,所留下的最后一道保障,得到这把剑的人,不管是谁,都会死死地和皇帝站在一起,永不背叛。
如此重宝,真是笼络人心最好的东西。
刘邦叹了口气,将剑入鞘,一把递给姜义,一把递给卫青。
“此两柄剑,一曰随候,一曰棠溪,是高祖皇帝定鼎天下时,以天外陨铁铸造的五御剑中的两把,也是仅剩下的两把了,卿可知其中蕴含的分量?”
姜义卫青二人没有推辞,双手接剑,然后又是重重地磕头行礼“愿为陛下效死。”
没有过多的话,亦没有感天动地的誓言,他们脸上的血已经说明了一切,刘邦抽出天子剑,卷起袖管,剑锋在自己的左臂上划过,白嫩的手臂上顿时流出鲜血。
刘邦蘸着血在姜义,卫青二人的额头上各抹了一下。
“从今日起,朕与二卿生死一体。”
两人浑身颤抖,眼圈发红,刘邦挥了挥手“两位回去吧,此事决不能向外人透露半点,保持常态,等待朕的召唤。”
诺!
两人抱拳行礼,然后接过王忠手里的毛巾,擦干了脸上的血渍,转身走出大殿。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刘邦长舒了口气,一瞬间,仿佛抽干了全部的力气,他软软地瘫坐在御榻上。
恩威并施,这是上位者常用的手段,但他用的实在是不算高明,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今天春祭太后出行,是最好的时机。
“能做的都做了,成不成。。。只能看老天了啊。”
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他朝着王忠摆摆手,示意让他出去,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昏睡了过去。
。。。
姜义,卫青二人走出养心殿。
轻风飒飒,春日高悬,照在人身上暖暖的,但两人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内衣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卫青闭上眼睛,贪婪地呼吸着空气,一脸的庆幸,好像刚从地狱中走出一样,姜义虽然没有他这般姿态,但也好不了多少。
刚才那一幕实在是太吓人了。
没有人怀疑,卫青只要不说出那句话,下一刻就是首级分离,鲜血四溅。
姜义压低了声音问卫青“你刚才想没想过。。。”还没等他说完,卫青就点点头,他声音有些嘶哑“的确想过。。。”
“我明白,那是人在遭遇生死时,本能的反应,不过。。。好在你的手没有动半分,否则。。。我会立刻杀了你。”
卫青苦笑一声“我也知道,所有人都错看了陛下啊。。。”他感慨了一下,又转头看着姜义“姜兄。。。”
姜义拱了拱手“卫兄。。。”
两人相视一笑,各自出了皇宫。
求推荐啊~~~~
(本章完)
第19章 桃夭灼华()
刘邦一直以为自己早已经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即便他被绑架到了火星,他也只会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顶多假惺惺地说一句“再见了,我挚爱的土地。”然后就在火星乐呵呵地生活下去,可能的话,他还会娶一个小绿人当老婆,然后生下一个四不像叫自己爸爸。
没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
孤独的人不会哭泣,也不会怨天尤人,真正的孤独是即便孑然一身,一无所有亦会开怀大笑,无比洒脱。
所以,刘邦经常有出家的念头,但考虑到自己一旦当了和尚,不知会有多少高僧会因为羞愧而自尽,他才没有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
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没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也没有什么是不能忘记的。
刘邦自以为没有牵挂,没有执念,但他错了。
他睡觉的时候,会梦到高楼大厦,吃饭的时候会想起肯德基,看书的时候会想起手机电脑,寂寞的时候会想起苍老师。
就是上厕所的时候,他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卫生纸。
任何事物都有保质期,记忆也不例外。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一个多月了,按理说,不适期早就过了,那些前世的记忆会慢慢淡化才对。
殊不知,穿越综合症竟有加重的兆头。
他做梦的时候开始流泪,吃饭的时候,嘴角总会抽搐,蹲坑的时候莫名其妙发呆。
前世的记忆越来越深刻了。
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癌变,刘邦觉得,到那时,自己有可能会变成一个神经病。
人们常用‘恍如隔世’这个成语来形容记忆之遥远。但已隔两世的刘邦却觉得,记忆是如此接近,近到比前世还要逼真。
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宛若昨日远比恍如隔世更加让人觉得悲伤。
。。。
这些天,一直忙着学习权谋诡计的他,闭上眼睛,梦到的竟然不是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场景,而是一个性感的女人。
虽然看不清她的相貌,但自己与她缠绵时,那种犹如烈火烹身的感觉却无比真实。
没错,他做春梦了。
王忠看着一脸淫笑,口水横流的主子,神情有些急躁,现在已经是申时,太后派人来催了好几遍。
马上就要去参加朝会了,宴请群臣不说,今日还是他大婚的日子,新娘早就已进宫等候多时,如此重要的事情,皇帝是万万不能迟到的啊。
可见到刘邦睡觉的模样,他就知道,自己的主子一定在做美梦。
这些天的忙碌,他都看在眼里,好不容易睡个好觉,如果贸然叫醒,他实在是有些不太忍心。
“陛下。。。”他咬咬牙,还是决定叫醒刘邦。
“该起了,陛下,娘娘催促好几遍了。”
美梦正处高潮,刘邦就听见耳边仿佛有一只讨厌的蚊子,在嗡嗡叫唤,他翻了个身,那声音更大了。
美人不见了,眼前是王忠那张粉白的脸。
刘邦无名火起,一下子翻坐起来,“啪”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脸上,王忠哭丧着脸“陛下,该去参加朝会了。”
朝会?对啊,今天是老子成亲的日子。
刘邦这才清醒过来,他擦了擦口水骂道:“怎么不早点叫我?”王忠捂着脸,显得很委屈“陛下,奴婢看您睡得香,所以没忍心打扰。。。”
看着他脸上那几道清晰可见的红印,刘邦有些不好意思,他掀开被子,站起来,刚起身就觉得裤裆里凉飕飕的。
刘邦脸色一红,立刻又把被子捂上了。
奶奶个腿,遗精了,真丢人。
以王忠的精明,看到这副情景哪里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捂着嘴嗤嗤只笑,口里还念着“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梦会神女,巫山云雨,这是祥瑞啊。”
梦会神女?
老子就是做了春梦而已,刘邦颇有些无奈,他瞪着王忠“少废话,还不赶紧给朕找件衣服?”
“陛下,都准备好了,您赶紧沐浴更衣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这都什么事啊,刘邦暗骂一声,赶紧脱了衣服,跳到浴桶里,草草洗了洗,在王忠的伺候下,穿好衣物。
和今天早上穿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