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到原始社会-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似乎是……去年的……那个?风?

    何小珺小小地内疚了一下,拉着炽离开广场。

    反正他们结束行礼还要好久,干脆先去泡个温泉!

    舒舒服服地泡在水里,何小珺换个姿势趴在石头上,被热气熏得脸都红扑扑的。

    哎哎,能经常这么泡就好了。

    突然何小珺想到:等天缘节结束后,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和他们一起离开。天天能泡热水澡的生活,多幸福啊。会有人愿意和他们一起回部落么?

    听了他的话,炽笑了。

    “一个地方都有好与不好的地方。这里有温泉,可是能吃的山兽少。你愿意经常饿着肚子泡温泉么??”

    何小珺摇摇脑袋,不由好奇问:“那其他部落呢?”

    “丹石族山上的石头很多是红色的,所以叫丹石族。红色的石头很硬,做武器非常好,但红色石头多的地方有很浓的腥味,而且树林少,水源也不多。水布族是水源很多,河路布满居地,但是到春夏季节常闹洪潮,不得安生。而我们金华族,在深林里,水和食物都很多,但是相应的猛兽也多。”

    “原来如此……”

    “一般来说,猛士比较喜欢到我们部落来,毕竟能天天吃饱肚子才是最幸福的事啊。”

    ……难怪部落里的壮汉那么多!难怪部落里都是吃货!

    泡好澡,何小珺迷迷糊糊地被炽带回去了,睡得临到日出之时,被喊醒,拉到广场看祭司行完仪式。

    正如炽所说,不少人选择去他们族,部落要迎来新成员了!回去要准备人手来帮忙盖屋子嗄!

    也有人选择去其他部落,四个族的主母要统计好人员,互相交换他们的名信,留着回去刻在自己部落的名牌石板上,这也意味着灵魂的迁移。

    虽然在何小珺的理解中,也就是户口迁移。之前就想着主母要做派出所民警的事,如今又一次实现了。

    结侣的人中没有风,今年他又要继续单身了么……

    除了风,也有少数没有结侣的,似乎继续把希望放在下一年。

    采恢复到傲娇小王子的样子,虽然眼睛红红但精神很不错,毫不客气地呼喝着旁边的烈。烈屁颠颠地跟着他,似乎有个可疑的尾巴在不停摇啊摇。

    后来听炽说,因为前不久烈的部落里有人在丹山上割石头,发现那种红色的石头如果放在火里烧的时候放进另一种白色的石头能变得无比坚硬,做武器非常厉害,于是烈带着一小队人去寻找更多的白石,结果路上遇到大角鹿群的迁徙,匆忙中被逼到一个山沟里,费了好久才脱险。

    “差点耽误了天缘节啊!”烈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就是拼了小命也要和我的星采结缘啊!”

    星,是烈给采的名字,说是因为被困在山沟里的时候,看着天上的星就像看到采美丽的脸,觉得是采化作星星在对他说话,于是硬是在快被饿死的时候挖了条坡道爬了出来。

    这种话说起来都不嫌肉麻哟!

    采有点不好意思地不去看烈,把头扭到一边,却悄悄地牵起了他的手。

    “真的不叫福采么……叫福采不是更适合么……采是你的福气啊……”何小珺坏笑着凑过去,被采一眼瞪开,让何小珺不停感慨儿大不中留之类之类的。

    最后采还是跟烈先回他们的部落,何小珺与炽和选择留下或者去其他部落的成员告别后,带着新的部落成员一起回去。

    短暂度假,度假内容包括登山观景,品尝野味,露天温泉浴,观看民俗民风表演,情侣跟团还有福利,实在是挺划算的事。

    前提是没有三天的爬山路程就完美了!

    当再回到家的时候,何小珺一头栽进兽皮毯上——金窝银窝,还是自家狗窝好哟!

第 67 章() 
时间过得很快。

    当午后坐在屋子外面晒着太阳发呆时,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很慢,离人生的尽头还有好久好久。但是某一天猛然回头,又会发现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快,快得都快忘了自己曾经走过的路。

    以前中学英语作文写书信体,总喜欢用“ow time flies!”。翻译过来时,读起“时光飞驰”,也莫名地觉得是个浪漫无比的字眼,仿佛伴随着放着留声机、咖啡和怀表,还有那怀旧的泛黄暖光。

    一晃眼,何小珺已经在这个原始部落里生活了四年。

    而他接过主母的位子,也有整整三年了。

    三年时光,说长不长,还不够一个奥运会或者一个总统任期,但也说短不短,足够一株果苗从发芽到结果,足够让隔壁祥录大姐家的小宝宝满地跑着要人抱抱,足够一个白皙瘦弱的宅男养出健康的小麦色肌肤和修长的肌肉。

    也足够让一个异乡人学会了当地的口音,像自己的家乡一般理所当然地接受当地的习惯。

    就像何小珺刚来时,还不断地像办法怎么离开这里回去原来的世界,排斥着自己的处境。现在的他已经觉得自己就是部落的一部分。也许是付出的心血越多,越会有深切的融入感,和越多做家务的丈夫越不容易变心……一个道理?

    现在刚开春不久,大家都忙着在院子里或者家附近空地上开种。而部落主母何小珺今年倒是悠闲地很,在暖暖的春光里光着脚叉腰站在自家院子中间的青石板上,眯眼抬头看着院里长势良好的红果果树。

    三年前角落里那株枝干上有小毛的苗苗果然是棵果树,一点点地展开枝芽,长成了今天这幅可喜的样子。炽说大概今年秋天就可以结果子了,让何小珺一边感慨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边向树枝上可疑的青色小球球灌溉充满爱的目光。

    院子里种的菜苗苗大范围减少,自从教会主妇们种菜后,部落附近的空地逐渐都种上了可吃的蔬菜。何小珺就开始注意果树的栽培。

    哎哎,毕竟是从小在城市公寓楼长大的孩子,对可以在院子里伸手能摘的果子一直都有特别美好的憧憬。

    三年来部落没有遇到过什么自然灾害,使何小珺做的很多生产试验挺成功,现在他经常自诩为农业小达人。

    之前他在自己院里搞的小试验田,摸索了一些经验,同时听取部落主妇们的意见,在第一年推广时一边根据作物成活率,一边按植物生长时间的顺序,安排不同的人家负责种植不同的作物。当第一批蔬菜成熟的时候,虽然数量不多,但在家门口就可以摘菜,让主妇们尝到甜头,于是后续的蔬菜培育就更加顺利了。

    第一年的秋天,稗谷也终于成熟了。何小珺设想的通过种植谷物改变人们的饮食结构终于实现了第一步。

    虽然五谷不分的他始终没确定到底在自己的世界里应该叫稻谷还是小麦还是小米还是粟米还是稗谷还是青稞。最后还是决定起名为“米”。

    他安排种得最多的就是稗谷,但成熟后都留了下来没让大家吃,这让花了半年时间种稗谷的人家很是不解。但本着“听主母的话没错的”的原则,还是按何小珺的要求,将谷粒打下来。

    然后,吉布和皋敲肉丸子用的石臼派上了用场。谷粒放在石臼里,何小珺让部落的壮汉们用石头舂米,挤压掉谷子外壳,米糠留着喂鸡,米收集好放进罐子藏在地窖里。一直等到过冬,大雪封山食物将尽的时候,何小珺拿出储存的米,每天拿出一点放在大罐子里加很多很多水,煮成米粥,让部落人过了个能温暖食饱的冬天。

    这让部落人更加觉得何小珺英明神勇,不愧是天上派来的神!再加上他温和可亲又有趣的性格,部落人对他越发喜爱和敬仰。

    而“天上的神明”何小珺,听到这些夸奖自己的话,当然是毫不客气地照单全收。

    反正收了也不能咋地,炽在床上让他哭天喊地的也没人搭救……

    哎哎哎!

    一般不都是过了热情期,就会渐渐减少那啥那啥的生活么,为什么炽还是跟刚认识自己时一样,那个事的劲头完全不带减的!

    虽然他倒也不是讨厌这种事……实话说……挺喜欢的。但是!炽好像越来越喜欢宣示自己的占有权,经常让他多多少少背着点草莓出门。当然了为了“礼尚往来”何小珺也会经常在炽肩上咬印子或者背上抓个几道。

    所以说嘛,原始社会没有上衣穿这一点真是不太好。

    如果能发现麻或者棉花之类的,就想办法弄粗布袍出来吧……

    种植成功后第二年的天缘节,几个部落碰面时,一聊天聊到种菜的成果,其他部落也纷纷心动的,天缘节结束后还专门派人来拜访何小珺,得了一些种子回去,开始在自己部落也尝试种植。

    而家畜的饲养,是在温山族的天缘节后那年起,其他部落已经开始渐渐效仿了。

    有时候何小珺想想周围部落人民都一起都能吃饱肚子,光用想的就觉得真是挺好的事。

    但离何小珺的目标还稍微有点差距,想要达到自己住的世界里以淀粉类食物为主,蔬菜肉类为辅的话,就要粮食产量能满足全年的人口需要,那么必须扩大种植面积。现在稗谷的产量只够过冬,而且还是一把米熬一大罐粥。

    如果能以粮食为主,就可以不用让男劳力们天天去捕猎,也不用让主妇们天天外出采集,不仅减少了危险,部落人口平均寿命会变长。而且在粮食生长的空余期间里,可以留出很多人手去做其他劳动生产。

    比如说可以盖房子,可以做手工,可以找更多的创造好的生活条件的方法。就这样一步步,部落就会更加富足了。

    社会不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么!

    但是他们住的部落,只是山谷间相对平缓的地势,部落里的住家附近几乎都种了东西,要是在部落外面种植,就算能成活,也难免被山兽糟蹋掉。如果扩大部落目前建立起来的防御工事,不仅是挺费时间气力的事。而且按面积来看,也是不够的。

    于是何小珺很是为难,后来想来想去,想到了炽曾经提过的想法,寻找其他适合部落生存的地方。这三年来的天缘节,去其他部落参加盛会正好方便了他观察地形。可惜,都没有特别中意的。

    按古代文明出现的地方来看,一般都是河流旁的平原地区。四大文明古国无一例外,于是何小珺也想着效仿着找一个河边的平原。比较符合一点的是水布族。但真正去看了就发现水路过多,很多分支小河流,难怪炽说如果发洪潮就会影响那里人的生活。

    丹石族和温山族就更不适合了,温山族也是深山里,水源还不好。而丹石族的石头估计是某种矿产。

    用烈的话来说,是祖先们的血染红的石头,所以石头是红色而且有股腥味。不过何小珺总怀疑那是不是什么露天金属,毕竟不管怎么说,哪有能割下来的石头呢!还能切形状的!

    这三年来,烈和丹石族部落的人也尝试了很多方法,在红色石头里加入一种白色的土,能做出很锋利,甚至能砍石头的武器。可惜做成功的量非常少。天缘节的时候还送了炽一把作为礼物,让炽开心地拿着那把武器对着树猛砍。

第 68 章() 
不仅是炽非常稀罕丹石族的武器。自从今年他宣布了春狩评出来第一名的奖品是丹石族的武器后,部落里年轻的勇士们参加的热情空前高涨。最后拿到奖品的勇士欢天喜地的。

    在何小珺看来,原始部落的男人对于先进武器的推崇,就像大侠们对倚天剑屠龙刀的热爱。

    以前的石矛,尖头需要磨很久,而丹石族武器的可以捶打出尖尖的形状,足够锋利,攻击猎物可以一下次刺死,在这种面对猎物有生死威胁的时代,好用的武器就是多了一层生命的保障。

    在轮到天缘节再丹石族举办时,何小珺去看了他们的武器生产,成品泛着青灰色,有着金属质感,让他隐约觉得可能这就是最早的青铜。

    就如无论是哪个文明都是起源自河流边平原一般,在何小珺残存不多的历史课记忆里,无论是哪个地方社会发展都是从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可能是因为能产生青铜的矿产比较丰富,而且冶炼的困难较低……吧?

    但是丹石族的成品率不高,烈还在不断尝试改进方法,大概是在冶炼的时候一些成分比例不对。

    如果自己知道青铜冶炼的比例就好了。

    如果自己知道铁器冶炼的比例就好了。

    如果知道各种矿材是怎么找到的就好了。

    这种“凡事早知道”真是不能多想,何小珺已经无数次后悔如果自己上学的时候多学一点,多记一点,现在的光景肯定会有力很多。虽然他学习不算差,但更多的是一种有心机的学习,只管那些考试会考的,其他觉得没什么用的都一跳而过。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