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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主宰传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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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友我不是鸿钧(盖伦):这局好好打,包你找到女朋友。

    。。。。

    之后的记忆就一片模糊,王鹏依稀记得电脑屏幕上的图案突然统统消失,变得雪白一片,有些刺眼,接着他身体微微一麻,便失去了知觉,醒来时便在这不知名山上的一个洞穴中。

    刚开始王鹏还以为是自己是在做梦,又或者是被人搞了恶作剧,转头一想,自己穷小子一个,平时在班上也是不起眼,根本没有被人恶作剧的价值。

    很快,他就注意到不寻常之处,他的一双手就绝对不是之前常用鼠标的那一双,手指纤细修长,很好看,指甲都修剪的规规矩矩,手上的皮肤白皙细嫩,白里透红,透着健康的血色,手腕上一点茧子都没有。

    常常使用鼠标的人,手腕上会有茧子,这是常识。若说是什么真人秀,恶作剧团队,也绝对不可能大能到将他的手都不知不觉中换掉的程度。有这技术,还做什么电视整人节目,还是去做神医这个有钱途的职业去吧。

    他踏出洞穴,站直身体,上下打量了一番自己,他身上穿着一套很像唐伯虎点秋香里面华府家丁的衣服,针脚细密,做工还算有些讲究。

    他本人身形健壮,四肢有力,没有多少肌肉,肌肤白净,手脚上都没有茧子,一看就是平日里养尊处优之人,就不像是个做惯粗活的农家孩子,为什么穿着类似家丁的衣服就比较令人费解了。

    还有个重要的地方需要确认,王鹏一把拉开裤裆,暗暗松了一口气,虽然并非天赋异禀,有过人的长处,更比不上黑蜀黍,幸好是个带把。

    与某些觉醒了有着与众不同爱好的穿越者大佬不同,真要成个萝莉什么的,他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山风吹过,王鹏打了一个哆嗦,心底另一段记忆慢慢浮起,同之前的记忆交缠在一起。

    这具身体竟然另有一个名字,另有一个身份!

    脑中作为地球人王鹏的认知占了绝对上风,刹那间他就认清了自己的身份——还是那个倒霉的大学狗,地球穿越者。

    只是另一个人的记忆何等的繁多驳杂,如同一个巨大的图书馆,事不巨细的记载着另一个人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情感,记忆,经历,突如其来的想法,对事物的看法等等,都在其中。有的兴许那个人只是惊鸿一睹的掠过,但人的潜力何

    等强大,那些记忆都被埋在脑海中的最深处,只有潜意识才能记起。

    而王鹏现在要做的,就是强行接纳这个巨大的图书馆。

    他现在穿越了,似乎已经证明了灵魂是名副其实的存在。而灵魂是什么,他依旧不能清楚的概述出来,但想来也包括种种情感。

    若爱一个人所爱,恨一个人所恨,想一个人所想,与那个人同悲同喜,那他本身还是他自己吗,还是另一个人?

    王鹏福至心灵,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将记忆中另一个人纷杂的感情,无论爱恨情仇通通甩到一边,仅仅留下最干净纯粹的记忆,像是彩色电影一般储存在他的脑海中,只是再也没有那种无由来的感同身受,而是想在观看一个陌生人的生活

    。

    这些记忆,成了名副其实的记忆图书馆,只要他想,都能轻轻松松查询到每一时每一刻的那个人的记忆。

    脑中翻江倒海了大概一个小时,王鹏慢慢整理出了一些头绪。

    他幸运抑或不幸的赶上了穿越大潮,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索性这个世界也是人类当家作主,只是生产力不如他穿越前的地球发达,大约是封建社会中期的水平,实行的是君主制。

    当今的朝廷叫大永王朝,他如今在王朝最西南面的一个小城白水城附近,这座小城原本仅仅是用来看守边境的无名定居点,后来皇朝更替时,有不少人逃难到这里,超过十万,所以新朝建立后干脆在这里专门建了一个城,只因有沧蓝江

    的一条支流白水河从旁边流过,所以就叫白水城。

    大永王朝征服了十多个小国实现大一统,甚至慢慢开拓蛮荒,这个王朝以武立国,武风极盛,民间不少人都会一些拳脚又或者一套粗浅的武功,只有不藏匿弩箭,长枪寥寥几种违禁品,官府都不会管,在这边陲小城,管理更是松懈。

    大永王朝距离建国如今已经过去了两百余年,避免不了王朝更迭的规律,中央统治区域土地兼并严重,阶级矛盾突出,如果再不出现一位象光武帝刘秀那样的中兴之主,可想而知百八十年后,又将进入群雄逐鹿的战乱时期。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王鹏,是白水城中富商之子,王家算是白水城最出名的土豪家族之一,拥有不少田地和庄子,靠山吃山,主要做皮货,药材,木材生意。他上面有个大哥,下面有个小弟,还有个妹妹。兄妹四人皆是一母所出。便宜

    老爹王越有几房小妾,跟原配夫人便宜老妈异常恩爱。

    大哥叫做王飞鹰,二十一岁,如今在大永王朝西北军中任职,官至校尉,颇受一名军主看中,依为心腹,着力栽培,算得上是年少有为。

    三弟王昭薄没什么武学天赋,却是个勤奋好学的天生读书人,天资聪颖,年纪轻轻就能背诵不少经文,引经据典,出口成章,是白水城中有名的天才少年。白水城地处边缘,会诗文的少年本就稀少,所以他偶然也是必然的被一名路过白水城的大儒看中,如今在平西城中随大夫学习。

    小妹王霜月更是不得了,出生当日,就从天而降几个美貌道姑,言曰此女与玲珑门有缘,直接接引去仙门修炼。父母少有提及小妹,即便是寥寥数语,也是充满尊敬,却少了一份亲情。

    父亲比较看重大哥,母亲疼爱三弟,小妹则更是视作高高在上的仙人,能结上一份仙缘已是邀天之幸,不敢再奢望更多。

    白水城王家四个小辈,竟然有三人是英才,引得不少同时白水城的富豪羡慕,也不知哪个多嘴的起头,渐渐的有了王氏一族,三虎一犬的说法。其他三个兄弟姐妹自然是虎,而王鹏则是格格不入的犬。

    久而久之,这个说法传到了王家。大家嘴上虽然不说,心里都有几分认同。

    王鹏的便宜老爸王越听得久了也起了操练他的心思,奈何王鹏实在不是那块料,相貌平平无奇,资质也是平平无奇,文不成武不就,乃是一块朽木。

    王越关注了一阵,见这个老二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加之诸多杂事,在没管束于王鹏。如无意外,大儿子,三儿子都看不上白水城这穷乡僻壤的一个土地主,二代土鳖地主的名头就会落到这个不成器的二儿子身上。大富大贵是不指望,但做个小富即安的守成之辈,再加上兄弟姐妹帮衬,应该不是问题

    王越不管束,王母又是个缺少主见的妇人,于是乎王鹏附身前,这小子自甘堕落,自认不是什么修行的好材料,每日混吃等死,斗鸡斗狗为乐,也算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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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3章 生火与同过去道别() 
王家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辅助大永王朝太祖征战天下的大将军王进,那已经是两百多年前的事情了。王家在王进生前算是大永王朝最具权势的大家族之一,王进死后,二代家主颇会经营人脉,长袖善舞,朋友满京师,又懂得韬光养晦,遇到好几次灾祸都从容躲过。

    家族一大,就需要开枝散叶,壮大门楣,所以有一只便到了白水城,传到王越这里已经是第四代,凭借王家的威势和自身的努力攒下不小的家业。

    王家如今也算是白水城地头蛇,懂得人情交际,城中上到县官,下到衙役都要给王家几分薄面。除此之外,白水城王家若收到一些珍贵的山珍山货珍兽异草什么的也会拿出一部分上供给宗家,这也是建立分家的目的之一,总算没有断了联系。以宗家的财力,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所以穷亲戚什么评价是跑不了的。

    当然,这不是王鹏关注的重点。

    根据脑子里的残存记忆显示,这就是个人类踽踽独行,披荆斩棘壮大人道的时代,简单点说就是科技水平还停留在封建时代,物质资料极度缺乏,马镫的出现仅仅五十余年,马掌什么的也没见过。

    而且荒野中有着难以想象的危险,数目种类繁多的强大怪兽盘踞在荒野之中,随时都可能袭击人类。在这片大陆上,人类并非是唯一的智慧生物,蛮人,鱼人,兽人,妖兽等等各种奇异的生命都是真实存在的威胁,甚至有的生命智慧比人类更高。这个世界,在城市中之间穿行,走亲探友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所以,猎人这种职业应运而生,然而鲜有人做到老。

    人类能存活至今,在大陆上占据大片土地,阻隔异族的觊觎,靠的并非优质的兵器,娴熟的战斗技巧,铁一般的纪律,而是高高在上的仙人。他们出生于人类,守护人类,并将普通人类当作牛马一般放牧,在这个世界上的人类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却没有摸到熟悉的手机,一下子反应过来,他真的是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TM没有电脑,没有LOL,没有屁股,没有汽车,没有空调,没有飞机的世界还真是绝望啊。

    王鹏想起一句话,宅男才不会自杀,因为还有新番要看,有新发售的游戏要追,有手机游戏要签到领奖励。现在他来到异世界,没法上网,也没法看电视,是不是说自己可以狗带了?

    我才不会轻易的狗带!!

    穿越者发出怒吼。

    不过有修仙者,这个世界也许比想象中的要有趣。

    劳资要修炼成仙,长生不老,看一辈子新番啊!!!

    没有新番怎么办?修炼成仙后,找一群人自己拍啊!!!

    胡思乱想,整理思绪间,太阳渐渐西沉,只剩下天空的一角还是金色的,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王鹏不由心下暗暗叫苦,这是要学贝爷荒野求生呢,还是贝爷荒野求生呢?

    天色近黄昏,云霞满天,王鹏根本不认识路,一时之间也无法下山。至于晚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蛮荒森林中乱窜,纯碎是找死的做法,那剩下的选项只有一个——想方设法先挨过这一个寒冷的晚上。

    贝爷怎么说的来着,在荒野中,首先要找到的是食物和庇护所,现在庇护所算是有半个,食物什么的现在找找也许还行。

    凭借贝爷传授的经验,王鹏在周围一些粗大而尖锐的树枝,建造了一面简陋的树枝墙,将尖刺对准洞外,一来可以挡风遮雨,提高洞内的温度,而来则是作为防护墙,起到保护作用。

    他再找了一些枯草铺设在洞**部的地上,光是收集干草就花费了约莫半个小时。纯粹的地面湿气很重,导热快,人直接睡在上面容易感冒不说,还可能被土里的虫子咬。

    大山里当然不会缺少郁郁葱葱的植物,就在王鹏活动周围,有一些植物的嫩芽,看上去绿绿的,他仿佛能想象这些嫩叶吃到嘴里是何等的清脆可口。这些植物也许能吃,但是刚刚穿越,植物种类都与地球不同,还是不要当神农,忍耐一个晚上把。若能找到鸟雀,猴子之类动物也会吃的果实,倒是能够能填一填肚子。

    在四周逛了一圈,王鹏在几个大树下,惊喜的发现了一群长相可爱的小蘑菇,一个个骄傲的耸立着,弹出了头,顶着一顶白色的菇帽。

    “蘑菇!可是,这到底是什么蘑菇!”一想到蘑菇鲜美香脆,细嫩可口的口感,王鹏就把持不住,口中开始加速分泌唾液。

    即便是以他贫瘠的草药学知识,也知道,森林中的蘑菇不能乱采。首先,颜色鲜艳的蘑菇,什么蓝瘦蘑菇,红色带斑点的蘑菇,黄色蘑菇,橙色蘑菇,百分之九十九点就都含有剧毒,吃下去保管一命呜呼。

    白色的蘑菇大部分可食用,但也并非绝对。

    王鹏还依稀记得以前看到过的一篇科普文章。

    鲜艳的蘑菇都是有毒的,无毒蘑菇颜色朴素。事实上这是有关蘑菇的谣言中流传最广、影响力最大、杀伤力最强的一句,甚至上升到了箴言的高度。

    然而这句话是名副其实的谬论,大名鼎鼎的“毁灭天使”白毒伞( Amanita verna )可以现身说法。这种蘑菇光滑挺拔的外形和纯洁朴素的颜色,还有微微的清香,符合传说中无毒蘑菇的形象,很容易被误食。而且死亡率超过百分之五十,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嘲讽这相信传说的人,因此还有个别名——愚人菇。

    王鹏就是看到这个才印象深刻,心里就是有一群***飞奔而过——原来我一直以为只有那些颜色鲜艳,形状妖娆的妖艳贱货才有毒,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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