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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两世长宁-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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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长宁心中本是不虞,李正煜和卞云娘的亲密举动在她心头点起了一簇火,这火焰被秋风一吹竟有燎原之势。李正炽清亮温和的声音却将她从复杂交织的情绪中唤醒,她闻言苦笑,那一日,自己是李正煜的正妻,也不过是说休便休,如今不过是他身边的小小仆从,又有什么立场去质疑他的举动?

    下一刻,她朱唇微启,柔缓低沉地说道:“齐王殿下,这边请。”

    两人一路无话,走到大门前,李正炽突然问道:“柳姑姑,你可知皇兄并不是真心中意云娘,只因为云娘是太子所赠,才不得不与她虚与委蛇?”

    柳长宁闻言颇是不快,李正煜中意谁不中意谁,与她何干?不过,她心中虽恼,嘴上却答得恭敬:“殿下所言奴婢不甚明白。”

    李正炽嘴唇微动,似是要说什么,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他径直走到马前,并不回头,只是道:“柳姑姑,此去前途艰险,请务必保重。皇兄……皇兄也拜托柳姑姑照顾了。”

    郭婕乍闻李正煜即将出征的消息,怔怔地好久都说不出话来。她与这个儿子之间向来疏离,但心中却有着万般的牵挂。朝中政局纷乱,储君之争亦是激烈胶着,她在

    中一日,便是为他在担心着。她有些庆幸,幸好小儿子不过十四五岁,不然两个儿子如何才能护得周全。

    秋风已是一阵凉过一阵,“咳咳”郭婕不由得咳出声来。她自然知道自己的身子已是日薄西山,粉紫色的丝帕上一滩殷红,仿佛在嘲笑她,看你还能坚持到几时?一旁的嬷嬷见到郭婕吐血,神情中满是心酸之色,但却也带着几分了然。她将手中的狐裘披在郭婕的身上,缓言道:“娘娘,起风了,请随奴婢回去吧。”

    郭婕微微一叹,苍白的脸上流过两行清泪。她声音哽咽,语气却是坚定:“嬷嬷差人替本宫把备下的东西送去楚王府吧。”

    李正煜定定地瞧着手中的信纸,信上的每一句话都已印入了他的脑海里。郭婕写得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可行笔之间却是筋骨遒劲。

    重光吾儿:

    听闻南越之地多瘴气,且穷山恶水、温差极大。因而特意为你备下御寒衣物与面罩。软猥甲是昔年你外祖亲手父赠与,此次随你初上战场,定能助你凯旋而归。

    此去珍重,勿以为念。

    李正煜的双手微微颤抖,那样深情的叮嘱,那样铁骨柔情的一笔字,他有些恍惚,母妃心中究竟是如何对他?

    李正煜又见一旁衣物上熟悉的针脚,以及用鲜红丝线绣成的“煜”字,心中更是感概万千,这临时备下的衣物,虽是仓促,一针一线却是细密妥帖,何尝不是一腔缱绻母爱的证明?他想起儿时受到委屈,母妃轻言安抚他,洁白细长的手指抚过他的发际留下温暖的触感。他忽然生出大哭一场的冲动,但心底的声音却冷冷告诉他不能。他微微扬起头来,终于忍下眩目的泪光。可惜,时间如此匆匆,一转眼,自己便不是那承欢膝下的小儿了。

    他挥挥手,对刘得远道:“近思,将这软猥甲给长宁送去。”

    刘得远有些踟蹰:“这样珍贵的铠甲,本是郭家祖传的宝物,王爷也只有一件,还是自己留着吧,或许……或许到时真能派上用场。”他说着便用眼角的余光去瞟李正煜的脸色,见他面色如常,也就放下心来。

    李正煜似笑非笑:“许是我太宽容你了,连我的话都不听了?”

    刘得远不敢再多言,转身便要退开。

    李正煜却像是想起些什么,叫道:“你且等等。”又从墙上取下一件锦缎包裹的物事。锦缎揭去,赫然显出的却是一杆红缨枪。许是年深日久,锦缎蒙尘,红缨抑是暗淡,但枪头却是寒光凛冽、耀如月光。李正煜正色道:“我不会使枪,这枪便给你了,到时候上得战场也好多杀几个敌人。”

    刘得远心中感动,双膝跪地:“谢王爷赏赐,近思必不负王爷厚待。”

    李正煜负手立在床前,但见窗外新月如镰,寒蛩幽鸣,一道清光洒在室内,更显得周遭寂寥无比。方才笺上一朵红梅,分明带着可疑的血腥气,不晓得母妃究竟隐瞒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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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起兵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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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长宁前一日回了趟镇国公府,从府里一棵百年树龄的老树底下挖出了几枚护心镜。一枚青金石质地的,色泽黝黑又闪着隐隐金光,是柳承志的宝贝;一枚用玄武铁岩打造而成,质地坚韧,份量亦是十足,乃是昔日柳志武最常用的装备。她命郑玉儿连夜将两枚护心镜交到了李正煜与忻毅的手上,想来此去艰险,这护心镜或许能派上用场。

    李正煜寅时便起了个大早,穿戴完铠甲头盔,见到那幽光闪烁的护心镜,心中却是一动。柳长宁素日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事实上最是容易心软。他自己也没注意到铜镜里一张俊脸上那微笑仿佛能溺死人。他用特质的软布一遍一遍地擦拭着青铜长剑,心头也似压上了千钧重担。他自知南越国力绝不能与后商并论,人数亦是远远少于己方,但想到战场残酷、亲人离别,心下却不由得有些戚戚然。

    他一出门就瞧见一身劲装的柳长宁,软猥甲应该是穿上了,可看起来仍是纤腰不盈一握。一头青丝只用青色发带于头顶束起,陡然添了几分英气。身旁牵着的是一匹名唤“轻云”的一岁半的枣红色母马。他有些疑惑:“府中良马众多,为何偏偏挑了这一匹?她可算不上顶顶出色。”

    柳长宁许是高兴,一张俏脸红晕斜飞,眼神里更是流光溢彩:“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这轻云瞧着貌不惊人,实实在在是一匹好马,千万别看低了她。”柳长宁嘴上慷慨,心中却是百转千回。上一世,“轻云”三岁时跟了她,一直到自己中剑,亦是嘶鸣不已、徘徊不去,一双巨眼里竟堪堪流出泪来。她曾经听闻战马有主动殉主者,这“轻云”的结局不知又是如何?

    李正煜笑得开怀:“好一个伯乐,却不知道谁是你的伯乐!”

    他见柳长宁手中所握兵器甚是奇特,一双凤眼上上下下打量许久。

    他自是见过柳长宁使双剑的。那一日,他起得极早,还不到寅时,但见桃林中翩飞的白色身影。夜色极浓,他站得又远,使剑之人的脸隐在阴影里,看不大分明。但见那修长如鹤、灵动如燕的自掏,便知是柳长宁无虞。

    他没有出声,就那么静静站着,连呼吸都是极浅。清晨的晨露打湿了他的衣袍,忽然间他便生出一种“似是故人来”的熟悉之感。他试图将这种感觉压抑在心底,却仍是挥之不去,仿佛默默地关心她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这样执拗隐忍的女子,素日坚持的却不知是什么,他定定地想着。

    柳长宁举了举手中双剑,晨光之下并不见一丝寒意,却是黝黑深沉的颜色:“你是不是想问我这兵器为何如此古怪?”她“咯咯”一笑:“这对剑是爷爷给的,年纪也许我自己还要大呢。因在锻造之时加了三分乌金,所以颜色便是黑黝黝的。这刀柄做成手把的形状,是为了战场御敌时不会轻易脱手。至于刀尾的倒钩,也是怕不能一刀毙命,反而让对手抓了机会,所以就留了一招后手。”

    李正煜击节而叹:“镇国公非但武艺超群,心思亦是异于常人。”

    柳长宁语气微涩:“是啊,爷爷什么都想到了,只可惜……”旋即却语气一变,脸上又显出爽朗的笑容:“希望临阵之时,这剑能助我一臂之力。”

    她眼里满是倔强与执拗,这样的神态并不适合柔弱如水的女子,可李正煜见了,心里却是微微一动。

    行伍之人最是注重效率,虽有十三万之众,但不到两个时辰,出征的士兵已然列阵完毕。饶是京城如此巨大,街道从昨晚起便已戒严。十三万人就从练武场一直排到了城门口,只等主帅出现,号角吹响,便要朝着那不知生死的战场而去了。

    柳长宁到了此时心情仍旧起伏不定,上一世听说后商军队大破南越、凯旋而归,自己的心里就生出无数向往。等到终于见到了李正煜,见他英武过人、美貌无匹,一颗少女之心便是惴惴不已。如今要和他一起踏上征途,却已经隔着前尘旧事、十年光阴,不晓得结局会不会因为自己而发生怎样的变化。

    她的拳头不由自主地紧紧攥起,既然上天给了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那么结果便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宽约十丈的朱雀大街已是人头攒动、旌旗飞扬。浩浩汤汤的人流密集而凝滞,唯一能够区分身份的便是那色彩鲜明的旌旗。代表破虏军的是浅金色的旗帜,上头绣着蟠龙,也显示着李正煜尊贵的身份;代表震敌军的则是紫色的旗帜,上头则绣着吊睛猛虎,乍一看,这虎眼就像是活的,冷不丁地就能让人打个寒碜。

    忻毅穿着那日皇帝赏的赤金戴月甲,骑着灰白色的匈奴马,手中擎着一刀一剑,十步之外已见肃杀之气。他甫见李正煜,一双墨玉色的眼里精光大起。他双手抱拳道:“破虏将军,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

    李正煜也是抱拳:“此去前途未卜,仰仗将军相助了。”

    两人本是当世豪杰,脾气亦是相近,相视之下,便看出对方志向远大、心性豁达,不由得就生出几分亲近之意。

    忻毅将手中刀剑还入刀鞘:“破虏将军,待到新城会合之际,便是你我二人畅饮之时。待到那时,当是不醉不归。”

    他话未说完,笑容便凝固在了脸上。他见到了什么?一身劲装、骑于马背的柳长宁?他的心头重重一跳,这个丫头的豪赌多然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大。

    通天台上袅袅黑烟遽起,那是道士在向上天祈福。十数万将士及城内百姓皆是叩倒在地,朗声而道:“望苍天垂爱,望后土垂爱!望鬼神相眷!”

    巨大的音浪夹杂着滚滚浓烟席卷而来,侵袭着众人的耳膜,也模糊了众人的视线。柳长宁有些恍惚,对于战争的狂热似乎影响到了她,她仿佛感到自己浑身的血液已经肆意沸腾起来。

    号角吹响,旌旗摇荡,李正煜与忻毅同时拔剑:“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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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声东击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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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战前制定的部署,李正煜率领着七万之众的破虏军西出京城,先至新城所在与尹世峰会师,再绕道左翼直捣南越王庭所在地丰城。忻毅率领的震敌军却是右出京师,从鸠山背后绕过大曲河,便可到达南越陪都泾水所在。

    这泾水本是南越故都,昔日首代南越王即位之时,想着将行踪不定的狩猎习俗该做农耕,便将王庭安在了水源丰沛泾水。说来南越王也着实算得上眼界开阔,不出几年的功夫,小小的南越国便在西南诸国中占据了首席。

    只是后来水源枯竭,气候亦大有转变,到了第六代南越王任上,只得将王庭迁到了如今的丰城。排兵布阵之时,众人也是考虑到了这层缘故,便将忻毅的三万兵马布置到了右翼一线。那样一座传说中人口不足一万的荒城,忻毅的三万精兵应是如入无人之境。

    至于新城,虽已困守多时、弹尽粮绝,但因为尹世峰指挥得当,城中士卒气势高昂,死伤亦不惨重。如今粮草已是齐备,若是守城,亦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按照两军如今的行军速度,一个时辰可达三四十里。若是急行军,方可更快些,可是骑兵之后有战车,战车之后有步兵,步兵之后还带着辎重和粮草,为了整个队伍的补给线,先头的队伍不得不常常停下等待后续的队伍。过得七八天,忻毅率领的震敌军已经到了泾水城下。

    忻毅纵马走在队伍之前,心中的狐疑却是越来越深。这一路非但不见一个敌兵,连斥候的影子也没有看到。一切都那么平静,平静的近乎诡异。他闭着的眼睛陡然睁开,浓黑的眼瞳光芒四射,是了,暴风雨前的宁静。这南越人唱的可是一出“空城计”啊,自己怎么就疏忽了呢。

    思考之间,却见队末一骑飞奔而来:“将军,不好了,粮草……粮草被人烧了。”

    忻毅心头一惊,脸上却是一片沉着。他见一些新兵已经乱了阵脚,沉声道:“传我令去,临阵脱逃者,军法从事。”

    副官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圆脸青年,他见忻毅语气中含着三分愠怒,双手抱拳道:“末将听命。”

    忻毅背对着众人的脸上已是笑容凄苦,这泾水水源已竭,城中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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