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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直播穿越系统-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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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啊,根本停不下来。”

    黑猫抬起头,望着恼怒地想要腾出手来办公的女执政官,舔了舔爪——喵星人就快要征服王者大陆啦!

第四百五十八章我们没来过() 
    长安城

    李白望着穿着得体的大家闺秀,直言不讳到了李玉淑的婢女恨不得拿小拳拳砸他脸,就算是实话,也不能就这样不解风情地说出来啊。

    多难为情!。。

    他说的是:“你喜欢我?”

    大抵是最近有点膨胀,自我感觉十分良好,李白也不担心被戳穿了,万一人家只是想向他道谢,那就尴尬了。

    “我。。。。。。”然而那大家闺秀只是稍稍语塞,小脸一红,随即大大方方地点了点头。“嗯,我喜欢你,小哥哥。”

    直播间里顿时一片翻腾。

    【小姐姐又见面啦,当初我就觉得这个小姐姐可啪!】

    【哇——这世界是怎么了?难道长得好看,会装逼,就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吗?人丑怎么了,丑人吃你家大米了?】

    【没错,对于一个女生而言,更重要的应该是心灵,所以我选长得好看的。滑稽。】

    【约炮吗小哥哥?我萝莉音,嘤嘤嘤,贼鸡儿萌。】

    李白摇了摇头,略带讥诮:“可你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喜欢,无论是英雄救美时带来的感动与倾慕或者其它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那都不意味着喜欢,心血来潮的一种心绪,并不值得坚守或者付出些什么,就如同狄仁杰很喜欢去逛瓦肆勾栏一样,他对那些妓子当然也是喜欢的,可那终究也仅仅只是喜欢。”

    【确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此爱却非彼爱。】

    “当初我在长城时,与木兰并肩作战时,剑柄沾血,滑不可握,四周皆是敌军,却没有一个人放弃对方,一直坚持到了最后,能生死相随,这才叫爱。”

    “能与所爱者携手共度余生,此乃天幸,而你我明显不在此列,当初救下你不过举手之劳,如果心怀感激,以后我们成婚时,不妨送点礼物。”

    “只是小姑娘,我觉得你的父亲可能并不想让你我接触。”

    转身,离去。

    一套操作猛如虎,唬得人家小姑娘呆立当场,李白这才有了一种自己现在也是那种可以装比如风的大佬了的感觉。

    好快,如果不算那些场精神上的试炼与轮回,其实也就半年时间,他就从咸鱼萌新变成了青莲大佬,不可谓不梦幻,所以他现在少了一些大佬的自觉。

    首先,身为大佬,他不能随便被撩,就算感觉是被撩了,也要强行装出冷漠不屑的表情,比如正在融合中的青莲人格。

    其次,作为大佬,他的胸襟也宽广,有些事不能亲自撩起袖子下场肉搏,必须要显示出逼格,而且不能故意吹嘘自己,必须要学会扮猪吃老虎。

    比如上次,碰上王东升那等跳梁小丑。

    只是这种心理反应不能说出来,一说出来,逼格立马就没了。

    走到一半,后面传来喊声。

    大家闺秀踮起脚,向他死命挥手,不顾旁人惊诧的目光,喊道:“小哥哥,妾身这次被你问住了呢。所以妾身回去会好好想想这件事的,假如妾身真的真的很喜欢你的话,下次见面的时候,妾身会跟你讲的,假如没有的话,妾身就去参加你们的婚礼。”

    小丫鬟惊呆了,想去捂自家小姐的嘴,却已经来不及了。

    她看了一眼,围拢过来,兴致盎然额人群,心如死灰。

    这话一说出来,还是在闹市,小姐的名节几乎是瞬间就毁了,完蛋,老爷会打死她的!

    李白离去的脚步微顿,转身道:“好。”

    。。。。。。

    “咳咳。”老尚书听了仆役的禀报,一口茶水直接喷了出来,他大步走出府门,恰好撞上回来的马车。

    他冷哼了一声,扭头,背着胳膊,往屋里走。

    李玉淑双手叠在身前,迈着小碎步,小心翼翼跟上,显得淑女极了。

    后面的丫鬟胆颤心惊,府内规矩虽然不大,不像对门的国公府,动辄杖毙下人奴婢,但也绝对不算小。小姐闯出这么大的篓子,她心想这次肯定得给小姐背锅了。

    到时最好的结局,怕不是也要被一通乱棍,赶出生活优渥的尚书府吧?

    寒着一张脸的老尚书和李玉淑一前一后走进大堂,小丫鬟想要进去,被老尚书呵止了:“这儿没你什么事,滚回去做你自己的事去。”

    丫鬟心底一松,如蒙大赦,匆匆离去。

    “玉淑,是耶耶太疼你了,所以你就不知天高地厚了吗?”老尚书屏退了仆役和丫鬟,怒气冲冲道,“满朝文武怕他,可不代表就愿意亲近他。”

    李玉淑乖乖低下头认错,但老尚书哪里不知道自家女儿的性子,气得脑壳儿疼,端起茶壶对着嘴,咕噜噜猛灌了一气,才砰的一声将茶壶拍在了桌上。

    李玉淑低着头,望着裙角,偷偷抬眼瞧自己老爹:“耶耶你别生气了,玉淑知道错了,你年纪这么大了,生气对身体不好的。”

    吏部尚书叹了一口气:“你不知道其中的关键之处,如果没发生那件事也就罢了,可当初他做得那件事,到底是太过了些。”

    “此子无论是才情还是剑术,都是绝佳。可惜了,当初他若能安分守己,登上金科状元,平步青云都是等闲之事,兴许连凌烟阁都能有机会冲上一冲。”

    “那时,别说把你嫁给他,就是作妾也是值得的,可是到了现在,你应该知晓,对这李太白我们只能用一个态度——敬而远之。”

    老尚书也是一阵叹息,当初他也有意栽培李白,甚至在李白被提名会元时出了一把大力,可谁知道这货居然如此横行无忌?

    李玉淑低下头,假装抹眼泪,实际上这事一点也没放在心上。

    在她看来,喜欢一个人就应该不顾一切才对,她最喜欢那些大家闺秀跟穷书生私奔的故事,她感觉可浪漫了,而且今天看到小哥哥,她发现小哥哥居然又变帅了欸!(*////▽////*)q

    开森!

    少女不知愁滋味,想太少。

    。。。。。。

    离开长安城,李白将准备好的礼物塞进乾坤戒中,御起望舒剑,冲天而起。

    目的地不是迁安村了,那个村子已经毁在了废墟中。

    过不多时,他突然御剑飞落。

    下方,一个茶摊上,阴气浓郁,有森然人影站在其中。

    李白仔细打量着这个浑身上下都被斗篷遮掩得严严实实的男人……或者女人,看了许久,随后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是谁?”

    没有回话。

    李白再度提高了声调,问道:“你是……什么鬼东西?”

    嘶——

    一声充满怒意的声音响起,意思是别管闲事。

    李白扬起头,笑意凛冽如北地寒风。

    长安是大唐国都,而大唐正是鼎盛时期,气运蓬勃如同怒龙,怎样的邪祟敢欺近长安如此近的距离?

    这一笑,似乎吓到了斗篷下的那人,它脚步踉跄,居然向后退去。

    胸有气而鬼神皆惊。

    这等邪祟,或者说鬼怪,若是搁他还是凡人之时,定会吓一大跳,可他现在,一身杀意如同烈火,内息剑气如同奔雷,所以一眼望去,都不需有什么多余的动作,那披着斗篷的邪祟瞬间发出了一声饱含惊骇的惨叫,呼啸的冷风掀开了他的兜帽,露出了一张惨白无色的面孔。

    是一个七孔流血的女鬼面孔,腐烂的粘稠血肉中夹杂着肥嫩的蛆虫,很恐怖,然而现在却是满脸惊恐,仿佛李白是什么比她还要更加恐怖的事物。

    “帮……帮我!”

    地表开始颤抖,有白森森的骷髅破土而出。

    然而正当这些如同枯骨一般的邪祟阴物看到李白身上,那如同烈日当空的无边剑意时,居然如海水倒流,纷纷迫不及待地又钻回了地下。

    啪啪啪——

    一阵闷响。

    仿佛有一双脚踩在泥土上,将其夯实,做出“我们根本就没出来过”的假象。

    “这。。。。。。”

    李白瞬间无语。

    那斗篷下的阴物:“……”

第四百五十九章杀,还是不杀?() 
    那帮鬼东西怂了就这么怂了。

    哇,你这么狰狞诡异宛如亡灵天灾一般的画风,结果出来还没搞事,居然就缩卵了!

    尤其是那最后“啪啪啪”几下,简直跟特么掩耳盗铃似的,怂中居然还带一点萌。。。。。。卧槽,你可是鬼王大佬啊!

    所以披着斗篷的阴森女鬼一时间呆若木鸡,一直等了好久,才反应过来,斗篷下惨白的大眼睛偷偷瞥李白,就像犯错了的小萌新,碰见大佬,忐忑不安。

    “你瞅啥?”

    李白一瞪眼,没有头铁到敢回一句“瞅你咋地”,这货先是愣了三秒,随后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

    “大人,妾身只想报仇,绝无冒犯之意!请大人饶命!”

    言辞恳切,简直催人泪下。

    真鸡儿丢我伽椰子,贞子,楚人美前辈们的脸!

    刑警在河底打捞出一具男尸,法医鉴定说已经死亡5天了,众人纷纷惊叹:5天了还没浮起来!这时男尸说话了:我特么在水底沉了5天不浮,我就服你!

    这个比装得响亮,咳咳,识时务者为俊杰,小鬼鬼,本大爷很欣赏你啊。

    收下,当rbq!

    呸,我白哥想要rbq还需要威胁一个女鬼?我就愿意!

    豪他爸,请你放尊重一点。。。。。。

    “你都死过一次了,还怎么饶你的命?”

    李白挑了挑眉,对这女鬼说话条理的清晰程度有些惊诧。

    寻常阴物要想保持神智还是挺困难的,因为阴气这玩意儿,说好听点,也能算作是一种特殊的魔道能量。

    但要说难听点,实际上就是天地间的秽气,与其它属性的魔道能量相比,对人类而言完全不契合,能污人神魂,使其变得蒙昧不堪。

    因此,才会有各种各样的厉鬼,而非啸聚一方的鬼王,毕竟,若是能懂得韬光养晦四个字,要想避开那些大佬,偷偷摸摸修炼成鬼王,对鬼物而言,并不困难。

    像宫本武藏那种身上凝聚了地狱的规则,拥有地狱之眼,又能统招鬼武者的强大阴物的经历,那绝非一般人可以复制的。

    事实上,绝大多数阴物在阳世徘徊的下场,一是变成蒙昧凶厉的阴魂,不断害人性命,吞噬阴气血气,直到被消灭掉;二是渐渐消散,神魂俱灭,连地狱都去不成。

    女鬼对答流利:“贱妾乃含冤而死,当初刘家父子苦苦相逼。。。。。。不求能苟延残喘,只求能报身上的血海深仇,望大人成全!”

    原来,这女鬼以前虽说不算是大家闺秀,但也算是家境殷实的地主千金,到了二八年华,被老爹许配给了一个年轻士子。

    结果半道却被县城里一纨绔给看上了,强抢民女,外带整得人家家破人亡,这对于一些心理阴暗的纨绔子弟而言,根本就是基本操作。

    这还不算最可恨,最可恨的是,这大家闺秀那士子伴侣在她都快要心死的时候,许诺要带她脱离苦海,找她借了钱财,说要进京赶考。

    于是这女鬼倾尽全力,省吃俭用,不知受了多少苦,结果谁知道居然供出来了一个白眼狼,眼看着士子赶考中了探花郎回来,不仅只字不提此事,反而与作为当地豪绅世家的刘家父子交情日笃,有一次甚至提出要与刘家纨绔共同玩弄此女。

    并把此事当做笑谈和盘托出,一帮人纷纷大笑了起来,直感觉此事有趣得紧。

    当晚,女子便上吊了。

    临死前,她穿白衣,写了一篇血书,称自己以后必定要回来报仇雪恨。

    结果这女人倒还真因为怨气深厚,成了厉鬼,只是由于尸体被刘家父子抛到了乱葬岗,一时间,受躯壳束缚,没能立刻回去报仇。

    于是她苦心修行,后来还和乱葬岗一个白骨鬼王搭上了关系,借助它的力量,女鬼成功脱离了日渐腐烂的尸体的束缚,可以做到夜游。

    只可惜,“日行”还不够境界,只能披上白骨鬼王珍藏的阴气斗笠来遮蔽日光。

    李白微微皱眉:“你报仇我不管,但是你得先告诉我,这个茶摊原本的人呢?”

    女鬼一怔,身体颤抖得越发厉害,她不敢撒谎,只能如实道:“吃。。。。。。吃了。”

    李白没再说话,而是张开手,恐怖的剑意凝聚而起。

    女鬼发出了一声疯狂的尖叫:“我要报仇,大人,我只想报仇,刘家请来了一位佛门高僧,我必须吃人,只有吃人,才能变强!”

    李白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她:“你要报仇,关我屁事?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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