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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刻骨-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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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五个人飞快地朝着黑影就跑过去,想看看是三人当中的哪个胆子这么大,真像是他们北刃的人!

    “啊!!!”一声声惨叫,惊起无数老鸦,随即这片林子又变得寂静起来。

    “他们还有闪光弹?!!”他们都不是傻子,之所以放心大胆地一直带着夜视仪的原因就是他们知道对方没有这种东西来克制他们,可刚才那道无比熟悉的白光却直接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情报上没说啊,不是说他们身上啥都没有,让咱们来虐虐人吗?”

    “就是啊,怎么还有闪光弹?”

    “咱们身上都没有,他们是从哪儿拿来的?”

    “不管了,快追上去,不然他们都跑远了,拿掉夜视仪!”

    “走!”

    而成功拿到几人装备的晏冷三人现在正在偷摸发财无声快跑,而局面瞬间扭转了过来,他们有了夜视仪,而后面的人很有可能像晏冷预测的那样,为了防止他们再用闪光弹,都把夜视仪摘了,他们的行进速度一下子快了起来。

    “晏冷,你真行。”庆有余在心里给晏冷竖了一个大拇指,不愧是读过书的,这脑子就是好使。

    “是啊,估计那群笨蛋还在那儿纠结咱们为什么会有闪光弹呢,嘿嘿。”

    他们不知道,晏冷脑子里想的却是别的。

    北刃有着无比辉煌的历史,也有着足够的功绩,可说到底,北刃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是特种部队吗?可在他看来,北刃的人武器是全**队最先投入配备的,有鼻子最灵的,有地理最熟的,有功夫最好的,有枪法最牛的,可他们比自己前世知道的特种部队还差了些东西。

    之前晏冷一直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就在刚才,他终于明白了,他们差的是一个“变”字。

    诚然,他们的训练课程已经是全国最先进的一支部队了,而且也和国外的很多部队学习了训练方法,比如化妆潜行,比如侦查和反侦察,比如武装渗透,可他们的变数实在是太少了,他们就像是一些在某些领域最厉害的人集合在一起,使用着全国最先进的武器,可如果要晏冷来评价,他们都只是一些将武器使用得最好的人而已,如果打分,都是不合格。

    他们的敌人不都是傻子,他们存在的意义,也并不是简单地抛头颅洒热血,或者是将他们手里的那杆枪,或者是那一身功夫用到极致,他们的存在只为了一个字,那就是“胜”!

    北刃,还不够锋利啊,看来自己,就是北刃的磨刀石,怪不得张北歌这么痛快就把自己调过来。

    可自己又能在北刃待多久呢?他始终是要回去的,还有一个岑歌在等着他,可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个中国人,也身为一个军人,晏冷看着自己身边的战友,想起了过去三个月以来他们的并肩战斗,晏冷的心里陷入了深深的纠结。

    可能他改变北刃一些,这些人里就有一个人能活下来,可能他将自己知道的更多的东西告诉他们,就会有很多人少中一次埋伏,或者捡回一条命。

    如果说还没有来这儿的时候,他可以说,他可以走得潇洒,可现在,他有些说不出口了。

    他可以漠视很多人的生死,也可以冷眼看着所有人的不幸,甚至当十字分割的世界里一片血红掺着粘稠的白色迸溅的时候,他也只是觉得肮脏和恶心,没有丝毫别的感情,更没有杀人之后的负罪感。他并不像第一次杀完人后,心理疏导员说的,因为他们都是该杀的人,所以不必负疚,他自己心里清楚,他不吐,他不恶心,甚至接着吃接着睡是因为,在他眼里,那些人真的和草芥一般,是生是死,和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可张北歌他们不同,他们都是他的战友,甚至张北歌还算是他的半个师父,来到北刃后,平时就是简单的训练和任务,任务和训练,他精益求精的枪法,和愈发凌厉的拳法,都是张北歌教给他的,看着张北歌死,他做不到。

    而且,这里面,还有他欠了一条命的人,赵海平。

    那是他第二次上战场,也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地上战场,到处都弥漫着硝烟和血腥的味道,他们的任务是守卫一座国的村庄,那一战,尤为艰苦。他自己也差点中了一枪,之所以是差点,是因为赵海平替他挡了一枪,也算运气好,只是贯穿伤,没死,可晏冷知道,自己欠了这个老实人一条命。

    是的,赵海平就是晏冷眼里,在北刃当中的唯一一个老实人,虽然这个老实人做炸药埋诡雷都是一把能手,动不动就要炸飞一扇门或者是一座小石山。可他也是个动不动就拿着媳妇儿的照片一个人傻乐的老实人,是个替战友挡枪,捂着单孔流着血还看着晏冷像弟弟的老实人。

    北刃的这除了他以外的二十三个人,二十三个人都是他蹲过一个战壕的,守过一个村子,爬过无数座山,吃过无数顿大锅饭的战友,其中一个,是他半个师父,还有一个,是他欠了一条命的老实人,他如何能割舍得下。

    可另一个在等着他回去的,却是他欠了一辈子的人,是他上辈子的债主,是他这辈子的爱人,他要怎么和他说,他要留在这里,你还要等着我不知道是五年还是六年?

    其实就算是五年六年,他们也都还是二十几岁的年纪,没什么,可他已经欠了岑歌一辈子,尽管岑歌并不知道,难道他就可以让岑歌再提心吊胆地等着他吗?而且,他要拿什么向岑歌保证他不会少一条胳膊或者是断一条腿?

    岑歌的担心和战友的命,他没得选。。

第一百一十回 火锅() 
“呼”岑歌出了明理楼,长出了口气,“终于考完了。”

    京城大学毕竟是全国最高学府,不是很多大学的那种混混日子就能过去的,在这里,教授们不会看谁家有势力就给谁高分,想要高分,就只能看自己的了。

    “大师!”郭军一下子从后面窜了上来,他和岑歌一个考场,看见岑歌交卷子走了,他也忙把卷子交了,追了上来,生怕岑歌一个没注意就消失不见。

    “大师!”

    得,老大宋知著也赶了上来,除了那个走了歪路的王多宝,他们宿舍算是齐活儿了。

    “诶,正好,说好了考完试我请你们吃饭的,得亏有大师照顾,就那么薄的一小叠笔记,全尼玛是考题啊,啥也不说了,兄弟,以后有事找哥,哥罩着你。”郭军豪气冲天,一拍胸脯,大包大揽。

    “其实要说请客我也得请,嘿嘿。”老大一张黑脸里面泛着红,好像不好意思了,“岑歌,多亏了你,我和方灵才能才能成。”

    “什么?!老大,你和方灵成了?可以啊!没看出来啊,老大有一手啊,要不,叫出来一起吃个饭?”一听宋知著说他和方灵成了,郭军顿时挤眉弄眼得,满是揶揄之色,给宋知著弄得又是一阵老脸黑红。

    “恭喜。”岑歌也是替宋知著高兴,两个看起来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儿去的人却能走在一起,这也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嘿嘿嘿。”宋知著这是喜上眉梢就下不来喽,整个这张脸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喜字儿啊。

    “来来来,咱们一会儿边喝边说啊,边喝边说。”郭军也是为宋知著高兴,他们都知道,老大家境不算太好,家里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家里能供他到京城大学念书就已经是仅有的积蓄了,不过宋知著也争气,到了京城以后,不像那些到了大学就放纵自己吃喝玩乐的家伙,也没有像那些贫困子弟见了京城的繁华就日渐消沉,而是自己拼了血汗,不仅把家里的钱都还了回去,还倒补贴家里,也是让郭军打心眼儿里佩服。

    三人出了大学路,溜溜达达地往王府大街那边儿溜达。

    “军子,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嘿嘿,这把我估摸着考试应该差不离儿,回去我跟我家老爷子一提,兴许老爷子就能漏个一星半点儿的给我。”郭军嘿嘿地笑个不停,眼见着一个老财迷,“再说了,老大这也是喜事儿,咱们今天必须得吃顿好的啊!东来顺走着!”

    “东来顺是啥地方啊?”

    “当然是吃好喝好的地方啊,哥几个,走着!”

    三个人“浩浩荡荡”地迈步走向了东来顺,说起来,这好像是岑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几个朋友出来聚餐,上一次大概还是快高考前的那次。

    和晏冷的不屑与很多人交际不同,他本不善与人交际,所以他从心里觉得,能和他做朋友的人,都是包容了他许多的人,他也真的心怀感谢。

    到了东来顺大门口,郭军大吼一声,“小顺子,你爷爷我又回来了!”

    显然,郭军是个东来顺的铁杆粉丝,也是老客了,熟门熟路,带着岑歌和宋知著,郭军迈开步子就要往里进。

    “诶,这位先生,看清楚了么,这儿可是东来顺!”没想到出师不利,还没等进去,就让门口的侍应生给拦下了,好么,一盆冷水从头浇到地儿,给郭军心里对东来顺久违的小火苗儿一下子给扑灭了。

    “你是哪儿来的,赶紧有多远滚多远。”这给郭军气得,好么,一个侍应生也敢拦他郭大少爷,打小儿没遇见过。

    “看看看看,我说这位先生,您识字儿么,那儿门口竖着个牌子看见没有,衣冠不整,不得入内,像您这样儿的,不成!”

    “笑话,这东来顺我打小儿就来,我爸爸也打小儿就往这儿跑。想当年小爷我还穿开裆裤的时候,也没听谁跟我说这儿不让进啊,怎么,东来顺改规矩了,怎么没人通知我啊?”郭军连瞅都不瞅外面一眼,他才不管什么牌子不牌子的呢,他这人可轴,跟一个侍应生怎么了,他不怕丢人,就跟这儿杠上了。

    “嘿!东来顺现在不一样儿了!看看您头上这块儿匾,看看清楚儿,传统老字号,01级餐厅,是什么人都能让进的吗?”

    “你为什么说我们衣冠不整?”岑歌皱了皱眉头,看了看他们三人的穿着,也没穿什么奇装异服啊,怎么就不让进呢?于是,岑歌提出了让他站在原地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

    “呦呵,这位小哥问得好,您知道什么叫做衣冠不整吗?”好么,岑歌这一个问题问出来,这哥们鼻孔简直要上天啊,完全是用下巴对着他们啊,“您看看对面那家西餐厅了吗?”

    岑歌回头看了看,街道对面是有家西餐厅,只是离得太远,其他的看不真切,于是岑歌点点头。

    “男士不穿西装,女士不穿礼服,不让进!”这最后一个字儿,简直飙出了超难度高音儿,让岑歌等人忍不住想要抚掌赞叹一声,好音色!

    “我们东来顺,一样!”说完,就扭着身子回里面去了,还留下一个尾音,“乡巴佬。”

    没想到,最先受不了的不是土生土长的郭军,也不是脾气最尖锐的岑歌,而是一直没说话的老大宋知著。

    “你怎么说话呢?说谁乡巴佬呢?!”这最后的三个字可是戳到了老大的心窝子上,老大一下子就爆发了,再也忍不了了。

    和郭军、岑歌都不同,他们家乡方言特别重,而且还穷,可他最难受的不是别人直说他是穷光蛋,而是说他乡巴佬。郭军和岑歌两个人,一个是一口地道的京片子,一听就是老京城人,而岑歌的那口带着江州味儿的流利的普通话,一听就知道是江州城市里出来的,就只有他,是城里人眼里的乡下人,是京城人眼里的乡巴佬。

    “老大,别生气,等我给你出气。”郭军多精一人,一看老大这样,哪里还有不明白的,迈步进去,被侍应生拦那儿,也不往里冲,朝里头大吼一声,“唐森,你给我出来!”

    这一声狮子吼,一下子覆盖了东来顺整个三层小楼,一瞬间,整个大厅变得鸦雀无声,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郭军。

    老大宋知著也没想到郭军一下子闹这么大,心里那股火一下子被担心取代,而岑歌看着郭军为老大宋知著出头,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当然,他也已经做好了一言不合动起手来三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准备,如果郭军和这个唐森谈不妥的话,他就只能和这个唐森的脖子好好谈一谈了。

    “郭军,你在干什么?”还未见人,已闻其声,就知道这是个不好惹的主儿,声冷得跟什么似的,明明不带什么怒意,可就是让人从心底里发寒。

    “林、林哥,怎么是你?”郭军原本气势汹汹,结果一听见这人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像耗子见了猫。

    “你来的不是我家的店?”声音的主人人如其声,一脸的严寒霜冻,若是别人说这句话,怕是会有浓浓的调侃之意,可放在这人嘴里说出来,却满是肃杀。

    “林哥,我记得东来顺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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