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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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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会弟子没有表现出什么天赋,老师会有些失望,之后教起来也就没什么劲头,敷衍了事了。

    如果弟子把老师打趴下,嘿嘿,那可就热闹了。

    这也就是当今的读书人和练武之人的区别了,武夫们在拜师之时,头一件事,想的不是尊师重教,而是想着能把老师掀翻在地,揍上一顿。

    和后来的熊孩子们的表现差不多,不过,与他们在艰难的渡过叛逆期不一样,这个时候却是男儿血性的一种外在表现。

    两人对面站定,微一抱拳,然后才拉开架势,弄的还挺。

    李春则在旁边紧张的围观。

    先动手的,自然是元朗,没有挥拳踢脚,而是上前一步,伸开双臂,就去搭李破的双肩。

    这架势李破很熟悉,正是隋军当中摔角之术常用的套路,如虎扑食,却存着后劲。

    说起来,这多数是军中之人游戏时用的东西,凶猛有余,技巧不足,多数是身大力不亏者为胜,只有两者在力气和速度上旗鼓相当的时候,才能略微体现出技巧的作用。

    所以,摔角这东西,远不如军人们的刀术那么凶悍。

    但你要是以为,摔角不会伤人,或者致人死命,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摔角时,摔伤身体很常见,折断别人的背脊,腰椎,颈骨,是摔角时最为的杀伤手段。

    李破微微退后一步。

    元朗跟进,速度快了一倍不止,一伸手,便已经抓住了李破的领子。

    随后肯定就是侧身拌摔,将人扔出去,所以,多数时候,都会是两个人胳膊纠缠角力,努力不让对方有抓住自己身体内侧的机会。

    不过,还没等元朗高兴,李破又退一步,与此同时,双手抓住元朗的手腕,往下一压一转。

    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动作元朗身子一下就失去了平衡,手腕更是剧痛。

    咝,疼的元朗抽了口凉气。

    这个时候,便已经完全了李破的节奏,直接将元朗的手掰成了鸡爪状。

    但这并不算完,选择却多了起来。

    李破随即顺着元朗的冲势半转身体,往下一抡。

    用不了多少力气,元朗几乎是身不由己的,像耍杂技一般,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吭的一声,结结实实摔在地上。

    即便下面有草垫底,元朗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摔的闷哼了一声。

    而其手臂,还在李破掌握之中。

    这个时候,按照后来的套路,会接着扭转对方手臂,进行下一步的打击,而经这么一折腾,估计一条胳膊也就废了。

    这是后来柔道中的技巧,后来的军人对练的时候,很常见的一种攻击手段。

    但这是演练,李破随即放开了元朗的胳膊,将他一把揪了起来。

    然后开始讲解,“看见没有,这只是借力用力的一种技巧,稍稍手重一些,就能致人伤残,而这也只是最轻巧的手段了。”

    “还来不来?”

    “再来。”

    元朗揉了揉腰,看了看地上的枯草,估计是在嫌这草铺的太薄了些,而且他还有点不太明白,刚才那么大的一个动作,自己是怎么稀里糊涂的做出来的。

    李春已经在旁边眉开眼笑的拍起了巴掌,看那样子,只差叫上几声,揍他,狠狠的揍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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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对练 二() 
第二次相对,元朗已是不敢轻动。

    刚才那一下,摔的重到是其次,手腕子被折的真的很疼啊。

    其实,他很像喊上一句,耍赖,因为小时候和哥哥们打架,他力气不成,所以最常用的就是掰人手指,急了的话,还会咬人胳膊。

    掰手腕和掰手指在他看来都差不多,属于无赖伎俩,算不得光明正大。

    不过,他也没太好的办法,隋人在刀弓上的研究,远远胜于拳脚,没办法,这年头带刀的人极多,自然而然,大家的功夫就都下在了刀枪上。

    只有天下承平,官府自觉不自觉的开始禁武的年代,人们才会将注意力转移到拳脚上。

    所以,元朗再次上前动手,也还是选择了近身扭打。

    这一次,他手臂伸展的不敢那么开放了,存下的力道也就更足,几乎是合身扑上上来。

    李破这次也变了花样,在一步左右的距离上,只是轻轻一按元朗的左臂,顺势一转,两个碎步,便来到元朗的身后。

    与此同时,胳膊一圈,便勒住了元朗的脖颈,双膝微微一曲,撞在元朗的膝弯上。

    这种勒技,只要被扣死,除非被勒住的人气力恢弘,或手里有匕首向后攒刺,不然的话,几乎无解。

    元朗当即就跪了,这样被人压在身后,死死勒住脖子,李破只是稍稍用力,便勒的他呼吸困难,脸色迅速涨红了起来,手舞足蹈,挣扎片刻,更是翻起了白眼儿。

    李破随即放开,再次给李春现场教学。

    “看见没有,脖子这地方,最是脆弱不过,跟人厮打时不要怕,只要找准机会,像这样勒住别人的脖子,轻则可令人窒息,重则随时可断人颈项。”

    倒霉的元朗捂着脖子咳了半天,才缓过气来。

    这个时候,他已经算是明白了,人家可没半点吹嘘,武艺这东西,试过了也就知道了。

    这等凶险,却又简单至极的近身扭打技艺,甚至可以让一个普通汉子,在极短的时日内,便能成为一个杀人夺命的活阎王。

    “还来不来?”

    此时元朗已经彻底的服了,但八百里秦川上走出来的男儿,从来输人不输阵。

    “再来。”

    这一次,元朗发了狠,刚一站定,就闷吼了一声,直接不管不顾的冲了上去,一把圈住了李破的腰。

    但再野蛮凶狠的人,李破也见过。

    发狠可赢不了他。

    李破只是站着不动,身子随即向前倾斜对方无法发力将他抱起来,顺手就又圈住了送过来的脑袋,完美的“断头台”就此形成。

    元朗就像钻进了窄洞一般,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将脑袋从中抽出来,看上去有些可笑,但其中痛苦之处,只有元朗自己明白。

    一如方才,呼吸渐渐困难了起来。

    李破放开胳膊,退后一步,又道:“看看,蛮力在面对真正的杀人之术时,最是无用,记住,对敌之时,千万不要慌,越是冷静的人,才越有活命的机会。”

    “还来不来?”

    “再来。”

    李破也乐了,多好的沙袋啊。

    “那好,这次让你见识一下咏春寸劲。”

    这一次,和之前的区别就很大了。

    之前都是一招制敌,充满了后来军队实战格斗的风格,而咏春拳,要多,却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彻底制服对手。

    啪的一声,元朗胸口挨了一下,打的元朗胸口剧痛,退后一步,竟然晃了晃脑袋,感觉到了头晕。

    咏春走的永远是直线,也永远是面对面接触敌人,永远不迈大步,胳膊永远收着,所以这让它的动作招式看上去有些小巧,甚至带了些扭捏,但实际上,它配合着独特的呼吸以及节奏和发力技巧,却是成为后来拳法中极为刚猛的一种拳术。

    这次,元朗就根本没有近身的机会了,挥拳,直接被架开,同时身上必中一拳,踢腿,腿还没抬起来,已经挨了一脚,身上又被打了两拳。

    噼里啪啦作响,元朗完全替代了咏春木桩或者沙袋的效果,被打的晕头转向。

    元朗觉着,自己从生下来那天开始,就从没有哪一天挨过如此多的拳头,而且,打过来的拳头,还有越来越重的架势。

    响动也从啪啪的脆响变成了嘭嘭的闷响。

    元朗越来越是心寒,终于就地一滚,连连摇手,“不打了不打了,歇歇,歇歇。”

    李破此时却是浑身通透,他也从来没用咏春这么打过人,这么好的靶子,真难得,可惜,还是脆弱了一些,不如木桩那样从来不喊疼,也不休息。

    此时,躲在马厩门口,探头探脑已经有些时候的老头,也是呲牙咧嘴。

    有点心疼儿子,自己打骂可以,别人打了却是心疼的不行,之外,就全剩下了震惊。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笑口常开,做的一手好菜,看上去很是顺眼的半大小子,竟然真的身怀绝艺。

    这小子徒手伤人性命,可以称得上是易如反掌。。。。。。。。。。

    在老头看来,有这样的本事,天下已是尽可去得,不说其他地方,就是去了长安,也定会让名门子弟趋之若鹜。

    但如今,却只在这马邑郡府当中,成了个小小的养马之人。

    老头暗自叹息一声,想及这半大小子的身世来历,也只能说上一句,造化弄人了。

    不过想想也是释然,也只有这样的身手,也才能带着个妹子千里跋涉,从扶风到得马邑,不然的话,路上也许早就喂了豺狼虎豹了。

    而感慨过后,老头心情迅速转好,本来将儿子弄来马邑,是想着让他跟着自己养马,不想,因缘巧合之下,却在这里碰到了好的老师。

    家族秘传啊,以后他元家恐怕要多上一门本事了呢,这可是地道的意外之喜,老头乐呵呵的背起手,悄悄走了。。。。。。。。。

    求收藏,求,求打赏,平缓的开局,看书评区评价还不错,但北雄的成绩却有点不如人意,阿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第59章呼朋() 
晚间,四个人凑在一起,吃了顿晚饭。

    李破在狼吞虎咽,吃的又快又香。

    李春和元朗经过一天的操练下来,胳膊腿都轻飘飘的,连吃饭都有点用不上力气了。

    晚饭过后,李破又叫他们两个活动了下身体,拉伸筋骨之外,也放着第二天一觉起来,动弹不得。

    直到月上栏杆,元朗才拖着步子,回到了屋子里,一头栽倒在床上,再也不愿动弹了。

    老头却已经等了小半天,看他这半死不活的样子,分外来气,当然,也有点心疼。

    不过还是揪着元朗打问,“学到什么没有,李大郎教授的怎么样?”

    元朗哼哼两声,“不晓得。。。。。。”

    “嗯?”老头有点炸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半大小子藏私,不过到底挨过师傅的打,也教过人,知道自己有点心急,一天的功夫,确实短了些。

    再想问的时候,那边呼噜已经打了起来,老头也没辙,只能生着闷气,给儿子脱了靴子衣服,盖好被子。

    自己回到床上,一边运着气,想哪天找机会揍这不长进的小畜生一顿解气,一边琢磨着,这小畜生,看来过上两日,应该再找两个人过来了。

    干活和习武,可不能搅合在一处,在关西人眼中,孰轻孰重,那也是一目了然。

    之后的日子,渐渐变得单调了起来。

    马厩里多了一匹马,那是郡太爷家三娘子李碧的坐骑。

    老头也很是雷厉风行,只过了一天,马厩里就又多出来两个马夫。

    两个新来的马夫都是过了三十的年纪,养马的本事只能说差强人意,干起活来到是勤快麻利,在老头指挥下,很快接手了马厩里的大部分工作。

    三个小的彻底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脱离了出来,只顾着在李破带领下,打熬身体,练习那些后来军人们的智慧结晶。

    不过不管老头怎么说教,李破还是每天雷打不动的进厨房忙活,用李破自己的话说,就是吃的不好,练的时间长了,是要损伤身体的。

    效果也确实不错,三个少年人的身体,是一日日的强壮了起来。

    郡太爷李靖巡视仓房,那是以月为单位的工作。

    所以不几日,马厩中那匹战马又被牵走了,三娘子李碧出行,去找父亲了。

    身为马夫的李破,也头一次见识到了人家出行的威风。

    十余骑环绕左右,一个个都是弓马娴熟的军中汉子,彪悍之气外露,却又训练有素,都是真正的军中劲卒。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个和自己岁数差不多的少女,身上还带着军职,是位女将军来的。

    这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生的好就是占便宜。

    李碧走了,马厩里又回来两匹战马,是从雁门回转来的。

    如今这和李破也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一天,李破没再像往常一般,带着两个小的操练,而是将李春留下元朗领着,去寻程知节了。

    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吃水不忘挖井人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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