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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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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194章 白与黑的碰撞() 
第一百三十四章白与黑的碰撞

    “大唐对回纥第三场,大唐上场的是黑武士本因,薛延陀这边上场的则是白色武士奥斯,看得出来,双方都是以武士为名的男额。。。。。。”薛万彻正准备介绍双方资料呢,不经意一抬头,顿时就无语了——只见号称黑武士的本因果然一身漆黑如墨,而被称为白色武士的奥斯竟也真的是肤如白雪,这两人一黑一白,同时出现在一起,很有一股冲击力,但以这种情况出现在这里,怎么看怎么有一股喜感。

    看着那个白人奥斯,李贞嘴角轻轻勾起,手指不经意间敲打着扶手:“有趣,果然有趣。”

    杜荷注意到了李贞的动作,熟知李贞习性的他知道,这是李贞在高兴的时候才会有的动作,不由好奇的问道:“殿下,您对这个叫奥斯的很敢兴趣吗?要不向吐迷度首领讨要过来吧?想来吐迷度首领应该不会拒绝。”

    吐迷度也听到了这话,顿时道:“这是自然,奥斯其实并不是我们回纥人,也不是铁勒诸部的人,而是北海之北的极寒之地中出来的勇士,一身神力无敌,不过说到底只是一个蛮人而已,如果能跟随殿下,那是他的荣幸。”

    “算了,君子不夺人所爱。”李贞摇头道:“不过你们不是说要马战的吗,怎么到还是步战啊?”

    吐迷度解释道:“启禀殿下,这奥斯来自极北之地,并不善于骑马,所以这一场我们还是选择步战。”

    “原来是来自极北之地啊,是曷刺(又叫驳马)人吗?”李贞好奇的问道。

    “不不,曷刺人的肤色也是黄色的,奥斯是来自比曷刺更极北的地方。”吐迷度解释道:“据他说那里一年到头都是冬天,植物十分稀少,只有少量动物,那里的人都以猎杀动物为生,不过那里实在太冷了,连火都生不起来,因此只能吃生食。”

    “什么?还在吃生食?那岂不是茹毛饮血?”薛仁贵震惊道:“那不就是野人吗?”

    “其实也和野人差不多了。”吐迷度道:“不过他们可以使用工具,也能和我们交谈,也算不上野人吧。”

    “真是难以想象,连火都点不着的地方,那该有多冷啊,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夷男也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不由大是感叹。

    “他们的皮肤这么白,难道也是因为常年活在冰雪中造成的吗?”

    “不知道他们都猎杀的什么动物?”

    “他们的语言和我们一样吗?”

    “话说,那种地方的人应该不容易活下来吧?”

    “。。。。。。”

    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几乎将吐迷度包围,但他没有丝毫不虞,反而一脸享受——总算是轮到老子出一次风头了。

    看着被围在中间的吐迷度,李贞无语至极,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会讲故事,老子要不是是穿越过来的,还真被他糊弄过去了——泥煤的北极圈确实是有人,但那是因纽特人好吧?因纽特人是黄种人好吧?这个叫奥斯的人分明就是通古斯人种好吧?通古斯人是来自西亚好吧?两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好吧?

    不过说起来,看着吐迷度的表情,也不像是在撒谎瞎编,难道这个奥斯真的是来自极北?又或者说是某一支通古斯人向东迁徙,结果误打误撞闯进了极北,遇见了因纽特人,后来又辗转来到了回纥的地盘?然后将自己的经历说给了吐迷度听?

    “唔!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李贞托着下巴沉思,口中不自觉就说了出来。

    “殿下,什么可能啊?”杜荷听到,不由问道。

    “没事。”李贞甩甩头:“怎么都说上了,还比不比了?”

    “比,自然是比的。”吐迷度连忙道:“殿下如果对奥斯好奇的话,等这场比试过后,这个奥斯就送给殿下吧。”

    “不用了。”李贞摇摇头,这个时候的通古斯人基本属于半开化的野人状态,极其野蛮,比之茹毛饮血的因纽特人怕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样的人固然悍勇,但却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

    “本王比较好奇的是,这个奥斯的族人有多少?”

    “这个。。。。。。”吐迷度的眼神不自觉的一闪:“大概有几百人吧,据奥斯说,他们这一路可谓千辛万苦,一路上损失超过九成,臣看他们可怜,就给他们划了一块草场让他们生活。”

    “这样吗?那就算了。”李贞失望道:“原本还想着弄一支特殊的军队呢,一百人的话就算了吧。”

    “额。。。。。。确实,一百人数量太少了。”吐迷度擦了一把额角的冷汗,尴尬道:“其实臣原本也是有这么个打算的,可惜,哎!”

    “不说这个了,继续看比赛吧。”李贞摇摇头,将注意力转向赛场。

    见得众人将目光转过来,薛万彻便继续介绍道:“现在开始介绍双方资料:首先是本因,本因据说来自于极西之国的埃及,勇武惊人,是埃及第一勇士,后来战败辗转流落长安,被当今越王殿下救下,一柄八十斤重的大铁锤横扫八方无敌手。

    而奥斯的境遇也和本因差不多,他是来自于极北严寒之地的极地武士,在冰天雪地中淬炼出了强壮的身体,因北地越发严寒,不得已带领族人向南迁徙,经过千辛万苦,才来到了回纥的领地,族人十不存一,不得已托庇与吐迷度首领帐下。他的武器是一柄五十九斤的狼牙棒,狼牙棒在手,天下任我行。

    双方都是强大的战士,如今相遇在一起,进行了一场黑与白的较量,究竟是白色遮掩黑色,还是黑色吞噬白色,我们拭目以待。”

    奥斯使用的兵器是一柄乌黑的狼牙棒,而本因的则是一柄大锤,两方都是用的重兵器,每一次碰撞都格外的有力量感,让人看的大呼过瘾。

    但很遗憾,奥斯虽然力量强大,甚至比本因还要强上一筹,但实际上他纯粹就是在用力量在战斗,基本没有使用什么招数;而本因本身就会武功,被李贞买下后又被李贞请高手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锤法,天赋又好(自创擒蛇术),堪称技巧与力量兼而有之。

    在发现拼力量拼不之后,便动用起了技巧,然后结果就显而易见了,本因只是虚晃几招,就轻松突破了奥斯的防御,然后捏住了他的手腕,轻而易举夺下了他的狼牙棒,赢下了这一局。。。。。。

    不好意思,我要食言了,三更做不到了,不过三更已经写了一半,剩下一半等明天了,明天一定三更,加油。

    (本章完)

第195章 就算你们赢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就算你们赢了

    眼看又赢了一场,李贞顿时嘚瑟起来:“吐迷度首领,不好意思,这一次又是我赢了,话说加上这一场,你们已经输了三场了,按照规矩我已经赢了哦,你这个岳父当定了。”

    “没错,我们已经赢下三场了,房遗爱得叫你岳父了,你说是吧,遗爱?”杜荷说着说着向一个角落看去,口中同时问道。

    “唰!”顺着他的目光,所有人都看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正准备开溜的房遗爱。

    冷不防被所有人注意到,房遗爱顿时慌了,猛然冲开人群失去了踪迹,只留下了一句话:“混蛋杜荷,我和你没完。”

    李贞大乐,拍着大腿大笑:“哈哈哈。。。。。。”

    吐迷度也笑道:“殿下放心,吐迷度说到做到,既然输了,就一定会认,等回去就将乌格雅送到房遗爱的手中。”

    “认就好,不过我们已经赢下三场,剩下的两场首领还准备继续吗?”

    “当然。”吐迷度坚定道:“既然说好的是五场,就算已经输了,也必须打完,哪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既然首领不愿意放弃,那就接着打吧,我奉陪到底。”李贞也无所谓,吐迷度的心思他很明白,俗话说输人不输阵,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以上纯属扯淡,其实吐迷度的心思很好猜,不外乎寄希望于大唐在接下来的两场中懈怠,然后让他赢下一场或两场,不管怎么说,一比四和三比二怎么也比五比零的剃光头要好听吧?至少在面子上也能说的过去。

    “不过本王时间有限,这样吧,我们既然已经赢了三场了,那剩下的两场就算我们输了如何?”知道了吐迷度的打算,李贞又岂能让他如愿?自己可是打算捧辛启谋的,如果真要让他们再赢一场,辛启谋的知名度就要大大降低了。

    偏偏自己这边已经没有什么能稳赢的高手,要知道对方的强者虽然都被自己这边干掉了,相应的自己这边的强者也大都已出过场,如今只有一个席君买和另一个高手卫龙能保证稳赢一局。其余人就不一定了,而草原那边虽然没有了顶尖好手,但能势均力敌的还有不少的。既然如此,那我干脆就主动认输,就不信你还有脸宣传。

    “这怎么行?”吐迷度果然愤怒道:“赢就是赢,输就是输,什么叫就算你赢?决斗是神圣的,又岂能如此儿戏?”

    “吐迷度首领这就错了。”李靖也明白了李贞的打算,连忙帮忙说道:“俗话说来者是客,我们身为主人,赢下比赛已经够无礼的了,五场全赢就真得过分了,这不是我们的待客之道啊。”

    徐茂公也附和道:“左副大都护说的是啊,我大唐乃礼仪之邦,深受儒家熏陶,讲究的是中庸,最是含蓄不过,能赢就已经够了,再赢下去就真不符合我儒家教义了,真的不能再赢了。就算接下来我们一定要下场,我们也会主动认输的。”

    “噗!”吐迷度听得这话,差点一口老血喷出三尺远,你们也好意思说来者是客?你们也好意思说礼仪之邦?脚下这块土地是谁的?现在又是谁的?你们不知廉耻的占了去,现在还好意思跟我们说待客之道和儒家教义?

    脸呢?

    就问你们要不要脸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不是你们主动认输,而是你们的高手不够了吧?恐怕接下来你们就算想赢,恐怕也赢不了了吧?

    “两位副大都护说的一点没错,我们是真的不能赢了,不然等消息传回长安,父皇会骂我不知礼仪的。”李贞快笑疯了,没想到这俩老狐狸说起瞎话来也是一套连一套的啊,真不愧是能拿奥斯卡的老牌影帝,论修为,自己确实还是差了不少啊。

    “。。。。。。罢了,既然殿下都说到这里了,那就这么办吧。”吐迷度明白了,以自己的本事,想要说过一小两老三只老狐狸,那是基本不可能的,既然如此,干脆不和他们争辩了,等下再做打算吧。

    “副都护,继续下一场吧。”李贞望着被无耻论调打击到的薛万彻,大声提醒道。

    “哦!是。”薛万彻是真的被震撼到了,他着实没有想到,往日里在自己心目中高高在上的卫国公,居然也有这么无耻的一面,偶像崩塌,一时间精神恍惚,要不是李贞提醒,差点就出丑了。

    “比赛继续,大唐对薛延陀第三场,大唐派出的勇士是小将席君买,而薛延陀出来的勇士是小可汗大度设。”老规矩,在念完双方的名字之后,薛万彻又开始介绍双方的资料:“大唐勇士席君买,出自西军,现被越王收归帐下,因为出现时间太短,资料并不全面,只知他年岁与薛仁贵相当,武功也相差仿佛,曾经以一杆虎头湛金枪大战薛仁贵的方天画戟一百回合而不落下风,可谓英勇无双;

    大度设乃是薛延陀真珠可汗夷男之长子,从小就表现出不凡的天资,智慧不凡,曾经在真珠可汗出征的时候代替可汗执掌薛延陀,将之打理的井井有条,深受薛延陀上下爱戴。更可贵的是大度设不但有智慧,身手也极为厉害,曾经以一人之力单挑一个狼群,于万狼群中斩杀狼王。

    现在双方都已经来到场上,究竟谁胜谁负,还要比过才知道。这一次双方都选择了骑战,我宣布,比赛开始。”

    大度设骑在马上,持着一杆长矛遥指席君买,嗤笑道:“小子,听刚才说,你曾经与薛仁贵打成平手?我原本想着是要挑战薛仁贵的,可惜没有碰上,如果你们相差不多的话,我倒是有点兴趣了。”

    “哼,薛大哥的武功,我是万万不及的,之所以能打成平手那是因为薛大哥手下留情。”席君买年龄和薛仁贵差不多,不过和薛仁贵的丰神俊朗想比,他就要差了不少,面貌只能说是普通,而且皮肤黝黑,整个一黑面小生,也只有那一身的腱子肉能为他加一点分。

    “不过我看了你的资料,并不觉得你有多厉害,就连我都能赢下你,更别说薛大哥了,肯定能吊打你。”这就是席君买第二个不如薛仁贵的地方——太老实了,或者说是缺心眼,人家都还没有问呢,你就竹筒倒豆子的将所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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