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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双曹争雄-第4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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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进来!”

    很快,一个鲜卑骑士被带到了珂比能的面前。轲比能发现,他身上那属于汉人的豪华丝绸居然占满了鲜血和泥土!

    “什么事?”轲比能喝了一口酒,调整了下……

    “大王不好了,大王!小人遇见他了,他让小人把这个带给大王!”那骑士颤抖着从怀里掏出了一团布锦。

    “他?何人?”一时间,听到了骑士话的鲜卑人都只注意到了这个“他”!

    珂比能一挥手,一个近卫上前接过了那团布锦。布锦到了轲比能手中后被轲比能缓缓的展开了。

    入眼初,是一个狰狞的呲着牙的狼头。尔后,随着布锦的打开,狼身子也渐渐的露出来了。可这个时候,因为想直到那个“他”是谁的鲜卑将领们忽然看见,轲比能的瞳孔开始放大了。

    “他,来了么?”轲比能喃喃的说道。

    “他?大王,究竟是谁?”终于有人忍不住了,站出来问道。

    “哈哈……”忽然,轲比能大笑了起来,缓缓的站了起来,“我们的老朋友!”随着轲比能的话音的落下,那布锦被轲比能提着展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啊?这是?”

    一只红底黑色镶边白色为主体的狼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可是那只狼的背上,居然还有还有两只翅膀!

    这面旗,轲比能记得很清楚,这是出自自己之手。而且还是自己亲手送给他的。可如今,时隔几年了,这面旗子,再次回到了自己的手里。只不过,这狼却不再可能是朋友了,而是敌人!

    “大王,这是他?”大帐里,有的人已经想起来了,可有的人是真的不认识!

    “是他!”轲比能点了点头。

    虽有,大帐里有一半的人陷入了沉思之中,可没明白的人却更加的糊涂了。不禁有些着急的问着旁边的同伴。“到底是谁啊?”

    “谁?不认识这面旗?”

    “有些眼熟,不过想不起来了!”

    “真是好记性。他可是我们草原的传奇,草原飞狼!”

    当,“草原飞狼”这四个字一被道破的时候,整个大帐里顿时响起了数道抽气声。

    草原飞狼,已经成为了草原上的传奇故事。草原上,很多年长的鲜卑人虽然也没有见过草原飞狼,可他们很清楚草原飞狼。然而几乎所有的年轻人,他们只从老人的嘴里听过草原飞狼的故事,却根本没有见过。而当他们问起,“我们的草原飞狼呢?”他们得到的回答很一致,“草原飞狼回家了!”“家?草原飞狼,他的家不是草原么?”而每当孩子们问到这里的时候,讲故事的老人们会再次的统一闭口不谈了。

    而草原飞狼的传奇就是这样一直传下来的,直到成为传奇。然而,现在这个传奇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对于,那些老将领来说,这是一种回忆,对于新将领来说,这就是一个惊喜了。

    “你是在哪里见的他?”轲比能对那骑士质问道。

    “回大王,是在代县附近!”之前,那面旗在那骑士的胸口中掖着,骑士一直感觉自己被压的难受。而如今被轲比能拿过去之后,他居然还感觉轻松了不少。

    “代县么?来人,备马。本王去看看!”轲比能一瞬间就决定了,他需要去见他一面!

    在马超把故意留下的活口放走之后,马超就回到了代县。而进城之后,马超就下令道:“五千骑士,立刻休息。明日大军出城!”

    代县县令一听,立刻说道:“将军难道要出城作战,若是不依靠城墙的话。”

    马超的回答很轻松,“吾了解鲜卑人。而且,吾对付鲜卑人不需要城墙!而且,你立刻做点准备,几日后,丞相就要到了!”

    “丞相?”代县县令一愣,随即反映了过来。“曹公要来了?”

    马超刚刚回到代县县令给自己准备的小院中时,城中就响起了示警的钟声。“怎么回事?”马超立刻转身就像城门那边走去了。走到半路上,正好遇见了前来找自己的代县守城兵。

    “将军,外面来了两百鲜卑人,点名要见将军!”

    “见吾?”马超一想,暗自道一声,‘是他?居然这么快?’

    “直接打开城门,吾去会会他!”

第七百一十九章 存心不良() 
“你终究还是来了!”

    “吾该来,而你不该来!”

    代县城外,一队两百余骑的鲜卑人与一个身穿亮甲红披风的汉将,对峙而立!两百对一,那仅有的一个没有丝毫的畏惧,可是对面的两百骑的坐骑却惶惶不安的踢踏着马蹄。因为,他们面对的是草原上的传奇,草原飞狼——马超!

    “什么是该来,什么是不该来。本王来了,所以就该来。”在两百鲜卑骑的前面,是一个极不对称的组合。坐骑是那么的高大威猛,而马背上的骑士就显得非常的粗小。

    “这里是大汉,你不该来,来了,可做好留在这里的准备?”马超邪恶的一笑。

    “飞狼,听本王一句,随本王去草原吧。虽然你是汉人,可你天生就是草原上的飞狼。只要你肯来,本王让你做草原上的并肩王。”

    并肩王!也就是说,马超将会在拥有草原上跟轲比能一样的权威。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了。只要马超点点头,几十万鲜卑铁骑只是马超的玩物。

    “哈哈……”马超闻言哈哈大笑了起来。“并肩王?确实不错。可吾生是汉中的人,死是汉中的鬼。草原?不过以过客尔!”

    马超一句话,就已经断绝了轲比能继续招揽的可能。

    然而,轲比能似乎并不想就这么放弃。

    “飞狼。如今大汉四分五裂,更是大战频频。此次南下,本王三十万铁骑,顷刻之间便能直捣江东。汉中?飞狼只要愿意,汉中只是你的庭院!”

    轲比能刚说完,马超就暗自吃了一惊。马超吃惊的不是轲比能的宏图伟愿而是轲比能所说的三十万铁骑。

    三十万骑兵,鲜卑人总共才有多少。减去老弱病残之外,恐怕鲜卑人是举全族之力了。破釜沉舟,不一定会取胜,可是已经破釜沉舟的士兵,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们已经不怕死了。连死都毫不畏惧了,那该怎么制服他们。不过……

    “呵呵,三十万大军?那大王定是倾巢而出了吧。大王可知,就这幽州的大汉子民可就有百万之多。奉劝大王一句,还是赶紧退回草原吧。再继续下去,鲜卑很可能会因此而灭族。只要大王肯退回去,想必丞相也只是略施小惩而已!”

    马超所说的这个小惩,当然不是曹德把轲比能按住挨一顿板子那么简单。这也是会死人的,只不过,鲜卑不用被灭族罢了!

    “百万?纵然你大汉百姓再多又如何,还不是照样被我们的勇士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轲比能指着背后的硝烟说道。

    “哼!”马超冷哼一声,没有再理会轲比能。马超虽然很受曹德、轲比能的看重,可在一些事上毕竟还是太年轻了。这不,马超就被轲比能给堵得说不出话来了。而一个简简单单的“哼”字,也表示了马超不再想和轲比能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了。

    看来让你们自己退回去是不可能了,那么咱们就在战场上一较长短吧!

    “草原这几年,风调雨顺,水草丰美,你们不在草原上好好放牧,为何南侵我大汉?”这个问题,不仅仅是马超搞不明白,其实就连曹德也很纳闷。

    你们说你们喜欢大汉的丝绸,蚕和桑树以及织布的技术都免费送给你们了;你们说你们喜欢大汉的食物,各种作物的种子和种植方法还是无条件传授给你们了。我们大汉有的你们都有了,没有的你们也有,你们南下入侵想要什么?抢地盘?太不可思议了吧!

    “哼!曹德安的狼心狗肺!”马超一提起草原上最近几年的发展,轲比能忽然就开始大发雷霆了!“我鲜卑,世世代代居于草原之上。放牧更是我们鲜卑人的生存之道。可是,曹德居然要教授我们耕种之法,长此以往,我鲜卑只能成为你大汉的附庸。哼!”

    轲比能说出的这个理由,马超一头雾水的根本没有听懂。其实,这是曹德的一个长期投资。

    自从当年曹德从草原上归来之后,就履行了和轲比能的约定。这个约定其实很简单,你们不是缺衣少食么,我白送给你们自然是不行滴,但你们完全可以用你们生产的马匹和牲口毛皮来换取我们的种植技术。于是乎,大批的“汉中牛仔”就跑到了草原上帮助鲜卑人开荒去了。

    几年下来,鲜卑人贵族的餐桌上,多了许多汉人才会食用的食物。如此一来,这就成了奢侈的代名词。于是乎,很多的鲜卑贵族不再想着去抢哪里的肥美草场,而是把很多水草丰美的草场变成了耕种作物的农田。种植农田,自然不是由贵族们亲自下手,他们会雇佣大量的人力。汉人来草原,有曹德做大旗,这是专家。所以,下力气的活就得需要奴隶了。经过之前的草原统一战争,轲比能解放了很多的奴隶。所以,奴隶也不够用了,于是乎,草原上的主人,很多的鲜卑人也是争先恐后的加入了耕种大军。

    种田虽然累了一些,可比一年四季到处跑好的多吧。

    没两年的时间,鲜卑贵族之间讨论最多的事,不再是谁家的牛多肉好,而是谁家的田多粮好。其实,那个时候,陷入其中最深的还是轲比能。

    直到最近有一次,从北方迁徙而来的鹿群抵达草原的北部的时候,轲比能突然萌生了要打猎的念头。可是,等轲比能召集麾下的勇士后居然发现,有很多的骑士都已经忘记了怎么骑射了!这还了得!

    鲜卑人之所以能称霸草原,靠的可不单单是人多,马术与箭术才是最主要的。而现在,弓箭对于一些鲜卑人来说已经成了陌生之物了。那咱们还怎么统治草原!

    于是,轲比能将整个草原逛了一圈。轲比能终于发现了,都是这该死的种植,让英勇的鲜卑勇士居然变得懒惰了。而且,出来看看的轲比能还发现了一个问题,草原上水草最丰茂的草场,被开采的一块一块的变成了农田!没了草,马吃什么?牛羊吃什么?而就在这个时候,轲比能还接见了一个来自大汉的神秘客人。

    轲比能虽然长得矮小,脑袋也比曹德小一点,可是他的脑子却很好使。几天的功夫,在那个神秘客人的帮助下,轲比能按照现在鲜卑人的发展推演了一下,轲比能得出了一个结论,鲜卑人迟早成为汉人的苦力!

    这还了得!

    轲比能一怒之下,将来草原闯荡的“汉中牛仔”杀了个干净,将几乎所有的农田全部种成草场,然后纠集了三十万大军就南下了。

    存心不良的汉人,我们的弯刀来了!

第七百二十章 蔓延的恐怖() 
“明庭,明庭!城南三十里处,出现了一支大军。漫步边际,浩浩荡荡啊!”在代县县令刚刚送走马超没几天之后,又有一支军队开到了代郡。可是在这支军队的先锋军队都已经歇息了大半天了,后面还有骑士不断的赶来。而作为代县的县令,这位县令大人真的是累了。都在外面等了大半天了,正主可还一直没有出现。

    终于,在我们的明庭大人饥渴难耐的时候,一辆顶着大红色盖弓帽晃晃悠悠的出现在了视线中。

    “明庭,来了!”说话间,在门口等候曹德的几人赶紧站了起来。很快,由四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拉着的马车就来到了代县的城门口。

    按照大汉礼制来说,天子的马车有六屁马,诸侯王能用四匹马,曹德这个丞相级别的大官,只能用三匹马。可是今天曹德就坐着四马马车晃晃悠悠的出去了。只不过,曹德所到之地也根本没有听到什么闲话。

    “拜见曹公!”属于曹操麾下的代县几人赶紧对着曹德行礼。

    而曹德也坐在马车上,淡淡的说道:“几位可是城中官吏?不好意思,贵县令府吾用了!”

    “曹公征用,是在下的福分,曹公请便!”

    曹德抽嘴笑了一下,抬头看了看代县的城墙。“这城小了点啊!来人!”

    “丞相!”在一旁的裴元绍立刻上前一步。“传令各军,在城外扎营。亲卫营随吾进城。”

    “诺!”

    “还有,让人把代县的城门都拆了。进进出出的不方便!”曹德说完之后,又转头看向了代县的县令,“吾这样做,没事吧!”

    “没事,没事!曹公愿意,把城墙拆了都行!”代县的县令赶紧说道。

    城门是干什么的。在平时,城门是为了让人们进出城池的,而在战时,城门是为了阻挡敌军进城的。可是现在,仗还没开始打,曹德就先把城门给拆了。虽然自己的骑兵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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