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秦孤竹君-第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实证明,有了工具的辅助之后,人类的效率和胆子都会大很多,禺氏人以前抓鱼都是靠着退潮时被困在岩石中的傻鱼,还有在浅滩中用石头砸鱼。

    铁矛和渔网让他们如鱼得水,在加上湖里的鱼太多了,不一会儿岸边的鱼就堆成小山了。

    “行了,再捞就是浪费了。”王诩阻止了兴奋中的禺氏族人,开始烤鱼吃饭。

    吃过了饭之后,墨怜带着禺氏妇孺开始清理湖泊边的树木,墨狼和王离兵分两路,进入林中开始无差别的猎杀,不管是肉食动物还是食草动物,甚至是虫子,都将被清理干净。

    下午的时候,涂山娘子带着山魈大队,拉着三十几辆的建筑材料和硫磺粉。

    “此处倒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宝地啊。”跟屠檀他们那种用战略性眼观勘察地势的角度不同,涂山娘子则觉得这是一处十分适合人居住的好地方,因为这里的地势平坦辽阔,十分适合耕种,而且水源充足。

    “这边以后都会开垦成农田,但是湖泊以北,一直到朝歌的山林暂时不要砍伐,规划为放牧区。”王诩笑道。

    “来的途中见识到了那片天然牧场,世间果然无奇不有,这种荒郊野外竟然有这么大批的野生动物群体栖息,简直是天地恩赐。”涂山娘子感叹道。

    “既然是恩赐,就得好好的维护啊。”王诩轻笑道“铜山的矿如何?”

    “是上好的紫铜矿,制作器皿武器十分适合。”涂山娘子喜道。

    “先将军备扩充,至少要保证手弩,每个族人在战时都配备两架,弩箭百支,一把长剑,一把长矛,一面铁木盾。”王诩说道“铠甲还是以木甲镀铁为主。”

    涂山娘子挑眉计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的开采冶制速度,至少需要两个月,因为男性劳力太少了。”

    “马上就会多了起来,对了,先造一批这个。”王诩画了一个牛鼻环的草图。

    “这,是何物?”涂山娘子看了看。

    “牵引环,给畜牧带上之后,就老实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眨了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大帝圣明,如此一来,就不怕那群狍子驼鹿不听话了,至于马。。”

    “马不需要,主要就是驯服那些野物。”王诩笑了笑“羚牛什么的用来耕地,比牧牛还要适合。”

    涂山娘子领命,选了座小山边开始让人建筑高炉。

    所有人各司其职开始忙碌起来,王诩却闲了下来,有了朝歌城的建设经验,新城毫都的建设就变得轻车熟路了。

    王诩登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山丘,俯视下方,北面的涂山娘子带领一群壮汉在垒砌高炉,南边墨壬在跟那群倔强的小驼鹿较劲,西面墨怜正从挑选出来的妇孺当中传授耕地之术,东面的禺春和另外一群汉子风风火火的在砍树开路。

    一切都在仅仅有条的继续着,昨夜狼群带来的意外已经消失在这一股欣欣向荣的氛围当中。

    王诩嘴角带着温煦的效应,那双妖异的重瞳中带着一丝游离的憧憬,眺望不可见的密林中疯狂杀戮的王离和墨狼,以及淹没在密林中的朝歌城。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这片荒芜蛮荒的大帝,正在一寸一寸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

    “朕。。。。。”

    “孤。。。。。。”

    “寡人。。。。”

    莫名其妙的呢喃声溜出唇角,回过神的王诩自嘲的摇摇头,抬起头看向太阳轻笑道。

    “太中二了。。。。。”

    。。。。。。。。。。。。

    万里之遥外,真正雄城咸阳中,屹立在中原大陆最高点的离宫内,一名玄衣伟岸男子盘膝而坐在高席之上,端坐在樟木龙案前。

    男子长发披散,遮住了面颊两边,显得有些消瘦,但是那双时刻散发着锐气的眸子却撑起了所有的伟岸之气。

    这是一个让人看着就望而生畏的男人,也是即将统一这片中原大陆,创造万世宏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

    嬴政。

    一个让六国饮恨,万民惶恐的名字。

    龙案上堆积的白娟密报已经有三寸之厚了,每来一封,他都会认真的看完之后,亲手整齐的摆放好。

    如今,已经是第七十二天了。

    一座如瓮中之鳖,笼中之鸟的辽阳城,帝国最精锐的三十万大军,久围七十二天不下。

    如果统兵之人不姓王,嬴政早就动用右手边的那只白虎印,下一道诛杀令了。

    这个离宫内斗弥漫着一股阴寒之气,并不是来自北方的秋风寒冷,而是因为嬴政的心寒。

    就在离宫的纱绢窗上仿佛要凝结一层寒霜时,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从嬴政紧抿的唇中传出。

    “赵詹事,难道孤对王家还不够恩宠嘛?”

    从嬴政席案后面锦绣腾飞玄鸟屏障后走出一个幽灵般的老者。

    老者身材高大,但是因为年纪太大了显得有些勾勒,老者脸上的皱纹像是一道道岁月的鸿沟,那双仿佛永远不会睁开的眯缝眼中藏着无数走不出这座离宫的秘密。

    他叫赵从革,已经八十六岁了,侍奉过秦国两代国君,是将嬴政亲手抱着长大的秦国詹事,论起资格,并不比十五年前那位被鸠杀的吕不韦弱一分。

    只是世人只知道那一朝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并不知道离宫之内有一位定鼎朝野五十年的赵从革。

    这两个人,帮嬴政将大秦帝国鞣制成一块柔软又坚韧的皮革。

    “陛下对王家恩重如山,岂可用恩宠一词糟践?”赵从革的声音像是夜幕乌鸦般生涩刺耳,但是却不惹人厌烦。

    “那王贲凭什么拥兵三月,寸土未进!他是在跟寡人示威?”嬴政的眸子里已经掀起了滔天怒火,但是脸上神情却依旧风轻云淡,连声音都少有起伏。

    “六月十五,王贲派出精锐黑鸦军南下三十里,最终却因陛下那纸恩诏而归,放弃五个月后能与蒙恬合围齐都,奇袭临淄的绝佳机会。”赵从革从白娟中找出一封,放在嬴政面前。

    嬴政微微皱起眉,眼中的怒火平息了许多“我以为王贲不会蠢到看不懂这封信,怎么?他就不怕王家满门头悬终南山?”

    赵从革摇摇头“陛下稍安,即便离儿是王家独苗,依旧不会是王贲拥兵不前的理由。”

    嬴政冷哼一声“缘何?”

    “老奴也不知?”赵从革幽幽的叹了口气。

    “青鸾回禀说,王贲离奇大病一场,后来被燕地一位羡门中人所救,此事又是何故?”嬴政语气凝重了几分。

    “燕齐之地多羡门高誓,却是如此。”赵从革缓缓睁开眼,黯淡无神的眼眸仿佛一个死人“陛下不妨差人将羡门高誓请过来,老奴也很感兴趣。”

    嬴政勾起嘴角,笑的有些狷狂“允!”

第66章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 
第六十四章浩浩荡荡的大捕猎

    当最后一批要迁徙的候鸟开始南飞的时候,哺乳动物们也将踏上迁徙的旅程。

    野马群,羚牛群,马鹿群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们沿着祖辈留下的记忆,准备踏上那条走了千万年的迁徙之路。

    野马王毫无疑问是这批庞大迁徙队伍的领头人,当它趾高气扬的领着队伍走进山林的时候,一个不注意,马失前蹄,跌入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当中。

    当它掉进坑里的时候,脑海中可能只有一个想法。

    这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大的一个坑?

    摔得头昏脑涨的野马王嘶鸣着站起来,愤怒的刨着地,想要冲上坑去,却没有办法克服地心引力,在狭窄的坑道中无法在九十度的墙壁上借力,只能换来腿部的剧痛。

    突然掉进坑里的野马王也惊扰到了后面的队伍,羚牛和马鹿的头领绕着大坑转了一圈,然后各自鸣叫了一声,带着自己的族群绕路而行。

    野马王愤怒的嘶鸣声在山林中回荡着,但是却没有任何动物愿意停下脚步,即便是它之前保护的野马群,一只觊觎它位置的那匹公马还刨了一捧土进去。

    这让野马王更加的愤怒了,发了疯的一样往坑上冲。

    不远处的一座山丘上,王诩在望远镜中看着庞大的迁徙队伍已经像是分叉的河流一样分流向两个方向,让旁边的墨丁挥舞着一杆三米多长的金钱豹旗帜,向远处的王离屠檀他们打旗语。

    湿地这边迁徙的队伍太大了,近万只被血脉召唤着向南迁徙的食草动物,绝对不是他们这不到五百人能够留下的。

    所以王诩只能在林中满地挖坑,希望能够延缓住一些群体迁徙的步伐,把他们从一个面,打成无数个点,最后逐个击破。

    “野马群,似乎没有停下,只有十几只留在了坑边,你是不是失策了?”王离也放下望远镜,笑着问道。

    “留下十几只也是留下啊。”王诩轻笑道“林中一共挖了五百多个坑,你想想到时候能够走出这片山林的能有多少?”

    王离撇了撇嘴“为什么不直接挖壕沟设下陷阱,这样能够一网打尽,何须如此麻烦?”

    “那么明年你要抓什么呢?”王诩瞥了他一眼“我们只要幼崽,剩下的全部放走。”

    王离微微皱眉“你的意思是,你每年都放走这些成年的,留下幼崽,就有源源不断的畜牧了?”

    “不会源源不断,这一批成年的会因为后继无人,种群畏缩,要么融入其他族群,要么成为猛兽的食物,这叫老龄化”王诩摇头说道“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被其他族群吸收的动物会把这个地方的信息带出去,然后引来另外一批族群来抢地盘。”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群畜生还有这个智商?”

    “这不是智商,是本能。”王诩笑了笑。

    “那这不就是源源不断?”王离皱眉道。

    “当所有族群都在此长此以往的被消耗,那么几代之后,迁徙这种行为将会消失,然后这片区域的鹿群,都变成了我们饲养的不会再乱跑。”王诩说道“当然,前提是我们能够提供足够的草料。”

    “冬天怎么办?全饿死?”王离皱眉道。

    “说了我们提供草料。”王诩笑道“这片区域,以后建造城市需要砍掉三分之一的木林,空出来的地方就用来种植牧草。”

    “你有病啊?”王离瞪大眼睛,像是看疯子一样看王诩“好好地田地不种粮食,给这群畜生种草?还是我们帮着种!”

    “你懂什么,以北方现在的气候,没有良种的粮食好生长,种植牧场饲养鹿群或者羊群,出肉率比你们中原最好的良田还好多,而且人们都能吃上肉,比种粮食划算无数倍。”王诩轻笑道“再说,多出来的肉卖到中原,然后买粮食能赚多少?自己算算。”

    王离眨了眨,有些懵。

    “这些畜生不只是畜生,更是会移动的粮食。”王诩轻笑道“你想想,运输粮食的消耗,跟驱赶羊群的消耗哪个多?羊吃的草,遍地都是吧,但是运量的人,是要吃粮食的,一个是吃天赚钱,一个是吃粮赚钱。”

    “拭目以待。”王离傲娇的冷哼一声“我带人去套马群。”

    说完跳下山丘,跳上战马带着三十多名王家军晃着套马索奔着野马群去了。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运动已经拉开了帷幕,剩下的就交给王离他们操作了。

    王诩带着墨丁赶回毫都。

    毫都的城墙已经有三米高,两米厚了,这全赖屠檀和禺春的功劳,有禺春这个向导在,屠檀能够轻易的在山林中找到那些隐藏着的部落,在屠檀强大的武力威慑,以及禺春的疯狂安利下,那些部落都争先恐后的选择了归顺。

    这些野人虽然已经形成了部落,但是智商有限,看到归顺王诩不但有肉吃,还有衣服穿,自然开心的找不到北。

    只要工作就能得到食物,衣服,甚至还能住进遮风避雨,一点也不潮湿的房子里,对于这群野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孤竹国的人口在这不到一个多月内,迅速膨胀到了两千三百多人。

    其中男性只有六百人不到,剩下的都是妇孺,所以到现在为止,没有出现任何叛乱事件,不过倒是有些矛盾冲突,毕竟都是生活在一片区域的野人,除了同为林胡羁縻部落之外,他们之间也有许多小摩擦。

    这种看似细小的摩擦矛盾,很容易引发党派的形成,于是王诩将他们彻底打散,分开安放在朝歌和毫都两地,等到以后找个机会在统一做一次‘团建工作’。

    如果‘团建工作’效果不好,王诩就只能把那些极端分子,安排到铜山,挖一辈子煤矿了。

    牵引环,也就是鼻环的效果十分显著,即便是性格倔强的驼鹿,在被穿了牵引环之后,也慢慢老实了起来,负责开垦和运输工作。

    除了铜山之外,又发现了煤矿和铁矿,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